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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从前之随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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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实行压力教育,不会让学生们过的太松快,即使是走读,也得上完晚自习后回家。我家离学校很近,不到两公里,我一直骑自行车上下学。18班基本都是本地生,住校的也不多。这些日子,我和阿元一起打水,一起吃饭,一起去小卖部,洗手间也一起,关系越来越亲密,可以说形影不离。阿元的家出学校走300米就到了,所以我一般一个人回家。一个人我也不害怕,晚上路灯都亮着,周围也很热闹,有不少学生。
手机等电子产品在一中都是违禁品,但阿元还是买了个随身听,在自习课上把耳机藏在袖子里,偷偷听歌。大夏天的,真难为她,还得常带外套。阿元爸妈前段时间怀疑她早恋,书包随时都有失守的风险,所以每天分开前她会把随身听给我,美其名曰让我听着歌回家。
“陈奕迅,五月天,许嵩你最喜欢谁?”随身听里的歌基本都是他们的。
“嗯,都挺好听的,但我更喜欢五月天,听起来很放松。”
其实我都喜欢的,只是五月天的歌让我感觉更加自由。
“这样呀,那我下次再多下一点他的好了,脱下长日的假面,奔向梦幻的疆界,南瓜马车的午夜,换上童话的玻璃鞋…“
受她感染,我推着自行车也轻声和。没等唱完,我便和阿元分开了。如往常一样,我打开随身听,骑上车回家。
九月中旬仍然非常热,今天格外闷,应该是要下雨了。转角有家小超市卖着雪糕,经不住清凉的诱惑,我在转弯的最后一刻,按下刹车。把车停好后,向店门前的冰柜走去,我喜欢吃火炬和绿色心情,今天吃什么好呢,正犹豫着,突然听到一阵哄笑,不远处一群人正往这边走来,江知许和我们班几个男生也在其中。他们似乎正说着什么开心的事,也带着点是要干什么大事前的兴奋,个个神采飞扬。他们驻足在小店的空地上,似乎是在等什么人。收回目光,正准备打开冰柜,就传来江知许痞痞的声音。
“于晚舟,回家了,这儿不安全。”
心脏微微一颤,不安全,还能怎么不安全,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哦,天是黑的。
我抬头望向他,并没有出声回复。此刻他面朝我,围在他身旁的朋友也跟着看过来,昏黄的灯光下,他处于人群中央,随意的站着,额头被垂落的头发遮挡住一半,眼睛里有夕阳。
随身听正放到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多么想着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
这一秒的对视,让我像是患了失语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轻轻点了下头,故作镇定拿上绿色心情,给钱,有条不紊地等老板找零,推着自行车,踏着他们的影子,慢慢离开。该庆幸,我还记得怎么走路,记得家的方向。
“喂,江知许,那是谁呀?长的还挺好看的。”
“我们班于晚舟,这你都不认识,大学霸,华子的宝贝,高分榜上有她啊,不过也是,你站在榜前都玷污了那块地。”我们班一个同学答到。
“她还挺拽,一句话不说。”
......
后面说了什么,我听不清。江知许是好意,对待同学,我不应该那样冷漠。但我不是故意的,有时我也讨厌这样笨拙的自己,好像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他会怎么看我呢,会不会也觉得我不好相处。算了,不要再想了,只要记得下次别人对我说话,必须要积极回复。但是是谁说我拽,我身上有那样的气质吗。不过看着手里的绿色心情,我刚刚明明想吃火炬。
关于这个事情,我后来想了很多,为自己的行为找了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么多男生站在我面前,我还不全认识,这样的场面把我震住了,毕竟他们比我高那么多,看起来就不好惹。自那以后,回家路上,我单曲循环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好久不见,比起五月天我似乎更喜欢陈奕迅了,Eason唱歌真好听。
我其实有点怕他,不知道该怎么和他那样的人交往,经过这次的事情,我更加不会主动找他交流。明明所有人都对我很好,也没有被伤害过,我却永远小心翼翼,蜷缩在绝对安全的领域。
每个学期的黑板报评选活动又开始了,毫不意外,华子把这事交给了宣传委员和我,因为我是团支书。高一两个学期的黑板报也出自我手,我是有些才艺傍身,从小便学习芭蕾,受体长臂展的影响也走不了专业的道路,所以初中结束我就没有接着练芭蕾了。但是舞蹈和美术并不相同,画图手工这类我是真的没天赋,不然也不至于一个鼓励奖都没有拿到过,不过这么看,这事儿也不那么重要,不然应该早换人了。我和宣传委员规划好整体架构,便各自负责半块黑板。
经过几个中午的写写画画,终于只差一块地方空着,我们在这里安排了一只小兔子,这个光荣的任务将由我完成,宣传委员则去进行些点缀的工作。一个小时以后,终于在午休结束前把兔子画完了,虽和模板有些出入,但真是只可爱的小兔子,比模板还可爱,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宣传委员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说很是神似。看着这只兔子,我心都要化了,大家肯定都会爱上它的。收拾好东西,回到座位上,没过几分钟铃声响起,同学们也都陆续从课桌上起身,大家都在看我们班的板报。
“你终于弄完啦!”阿元在半梦半醒间问到。
“怎样,还行吗?”我期待的问。
“挺好的呀,我觉得非常棒,我们稀饭真是全能。”
嗯,好的,听着就敷衍。
“要我说,随便抄点什么就行了,这东西有什么好搞的,学校就喜欢搞这些。” 江知许的同桌文祺被铃声吵醒,还带着点火气,接着随口问道:“江知许,你觉得怎么样?”
嗯,这次应该夸我了吧。我屏住一口气,静静地等待着他的回答。
“还行吧,那只狗蛮好的。”
全身血液瞬间冷凝,我听到了什么,江知许说它是狗?摇摇头,什么鬼,一定是我听错了。管他是不是什么年级大佬,有些错误他犯了,我就一定要让他纠正:“江知许。”
这三个字被毫无感情的叫出来,冷冰冰的,这要是在帮派斗争中,可以视为开战的信号。
他似乎还没明白事情的重要性,不明所以的应下:“嗯?“
“你说黑板上画着的是什么?”
我面无表情,内心却对接下的答案有点紧张。
“狗。”
他回答的也很是干脆。
“。。。”
“你好好看看,它不是狗,它是兔子。”
“。。。”
我有点破防了,想说点什么来说服他这是狗,哦,不,是兔子。兔子和狗能一样吗,看看那竖着的耳朵,狗长那样吗。眼神这般不好,打架的时候能分清敌友吗。
还不等我争辩,阿元便瞪大两个眼睛,扭头再看了看,摇了摇头,吃惊的问我:“饭饭,那是只兔子?”
原来阿元也看不出来吗?
或许看出我的窘迫,江知许竟然出声安慰我:“于晚舟,这狗,不是,这兔子还挺可爱的。”
没承想,他还是很善良的,看来之前他只是看差了,我决定原谅他之前的有眼无珠,并向他表达最真挚的谢意。“
“谢——”
“哈哈哈哈哈哈哈”
谢谢还没说完,便被江知许夸张的笑打断,这笑也引得阿元和文祺一起。三把刀同时插向我的胸口,郁闷。果然,善良都是假象,大佬只会捅刀。
为了维护仅有的尊严,我誓死捍卫小兔子的血统,没有擦掉重画,兔子也就在黑板上呆了整整一个学期。这次对话,打破了我单方面别扭的情绪,我和江知许偶尔也能说上两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