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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件事件导火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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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3 晚上 20:04:36,有一位化名“囧”的人,提醒作者:
提醒注意,有些部分借用的太明显了
于是作者炸毛。
因为作者回复太过嚣张,才最终导致投诉负分长评,全文扒抄袭。
[1楼] 作者回复发表时间:2010-04-23 21:35:19
这实在是太莫名其妙了
借用原著的地方,这一章里有这么一句:“你对着墙撒娇有用吗?墙能给你回应吗?你还不如来找我撒娇。”
原著里罗帅的话是:“为什么女人们在打雷闪电时要抱着枕头呢?她们觉得抱枕头有用吗?还不如来抱我。”
上一章有一句是改动了原著的几个字的:“最后往往大打出手,不过事后两人的记性都出了问题,目击者也三缄其口。”
——我搞不明白你到底在说什么。
首先同人要是不基于原著,还同什么人
其次,国际上的抄袭标准是12字以上不能雷同(当然这是英文,作为一个参考吧)
我完全没有整句引用过原著的话,就算是莱茵哈特的外貌描写也是打碎了原著自己拼的
你要是说我仿写,我很高兴,因为那是我的目的
你说什么借用,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请说清楚
[2楼] 网友:枫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3 22:19:49
不要管人家啦
同人就是从原著基础上建立的,尊重人物习惯是一定的。
[3楼] 作者回复发表时间:2010-04-23 22:24:18
和原著尽可能接近,但是不能抄袭,这也算是同人的两难问题吧
我深恨不具原创性,在这个度的把握上也自以为做的不差,明显的借用,到底在哪里,我百思不得其解
[4楼] 网友:慕名而来败兴而归的某个飞行员的饭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00:05:59
于是我是来吐槽的
于是作者大大“完全没有整句引用过【银英原著】的话”
然后乃就可以放心的引用了【其他原著】的对吧?
夏鲁鲁、法娜和犬村小六会哭的哦!他们真的会哭的呦!
如果他们不哭,哭的就是作者你了!
呐,明白我在说什么对吧?姑娘,收敛点吧,第一章里就抄袭上几百字,不太好吧?截图君和快照君会诅咒你的呦~~
[5楼] 网友:围观群众甲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00:09:26
谨慎围观
[6楼] 作者回复发表时间:2010-04-24 01:04:15
一开始我确实是不明白,因为你把这个评论放在第31章,说的却是第一章
看了负分长评我明白了,感谢指出,感谢乃细致的找出比对,而且把一摸一样的地方逐一零碎的点出来
此文总算有长评了,咳,我还是觉得很不错的
[7楼] 网友:温柔的不要~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01:17:43
不,我不是楼主那位。。。我只是看到你这个回复才决定直接点明的。。。
[8楼] 网友:犹豫中的=。=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01:25:24
现在的银英同人真的很难得的……唉……看之前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而且还偏偏是我那么熟悉那么有爱的一篇冷门文……远目
其实你笔力应该也是有的啊,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远目……
[9楼] 网友:温柔的不要~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01:53:32
是啊,在铺天盖地的HPww综漫里……偶尔有一个银英,却让人很失落……
[10楼] 作者回复发表时间:2010-04-24 07:50:48
是这样的,就算是触犯规则实乃无心(在学术界,按照12字原则,打散重组原文是被鼓励的),但是既然已经触犯了规则,那么责罚是跑不了的。JJ的码字规则摆在那里,我自己不去了解,这是我的错。即使是实属无心,但是一旦背上“抄袭”这样的罪名,不管是200字还是2000字,这篇文,乃至我这个作者本身,一辈子会被人戴着有色眼镜来看,所以,这篇文和作者我的生命,确实就到此为止了。
现在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一是推荐这篇文上强推的□。连累了你,害的你的立场变艰难,真的真的对不起。
二是看文的读者,我真的想给你们一个好故事,我不断反复的修文,你们应该是又恨又爱吧。出于对原著的爱,我是想创造出另一种可能性,想改变原著中逝去的英灵们的命运,尽可能给予他们小小的幸福。然而,本打算写50W字,却在12W字,还没有进入原著主线剧情的时候,就因为我的白痴和无知,把事情全部搞砸了。
最对不起的人,其实还是我自己,当然承担后果的人也是我自己。这篇文,我近乎偏执的修文,一章 4000字会每天连续修4小时以上,而且此后一直在修,你们也能看出来我的用心。没办法,文笔不够,只能靠修文来磨,才能稍微写出想要表达的东西。对这篇文的热情,也都是出于对原著的爱。但是如前文所述,这篇文和作者本身,就此彻底无望了。所以,我选择删文,是对我最重的打击之一吧。这样的惩罚也许在你们看来不算什么,我也觉得有逃避的成分在内,但是,我确实只能做到这样了。
你们多少也能看出来我的性格,掐文什么的,我真的适应不了,所谓掐文能红,我真的很佩服那样的作者的坚韧内心。我的性格其实挺悲剧的,就是一小白脑残中二。最后,希望这件事能到此为止。戏散了,夜深了,大家都休息去吧。
[11楼] 网友:哎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11:00:42
看到作者说要删文删ID,我笑了,□作者哪里那么容易删文。
博取同情不是靠这个方法的,好好改文,向读者道歉才是真的。
PS:我搞不懂一点,你来来回回改文就是把别人的文搞到自己文里?
还是强调一点,一直强调自己的弱势还不如爽快的改文,道歉。
[12楼] 网友:wsherry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13:12:38
= =虽然楼上的说话不中听,不过,我也是同意那一点的,改了就好,道歉了就好。
删文什么的,就算了吧。我觉得你写得很好的说。
支持你。
[13楼] 网友:cszw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13:58:01
干嘛要删啊,修了就好了嘛。难得看到一篇喜欢的文,这样戛然而止太残忍了。
而且,每一个学习写作的人,在一开始总有模仿的阶段,所以总不免得留有别人的痕迹,到了中后期就成熟了,但即便到了中后期,仔细看也绝对看得出是受到某某的影响,这很正常嘛。
更何况这是娱乐大众的文,又不是目标明确为名为利的文,对一个初级写手我觉得还是宽容一些的好,让作者有一个成长的空间。当然如果是极为恶劣的抄袭,肯定是不能容忍的,但此文作者显然不是。
所以,有意见的
[14楼] 网友:cszw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13:59:14
所以有比较大意见的人,我觉得可以先观望,看看后续后再做评判
[15楼] 网友:囧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17:38:51
……不以盈利为目的恐怕不是个标准。在最开始,同人不能盈利的时候,文只是作者的心血。被人一句话不说拿走去用,算不上被尊重吧
且作者另两篇死神文的女主角描写和这文不幸同理
[16楼] 网友:囧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4-24 17:39:52
其中一篇确实是V了……而火影还不知道如何。
借用这个词非常微妙。有一,其他的就没什么信用度可言了。
[17楼] 作者回复发表时间:2010-04-24 18:09:59
楼主君,谢谢
楼下的君们,我改了,跪伏向你们道歉
提交了申请但是被驳回了
本作者就此自杀,这个 ID只留下来向你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