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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 玫瑰 ...

  •   我叫段屿,我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他叫简煜。可我不喜欢他,更不喜欢我爸,他叫段远,是个傻逼。

      那个姓段的那个狗东西是个老疯子,他总是喜欢打简煜,打他的便宜儿子。其次是我,最后是我妈。段远似乎是以打人为乐,尤其是打儿子。我从小到大都有一个梦想,就是亲手把他送进局子里。当然我妈也不是什么好鸟,她在我五岁那年跟别的男人跑了, 把他的两个儿子留给了一个变态。其实我不怪她,换我我也跑,但我不会丢下我的两个儿子。

      我和简煜都是被抛弃的人,都是爹不疼娘不爱的坏孩子。

      所以我不再讨厌简煜,似乎是有了一股同病相怜的味道。其实我之前讨厌他的理由很简单,他太优秀,哪方面都是。于是我就想,明明是一个妈生的,为什么差距这么大。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因为我们都一样,是被抛弃的那一方。

      我哥在我妈走后一直对我很好。他会在我爸打我的时候死死的护住我。皮带落在他身上,他因为疼痛而产生的汗水滴在我脸上。我心说这人好牛,这都不喊,我将来也要像他一样牛逼。
      这个只比我大了五岁的人,主动的站在了保护者这一方。我时常想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后来我问过他,他支支吾吾不说实话,但他不说我也知道,他是想把我遗失的爱都补上。

      后来简煜考上了大学,去首都上学了,那年我初二,闹着要他带我一起走,他不乐意,说我跟他走了是要吃苦的,我说在这里一样吃苦,我哥摇了摇头说我还太小。

      他去大学报道的那天我很郁闷,一个人窝在沙发里发呆。我懒得去考虑以后的日子会是什么样,我哥走了,我的世界没光了,我所谓的家人,现在只剩下了一个热衷于打儿子的爹了。 那一晚我在我哥房间的衣柜里睡着了,那里有他身上的味道,一种让我安心的味道。我好像一只被丢弃的小兽,躲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发抖。

      如果我爸不回来,我大概会在衣柜里待到死,知道简煜放假回家,发现已经腐烂了的我,像朵枯死的玫瑰,浑身散发恶臭。

      我不知道段远是怎么找到我的。他把我从衣柜里揪出来,像拖着一条死狗,我被他扔到地上,他的拳头落在我身上,我闻到了一股股恶心的酒气。我讨厌这个味道,于是我疯了一样的从地上爬起,一脚踹在他胸口上。我把他揍了一顿。那是十几年来,我第一次还手。他被我打的半死,打完我就跑了,我要去首都,去找我哥。他不能不要我。没了他我会发疯,会死掉,简煜是我的解药,我的续命良方。

      我收拾好行李,转身准备走的时候看见段远正靠在我房间的门口。他充着我笑,“段屿,你他妈就是个疯子,我早晚有一天弄死你。”我不想理他,又一脚落在他身上。他弓着身子像个虾米,我拖着行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我打电话让朋友帮我定了车票,我很兴奋,终于离简煜更近了一步。可等到上车后我又突然困了起来,大概是意识到上了车就没人能再打我了,我歪在座椅上,睡的好香。

      中间醒了一次去卫生间,回来的时候一个女的找我要微信,我说我今年十四,那女的上下扫了我一圈,大概是觉得十四岁长到我这个身高有点着急,但又不好再说什么,一脸扫兴的离开了。我回到我的座位上继续睡,睡得依旧很香。

      我长得确实好看,但我哥才是最漂亮的。段远哪都不行,就是会生漂亮儿子。

      车到站的时候我都没醒,还是乘务员把我喊起来的。出了车站后我拦了辆车,直奔我哥的大学。路上班主任给我打电话,问我为什么不来上学,是不是想滚蛋。我说对啊,老子不上了。挂断电话后心里就一个感觉,嘎嘎爽。

      反正班主任在只喜欢给他送礼的学生和班里的那几个尖子,像我这种半吊子成绩说好不好说差不差,他都不带晒一眼的。司机师傅看了我一眼,道:“呦,怎么了这是。”我摇了摇头,他还想再说什么,我忙道:“师傅麻烦您快点行吗?我赶时间。”司机师傅又看我一眼,一脚油门冲出去了。

      中午了,A大门口人挺多的,我站在A大门口发呆,思考要不要给我哥打电话。我其实有点心慌,害怕我哥知道了我一个人跑到首都会不会生气,会不会不要我。如果他都不要我了,那我和旁边快餐店垃圾桶旁的流浪狗有什么区别。可我又必须联系我哥,我是个有自知之明的疯子,知道我没了简煜的后果是什么。对于我而言,简煜胜过世上一切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他是我的特效药。

      我磨蹭了半天,还是打了电话。我哥那边接的很快,但声音压的很低,应该是在上课。他问我怎么了,我说我在A大门口。电话对面突然安静的吓人,这种安静好像一股巨浪,把我拍在地上,然后入侵我的鼻腔,让我无法呼吸,最终溺死在恐惧的海洋。但我觉得这样不行,这样简煜就成了一个杀人犯,于是我又开始逼迫自己呼吸。我无法感觉出过了多久,他说要我待在学校门口别动,他马上出来找我。

      我判断不出他有没有生气,这更另我喘不过气来。我好害怕,怕他不要我,怕他丢掉我。我现在焦虑又烦躁,像是个等待审判结果的犯人。

      他来的很快我看见一个很高很好看的年轻朝我跑来,阳光自梧桐树的缝隙中倾泻而下,他像极了了我画中的少,又或者说他就是我的画中人,完美的无可挑剔。可惜我的词汇实在太过于贫乏找不出足以形容简煜的词语。我从小就觉得简煜是上帝的艺术品。后来我喜欢上了画画,我笔下的每一个人物似乎都能找到我哥的影子,我又觉得他是我的缪斯,是一切灵感的源泉,是仲夏夜最绚烂的野玫瑰。

      他喊了我一声,于是我也向他奔跑,像是听到主人呼唤的猎犬,迫不及待的向向主人展示自己。我又开始后悔,为什么没提前去路边的花店给简煜买束花。

      我没能刹住车,哥扶了我一把。我看见他额头上的汗滑倒颈间又落向锁骨,我的目光停留在了那里,缺了一朵玫瑰,我想。

      他问我有没有觉得不舒服,我摇头,他问我怎么来的,我说我揍了段远一顿然后坐车跑了。简煜沉默着看我,他的眼太深,我看不透。

      我觉得简煜有点生气。
      他似乎还是不放心,又上上下下对我查看一番,确认我真的没事后,他拉着我就跑。这次我确认了,简煜是真的生气了。

      我的玫瑰会用他充满荆棘的枝桠包裹住我,我确信。

      简煜把我带到了一片没这么人的树荫下,让我坐在行李箱上。他取下了眼镜,揉了揉鼻梁。我喜欢他不戴眼镜的样子。他又掐着我的下颚迫使我抬头,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都是你,我喜欢这种感觉。
      简煜问我知不知道今年多大,我说的十四。
      他又道:“那你他妈就不能干点十四岁的人该干的事?一个人跑到这儿就是你十四岁该干的事?放着好好的学不上非上赶着来跟我吃苦是吧?你是不是傻逼啊?”

      我想了想,说:“可没了你我会死掉的。”

      他沉默了,我们都没有再说话,我想把他头上的汗擦掉,可他却攥住我的手,他说,我还太小。

      我感觉不出来时间过了多久,简煜大概是想开口再说些什么,但又被他自己憋了回去,他拉着我走,但与其说是拉,不如是拖可即便如此,我也是安心的。因为拉着我的不是别人,是简煜。九月的知了叫的烦人,我一直搞不懂它们活着的意义。在我的心中,没用的东西就该死。就像段远一样他也是没用的东西,胡可他为什么还活的好好的?

      一路上我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也在想我哥憋回去的那句话是什么。

      我哥带我去吃了饭,饭怎么吃都不香。我哥坐在我对面看着我,他一动不动,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说我饱了。我哥看了眼表,起身道:“那走吧。”

      我看着他,“去哪?”

      “送你回家。”他撑着椅子道。

      我突然好想笑,那种地方也叫家吗?于是我坐着不动,隔着一张桌子,我能感受到简煜的无奈。可我偶尔也想耍个小性子,虽然这次耍的可能有点大。可我从小没跟谁闹过脾气,因为没人赏我这个脸。还有简煜,我的好哥哥给过我这种宠爱。

      见我的反应,简煜只好从新拉开椅子坐下来,他倒了杯水递给我。

      “再等几年行吗?再等几年,哥带你走。”他说。
      我问他到底几年,他沉默着看着我。他不敢给我答案,因为他也不知道。

      他了口气,问我:“你相信我吗?小屿,你相信哥哥吗?”

      我点头他又说:“那就好好念书,乖乖等去来接你,好吗?”

      我不说话,只是看着他。他有重复了一遍,这次我答应了他。我对他说道:“五年,最多五年。五年以后你不来接我,就再也找不到我了。”

      简煜笑了笑,“这才是哥的乖宝贝。”

      简煜笑起来太迷人了,他一笑,左嘴角下的痣就会跟着扬起来。我喜欢那颗痣。

      简煜把我送回了h市,又去找班主任道歉,要不是心疼我哥因为我而点头哈腰,我一定会抽我班任一顿。最终我还是被停课三天,简煜又把我送回了家。

      “晚上睡不着就给我打定话发消息,哥随叫随到。”我笑着点头,简煜伸手搓我酒窝,我骂他有病,他踹我一脚,叫我滚回家,他却还站在那。我问他要不要进来坐会儿。他摇头。我又问他:“那你为什么还不走?”他说他要看着我进去。

      我又笑了,从背包里掏出在车站偷偷给简煜买的一朵玫瑰给他,有点不精神了,但依旧美丽。

      我哥现在笑的像朵花,但他可比他手中的玫瑰漂亮多了。我小声对他说道:“等你来接我那天,我送你啊99朵,一大捧。”

      简煜说,“傻子,99朵是送给爱人的。”

      我哥离开我好像是有了盼头,疯了一样学习。跟我哥说他找不到我是骗他的,我会离开我哥,只会像张狗皮膏药一样粘着他。等到他结婚生子了,我就随便找个地方死掉,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我不知道我对简煜的这种感情是否正常,也不知道是不是天底下所有的兄弟都这样。我的世界太小,只能放的下一个简煜。

      我的努力不算太晚,所以成果还算不错。我顺利的考上了一所重点高中,顺利的考上了我哥的大学。考上重点高中的时候我初中班主任对我十分亲切,于是我给他起了个新外号,叫狗眼。至于段远,他整天酗酒,有天晚上跟人起了争执,把人打了半残,被对方送了进去。

      我哥接我去首都的那天送了他一大捧玫瑰花,99朵。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一 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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