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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来,去,回 ...

  •   且初很厉害,把自己的想法藏的很好。所以他在我面前都没有表露出一丝异常,但他忘了我是做什么的了。

      那天我算准时间,在去往后山的必经之路上等他。且初见到我的一瞬有些发愣,随后自嘲道“我早该想到的”

      且初他年纪大了,头发虽然打理的很好,但是灰的白的夹杂在一起,证明了一切。

      他褪去从跛脚老道那里继承的黄衫,并在今天传给了小纯。所以他那时出来,外面只披了一件亚麻长衫。我和他并肩走着,听他讲述这段时间的事情

      “你三年前离开不久,小纯就离开庙里去外面打拼去了……”

      且初如今说话很慢,我就放慢脚步听他讲述“出去的第一年里小纯还时常给我写信,说大城市的交通,和生活。说那里有高耸入云的大楼,有如白驹一般飞快的高铁,说那里足不出户就能吃到饭菜,说那里的车水马龙、灯火夜市……”

      一段路下来我的许诺开始逐渐淡化,且初脸上的细纹也逐渐生长加深,就连身形也渐渐的佝偻……

      “那段时间我们经常通信,可从那之后小纯便和我书信往来甚少了,甚至可以说远不及以前了”说到这里且初摇头哭笑,随后接着说“我以为他是适应了大城市的生活,有了自己的朋友。

      一个从小在深山里长大,第一次到大城市里的孩子,如今这样我会为他开心,也感到骄傲。

      只要他过的好,我可以不收到他的书信,也甘愿让他不在记得我。在没有捡到小纯的时候,我也是一个人看守庙宇”

      “但是在半年前,我突然又收到小纯的信笺。信里小纯说他想回来,说大城市的生活还是和大山里不同,他融不进去。

      他想在大城市里落脚,就必须在大城市里过活。可他又没有大城市的头脑,只能去做苦力,每天大中午顶着太阳做工,夜里还要等所有工作完成好没有任何错误才能休息。有时遇到大工程,甚至要没日没夜的赶工期,虽然钱会多些,但耐不住长久摧毁身体。这次去大城市已经是精疲力尽。”

      说了很多话,让且初嗓子剧烈的咳嗽,我给他边顺背边道“我之前收到一条十分虔诚的祈愿,那人说好不容易摆脱师傅摆脱束缚他的大山来到城镇,但是发现大山和城镇之间隔了条永远都跨不过的鸿沟。

      他试图丢掉包袱淌水到对面的城镇,哪怕他努力的踩稳每一块石头,但还是被浪潮无情的推回了岸边。他说在他最无助的时候尽然想到了师傅,想到了师傅以前说的一行人有一行人要做的事。而他也。没有哪一次这么强烈的想回到大山,回到师傅身边。”

      我问“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且初见我问他,自己也猜到了“是小纯?”

      “是”

      且初露出一个真切笑来“看来让他出去是对的,他终于理解一行人要做的事这个道理了!”且初是很高兴的,说话十分激动,激动到咳嗽直不起腰

      我去扶他却被他拉开“不用了……”

      且初的声音都变了,等他在转过身来面容已经苍老,脸上的斑点像是早就在哪里一样,却又在他脸很突兀。他的眼睛已经灰白、混浊,已经看不清东西了

      腿脚不利索的往前走去……

      “且初!我不想让你走!跟我去天界好不好!”

      我突然不忍心看他离去,出声叫了。如果他同意我带他去松烟寺,哪怕只是洒扫僧也能让他永远存在,我不想让看着长大的孩子离去,不想体会所谓的『白发人送黑发人』

      可他的耳朵早已听不见了,当我要上前拉住她时且初颤颤巍巍的转身

      粗哑的嗓音响起“神爱世人,神性悲悯。但您已经延续了我的寿命,让且初看到人间的发展,和小纯的成长。且初不能再接受了”

      说罢便走向了深处,大山里烟雾缭绕,大山里杂草丛生。大山里满是尸骨,大山是他们的家。

      他们只是回家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且初!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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