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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女朱安 ...

  •   1878年,越州诞有一女,姓朱名安,自小裹三寸金莲,习温良恭俭。虽不会读书识字,却能待人宽厚。
      我院中有一海棠,四月开花,满树嫣红;九月结果,瓜熟蒂落。海棠果是极酸的,我只尝过一次,后来再吃,便是已经做成蜜饯或果酒的了。
      这海棠树是有些年岁的,当年祖父做知县的时候,它便已经种下了。自打我有记忆以来,它就静静立在我院中。海棠树很美,不是风情万种的美,是历经岁月,风骨仍存的美。我看着这老树开花结果,年复一年;老树看着我慢慢长大,日复一日。春日赏花,夏日乘凉,秋日吃果,冬日饮酒。这老海棠树陪着我,从婴儿到幼童、到豆蔻,再到及笄。我如花的年纪里,它从未缺席。
      四岁那年,忽然觉得绣花鞋挤脚了。我兴冲冲的告诉爹娘。若是平时,爹娘定会让阿嬷给我纳新鞋,绣新样儿。可这一次,他们只是对视一眼。
      娘从柜里拿出一捆白布,脱了鞋,在我脚上缠起来。我不明所以,只觉得新奇。直到布越来越厚,娘越捆越紧。我疼出泪来。让娘停下,娘不应我;让爹帮我,爹只是默默别过头去。我哭喊着向所有能看到的人求救,可他们不是假装没看见,就是一个劲低头做自己的活。太疼了,仿佛骨头要被勒断。我只能望向那株海棠,明明是花期,却只能看见模糊的一片红。
      荒唐。
      终于,两只脚缠上厚厚的白,再穿上绣花鞋走路,就像走在刀尖上,一步一步,疼痛入骨。爹娘在旁边,边笑边看。我问他们笑什么,他们只说,我这双脚定会生得极美。那时我不知道,现在才明白,那就是所谓的“三寸金莲”。
      就这样,我拥有了一双所有女人都羡慕的,“极美的脚”。
      后来,娘给我一本《女儿经》,让我熟记于心。还让我学大家闺秀之姿态,习名门望族之礼仪。做女人嘛,下得厨房,也定要上得厅堂。我从不问爹娘为何,因为我知道要“孝”,他们是定不会害我的。
      又是一年花开,此时我已经年有二十。别家的姑娘早已成婚生子,我却还未曾婚配。爹娘疼我得很,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坏了,若提亲之人让我做的不是正室,他们定不同意。
      爹择婿极严,打发了许多上门提亲的。如今我已二十,做正室更是无望了,爹却也不愿意让我做偏房,更不用说是填房了。若有公子提出让我做填房,都会被爹毫不含糊地拒绝。
      直到有一天,爹同意了一门亲事。所嫁之人是周家长孙——周樟树。
      正室。
      周家本是名门望族,后家道中落。周母为周少爷的婚事焦急,见我性格温和,甚是满意,便上门提亲。爹说:“周家虽没落了,却家风仍存,骨子里还是有傲气的,娶你做正室,倒也门当户对。”是啊,若没有周少爷,我这“大龄未嫁”之女便只能给人做填房了。
      1899年农历二月,周家正式上门提亲,朱家许下这门亲事。
      周母同我说,周少爷在南京一间新派学堂念书,等少爷毕业,就能娶我。只是周母爱子心切,婚配之事并未同他说,心里总会觉得不踏实。
      过了一些日子,周母说办妥了,少爷也同意了。不过听这风声,周少爷原本应是不同意的,或许是耐不住母亲软磨硬泡,又或许是不忍拂了母亲的意,最终妥协了。不论如何,这门亲算是定了。
      『绍兴旧俗,积习相沿,自此一诺之后,从未发生过悔婚事件。』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小女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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