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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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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呢?你那天有时间没?”
乐乐瞅着高歌,明面上是等他最终拍板,实际上却是丢了个烫手的山芋过去。
所有人都从她的小举动上,闻到了一股子火药味儿。
“这件事能成功,你是最大的功臣。正式见个面也对,是该正儿八经地谢谢钱总。聚会的时候,你同学会参加吗?”
高歌觉得,这事儿能成,其中也有钱坤的贡献,如果他也能参加,少不得要当面道一声谢。
但这话落在乐乐耳朵里,却不是那么回事。
她微微蹙眉,目含警觉。
为什么会问起钱坤?这是什么意思?是在怀疑谁吗?
“我不追星。”不追星,就意味着她对明星的动态不了解,更谈不上对明星抱有热情,“钱坤现在是明星,他能不能回来,与其问我,你还不如去查看他工作室官网。”
“不是……”
“再说了,就算他能回来,能参加,不也很正常吗?钱叔叔肯定很想带他出席宴会,没有特殊原因,也一定会带他出席。毕竟,这是他的家乡,是他出道的第一站。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忘本,尤其是演艺圈,一点事情就会被无限放大,忘本的话,要挨骂,要被黑,要被赶出娱乐圈。
“所以高歌,你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问问。你以为我是什么意思?”平白无故地吃木仓药,高歌觉得对方有点无事生非。
他的反问没什么感情色彩,但让所有人都感受到了嗖嗖的凉意。
现场气氛瞬间剑拔弩张。
明知在等着看热闹。
大树紧张得不敢喘气。
阿宝见势不妙,赶紧打圆场:“聚会嘛,肯定是人多热闹。都是大老板,排场一定小不了。知知呢?要不要一起?”
他知道高歌一向不热衷交际,那么,如果明知在的话,情况会不会好一些?高歌会不会表现得热情些?
他的本意很好,只是没想到,自己的这句话就好像一只手,按下了冥冥中的时间按钮,使得室内出现了片刻的沉寂。
没有回应,凸显出了这个提议的诡异。
“也不是不行。”乐乐轻飘飘地扫了阿宝一眼,“不过,你们最好是跟钱总打个招呼。”
没有邀请就去参加别人聚会,这是很不礼貌的事,没得让人笑话是打秋风、蹭热度,丢人现眼。
“呃……不要紧吧?”
加个塞而已,多大点事儿?
“要紧不要紧,我不知道,你问问?”说着,乐乐拿起手机,环视众人,“谁说?我这儿有钱总的电话。”
谁说?既然不合适,不管谁去说,好像都不大合适吧?都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孩子,这么简单的人情世故都不知道吗?除了乐乐,他们几个得有多么地自来熟,才能张开口讨这个人情?
万一钱总心头不痛快,停了赞助呢?毕竟,这会儿钱还在人家的口袋里。
所以,阿宝这个提议,就是个没脑子的馊主意?
一时间,高歌几个的神色都有几分尴尬。
明知倒是没事人似的,一直笑眯眯地。
人多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热闹看。做个吃瓜群众真快乐啊!听人言,观人行,知人心,人生百态,表里不一,都在眼底,看多了、听多了,总是会有所收获、有所感悟。
她算是看明白了,刚才的一番明枪暗箭,面上是乐乐对阿宝的敲打,实际上却是针对着她。
为什么会针对她?说起来,她跟高歌、跟元乐队交往并不频繁深切,双方并没有利益冲突,乐乐的这份戒备是从何而来的?
高歌吗?
乐乐对高歌的喜欢,竟然比她想的还要多吗?因为喜欢,所以不想分享,所以——这是把她当成了情敌?
这可真是无妄之灾。
三角虐恋这种戏码,她可是敬谢不敏,躲避都怕来不及呢,哪能上杆子让人误会、给人添乱?
“那个,我说一句哈。”明知端着公事公办的态度申明,“如果方便的好玩的话,最好是能去长长见识。不过呢,你们是去办正事儿的,捎上我的话,有点拖后腿。反正最近我也很忙,这次就算了。”
“行吧。”
阿宝几个不约而同地避开她的注视,脸上多多少少有几分遗憾与难堪。
乐乐却暗中冷嗤,垂下眼,掩住了轻蔑与厌倦。
没错,她就是讨厌现在的这种氛围。只要明知出现,所有人都会围着她转,看她的脸色,顾忌她的感受,俨然视其为重要的人,还名其名曰:照顾小妹妹。
最讨厌这种“哥哥妹妹”的把戏了,恶俗、浅薄!
一个大山里出来的打工妹,因为长得好看,就格外受照顾,为什么从小到大,总免不了要遇到这种事儿!
混迹在娱乐场所的男人,不管年纪大的,年纪小的,看来都有同样好色的毛病。
都不在乎内在的吗?
想她常雅乐同样年龄的时候,还在读大学,接受着象牙塔里的高等教育,而这个明知呢?游曳在社会的底层,吃了上顿没下顿,有什么出息!
看看她住的地方,元宝村,那是啥地方?长风市著名的“城中村”,贫民窟。房子破,路稀烂,人又杂,靠出卖皮肉的野鸡们遍布街巷,不管白天黑夜,都依在门口,一边绣鞋垫,打毛衣,嗑瓜子,一边拉客。
小姐和小姐,小姐和客人,经常为了那二三十块钱的宿资吵架骂街,甚至大打出手。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住在这种地方、这种环境里的,能是什么好人?
瞧瞧,明知不就总是一副吊儿郎当随随便便的模样吗?随随便便加入别人的谈话,随随便便挤进别人的圈子,随随便便给人拿主意、出点子,随随便便和男人搭讪闲扯……
一点也不庄重。
男人们骨子里都犯贱,可不就喜欢这种主动贴上来的货色?便宜么,不占白不占。
还好,她没有要求一起参加宴会,还算是有点自知之明。
这就对了,有些圈子,不是那么容易融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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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百转千折的心思,明知自是不了解,而且也没兴趣。她跟高歌几个说她很忙,还真不是客套话。
真相是,她都忙得晨昏颠倒了。
这全拜她的“中国好房东”——孟德武叔叔和鲍静阿姨所赐。
元宝村的原住民已经不多了,尤其是二十四到三四十岁这一茬,在村里几乎很少见。村口外就是繁庶的现代化都市,但凡有手有脚不懒不馋的,都能在人潮汹涌中找到一份工作,然后或租或买,住进干净、安静的楼房,可是比元宝村那个“有雨两腿泥,有风满口尘”的破烂平房让人舒服?
元宝村村民再不乐意,心里也都承认,元宝村是长风市如假包换的破地方,是但凡有点追求的人都避之不及的“贫民窟”。
贫的不止是遍地的租客,也包括租客们和房东们半斤八两的低效、低素质。
平房上搭建活动板房,不问好看、不管是否会阻挡别人的实现,也不管安全不安全,就为一个字:钱!
多一间板房,就能多租一份钱出来,就是几十块钱的收入。至于租房子的人住这样的房子行不行?夏天会不会被蒸熟?冬天会不会被冻死?
没人在乎。
偷水,偷电,偷破锅烂铁,都是常态。塑料瓶子纸壳子,路上捡来的广告布,琢磨一下,总能用到,用不到就堆在家里,哪管有没有异味、会不会污染,废物利用能省一点是一点。
就算是偷窃过程中失手被抓现行,也没啥可怕的。充其量就是彼此对祖宗十八代的问候和爹妈身体器官的多功能使用,谁的声音高、肺活量大、气势强,谁就是最终的赢家。
若说抄家伙动手——所谓“无恒产者”无所畏惧,村民们到底还是太老实,不敢跟外来的死磕。万一吃亏,身体受伤,倒是能报案,可要是行凶的逃之夭夭了,啥时候破案,可就没头了。
说白了,可不就白白挨打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在村里本来就是公认的没本事、胆子小的,面对外来户,他们只能采取保守的防备策略,防患于未然以保证自身的安全。
在这种大环境、大氛围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是很低的。一边是自视甚高的本地人,一边是逼急了会咬人的外地人,泾渭分明,这就是不可逾越的阶级。
而一旦外来户的人口超过本地村民,彼此之间的仇视与防范就更加深重。生活环境越来越恶劣,使得更多本地人举家搬迁,把整座老房子都分租出去,让外地人监视、制约外地人。
像那种房东住正方,租户住厢房的家庭,在村民眼中,都是不大讲究的。
还有寥寥几十户,家里的年轻人都在城里购置了楼房,老宅里只剩下不愿意搬走的父母祖辈。他们不愿意和外人生活在一方院落里,同时,自家也不差这几个房租钱。
像这样的人家,整体素质相对较高。这从他们的生活方式,就能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