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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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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爸妈第不知道多少次催婚,严格来说是今年的第十五次了。于幸洮在客厅的小白板上画下第三个完整的正字。
“妈,我都说多少次了,我真的不打算再找了。找了那么多男男女女,你看有几个愿意跟我过的?”他不认为自己有多难堪,学历、长相、身材,他甚至都能算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了。
对,同龄人,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会忘了这一茬。自从最后一任背对着他转头说分手后已经过去六年了,那年他正好差一年步入三十岁的世界。于幸洮现在回想,那时候奔三的他焦虑而惆怅,现在奔四的他却放下了,仿佛随时都可以遁入空门六根清净不问女色——当然男色也一样。
“好歹得有个过日子的,以后万一你躺床上下不来也有个人给你喂饭,哪怕是个男的你妈我都没什么想法了。”
“大不了到时候我把店往他们手里一扔,我回家啃您俩的老来。”于幸洮在这边打趣。
“收起你那张破嘴吧洮洮,”于母在电话那头撒娇似的骂骂咧咧,“怎么着也得有个家,而家里总得是有人的,天天跟你那些猫猫狗狗混在一块,它们也听不懂你说话。”
“……妈,您就别瞎操心了,我自己知道怎么办。”
电话挂了,于幸洮把它摁回去。座机。这个年头用座机的简直是屈指可数。
他打开蓝牙音箱,把音量调小。他喜欢听贝多芬的热情奏鸣曲第三乐章,没有贝多芬就听莫扎特的小星星变奏曲。他喜欢跟着这样的节奏做饭,或许算是一个奇怪的癖好。
回想起那些年分手的原因,多半也是因为这。于幸洮一边捞出面条一边苦笑。
最令人忍俊不禁的是倒数第二任,他们仅仅相伴了不到一周。分手时对方骂他没有生活情调,说他古板、沉默、老土、“unfashionable”,原因是他每天在家放黄金单曲和钢琴独奏。“二十四岁的小朋友”他当时那样打趣道。那时候他二十七岁。
现在再仔细想想,自己才是不入流的那个。
面条好了,散发出扑鼻的香味,棒骨炖出的汤汁深沉而清冽,面条软而筋道,牛肉烂而不柴。厨艺又有长进,看来独居有助于人不断超越自己。他发了个朋友圈,以表纪念。
第二天又是阳光明媚——这是他的第一想法。然而正值六月,这个南方小岛彻底贯彻了天有不测风云的原则,在他出门后十分钟暴雨倾盆。
于幸洮骑着自行车,离家不远却来不及回去拿雨衣,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能硬着头皮往前骑。“妈的……”他鲜少地骂了街。
赶上了,还有二十分钟开门。他松了口气,属实是没料到能准点到达,掏出钥匙,喀喇一声打开了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