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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偷亲 其实我不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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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喜欢小孩儿。
也不喜欢哄小孩儿。
但是洛宁太乖了,乖得让我在面对他时不由自主地生出两分怜惜与耐心。
负责此案的警察里有一位稍稍上了年纪的女同志,见洛宁可怜,也提出过想收养洛宁,但是被本人拒绝了。
当然我和他也不是收养关系,毕竟我才27,怎么收养一个17岁的好大儿。
按照洛宁的说法就是,再有两个月他就成年了,不用那么麻烦。
对外我也宣称洛宁是亲戚的小孩儿,只是在我这里借住。
小孩儿每天都很乖,乖得不像青春期的少年。
我自认为身为中医,作息还是很规律的,11点睡觉7点起。就算有时候是下午的班也只会赖床到八点而已。
结果我发现,每次我起来的时候,洛宁小朋友都已经做好了早饭,等我坐上餐桌,早饭热乎得恰到好处。
我身为一个成年人,让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照顾算个什么。
于是从带他回家的第二天起,我快马加鞭地给他办理好转学手续,一个星期内成功让小孩儿去学校读书了。
说不高兴是假的,他拿到学生证的那刻,眼里的惊喜藏都藏不住。
我突然意识到,寻常人家的孩子提起上学不是一脸乏味就是痛苦面具,哪怕是我小时候,亦是如此。
哪有小孩儿因为能上学而激动了一上午的啊。
我猜测洛宁学习不错,但我没想到这么不错。
距离高考仅剩两个月的时间,这家伙已经在过去联考里考了多个那么出众的成绩。
好吧,果然天才哪怕落下半年课,也并不会影响结果。
虽然我没当过家长,但这半年里,我着实操了把高三家长的心。
填志愿的时候,小孩儿神神秘秘的。
知道他读的理科,我猜测报的大概是理工类的专业,要不就是经济学之类的。
直到通知书寄来的那天,洛宁微红着脸,给我看了那红底烫金的通知书。
哦吼。
跟我一个大学。念医科。
“书周哥……”
那天晚上我们喝了点小酒。
我平日不喝酒,但日子喜庆,再加上第二天我是下午的班,索性两个人坐在客厅里开了两瓶啤酒。
我知道自己酒量差,但我没想过居然那么差。
一瓶下去虽没有人事不省,但也确实晕晕乎乎。
我靠在沙发上阖目假寐,过了一会儿,便察觉到洛宁走到我身旁停住了。
酒精使我的反应迟钝不少,以至于我还在反应他方才是不是在叫我的时候,便突然感觉到唇边温热气息。
等我意识到那是什么的时候,少年已经抽身离去。
我心情略微复杂,以至于酒醒了大半,被洛宁搬到房间里之后一晚上都没怎么睡着。
我不知道洛宁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亲的我,也不知道他对同性之间这种事情究竟是怎么个看法。
他经历过那些黑暗的过去,我不清楚这份情感对他来说究竟是否痛苦居多。
我装作不知道,我想他应该也是希望我不知道的。
但我无法当作没有发生过,于是我将注意力多出三分放到洛宁身上。
小伙子状态已经很好了,这半年里既没有再伤害自己,也有积极配合药物治疗。
除了……手术切除的双乳,再无法复原。
我不知道这是否会成为他的心结。
于是我总是变着法儿地告诉他:“自信点儿,你很好。”
每当这时他总会笑笑,然后对我说:“谢谢书周哥。”
我不清楚少年人在喜欢的人面前是否都会如此小心翼翼。
但我清楚洛宁的小心翼翼里包含太多东西。
他没有办法接受那半年被囚禁的回忆,以至于看见自己的身体就会想起过去。
但我不会说。因为再度提起无疑是将少年的伤疤揭开,除了让人旁观里面血淋淋的过往,并无任何治愈效果。
要说喜欢,大抵我也是喜欢他的。
我不太清楚,因为我没喜欢过谁。
可是再硬的心肠,也终归会有一天软化在一个人持续的温柔里。
那天夜里我仔细想了很久,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如果往后余生,一定要有个人一起走的话,那个人是洛宁,好像也是挺不错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