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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准备 奇怪的变化 ...

  •   在罗马尼亚的日子很短暂,回美国后,我并没有随家人回到华盛顿。
      在第一时间,我去了塞勒姆。

      无论什么事,过分卖力都是错误的。我当然还没有想把自己都搭进去,即使知道了救世主现在的处境与我们以为的相差甚远,我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相对Kingston院长,非科学特殊事件处理部显然知道更多——这个世界上除了巫师,又不是没有其它能力超乎常人的人类。

      既然Matt能轻而易举地通过黑客手段知道Harry.Potter的境况(包括N个对于Dursley虐待儿童的投诉),没道理专业人士们会不知道——也许他们早知道了,但大家都在假装不知,以削弱巫师对“麻瓜”的关注。

      这就表明摄魂取念,记忆伪装,大脑封闭咒等魔法已经被“麻瓜”给破解了。
      而麻瓜是无法掌控魔法的,这点毋庸置疑,但却并不代表“麻瓜”没办法使用魔法物品......或许还尤其他手段,但无论是哪种,都是代价极其高昂的。

      Kingston院长作为一个巫师,显然没权限知道那么多,她只能用赤胆忠心咒来保护一部分秘密。
      而她也不是什么非常具有政治智慧或魔法造诣高深的人,尽管在国际魔法师联合会占有了一个席位,但她的才能充其量也只够她胜任一个学校校长。

      女巫博物馆的那位夫人是威森加摩的五十位成员之一,同时也是梅林爵士团三级勋章的获得者,这样的资历对于一个国家的魔法界领导人来说也是极其不入流的。
      以这样的情形看,用庸才来形容本国这两位在国际上唯二能拿得出手的巫师都还算是客气的。

      但这些都只是给别人看的假象而已,虽然美国魔法界还真的没有魔力高深的伟大巫师。

      在救世主即将回到魔法界的关头,突然而然地向以往并没什么密切交流的霍格沃茨派遣交流生——摆明了是别有用途,不是为了派间谍搅局就是为了抱大腿,进行战争投资。
      即使Dumbledore没有疑心病,他也会觉得塞勒姆这么做太把事情摆在明面上了,反而可能另有猫腻。毕竟在没有任何一个纯血贵族有过表态的时候,作为不在战争波及范围内的国家就来横插一脚也太奇怪了。
      可他所信任的魔法和魔药告诉他,塞勒姆来的交流生过来还真的吃只是为了单纯学习交流时,比起相信美国会如此明目张胆地耍那么粗陋的手段,他更会相信目的只是那么简单而已。这显然就是没有把魔法界和“麻瓜界”的事联系起来的片面想法。
      再说,我不过只有12岁,看上去也不合适做那么重要的工作。
      虽然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我长得也不太聪明(按传统观念来说,金发总会给人一种蠢货的感觉,正如红发调皮,棕发聪明,黑发帅气),实际上也不聪明(数学和物理实在是太难了),为了避免把自己搭进去,我决定争取在明年之前断绝与与魔法界的来往。
      一想到在塞勒姆有那么多认识我的人,我就觉得遍体发寒,如果在英国被人注意到,不用费什么力气就可以知道我已经在塞勒姆巫师学院呆了六年多,那么半绝魔体质的事有心人也不是查不到的......
      他们会杀了我的!
      如果不是怕惹美国魔法界这边的人把我的事向外曝光,我也不用受胁去英国帮他们做事。

      在塞勒姆又被暗示着说了一通那些道理后,我去了一趟镇上的阿尔尼斯魔杖店,虽然没有英国的奥利凡德历史悠久制作精良,但这家却囤积大量的魔杖制作材料(主要是因为美国巫师少)——尽管这家店提供了的优厚售后服务,但依然没办法把那些存货消耗到让店主觉得舒心的分量。
      Richard老板对此也无可奈何,要不是这手艺如果不做下去那本国巫师就没魔杖用,他早就结束生意了——反正他的店对外是镇上唯一的雨具专卖店,游客们带给他的收入比制作魔杖要多得多。

      当我在魔杖店里与他碰上面时,他正在为一行女士推荐今年的新款雨伞。

      “那把印花的比搪瓷手柄的好看。”我见她们迟迟犹豫,不由出声建议道。

      几人走后,做了小笔买卖的Richard心情悠扬地把我领进了里间。

      “龙的心弦,永远是魔力增幅最好的选择,6根龙心弦编制在一起足够你损耗半年了。”他从一个盒子里取出一根粗大的魔杖内芯,迎上笑脸,“需要我帮忙么?”

      虽然是那么问我,但他说话的同时已经把我的魔杖拿去旋转开手柄部分,抽出焦黑的编织物。

      “噢!太糟糕了!它看上去就像一根烤焦的麻绳!你难道没有节制使用么?!”他痛心疾首的惊叫!

      “我想我应该还记得这是免费售后服务的一部分不是么?”我耸耸肩:“我还以为你会很高兴我又用掉一些你的存货。”

      “但龙一直是受保护的珍惜神奇动物,除非它自然死亡,不然——”
      “够了~不要告诉我这些龙心弦是从正规途径搞到的,快帮我装上吧。”

      平均每个月都得消耗一根龙心弦,多根编制在一起能减小损耗,使魔法发得更加顺畅,但同时,若超负荷使用魔法的话,它也会损耗得更快。但常理上,巫师的魔杖,用一根龙心弦导魔才是正确的,怎么说呢...比例问题吧!

      上个学期,我就强烈地感觉到使用魔法时的力不从心了。
      “不行,Richard,我要12根龙心弦编制在一起!”皱了皱眉头,我打断他的动作。

      12根龙心弦......超出了魔杖内部的容纳空间。
      最后,我不得不再掏10加隆买制作根新魔杖:依旧是松木和龙心弦的搭配,长度增加到整整15英寸,粗细一增了一圈。它看上去就像一根擀面杖......
      自己的状况自己知道,想到反正我也用不了多久的魔法了,索性不管它漂不漂亮,款式好不好看了。
      出门时,我多问了店主一句,为什么斜对面糖果屋旁的鞋店关门了。
      虽然是不知女巫镇秘密的普通人开的店,那家店据说已经有三十年的历史,生意一直还可以。

      “老Tony他决定退休就把房子租了出去,对了,看到刚从房子后面里出来的黑头发男人了么,他是罗兰蒂来的一个新治疗师,在很多方面造诣深刻,最难得的是他通晓科学,是一个医生。”
      Richard是为数不多知道我秘密的人之一,他的意思是,他不但是个魔法界的治疗师,还是个“麻瓜”医生,我或许可以向他求医看看。

      “知道了。”
      买了魔杖,我直接叫了出租车去机场,如果是从前,我或许会试试,可我现在完全对魔法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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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有一个慈善晚会,我和你们爸爸恐怕要等到12点以后才能回来,Matt要照顾好弟弟妹妹。”
      事实上家里的佣人会做好一切的,完全没有Matt什么事,妈妈那么说,主要还是因为万年不生病,身体壮如牛的我突然之间生病了。

      暑假的倒数第十天,我躺在被窝里昏睡,一点都不想动弹,身体酸痛,体温降低,自从家庭医生摸不着头脑地离开后,家里就不允许我开冷气了。虽然症状挺像伤风感冒之类的常见病,但除了发冷嗜睡外我也没别的状况了。

      自从Will莫名其妙地血统觉醒后,我就不由担心这是不是在步他后尘的前兆。
      打电话去问,结果立刻被Tepes否定了,他只是要我安心休息,很快就能痊愈。

      他说得不错,没过三天我就又能活蹦乱跳了,Matt认为这简直就像蜘蛛侠被那只转基因蜘蛛叮咬以后那么神奇:三天内,我长高了5公分,身材曲线变得更加明显。
      顶着一百七十公分以上的个子,在同龄人中算是很高挑的那拨了。

      “只是发育而已,亲爱的!你都是大姑娘了!”妈妈看上去很兴奋于我的变化。
      “你们难道不觉得这很不正常么?!”
      “你是巫师,本来就不能以常规来忖度。”

      他们那么想,我也只好把“小巫师的身体也不带那么发育”的话咽下肚子了,看来只能用实际行为来证明。

      于是,在我把家里的平底锅对折后,他们总算是反应过来了。

      “基因突变?特异功能?超人?!”——Matt。
      “这是最新的魔术?”——爸爸。
      “姐姐是也外星人!”——我那一直相信自己来自火星的蠢弟弟Kell。
      “野蛮女什么的最讨厌了!”——小妹妹Tess把她那只金发碧眼的芭比娃娃猛力甩扔在了地上扭头狂奔而去......完了,我颠覆了她的世界观,她一定对我幻灭了。
      妈妈怒吼了:“不管怎么样——Jess!!!你弄坏了我的平底锅!!!!!!!”

      头一次被向来自命矜持的妈妈被骂了一个狗血淋头,我抽泣着回房间拿来了我那根疑似擀面杖的魔杖再回到厨房,妈妈正插着腰咬牙切齿地看着我。
      “不修好就没晚餐吃!”她“咣当”一声把变形的平底锅扣在了橱柜台面上!

      我慌忙连连点头,一边酝酿魔力。
      话说自从发现我是巫师后,妈妈总会买一些本颇具价值的残破古董让我“修理”(这也是为什么她给零花钱给得那么大方的原因),我真不明白魔法界那些穷困的落魄巫师为什么没想到无痕迹修理“麻瓜古董”的行当发财致富呢?!

      对着锅,我挥舞着魔杖:“修复如初!”
      那堆铁疙瘩扭动了一会儿,又安静了下来。

      显然不是魔法失误,我没有遭受到哪怕是最最细微的魔力反噬,这种熟悉的情况通常是在使用超越能力范围内的魔法才出现的。

      不用怀疑,这个魔法是因为魔力供给不足而达不到效果而已。

      我的脸色唰地变得惨白。
      在家人的注目之下,吞了吞口水,使出了全身的魔力奋力导出!
      “修复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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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烧坏两条龙心弦后,我也累得半死不活了,经测验,我还没有完全哑火,毕竟至少我能用一个漂浮咒不是么?
      直到开学的那一天,我的状况都一直没有恢复过来,嗯...这个学期黑魔法防御课又恢复教学了,加上那些需要使用魔力的课程,我该怎么办???

      我到达英国的那一天正好是开学的前一日,接受上个学期的惨痛教训,先在普通人的银行兑换了足够多的英镑,才通过破釜酒吧进入对角巷。

      古灵阁依旧是老样子,由精明狡猾的妖精经营者。
      我站在柜台对面,要求新开一个金库,完成一些程序后,柜台另一头的妖精递给我一把金库钥匙。
      “正好是五千个金加隆。”我皱着眉对那只妖精道:“带我去去一下金库。”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在塞勒姆,普通的巫师商品也可以用普通人货币购买,而我并不相信掌管巫师金融秩序的妖精的可靠性,所以即使Dracula说那没什么,我也从来不敢兑换过那么多金加隆。

      “当然。”妖精冷漠而恭敬地说道。
      他的神情让我联想到了那场发生于公元1612年妖精叛乱事件——魔法种族和巫师之间的隔阂要比想象中的大,相对而言,妖精算是最“亲近”巫师的异族了。

      我对妖精说得上是颇有研究。
      托Dracula那老不死的福,我接受了最真实最系统的魔法史教育,知道妖精之所以能动用那么多龙看守古灵阁,除去龙喜欢金银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它们和龙有过协议。

      龙帮忙看守古灵阁,妖精在背后利用他们的财力推动了1709年关于禁止养龙的立法。
      虽然龙在神奇动物中的确是金字塔顶部的一员,但却因受古时那些不可考的传说神话的夸大而让人们对它的力量有了一种盲目的崇拜和惧怕。
      其实龙根本没那么厉害,实力高超的巫师就有能力驯服它或干掉它。

      可我没见过龙,其实去古灵阁金库的人也绝大多数没见过里面看守的龙。
      在美国的古灵阁,Dracula会帮我打理好一切,偶然需要取钱,也只是在柜台领取些小数额的现金而已。

      虽然并不期待能见到龙,但对于看看金加隆我还是挺有兴趣的,即使只是普通的地下小金库,并不是VIP拱顶。
      这一路上我也没有遇到什么人。

      “我们必须要保护顾客的隐私。”妖精缓缓地对我解释,我那毫无半点反应的反应好像让他有点小小的失落——这个年代的“麻瓜”小孩基本不可能怕那种程度的“过山车”。

      “你们的服务很周到。”我心不在焉地张望四周,就在刚才,我听到的龙吟,“走廊的另一头...是龙?”龙虽然没传说得那么强大,但所谓的龙威还是真实存在的,据说,全世界所有的古灵阁中,英国古灵阁里的龙最为凶猛。

      “它最近突然变得很暴躁。请勿窥视,客人。”冷漠的妖精领我来到一扇门前,用手指打开它,“您的金库。”

      没有任何照明设备的石室丝毫不影响我的视线,因为金灿灿的金加隆被整齐地堆叠这摆在屋子的正中,美丽得让我移不开眼睛,全身有种说不出的舒畅,心里不停地叫嚣如果金加隆能更多点的话就好了......

      我干脆利落地抓了几把塞入钱袋,知道这里不能久留,就转过身来,让妖精带我离开。

      出来后,又在街上买了些东西,不知不觉天色就已经暗下,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9点多。

      本来应该好好休息准备明天回学校的,可现在看来,计划有变了,我急需要答案,来解释为什么我听懂了那只愤怒的龙所说的话......

      “还我魔法石!该死的低等杂种不要让我知道你下次什么时候过来!”

      以往,我或许会好奇那只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现在,我却更惊恐于我能听懂他的语言!
      是的,龙有语言,任何动物都有,而能如同母语一般如此明了地听懂......打开手表的表盘,里面藏着Dracula给我的那枚被做成门钥匙的古金币,龙与十字架的华丽纹样分外扎眼。

      Dracula,龙之子,罗马尼亚语里的字面意思。

      一瞬间,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

      走神之间,Will冷不丁地从我的影子里冒了出来。

      “啊!”我惊叫一声,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他穿着纽约扬基的队服,脸上涂着油彩,看上去是像刚在现场看了球赛。
      “事实上,比赛还没有结束,现在是中场休息,我突然有点急事需要你的帮助,说完就走。”他对我拥抱了一下,便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到了我的床上。
      我斜眼打量着他:“能不能不要这样吓人,从别人的影子里钻出来难道很好玩么?我以为你在罗马尼亚,谁知道你居然已经回纽约了!还有心情看棒球赛!是谁说为了不吓到熟人,要远离原来的生活的?!”

      “从你的影子里钻出来找你是最便捷的选择,我现在的确是住在罗马尼亚,但旅行对高等血族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再说,偶尔回家探个亲和朋友聚会一下也不能说是错吧?反正近几年我的外貌还能蒙混一下别人的。”他无所谓地说到。

      “那你找我到底什么事?!亲爱的堂兄,你难道没考虑过万一我在洗澡之类的情况吗?!”

      他厌恶地瞥了我一眼:“先不讨论你只是一个12岁的小丫头的事实,也不考虑我们的血缘关系,但看你跟我百分之九十相像的面孔,你怎么考虑我看到12岁的‘自己’被套上傻气的金色假发并按了一个女童的身体会不会恶心地做噩梦?!如果我还能享有睡眠的话!”

      他说得没错,我们两个除了发色,性别,年龄不同外,我们两个在年幼的时候几乎长的一模一样,不是我们家的人甚至无法分别我们两个小时侯的照片。
      我们的爸爸是亲兄弟,我们的妈妈是亲姐妹,也就是说,我们拥有同样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因此,我父母的四个孩子和伯父家的三个孩子普遍长的相像,七人中相似度最高的就是我和Will,相对而言,和他是异卵双胞胎的Renee反而和他长得最为不像,但也一看就知道是有血缘关系的。

      “还有五分钟下半场就要开始了!”他看了看自己的潜水表,连忙道:“一件事或许对你在霍格沃茨的处境有帮助!”

      “什么?”我不由开始好奇地问。

      Will递给我一张破旧的羊皮纸:“几小时前,我无意在城堡的书房无意看到了这个!似乎是Helga. Hufflepuff的亲笔信。”

      我拿来一看,的确如此,全信以拉丁文写成,上面还有霍格沃茨的校徽。

      尊敬的阁下:

      若打扰到您,我非常抱歉。当您收到这封信时,我想Godric和Salazar的关系已经恶劣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
      恕我冒昧,斗胆向您打探Salazar的下落,世间的一切没有什么能蒙蔽您的双眼。
      提出这样的请求也是迫不得已——如果您也不知道他在何方,那么,真的没人能找到他了。

      另外:再次由衷地感谢您对霍格沃茨的防御体系提供的帮助,尽管您对名利全然不在意,不愿我们与世人提及您的贡献,但分院帽将会牢记一切,以至不被时间的洪流湮灭。

      Helga. Hufflep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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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迹整洁,但遣词造句并不像那位圆滑的女士的风格,太过生硬。”我皱着眉头低声怪道:“霍格沃茨一千年来一直被巫师称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它的防御体系居然不是四巨头设下的?!”

      “信毕竟是在城堡里找到的,那么可能和我们的祖先有关,但在我们那位喜欢穿刺之刑的之Dracula前,我们的先祖也一直是瓦拉几亚的王公,按照你所说的这封信写于一千年前推算话......作为后裔,我想你也应该知道Basarab皇室是在12世纪建立瓦拉几亚的。”Will耸耸肩:“如果是这封信是写给我们的先祖的...他怎么可能是不计较名利地帮霍格沃茨呢?要知道距离霍格沃茨建校也就建立政权的时间再往前推一百年的事。”

      “无论怎么样,Hufflepuff女士的信如此简短拘谨,显然她对于收信人很是惧怕。”目送Will突然消失后,我心下也只能告诉自己至少还是发现了一点蛛丝马迹。

      信上不是说了么,分院帽知道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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