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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砖楼 ...

  •   在经过囧楼和解惑楼(即第一个负分长评楼)之后,由于作者对其他文的抄袭问题一直保持回避态度,并对银英文第一章的抄袭缩减成不到200字(据粗略统计约400字),于是温柔君发布了第二版揭露抄袭负分长评(同时投诉)。
      打脸评可在此id下获取。
      回复收录如下:

      [1楼] 网友:日月为明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23:44:41
      前来膜拜7K5的长评(喂
      作者大人,以后要记得常用google哟

      [2楼] 网友:风舞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23:47:09
      我等着您的账号被删除

      [3楼] 作者回复发表时间:2010-04-24 23:47:15
      那篇文在发公告前就已经锁了

      [4楼] 网友:漪梦澜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23:51:01
      wa
      这么多你竟然都记得。。。强人呐~
      膜拜下~

      [5楼] 网友:哎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23:51:26
      = =作者你太可爱了,怎么把VIP文锁的?为啥我还能点进去?

      [6楼] 网友:sunbird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00:01:10
      又是一个剪切怪,我还正好想看这文呢,真恶心

      [7楼] 网友:deliagre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00:05:49
      才发现竟然……
      对我真是打击。
      也许有人说抄的只是个别描写,故事主线才是关键。
      但是写过文的都知道,构思一个情节是很容易的,真正落笔下来才是难的。如何进行具体的描写、讲述,这才是最见真章的。
      如何描写景,描写人,我做的都不好,所以特别佩服能描写这么细致的人。
      具体的描写对于文章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不亚于原创的情节主线。
      现在我懂了,我何苦绞尽脑汁想那些描写,只要直接百度“描写XX的句子”就好了……
      可以直接上大纲了,大纲毕竟没抄。
      说实话银英的文很少,好不容易找到这个我还是很高兴的,真没想到居然……
      我曾经在淘宝上买了一套日文版的银英,当时因为代购时间很长,如果我付款了的话,会到日子自动打款,于是我就一直没付款。后来到货了卖家没有通知我打款,就直接寄来了,可那时由于时间很长没有付款,交易自动关闭了。我可以就这么不给钱了,五百块。但是过了一个月,我好不容易在旺旺上找到了店主,补上了钱。店主很激动,她说本来都认了。我说,我们看银英的,不会做这种事。
      我一直以为看银英、爱银英的人,人品都是过得去的。
      我也是一直这样要求自己的,虽然不可能一直做好人,比如捡到十块钱我肯定也会独吞,但是至少在银英相关的事情上,我承继了我一贯的良好作风。
      叹。
      用我的标准要求别人,真的太苛求了。
      这个文我很感兴趣,真的,很喜欢。
      对后面也很期待。
      但是我无法说出瑕不掩瑜的话。
      我会把它下架,但是会存入收藏夹。
      我会长久的不去看它,但是偶尔会看看进度。
      我知道很纠结,但是我没办法,我第一次对于抄袭无话可说。我做不到以前面对抄袭时的那样的抨击,但是我也无法抛弃我的本心来姑息。
      作者好自为之吧。
      为难的情绪是双方的,而我可以回避,你必须面对。

      [8楼] 网友:AD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02:09:35
      抄的是日本人的,有什么关系...能够被借用是他们的荣幸.

      [9楼] 作者回复发表时间:2010-04-25 06:30:11
      为文首先要为人,你们掐的也是我人格上的问题,真的感谢,我在处女作上的不劳而获耻行,还有沿袭到这篇文上的余波,都是必须我自己深刻反省的人格污点。
      温柔君,我一边改着这篇文的玛丽苏问题,一边在改死神,事实上,你发这个回复的时候,我已经改掉了遥不可及的问题,而守护女神那篇正在慢慢改。这里插句题外话,我的电脑反应非常迟钝,无线网所以拼命掉,这点在许多地方的回复里都可以找到证明,我是真的手太慢,于是被你说成不改,我真是……
      要是能就此删掉此ID,那真是谢天谢地,但是其实,现在我想继续用这个ID写下去。正是因为人格方面出了严重问题,想改过,也在改过,此后再被人指着鼻子骂抄袭,或者“恶心的剪切怪”,一方面是应受的责罚,一方面能更深刻的让我反省,改过人格上的缺陷,deliagre说的很对,我不能回避,得面对问题,所以做出了这样的选择——继续用这个笔名,绝对不换ID,想背着耻辱柱,希望能有一天给自己洗白,那应该会是我改掉人格问题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所以,究竟怎样才能让你满意?我一早就改了文,也发了道歉公告自打了耳光,但是因为我道歉公告里试图撇清自己的倾向,还是让你不满——你看,这也是一条人格问题,还是企图逃避……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让你满意?反省的不够深刻?我想我说不出来比这个回复更深刻的反省了……谁会写检讨书,请教教我吧——于是又要被说,从BAIDU上COPY一个过来就可以了,你不是剪切怪吗,恶心。
      是吗?
      所以,请教我该怎么做吧。
      我很避免透露自己的情况,是因为一直觉得二维和三维应该绝对分开,现在说我性格多么不知世事、情商低、不懂事、白痴中二,在你看来都是借口,或者博取同情——我只是给你提供一个我如此脑残LOLI的理由,你可以觉得恶心,但是,请不要为了我的事情破坏你的心情,虽然已经破坏得够多,但是我一直在道歉,也试图弥补,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顺便说一句,刚才网络又掉线,所以又延误了回复
      

      [10楼] 网友:AD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06:59:53
      大人啊请你继续写吧无视掉他们吧......日漫根本无须计较这么多的......

      [11楼] 网友:夜风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07:57:50
      网友:AD 发表时间:2010-04-25 02:09:35
      抄的是日本人的,有什么关系...能够被借用是他们的荣幸.
      10楼] 网友:AD 发表时间:2010-04-25 06:59:53
      大人啊请你继续写吧无视掉他们吧......日漫根本无须计较这么多的......
      ——————那个,你说这句话我心里很堵啊!然后我领悟了,你是在反讽吧!

      [12楼] 网友:su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0:21:34
      噗......“反讽”...夜风大人您真是太可爱了!O(∩_∩)O
      温柔大人的行为大家都理解,想当年我看《幻城》,恨不得冲到某人的书迷会当面撕书给他看...(= =)当然我也只能想想,比对温柔大人真正愿意做出些行动的行为,我真是太不上台面了...
      参照那些比比皆是的抄袭行为,作者大人的态度还是很可取的,当然如果以上的那些举例属实,大人确实应该考虑锁文和大修了!我从作者大人的回复中,看出您也有希望大修的意愿的,在网络社会,能有这样的态度真的真的很难得!
      所以,我建议,为了能给大家一个明确的交代,请作者大人拿出个修文时间表吧?再,建议大人留个扣扣或邮箱吧,如果各位读者大人愿意,请通过以上方式监督作者的修文或锁文的过程,如何?

      [13楼] 网友:su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1:12:10
      PS,我说得留下联络方式,并非指扉页上的读者群,请另寻个相对私下的场合来处理这件事吧,阴谋论、讥讽党、围观派、温情党.....事情越闹越大,作者要在兼顾各派言论的情况下,及时处理好那些不算少的修文问题,在我看来,确有些分身乏术了。
      另,我说“私下场合处理”的意思,并不是想让这件事沉下去,看到作者大人说一直在修文,奈何问题太多,一时有些顾此失彼?我相信,各位大人也不是不通情理到,希望你一夜就纠正所有的问题,他们只是对你的行动力有质疑罢了...
      也许,作者大人您只是想在现下没有时间兼顾的情况下,先改动那些已经被查找出的问题,这并不代表您以后不会仔细的对那些没有被指出的问题章节做出修改,对不对?这是我的猜测,如果您确有这样的想法的,那您应该在问题刚发生的时候就做出说明来,不然您的行为确实很容易引起大家的猜疑和误解。
      所以,我建议作者拿出个时间表来,并把时间表标贴到所有涉及文章的醒目位置上,让那些期待您能主动做出行动的大人们能看到您的具体行动。

      [14楼] 网友:=-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6:17:51
      = =抄的真多,博览全书啊
      而且,改的真快

      [15楼] 网友:温柔的不要~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7:21:04
      不,她抄的很聪明……全是日本翻译轻小说……
      不容易被发现呢。这次反抄百度娘败给了谷哥呢!

      [16楼] 网友:- -b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6 12:25:32
      这帖要up
      作者真是博览群书……

      [17楼] 网友:日月为明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6 18:47:53
      感谢作者大人推荐如此多美丽的轻小说!
      解决了俺的文荒XD

      


      一位化名为:作者你敢回答么?在质问绯村大,并被绯村大彻底无视的可怜人。

      现在是粉丝反攻期么?那既然如此我这个一直旁观的人也来均衡一下力量吧。
      1,作者大人,我想温柔君和其他人以及扒得够详细乐,不过他们扒乐多少你就抄乐多少,那些没扒的章节里就没有抄袭问题么?你现在的状况是不像一个初犯,而是一个抄袭惯犯,那么大家有以上疑问也很正常吧。别逃避,请理直气壮地告诉我们,其他地方有还是没有抄袭!?
      2,作者大人的致歉公告似乎只针对乐最开始扒出来的部分,并企图淡化它只是外貌借鉴这种。但是接下来大家扒出来的证据里,你显然不仅仅是一个外貌借鉴。长达11部轻小说的抄袭,你好意思像你的道歉里说的只是“对于本文在第一章,女主外貌设定的部分,有近 200字的描写脱胎自《对一个飞行员的追忆》”这么轻微的么??
      3,既然你一直都表示自己愿意接受错误,那么你不觉得应该将致歉信写得更符合事实一点,不逃避不找借口么?对于那些曾经看过你的文的人,你难道不该在文案和作者专栏致歉么?不是每个人都会点进去看一个标题都没加粗的致歉信的。
      4,以上问题,作者大人,你能不要打太极,诚实直面地回答么?

      期待您的逃避式打太极回复,这几天您的太极确实越打越好了呢!

      [1楼] 网友:=V=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3:17:00
      网友:AD 发表时间:2010-04-25 02:09:35
      抄的是日本人的,有什么关系...能够被借用是他们的荣幸.
      10楼] 网友:AD 发表时间:2010-04-25 06:59:53
      大人啊请你继续写吧无视掉他们吧......日漫根本无须计较这么多的......
      ----------------------------------------------
      这读者太没下限了!
      作者很会打太极
      别以为你修改了别人就抓不住证据
      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快照
      一抓一大把

      [2楼] 网友:=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6:16:26
      作者有这种NC粉,果然……物以类聚

      [3楼] 作者回复发表时间:2010-04-25 21:30:50
      = =君,我在很早很早以前,在各处留言、留言的回复里,都声明过我是脑残中二一个,你说我脑残真的真的是正确的。虽然我脑残,文苏,也许是沾了原著的光,读者还是看中了其中某一部分,但是读者看的是文而不是我这个人!!!!!!!读者是在就事论事,请不要人身攻击读者,说NC粉!!!我脑残是正理,但是读者不是NC!!!!!!!

      [4楼] 网友:某狗仔队七号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21:35:56
      不,作者,我到想说,这只粉真的是NC,但我觉得你不是。

      [5楼] 网友:囧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22:40:04
      如果这叫做就事论事,那这位读者就是在攻击所有写同人的人,在混淆【写人家同人】和【抄袭人家】之间的区别,何况现在说的还不是日本人写的原著,而是其他同人作者的文
      维护读者可以理解,但是吧。也请别混淆另个概念,【一个读者】和【读者】,单个和整体,这罪过太大了

      [6楼] 网友:囧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23:01:14
      好吧,我只是在表达看法。作者想平息事件我能理解。
      对这件事,我对作者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一直避重就轻。
      当你公告天下的时候,我第一时间还蛮欣喜,越往下心越凉。再看作者回复,果然。
      俨然看到了小时候父母一直教训我“你到底为谁学习”
      公告里,【你们愿意给这文一个机会么】,显示出来你为喜欢这文的人继续写文。作者回复里,【怎么做你们才能满意】,变成了为谁而道歉。
      更不说作者隐隐约约提及的这文受到的关注度问题……
      我已经不想说其他的了,作者说我高估了她的情商,也许,在其他几篇文的文案上都有些微妙的体现,更在最开始那两处完全不动脑子的CTRL C+CTRL V里非常醒目,也许作者真是个不成熟的人。当然这不是原谅抄袭的理由,也不是说公告里作者回复里这种转移重点显得自己诚恳而委屈的小伎俩会因此变得很萌……不过老实说,与我无关。
      今后也许会继续看作者的文,但一度丧失并且至今为止从作者的态度里无法找回的信用啊……反正我不过是一个人,一个读者,对不对。反正我仍然有不幸看过其他冷僻好文的可能性,对不对。

      [7楼] 网友:囧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6 09:30:15
      于是道歉公告消失了……我果然白费劲了,作者威武

      [8楼] 网友:作者你敢回答么?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6 14:39:30
      哈哈哈,回复了NC粉的话却无视了我的问题么?作者你的改过自新和表态就是这样么?你的人格呢?
      抄袭的道歉公告也撤掉了啊,你改过后的抄袭公告挂了有超过24小时么?绯村大大不愧是会打太极的人呢~~我对你突破下限没有白期待~~下一步就是反咬扒你抄袭的人了吧~~
      誓做10年不要脸第一人么?加油!我看好你哟~~~

      [9楼] 网友:不要一错再错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6 14:44:29
      我今天重新看了一遍绯村君的留言和支持者(包括挺她的其他作者们)留言,其实绯村君在前期道歉态度很良好,而且也有过打算删文删ID,只是□不让删。前面有帖子爆料:今天绯村君的180度翻脸态度其实是经过□传授,我只能说绯村君自己的态度也不够坚定。
      另,也有帖子爆料绯村君其他文也有抄袭的问题,如果一连写过几个文,各各都被人点出有抄袭地方的话,我想这也不是光道歉就能继续写文的问题了。
      我诚恳地建议绯村君强烈再次向□表达在之前的各个文章中贴上道歉公告,并写一篇事情始末经过以及你的想法,把文章修改掉抄袭的地方,重新发一次文吧,其实你还是有好故事在脑袋里的。
      不过如果绯村君如果打算自己跟□一样心态的话,那……大家还是继续骂好了,毕竟不良价值观还是扼杀在发芽阶段,对社会才有贡献。
      作者们不要傻傻地都听 □那套,有时候掩盖事实不是最好的办法,毕竟最后□可以拍拍走人寻找下一春,留在原地的是作者本人。

      [10楼] 网友:不要一错再错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6 14:45:07
      上面口口掉的是编辑

      [11楼] 网友:不要一错再错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6 14:49:27
      因为我在人生中走错过路,所以我语重心长的跟妳说,
      有时候好好道歉,把歉意让大家看到,然后接着继续好好做事,时间久了自然看得出来妳是否真的改过。
      这是我个人真实亲身经验谈,作错事不要怕被骂,因为会被骂是正常的。
      如果妳想继续用这个ID写文且让大家看到妳的实力,就把事情摊开然后往正确的方向吧,时间会证明妳的努力。
      不要掩盖,因为这是一个人肉时代,人红了过往都会被扒出来的,诚实面对比掩盖过去好。

      


      接下来,是不踩雷会死星人的砖评,由于涉及到了批评这篇文的不切实际和玛丽苏问题,给了绯村大第二次公告里转移视线的机会。由于此楼太歪,删减了一部分 》《

      致星海上的Mary Sue上尉  作者:不踩雷会死星人

      话先说在前头,这是一块砖。没有打负二分只是因为我这人一向脸皮薄不好意思为难小姑娘或者被认为在为难小姑娘,而没有打零分或者正分则是因为听说负分长评无法被删除。
      如果您看到题目一头雾水的话,容我为您稍作解释。
      Mary Sue,中文通常写作玛丽苏。Mary Sue是一个刻薄的词,用来形容某种角色,一个写作辞令。她or他的塑造只有一个目的:梦想成真。当作者创造了一个人物,让他or她经历奇妙的旅程,遭遇一些名人(虚构或现实的),这个角色就是Mary Sue。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上一段有大约五十字是引自某篇我暂时联系不到原作者的著名玛丽苏论著。虽然这不是正式论文写作,但学术界——无论中外,除非您在平行次元——都有引用其他论著的语言及观点时必须加注解这个最起码的要求。嗯没错我是在吐槽被拍砖的作者“学术界鼓励打乱重组”“不知道这个叫做剽窃”的言论。
      而玛丽苏上尉呢,就是早期玛丽苏作品中的一个典型形象,而我们现在之所以把玛丽苏称为玛丽苏而不是别的什么,也是因为这位芳龄十五艳光四射万众倾心的上尉名字叫做Mary Sue。相对应的,用于满足作者幻想的男性原创人物通常被称为Gary Stu——很可惜这位先生的名字不像玛丽苏上尉那么琅琅上口,所以中国同人圈通常称这种万能男孩为汤姆苏或者杰克脆。
      学过点语文知识的人都知道,语言这玩意是发展变化的。远的不说,就说小姐这个词,明清小说里那是大家闺秀,千娇万贵锦绣金玉养出来的掌上明珠,现在嘛,喊某某小姐会让人误会那姑娘是某特殊行业从业人员。跑题了,咱们继续说玛丽苏。玛丽苏这个词最初就是单指同人中的原创完美女角,后来发展演变了一小下——就像小妖精一样的洛丽塔变成代表萌与爱的萝莉再变成NC少女的代名词——现在,通常情况下,玛丽苏指的是为了满足作者的愿望与爱好被创造出来的人物,基本上是中性偏贬性的。
      如果我们采用玛丽苏的广义解释,即玛丽苏=作者自我代入自我满足的人物,那么历史上最成功的玛丽苏作品无过于《简爱》。容貌平凡,脾气也不是很好,同时家境相当一般的简爱一路努力,最后得到了财富与爱情,在结局时还得到了第一个孩子。有多少人论证过简爱其实是夏洛蒂勃朗特自身的写照,我就不在此废话了。但很明显,简爱跟她大部分的远亲不同——别的不说,看看现在玛丽苏作品后面跟着的砖块数量就知道,估计不会比《简爱》的重版次数少。而《简爱》的成功也值得绝大部分玛丽苏作者借鉴。唔顺便说一句这个“绝大部分”只是客套话,在我看来任何一个写玛丽苏的作者都该去读简爱。
      曾经有一位国外作者总结过玛丽苏写作中的注意事项,足足八条,我这里试着另外总结一个简略版本吧。
      一,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三,欲修其身先正其心。
      突然发现说了半天还没评到《银河帝国第一女帝》的正文,下面我就厚起脸皮按这三条的顺序来拍一拍砖挑一挑BUG吧。咱这人嘴损,先说句对不住,毕竟这年头敢出来秀就要有被围观的觉悟,无论秀的是人还是文。再顺说以下所批判的“玛丽苏”均为玛丽苏的原始词义,勃朗特姐妹是大神,拿来跟劣质玛丽苏相提并论实在不敬得很,就好像同样写武侠,金庸和“金庸新”“金庸原”“金庸全”之间的距离可以以光年计。
      一,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这点很好理解。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现实中没有,小说中也没有。
      然而大部分同人玛丽苏的作者都喜欢让自己的人物无所不能,经历所有的重要事件,解决一切困难,被几乎所有有名有姓的男主角爱慕——如果是汤姆苏的作者,一般会改成被所有有名有姓的女主角爱慕。至于BL和GL向的玛丽苏作品,除了性别之外全部同理可证。
      大概因为玛丽苏现象的相关论述增多,最近几年玛丽苏作者们接受了建议,开始给自己的人物安排缺点、安排毛病、安排悲惨过去;但是这些有了小缺点的人物骨子里还是完美万能的。这大概只能怪作者笔力不够。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把你的人物设定成热血冲动爱闯祸的小燕子形象,她就不可能作诸葛亮状运筹帷幄三思而后行。偏偏玛丽苏作者们只记住了“给人物一点缺点”的建议,却忘了给人物一点缺点是为了把她描写得更真实。
      其实《女帝》这篇文还是比之前我所围观过的某篇银英玛丽苏强出一个档次,那篇玛丽苏一直在把所有原作人物的光彩抢过来加给原创人物,而《女帝》一直在努力给原创人物另外的光彩,虽然努力的成果很一般。
      但是《女帝》也同样犯了最大的错误:万能主角。
      把我自己之前的一段发言搬过来:
      “第三章里,女主角去年靠一路微笑让所有对手在搏击比赛中不自觉放水……您确定?您确定学生大部分是贵族子弟少部分是上流市民的幼年军校里一群最小十一二最大十四五的小毛头看到个十二岁的卖萌萝莉就全体迈不动步子?奥丁大婶啊我知道帝国很堕落但我不知道他们会堕落到养出一所全员萝莉控的军校!
      然后一个决斗废柴靠一个月特训把原著里比莱因哈特大五岁的菲尔格尔打成重伤住院!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被十三岁小姑娘“压倒性胜出”打成重伤!您的女主是野生奥特曼吗!就算要玛丽苏完全可以安排她受伤住院然后被男主角救美兼安慰(哦这剧情好像更雷了)。”
      摊手,这一段还需要我重复论述吗?这种女主角(而且只有十二岁!)一个微笑就能拿到格斗比赛第一的情节就算拉到银他妈里也会被吐槽至死啊!
      再来一个明显的逻辑错误,第一章里写到身为公爵承认的私生女的主角被托给奥贝斯坦少尉抚养……对不起我再嘴欠一次,公爵的女性亲属死光了吗?外国在收养方面立法极其严格因此一部分等不及审核的外国人情愿来中国领养一个孩子,而即使在中国,也有着“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的规定,无非是为了杜绝所谓的“光源氏计划”,保护女童的权益 ——试问您是否觉得几千年后的人类落后到连这个都想不到了?一名地位几乎仅次于皇族的公爵,会允许自己已经给予名分的、打算拿来当联姻砝码的私生女被年轻的单身少尉带回家去抚养,他就算压根不想要这个孩子也要考虑一下名声吧!
      至于女主角外貌,不是堆几个形容词抄几个别人的比方就能把她写成绝世美女的。万人迷也有个限度,范冰冰陈好够美吧,黄晓明谢霆锋够帅吧,照样大把的人不喜欢他们认为他们难看得要死。就算主角是刘德华,迷到发疯的也只有一个杨丽娟,请千万别再让所有有名有姓甚至没名没姓的人拜倒在主角石榴裙下了。
      经济战那部分鉴于本人对数字极端不敏感不作分析。只希望作者大人能稍微考虑一下女主角的年龄和能力,以及自己的笔力。举个例子,犯罪心理里的Reid是有三个博士头衔、智商一百八十七、阅读速度每分钟两万的超级天才,这样的人物设定,如果是您会怎么写?思考一下,然后看看编剧们是怎么做的,他们为什么有本事把一个设定不真实到一定程度的人物塑造成仿佛你我身边亲友的鲜活形象。
      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句也很好理解。如果一名作者写原创时写成了玛丽苏,读者顶多骂两句点叉出贴;而如果一名作者写同人时插进去一位玛丽苏,万一(事实上概率是九成九)这苏得还不恰当,糟蹋了别人的心头肉,原作粉丝会“准备一条万里长城的砖拍您”。再顺说这个比喻是向在下心中某位擅长恶搞胡扯的偶像致敬。
      说白了,人人心底都有一个玛丽苏。哪位姑娘小时候从来没幻想过自己是白雪公主灰姑娘白娘子小龙女雅典娜下略N人的,请站出来让我膜拜一下。玛丽苏不是错,从来都不是。
      但是玛丽苏的时候糟蹋了别人的偶像就是错。
      从评论里可以看出,《女帝》一文原本的题目是《银河帝国第一皇妃》——很好,不用等莱因哈特的粉丝动手,希尔德的粉丝就能组团围观您。
      让玛丽苏谈恋爱一向是最吃力不讨好的事,很可惜大部分玛丽苏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代替作者与某个或某群帅哥谈恋爱。别说不恰当或者不合理或者既不恰当又不合理的得到原著人物爱情的玛丽苏了,连雪代巴和神谷熏、灰原哀和毛利兰的粉丝都能掐通宵——这四位姑娘都是好人,我就是借她们举个例子,请不要误会,谁家没几个热血上头的粉呢。
      其实,广大读者讨厌玛丽苏谈恋爱的根本理由只有三个字,太离谱。比如《女帝》第二十九章,里面那个顶着罗严塔尔名字的人物跟原书中的罗严塔尔有一毛钱相似之处吗?倒是跟口袋本小言里邪魅狂狷的男主角有一拼。以前曾经看过一篇银英玛丽苏文,苏的对象是奥贝斯坦,且作者文笔着实不错,情节安排也颇吸引人——唯一缺点就在于,文中的“奥贝斯坦”跟原著里那位只有名字和外貌相同。请所有想写玛丽苏的作者记住四个字:合情合理。
      我看过的最好的有“原创女角+恋爱情节”的同人是——啊对不起,请容我屏蔽文名和圈子,毕竟在这里说什么都容易被当成粉或者黑。简而言之,那篇文章几乎从不被圈中人当成玛丽苏。首先,作者选了另一个自创人物与女主角谈恋爱,规避了扭曲原作人物形象这个大雷点;其次,作为一部大背景大构架原作的同人,作者注重客观的探讨与叙述,并没有把波澜壮阔的历史变成琼瑶剧的底衬;最后,也是因为作者笔力足够强,而这条是之前两条的基础。
      如果实在做不到合情合理,就看看本小节的标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想想你心中最重要最美好的偶像,你愿意让他智商情商一起归零,被个据说很美好但完全没表现出来哪里美好的原创人物搞得五迷三道吗?在让您笔下的玛丽苏谈恋爱之前,请三思。
      三,欲修其身先正其心。
      其实我想写“欲写其文先正其心”的,不过很明显不那么顺口。反正人品跟文品它也分不开,就放在一起说吧。
      没错我想说的是考据问题和抄袭问题。
      考据问题不说啥了,只要没有闹出太常识的bug,相信大部分读者可以忍受。我自诩半个考据党,还是连墙头的发色都搞错过。重要的是,弄出BUG之后的态度。其实这点我对《女帝》的作者倒没有太大意见,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之前被“人家就不考据就不考据没看原著一样可以写同人哟” 的萝莉们打击过太多次。
      至于抄袭,刚刚看到有人的不完全总结,说本文从十一部轻小说中抄取了大量片段——那我也没有说下去的必要了,一句老话奉送作者,做错事要承认挨打要站好。别找理由说什么自己不知道这是抄袭,就算找出一千个理由,抄袭的事实也不会因此改变。要么诚恳的道歉并修文,要么彻底把网络ID砍掉重练。如果选择后者,以后别抄了。借鞋拔子天雷版白玉堂那首打油诗,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顺便再说个错字病句问题,这条在《女帝》中也不算太严重,我印象中浏览时只看到三四处。不过难得写这么长的评论干脆把想说的一起都说了吧。写文是为了自己happy没错,但文章发出来就要对读者负责,如果词汇量太低或者连汉语都说不通顺,请别把写好的文发出来。
      好吧,虽然想说的话还有很多但我已经用完今天的全部勤勉了……本篇长评到此结束,鞠躬下台。相信作者您也不希望我明天再来一篇吧?其实我真的超懒,这辈子写文的最快速度也不过一天五千,这块砖已经有四千三百字了……

      [1楼] 网友:不踩雷会死星人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7:35:31
      鉴于JJ的延迟让我很崩溃,厚脸皮给自己回个水贴

      [2楼] 网友:songga_007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7:55:45
      真是过分啊,未免太有些吹毛求疵了。
      首先,银英是一本幻想架空类小说,里面很多的事情都有些科幻,并不能用常理来判断。比如莱茵哈特成为元帅也才20左右吧?历数近现代史上有几个元帅级的人物20左右当元帅的?还有领养,也不一定在银英的社会里非要有年岁的限制啊,银英的背景下领养双方年岁差距多少的法律问题估计田中本人都没考虑过吧?银英的设定本来就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不一定什么都要和现实社会接轨啊。
      再就是主角玛丽苏的问题。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看来女主的性格处事等方面就有很大的缺点。还有奥贝勒斯坦的问题,这个人本身就是个有很大争议的人物,而且原著里基本没有写他是如何对待家人的。从老狗事件看来,窃以为这位尚书心里还是有着柔软的一面的,狗养长了还有感情呢,何况是人呢?银英是科幻战争小说,不是人物传记,里面对人物性格,尤其是诸位配角的描写是非常少的。同人文本身就是从原作里加上自己理解所写出来的故事,作者心里军务尚书阁下对待家人是一位要求严格却又不失温柔的人也没什么问题吧?
      再就是错字问题,打错了字,用错了字没发现这是常见的问题吧?古代的大学士,宰相还是常有写错字的事情发生呢。有了错处指出来就是,没必要说什么“词汇量太低或者连汉语都说不通顺,请别把写好的文发出来”这么难听的话吧。这近乎是人身攻击了。不喜欢作者的设定可以选择不看此文,众口难调,写出令每个人都满意的文章来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的四大名著也不是人人喜欢吧。跟自己心中所想不同可以在心中遐想或者写一篇自己的同人啊。每个人对事物理解都不同,如此激烈的言辞实在是有求全责备之嫌啊~

      [3楼] 网友:夜风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8:07:30
      私以为发帖人主要攻击的是抄袭问题,楼上的好像目标偏离了

      [4楼] 网友:不踩雷会死星人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8:09:17
      呵欠,这篇长评是挑此文的逻辑错误和行文缺陷,顺便论述一下对玛丽苏的一点小看法,楼上字母加数字同学找错重点了。

      [5楼] 网友:不踩雷会死星人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8:28:01
      作者心里军务尚书阁下对待家人是一位要求严格却又不失温柔的人也没什么问题吧?
      ----------
      我啥时候说尚书没有温柔一面了?我是说,无论出于保护未成年少女还是出于避嫌,女主角都不可能被奥贝斯坦抚养……

      [6楼] 网友:songga_007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8:37:03
      那个关于这点是我的理解失物,请您忘记吧抱歉~

      [7楼] 网友:不踩雷会死星人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8:52:14
      那关于别的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
      错别字那段,我说了,本文错字问题并不严重,我只是被某些萝莉雷到了顺口吐槽而已——曾经有一篇神文,两千字里被我挑出三十几处错误。我婉转的提出希望作者以后稍加注意,而作者说,她不管,不改,以后还会继续错下去,我爱挑就挑。
      错字谁都有,不小心错几处很正常,但是像我刚才说的那位年纪比我还大的“萝莉”,真的是不要写文比较好。
      .
      “不喜欢作者的设定可以选择不看此文”这个……如果作者只是写一篇玛丽苏之后在小圈子里欣赏,上门踢馆才是萝莉行径。但首先作者抄袭了,抄得还不少;其次作者把文公开发到了网上。如果您看完我的评论,就会知道我是在挑此文BUG的同时对玛丽苏这种文章类别的写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我也说了玛丽苏不是错,不合理的玛丽苏和抄袭的玛丽苏才是错。
      .
      至于与现实接轨问题,我认为田中的设定还是比较现实的。
      莱因哈特二十岁当元帅,您质疑历史上有几位如此年轻的元帅——远的不说,您知道我国抗战和内战期间的将领年轻到什么程度吗?战争年代的晋升与和平年代不同,特别是莱因哈特还有安妮罗杰这层关系。这个可以拿霍去病作对比,霍去病什么时候当上骠骑将军什么时候当上大司马?他死时也才二十四啊。
      银英架空的只是背景,全文构架设定还是很现实的。

      [8楼] 网友:佩刀-红忆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9:24:11
      老实说LZ我不知道这点有什么可攻击的。
      作者很早很早之前就说了,这是一篇玛丽苏文,YY文,她已经声明过了,对大家警告过了,尽到了自己作者的义务,既然不喜欢玛丽苏,那就不要看。
      这点作为一个追文的读者,我可以作证,作者她在这抄袭事件被翻出来之前,就已经申明过了,并不是之后才改公告的。
      说ctrl+c、ctrl+v的问题,说实话,你这篇评有更多的是复制粘贴了吧?
      唔,我真挺没想法……

      [9楼] 网友:不踩雷会死星人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9:29:37
      说ctrl+c、ctrl+v的问题,说实话,你这篇评有更多的是复制粘贴了吧?
      唔,我真挺没想法……
      ----------
      请您拿出实证。
      评论是不能□的,请您找出我“复制粘贴”的实证——我如果复制粘贴了我死一户口本,您可以发同样的誓吗?
      顺说我昨天的马甲是大人您真的饭银英吗,所以我直接引了三四百字我自己的回复并在文中加以注明了——这一点查IP就可以,您要是不会我教您?

      [10楼] 网友:dizi_6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9:29:44
      我是追佩刀大人的一枚潜水读者。
      看了大人的态度,我粉转路人了。我以为抄袭应该是所有写手都一致反对的。
      反正我也没留过言,估计我一个小读者也不算啥。

      [11楼] 网友:不踩雷会死星人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5 19:31:20
      啊或者您实在没写过超过一千字的文所以看到长篇大论第一反应是复制粘贴?那样的话我同情您,您可以帮我们扫一扫《女帝》作者复制粘贴了多少吗?

      (后部分歪的太厉害,被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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