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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灵杖 ...

  •   第二天一早,我便和狄讶来到所谓的“古藏书阁”。
      它就像普通民宅一样立在普隆德拉无数小巷中的一条边,除了稍微有些陈旧以外和其它建筑看起来没有任何区别。
      推开大门的一瞬间有大量呛人的灰尘扑面而来,木制的门与木制地板摩擦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阳光照不进房屋,狄讶随手在手心燃了个火球用来照明。
      一楼存放的都是普通的技能咒语,每张卷轴和书架上都积了厚厚的灰尘,这里确实已经很久没人来过了。
      我们一路走,狄讶却在通往二楼的楼梯前停了下来。
      “怎么了?”
      “二楼放的就是有关封印魔法的咒语,因为魔力不足的人念动那种咒语会出人命的,所以楼上属于禁区,只有魔力足够强大的人才能突破结界。”说着,他举起右手往前伸,整个手掌却像被一块无形的墙壁挡住一样,无法继续向前,“看吧,就像这样。”
      我也举起手往前伸,直到伸直手臂又挥了挥也没觉得有东西阻挡。
      “快上去吧,我在外面等你。”
      我点点头,燃起一团圣光往楼上走去。

      二楼有阳光直射进来,我灭了圣光开始翻咒语。
      第一第二排书架上是有关封印魔物的,小到波利大到巴风特全部都有。但这种封印技能必须要在魔物强大到无人能够制伏或是威胁到世界平衡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第三排书架上涉及到有关封印武器的咒文,之后是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能力,再来是解封。
      直到最后一排才是有关封印和解封建筑的,但也只有可怜的一排卷轴而已。
      我翻开来一一阅读,没有找到有关古城的,封印和解封都没有。
      于是我准备好空手而归,却意外地发现了一把骷髅魔杖靠在书架边。
      但它与我那把骷髅魔杖不同。
      外形是一样的,不同的是颜色。我那把是纯粹的淡紫色,而眼前这把,杖柄呈诡异而妖艳绛紫色,杖顶一颗白森森的骷髅,真的像人头骨一样,仿佛一碰即碎。
      我很好奇,走过去握住杖柄,拿起来。之后,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绛紫色的杖柄开始闪闪发亮,随即颜色渐渐变浅,最终连同顶端的骷髅一同转化为纯白,原来仿佛不堪一击的骷髅此刻看上去竟是坚不可摧。
      紧接着,骷髅嘴张开,一颗紫色的魔法球朝我飞来,我心下一紧,立即扔掉魔杖用神圣之光挡开,迅速往后跳开一步,只见十字架与魔法球在空中撞击,爆开。
      余惊还未定,怪事却继续发生着。
      纯白的骷髅魔杖竟然自动立了起来,慢慢上浮,最后停在了半空中。
      我停在原地,不敢再往前走一步。骷髅嘴一开一合,魔杖上方出现一排紫黑字迹——我的主人。
      我一脸莫名,朝四周环视一圈,屋内只有我一人。
      我指着自己,开口问魔杖:“你在叫我?”
      又是一排字——是,我的主人。主人有何吩咐?
      我语塞,半晌才放映过来我此行的目的:
      “我想知道解封古城的咒语。”
      过了很久很久,骷髅魔杖都没有动静,直到我决定离开,才又有紫色字迹缓缓出现——
      泯灭之心。
      我不解:“什么意思?”
      又是良久的寂静,才出来七个字。
      拜狱的心头之血。

      心跳彻底乱了,我不可置信地继续问:“你说的,是咒语?”
      ——不。
      “……那是?”
      ——方法。
      “你说的是……得到咒语的方法?”
      ——是。

      这一次字迹显示出来后,魔杖渐渐褪去了光彩,躺回原处,变回最初的绛紫色。
      我又跑上前去拿起它,想要再问个清楚,魔杖却完全没有了动静。
      我放回魔杖,离开古藏书阁。狄讶问我有没有找到,我告诉他没有。
      一路上都在思考魔杖告诉我的那些线索,字面意思表达得再清楚不过——得到拜狱的心头之血,就能拿到解封古城的咒语,但此时此刻的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这些话,确切的说是不敢相信。
      那只是个会发光会吐字的魔杖而已,在我看来这样神奇的事情在这个世界或许再也平常不过,而拜狱,他是个活生生的人。就算他做了再多愧对天翼的事,就算我再恨他,再想他死,他的性命也不该由一把骷髅魔杖来决定。
      一路思想斗争无果,无奈之下我还是把藏书阁里发生的事向狄讶全盘托出,狄讶托着腮想了想,告诉我:“这根骷髅魔杖可能是灵杖。”
      我疑惑:“灵杖?”
      “是的。”狄讶点点头,“灵杖里注入了死去之人的灵魂,可以通晓现在与未来。如果它不是与拜狱有仇或是其它目的,应该不会骗你。”
      “可它为什么会叫我主人?”
      “可能因为你是第一牧师吧,它在你用神圣之光的时候探测出了你的魔力,正好它又只认第一牧师为主人。”
      “那万一它说的是假话呢?”
      “灵杖不会对自己的主人撒谎。”
      “所以……事情真的如它所说,取了拜狱的心头血,我就能知道解封咒语?”
      “应该是这样。可现在的问题是,你忍心杀他么。就算你忍心,你也杀不了他。”
      我不说话。
      “你还是放弃吧。做这种让人后悔一辈子的事,不值得。”

      以前有一次和拜狱坐着聊天,我问他如果让一切重来一次,你还会走这条路么,我觉得你这么活得很辛苦。他笑着回答我说他不辛苦,也不曾后悔。我又问他为什么,有什么东西力量那么强大,让你这样甘之如饴。他只回答了我简简单单两个字:地位。我很好奇,又继续问:地位那么重要?还是说,地位可以让你活更久?
      他摇摇头说:不是,没有地位,我反而能活更久。但这样一来,没有人会记得我活过。
      我又说:那现在你还这么想么,只要我记得你就好了,要那么多人记得做什么?
      他只是笑笑,没有回话。

      到现在我渐渐可以理解拜狱的想法,他不是不曾后悔,而是不能后悔。
      他曾说过:选择越多,就越难以做出抉择;岔路越多,就越难下定决心走定一条路。所以,还不如只有一条路,永不回头,永不后悔。
      人生弹指几十年,有人平平淡淡地过,有人轰轰烈烈地过。但无论过程如何结果如何,时间都是短暂的。我们能做的,只是在短暂的时间里找到一个方向,倾尽所有把路走到最完美。过去的一切无法挽回,我们能做的,要不就是埋葬它,要不就是继续走下去。
      有人一生轰轰烈烈,却什么都没做成;有人一生平平淡淡,最后却得到了自己所要的一切。
      而拜狱不过二十三岁,就已达到了很多人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高度。不过二十三,就已尝尽人世悲欢,荣辱胜败。我真的很难去想象,在他之前的人生中,他到底埋葬了多少情感,背负了多少连我都不知道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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