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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盛宴 ...

  •   百无聊赖地在动画片演完之后在房间里磨蹭了半个多小时,我再也坐不住了,准备趁时间还早回趟学校。
      乘电梯到了楼下大厅的时候,我看见妈妈正坐在那边的沙发上和一个穿白色衬衫的男人聊得兴浓。那个男人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的长相,但妈妈似乎和他很熟的样子,两人还不时地埋首低语,时而又呵呵地笑。有服务生为他们端上两杯饮料,妈妈那杯是“青山绿水”,我看得很清楚,只有那种茶才会在冲水的那一瞬间随着水流的涌动而极其迅速地在几秒钟之内由黑变绿,而且绿得特别翠嫩特别养眼,老远就看得见。“白衬衫”那杯应该是白水吧,我想。
      跟着又来了一个穿灰色西装的男人,高高瘦瘦的,一条红色的领带格外显眼,他在妈妈和白衬衫的对面坐大咧咧地坐了下来,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模样的东西,熟练地燃起了一支烟,刚吸上几口,便有服务生走过去谦卑地对他说了句什么。只见他尴尬一笑,急促地点了点头,把烟给摁灭了。
      No Smoking,我冷冷地想。
      那人的到来似乎破坏了妈妈和白衬衫先前谈话的融洽气氛。妈妈停止了把玩手里的玻璃杯,白衬衫也坐直了身子,好像还从提包里拿出了些什么东西。显然他是和妈妈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灰西装”一面看着白衬衫递给他的一叠东西,一面不时地拿起水杯不住地喝,偶尔还做出几个比较夸张的手势。妈妈则扭过头对白衬衫小声地说着什么,然后两人颇为默契地一笑。
      我看了看表,还不到三点,于是往门外走。
      快要走到大门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什么。对,是上午那个门童。我往那边望过去,很轻易地认出了他,他还是站在原来的地方,习惯似地微笑着,对每一位进来的人说着“欢迎”。
      我抿着嘴唇,下意识地挺直了腰,微微昂起头,像妈妈上午那样,不,比她更骄傲更旁若无人地走了过去,我能感觉得到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沉沉的,很不舒服。我像上次一样在他面前停了几秒钟,面无表情地瞟了他一眼。他好像是认出了我,又好像不是,他的眼光是惊奇的,甚至还有几分疑惑,我翘了翘嘴角,跟着便目不斜视地从他面前高傲地走了过去。当我一只脚跨出酒店大门的时候,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很好,我心里冷静地想,我记起妈妈告诉我这条裙子花了她2000多港币。

      四月的风吹在脸上并不是很舒服,空气中还夹杂着一种说不出的怪异味道。走在三峡广场上,我的心情一阵莫明的烦躁。
      这个广场修好没几年,原本是计划把这一片的地方全都建成广场的,可是后来不知怎么地修了几栋住宅楼,红的,黄的,有三十多层高,又或许不到吧。这样一来就使这个号称重庆最大的广场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了,虽然雕塑,长椅,水池到处都是,看起来倒好像变成了那几栋房子业主的私家花园了,不知道当初房子的开发商用了什么样的办法才保住了如此黄金的地理位置,现在他们可就乐坏了,这个建设得很漂亮的广场成了他们房产最大的卖点,一时间煽情的广告满天飞,听说楼盘也卖得相当好,而价钱自是不低。
      有了这样几栋煞风景的楼房,三峡广场真正供人们闲逛的空间便不是特别的大了,然而人却是相当的多,尤其是晚上7:30以后,这儿有美轮美焕的音乐喷泉,还有梦幻般的水幕电影可以免费看,更是吸引了无数的人早早地就来占据有利地势,所以常常是人山人海,围得水泄不通。这儿自是繁华的,热闹的,但惟独却缺少一份作为广场所应具有的那种优雅和闲适。所以我常私底下认为与其叫它三峡广场还不如叫它商业街来得直截了当。
      我一直都认为广场应该有完善的绿化,有成荫的大树,有柔软的青草,有芬芳的鲜花,还应该有自由自在四处觅食的鸽子,就像人民广场一样。我挺喜欢那儿的,喜欢看那些白得跟雪花似的小精灵从精致得像童话中七个小矮人的家一样得小房子里扑腾着翅膀飞出来。轻轻地停在人们的手上,肩上,甚至是头上。倘若你在手心里放上几颗亮晶晶的玉米粒,它们准会机灵地靠过来小心翼翼地在你手里啄食。每一次都给你带来一阵轻微的酥酥麻麻的感觉。末了,它吃饱了,便会抬起头,望你一望,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咕咕,咕咕”的声音,像是在对你说“谢谢,谢谢!”。然后,两只小腿在你手掌上略微用力地一蹬,拍拍翅膀飞走了。我曾经两手抓满了谷粒,小米,像撒种子似的将它们四周拨撒,引来许许多多的小鸽子落倒我脚下,争相地抢吃的,顿时一片“咕咕,咕咕”声,可好听了。那种感觉特别的美好,特别的恬静,也特别的纯粹,就好像在不知不觉种,你的心灵重新接受了洗礼一样。

      然而在三峡广场上,你是看不到任何鸽子的。
      我一面想着一面四处闲逛,也就不想再回学校去了,虽然它离我也就十来分钟的路程。妈刚才打电话让我回酒店,说她的事儿办完了,可我却不想这么早回去,我想再逛一下。
      街边的音响店正放着很老的一部韩剧<<冬日恋歌>>的主题曲,还好,是韩语版的,而不是张信哲用他那尖得跟女人似的声音翻唱的<<从开始到现在>>,柔美而忧伤的歌声让我越走越慢,终于停下来了脚步,坐到了街边的一张长椅上。
      长椅的另一端坐着一对情侣,女的和我差不多年纪,男的看起来则非常的幼稚,虽然从穿戴上讲还算成熟,但怎么看怎么像个孩子,而且还属于长不大那种。他们俩正在亲昵地低声说着什么,而我的出现似乎令他们大为不悦。男的不时扭过头来瞪我几眼,几次下来见我仍然没有离去的意思,便小声地嘀咕了句什么,转过身去继续go on his businese。我觉得有些想笑,这儿没有别的椅子了啊,而我又有些累了,我只想完整地再听一听这首好听的歌而已。
      <<冬日恋歌>>是我所喜欢的。其实总的来说我不怎么爱看韩剧。因为台湾腔的配音让我听了偶尔会起鸡皮疙瘩,而且剧情让人看了也很郁闷。女主角绝对非常漂亮,如果是出悲剧,安排她死,那么十有八九她会死于白血病;男主角呢?如果由韩宰锡来演,一般都是被车撞死,搞得我一看见他过马路就为他捏把汗。
      可是第一次看<<冬日恋歌>>的时候我就很喜欢。据说它是<<蓝色生死恋>>的姐妹篇,但我却不爱看<<蓝色生死恋>>,虽说它赚足了人们的眼泪。我记得高考完的第一天重庆卫视重播的<<蓝色生死恋>>就开始了,等我们查到成绩的时候也就是那部剧的大结局。电视台安排得也算够狠,估计那次重播赚的眼泪比任何时候都多,在父母面前装坚强不哭的人大可打开电视机,借着恩熙的死大哭一番。
      那部片子其实拍得还不错,很唯美。但对我而言没有多大的感染力,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那样的爱情。我没带一滴眼泪地看完了<<蓝色生死恋>>,连翔都夸张地打趣说我“简直不是女人”。是,我承认,那首歌也很好听,宋慧乔很漂亮,元彬很帅,但我却不想承认那段被人们认为完美无暇的爱情,因为我觉得那不叫爱,或者说那种感情让人感觉很“飘”,而没有多少真实感,我相信当我说出这一结论绝对会成为一只过街老鼠的。
      而<<冬日恋歌>>感觉很不一样,它没有<<蓝色生死恋>>那样唯美,也没有让人大喜大悲的剧情,但它却很容易让我感动。像这部剧的原作者所说的那样,这个故事是“献给所有珍惜初恋的人”的。惟珍的执着和俊尚的成全其实都是一种对过去感情的尊重。一边是你爱的初恋情人,一边是爱你、照顾你十年、陪你走过最难过日子的人,这绝对是一道选择上的难题,不仅仅由于爱情。
      我想,恩熙和俊熙之间如果能称为爱情,那也是童话时代的爱情,像圣代上的小樱桃那样的感觉,虽然恩熙死了很多人哭得稀里哗啦,但我敢说对于俊熙的车祸很多人是乐于接受的,甚至还有一丝欣慰,因为他们也都和俊熙一样坚信他和恩熙会在天堂里幸福地生活的。而惟珍和俊尚的爱情却像是秋日午后的一壶碧螺春,淡淡的,自有让人难以忘怀的理由。那是一种理性的感情。晓菲说之所以我会有如此奇怪的想法是因为我老了。她说她就讨厌<<冬日恋歌>>,因为“沉闷得要死”。如果不是这部剧打出了斐勇俊这张“帅”牌,她绝不会支撑到最后一集的。“一个初恋的情人哪会惹出这么多的麻烦?一段感情都已经过去了十年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感情,怎么会是说放下就能够放得下的?尤其是一段曾经真心付出过的感情。
      柔美的音乐包围着我,如泣如诉。我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脑海里是一片布满金色落叶的草地,还有树叶在不断地打着旋儿往下掉。歌声渐渐地变得遥远了起来,我慢慢地睁开眼,无意间瞟见了邻座的那对情侣在旁若无人地KISS,一种莫名的恶心感涌上心头,我迅速地站立了起来——他们早就巴不得我走了,我刚一起身,男的便不知从哪儿弄来包东西放在了我刚坐的地方,以防有再像我这样“不识相”的人来打扰他们。
      我继续漫无目的的走着,在街边的小店买了一只熟玉米,热热的,很香甜。边走边吃东西的感觉真是又舒服又自由。快五点了,我准备吃完这只玉米就打车回去,妈妈又在催了。
      正想着忽然觉得迎面走来的女孩有点像季灵。黑色的紧身T恤,绿色的七分裤,头发吊成马尾高高地在脑袋后摇晃——可不就是她咯!身边还有一男的,起码比她高出两个头,很瘦,头发有些卷曲,像古代雕塑中的希腊人。纯白的T恤,宽松的深蓝色牛仔裤,一手插进裤兜一手拎个沉沉的购物袋。
      我正琢磨着是否过去打招呼,季灵看见我了,“韩茜!”她笑着冲我挥了挥手,“回学校去吗?你这是?”
      “我闲逛呢”,我说着走了过去。
      “这是我室友韩茜!”季灵对她身边的男生说。
      “你好!我叫麦松,马拉松的松!”他咧开嘴冲我笑,我觉得他笑起来有点傻,不过仔细看长得倒是挺顺眼的。
      “HELLO!”我也笑了,记起来他前段时间每天都帮季灵提开水,打饭,还打电话邀她一起上晚自习,虽然招数比较老套,但贵在有心有诚意再加持久的耐力。可惜你为什么要和季灵同校啊?想到季灵那套悬乎的塔罗牌理论,看着站在面前的他,我除了替他感到一丁点儿可惜之外没有理由不笑的。
      “那麦松你就自己先回去吧,我和韩茜聊会儿。等一下我还要去买衣服呢。”季灵转过头对身边的人说。
      麦松倒也没说什么,笑笑地向我们说了声“BYE”便自己一个人走了。
      “你这么做他会恨我N学期的!”我笑着说,“干嘛拿我作幌子?我还真冤啊!”
      “是是是!”季灵打趣道,“谁让你今天穿得这么漂亮?再不让他走我怕他很快就会移情别恋,弃我而去的!”
      “我看就是十匹马也不一定把他从你身边拉得走!”我说,“拜托你不要玩弄人家无知少年的感情!”
      “听听你这张嘴都在说些什么!麦松这次报了公外四级,他让我来帮他选些复习资料,这也不行吗?我们可是光明正大得很的呢!”
      “行了行了,知道他一副苦命相,福薄缘浅。”我笑着打趣,知道麦松的英语水平足以随时随地证明他是一个超级“爱国者”。据说季灵是在英语角认识他的,虽然季灵的口语也并不怎么样出类拔萃,但她只要一去英语角就绝对会成为一堆人,不,准确点说是一堆男人的焦点,即使对方的水平已经是“蹬峰造极”,仍会面带不变的微笑适时地恭维她一句“Wonderful”。所以季灵从未遭遇过“冷场”。那一晚季灵和人聊到整个英语角的人都散得所剩无几了,正想回寝室,忽然发现身边一直站了近两个小时却始终一言不发的那个人还立在那儿,以为对方肯定“造诣非浅”,便问他怎么不说话,他居然笑了起来。季灵一想,觉得肯定是自己发音不够标准,于是用最夸张的发音尽量准确地再次重复了一遍”Why were you so silent?”——经典的话出来了——他挠了挠头,用汉语说了句“你可不可以明天普通话角的时候再和我说?我听不懂你说什么。”季灵后来形容她当时的心情——就快吐血了。听不懂你还来英语角凑什么热闹!
      那个“瞎凑热闹”的男生不是别人,正是麦松。可也不能太小瞧了他,人家到底还是数计系的学生会主席啊!
      “你还是早点找人嫁了算了,省得别人为你牵肠挂肚。”我说,想起了她的塔罗牌理论,“没事你就多往外校跑跑,没准你还真能小有收获,挖块宝呢!”
      “别担心我。”季灵笑得异常妩媚,“告诉你吧,我的白马已经找着了!”
      “别扯了!找着了你还有兴致陪麦松出来买书?”我不相信。
      “随你信不信。”
      “那什么时候牵出来让我们瞧瞧?”
      “改天吧,肯定要让大伙见见的。”她笑着说。
      说话间妈妈的电话又在催了,“多多,你怎么还不回来?看看都快六点了,快点来啊!我在顶楼做头发!”

      等回到酒店的时候她连SPA都已经做完了,已经没有多少时间让她按原计划把我的头发弄卷,于是她只有无可奈何地让发型师简单地给我梳了个头,打了些者哩水。
      “也只有这样了,不过我觉得你弄了卷发也未必有你现在的样子好看。”妈妈说。
      “你着什么急啊?晚一点到又不会有什么大不了。”我说。
      “哎呀,你怎么连点唇膏都没有涂呢?我还以为你上街前就把这些细节弄妥了呢!”妈妈说。
      “搞这么多事干什么?”我有点火了,“又不是去相亲!你再说这些我就下车了!”

      终于到了!我坐在我妈的车里感觉像坐牢一样痛苦,我开始后悔上午根本不该一念之差答应陪她来吃这顿饭。
      世纪金源,作为重庆为数不多的五星级酒店之一,有着与它的名字相配的金碧辉煌。
      我们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步入宴会厅的时候,那儿早已是一片奢靡之景。
      忽然间明白了妈妈为什么事前如此重视对我的“包装”了——今晚到场的人,男的全是西装革履,女的则着很正式的晚礼服,浓装淡抹,尽显的是富贵绅士与淑女的风范。由于是吃自助餐,人们三五一群地聚在一起,优雅地端着酒杯,笑着、谈论着或是托一只光亮的小巧的托盘,在不胜枚举的各色美味之中逐一挑选自己满意的食物。穿着同样考究的服务生托着各式的水酒穿梭于人们之间,悠扬的钢琴曲缓缓传来,整个大厅弥漫着香水和酒的芬芳。
      “今天来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妈妈低声对我说,“待会儿你要乖乖的,可别搞出点儿什么状况来给我丢脸啊!”
      托酒的侍应刚巧从我前面走过,我顺手从他托着的盘子里端了一杯红酒,“我只吃东西,不说话,总可以了吧?”
      正说着,有人过来打招呼。
      “我说怎么到处找不着呢,原来你们这才刚到啊!呆会儿该罚酒!”童伯伯笑呵呵地同妈妈握了手。记得上次看到他的时候是去年圣诞,可是都没什么变化。黑色的西装完美地替他遮住了凸起的啤酒肚,深红色的领带让他看起来内敛而沉稳。虽说已是人到中年,童伯伯看起来仍是十分养眼,我敢说倒退二十年他绝对会迷死一片无知少女。
      “韩茜,我们好久没见了吧?想不想童伯伯啊?”
      我笑着没说话。
      “你啊是越长越漂亮了!我是做梦都想有你这么一个乖女儿,你妈妈真是好福气啊!”童伯伯笑着说。
      “童总,看您说的!”妈妈接过童伯伯递来的一杯酒,“令公子一表人才,谁不羡慕您啊?”
      “唉,”童伯伯摆了摆手,笑道“那个家伙一天到晚地给我惹麻烦,你要是说他一两句他还爱理不理。还是女儿好啊,省心!”
      妈妈笑着抿了口酒,今天她穿的是件酒红色的晚礼服,肩上是有着长长流苏的银灰色披肩,非常漂亮,而且显得高贵。
      “对了,韩茜!你还没见过我那小子吧?”童伯伯对我说,“正好,我来给你介绍介绍——这小子,刚才还在这儿呢,跑哪儿去了。”他说着向四周望了望,然后朝那边扬了扬手,“童放,快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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