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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六章 归来 那个带走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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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没有被人跟踪监视的快乐日子,沈步尘一开始还有一点不太适应。
不过一切的转变都是在朝着更好的方向飞奔而去,这样就足够了。
沈步尘拖着自己的行李箱出了门,准备去外地散散心——组织这段时间应该也会有不少事,自己出去避避风头。
她要去的地方并不是一个经典的景区,只是一个偏僻的小镇,最近的事情太多了,她只想一个人静静。
公交车由郊区驶向火车站,沈步尘不太喜欢掐着时间出门,因此到达车站的时间比预计发车早了好几个小时。
大学的假期来袭,车站内外围绕了不少年龄相仿的人。
找了个座位稳稳坐下,沈步尘一手抓着行李箱,另一手开始玩手机。
“这里有人吗?”
沈步尘看了一眼向自己询问的男生,嘴比脑子快,直接给出答案:“这里有人了,那边还有座位,你还是去那里吧。”
“有人了,你朋友吗?”
沈步尘看着面前这个人,不明白自己这两日做了什么坏事,会遇到代蜜口中暗恋自己暗恋得满城风雨的那个人。
他难道没有从自己刚才的语气中听出不耐烦吗,怎么好意思再问东问西。
真是讨厌一个人连他呼吸都是有错。
“不好意思,我觉得并没有告诉你的必要。”
本来就没有休息好脾气有些暴躁的沈步尘心情更加不美丽,她对于男女之间的感情并不排斥,否则她也不会出生,但是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犹犹豫豫拖泥带水才让人厌恶。
“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对啊。”沈步尘放下手机,抬头正了正神色:“不管你是不是有心的,确实给我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不管是在学校里还是在学校外。”
“不好意思,我没有想过……我就是喜欢……真的很抱歉。”似乎是想解释,又似乎想表明心意,但最后似乎发现这两句话根本不适用于现在的局面,唯有道歉才是唯一正解。
“我接受你的道歉,但是你要和所有人解释清楚。要是再有造谣流传生事端,我第一个收拾的人就是你。”
那人自然知道沈步尘是个什么性格,连连点头,他也不知道怎样这件事就人尽皆知,但是人家都这么说了,要是再不阻止可能就会酿成大祸。
目送这这个人渐渐远去,沈步尘冲着一旁的熟人招了招手,她也没想到这么巧,在这里又遇见了言征。
“怎么又见到你了?”
言征看着笑盈盈的沈步尘,自己也跟着咧开了嘴角:“是啊,好巧。”
“你这也是要出远门?”
沈步尘看了看言征的身边,什么行李也没有。
“来这边看看,顺便散散心。”
“我还以为你又是来找素材的呢。”散散心,来火车站散心——这没道理啊。
沈步尘越想这件事越觉得发笑,这是有多想不开,来这种行人脚步匆匆,不断相聚分别的地方散心。
“刚刚那个人是你朋友?”言征不经意地抛出一个问题。
“怎么可能,你不是最会察言观色了吗,难道没有看出我的不耐烦?”沈步尘拍了拍自己身边的座位,示意言征坐在自己身边。
“这种小说里会发生的剧情居然会发生在我身边,真是不可思议。按照小说的一般发展来说,这个时候女主会随便拉过来一个人来当挡箭牌,而这个人大概率就是男主。”
“什么鬼,你在胡说什么啊,他又没有死缠烂打,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说明白了就好啦,以后还是要见面的。”沈步尘笑得肩膀一颤一颤:“你是真的写文写糊涂了,恐怖流的小说里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剧情。”
“我想也是。”言征挠了挠鼻子,在一旁陪着笑。
“所以你的文写完没?”
沈步尘文笔不是很好,大学的专业也和文学八竿子打不着,但是她对于那些脑洞很大的小说有很大的兴趣,可能是因为她自己本身就是个异类。
“快了快了,我还记着呢,写完了先分享给你看。”
沈步尘冲着言征比了个大拇指:“够意思,不愧是你。”
两人又笑了一阵,笑声渐渐平息后,两个人对视一眼,突然发现找不到什么话题可以聊了。
“对了,可以问一下你最初的名字叫什么吗,要是这个问题比较冒昧你也可以不回答的。”
改名字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为不好听,也可能是因为寓意不好,所以如果真是这样的原因,提出这个问题岂不是往人家伤口上撒盐。
“当然不冒昧啊,”沈步尘的眼睛亮亮的,似乎对这个问题有长篇大论要发表,“我最初的名字叫沈瑰,就是王字旁加一个鬼的那个瑰。”
“沈瑰,瑰是美玉啊,这个名字很好听,为什么要改呢。”
为什么要改,还不是因为食人鬼不能叫食人鬼,她一直都想知道当年是哪个脑子不好使的把自己的名字听岔了,直接把自己日后的代号叫了出来。
“我还在想要不要把名字再改回去呢,长大之后总觉得沈步尘听上去太中二了,有点像叛逆小孩起的网名,而且沈瑰和沈步尘哪个看起来更有底蕴一目了然。”
“其实我感觉都挺好听的,但是你可能对第一个名字更偏爱一点儿。”
“这是我妈妈给我起的,不过她已经不在了。”
“啊?”言征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慌张,他张了张嘴:“啊,那个,对、对不起。”
“没关系,都已经过去了,而且我爸妈应该也是希望我提起他们是开心的,怎么会有父母不希望自己孩子以后的生活万事顺遂平安幸福呢。”
“你父母一定很爱你,真好。”
“当然,”沈步尘得意地笑着,“所以我更好好好活着啊。”
似乎是觉得这个话题不能进行得太过深入,言征再度转移话题:“那你这次是要去哪里,还有你上次所说的事情怎么样?”
他现在觉得自己好傻,这么好的话题刚刚自己居然没想起来,让场子冷了那么一阵。
“上次所说的事情那可是出乎意料的顺利,顺利到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有点不真实。”不管是组织的小崽子还是徐老四和沈萤,没想到都那么弱,弱到自己都可以一打十。
见言征似乎还对这件事很有兴趣,沈步尘连忙出言制止:“我真不是去盗墓了,你别胡思乱想。”
“我真没有那么想了,上次只是开玩笑的,那你那个朋友怎么样?”
怎么可能开玩笑,你明明上次说得那么真,但听到他的下一句话,沈步尘笑不出来了:“她应该是受了点伤吧……我们走散了,希望以后有缘再见。”
“你还没说你要去哪里呢?”
沈步尘翻了翻手机,找到了小镇的照片:“是这个地方,虽然偏僻了一点,但是看上去很适合去散散心。”
沈步尘不自觉地将手机靠近言征,想让他看得更清楚,你瞧瞧,你瞧瞧,这个地方是不是比火车站更适合散心呢。
言征自然是知道她什么意思,又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我在那里待不了几天,我就是一个大学生,能有多少钱够我这么糟蹋啊,我不是也和你说过了嘛,这段时间心情变化得太快了,需要好好调整一下。”
“那我到时……”
“哎呀哎呀,到点了到点了,我得去等待检票了,有什么话咱们下次再说!”
沈步尘一边手忙脚乱地打理衣服,一边嘴上骂骂咧咧:“起大早赶晚集说的就是你,怎么不看时间呀你个大傻子,我真的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你才好。”
“那你先去吧,再见。”
“拜拜,拜拜。”
沈步尘来到这个小镇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山,听老一辈的人说过,原来这山上是有一个村子的。
徐家当年做的事实在是收拾得太过于干净,沈步尘还是凭借着自己高超的嗅觉才找到这个已经荒草丛生的地方。
血气尚未干,冤魂不安宁。
这个地方居然不闹鬼也是个好造化。
沈步尘从箱子里拿出了一本经书,坐下来照着那本书一字一句地念。
她并没有练习过诵经,来到这里也并非蓄谋已久,她就是觉着这些被卷入宣字书事件的普通人很可怜,干嘛要在这里陪着言青瞳的母亲啊,大家都解脱解脱。
沈步尘也不知道那些死去的人到底听没听到,听到了会不会解脱,她只是知道太阳要下山了,自己要是再不回去怕是会有人来找自己了——小镇唯一的客人自然是很珍贵的。
果不其然,不一会儿她的身后出现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沈步尘点点头,摆出一副笑脸转过身去,接着笑容僵在脸上——来者并非今天在小镇上见到的人,但也不是陌生人,那个当初被代蜜赞扬过容貌的奶茶店姑娘拿着手电筒站在那里,带走了日光又带来了灯光。
她挥了挥手,然后走到沈步尘身边,看见满地的祈福工具,笑出声来。
该死的家伙,果然自己不为她伤心就是对的,秦语歌真傻。
这是沈步尘的第一个想法。
这是小镇今日的第二个客人。
这是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