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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带走 我从警察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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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警察口中得知,他叫洛宁,还是个十七岁的小孩儿,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改嫁了,父亲脾性不好,吃喝嫖赌,不顺心的时候还会打他出气。
终于,他父亲在上一年年初的时候喝醉酒掉在乡下的池塘里一命呜呼。
眼瞧着好不容易熬出头了,结果半年前,追债的混混找上门,称他的父亲用他来抵债了。
少年自是不肯,但双拳难敌四手,最终被带了家伙的混混打得奄奄一息,带走了。
自此便没了音信。
“这种事情的发生也是我们的失职,很抱歉。”警察们也面露愧疚,但事已至此,除了找到那几个混混绳之以法,又还有什么补救措施呢?
不,还有。
这是医院,我是医生。
我曾看到过这样一句话——“这世上的大多数人都心怀善意。他们见弱者而心生怜悯,他们见伤者而抚其哀痛,他们见盲者而燃起长夜,他们见孤者而簇拥成炉。”
我相信这不只是善良,也是冲动。这是人们感性战胜理性占据思维主导的信号,我更愿意称之为——血性。
我将尽我所能,救治这个不幸的少年。
这是我身为医生的天职,也是我作为一个人的血性。
在我和同事们的不懈努力下,那小孩儿终于在进医院后的第四天醒了。
彼时我正在看诊,没法儿过去。
一个小时后,门诊下班,我才有机会去住院部看上一眼。
我走到病房门口的时候,恰巧听到我的同事正夸我。
被人夸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我生生止住了要进门的脚步,听他说我好话。
结果……他不说了,开始叮嘱小孩儿注意事项。
我于是敲门进去,小孩儿下意识要坐起来,我抬手示意他躺好,他便乖乖照做。
真乖啊。我想。
“你做过手术,一个星期之内还是尽量别坐着。”我对着他弯了弯眼,说道。
他点点头,喊了我一句“宋医生”。
“嘶。你怎么知道这是宋医生,我还没介绍呢!”我的同事挑起了他的两条眉毛。
“我隐约记得宋医生的声音。”
这下轮到我挑眉了,不得不说,这感觉不错。
于是我低低笑出了声。
“醒了就好。”我说。
“醒了就可以喝中药了。”
……就很像恶魔低语。
其实中药比西药贵得多,医院代煎还要加付代煎费。而且照洛宁这个情况,恐怕不是短时间内调理得好的。
同事当时也在考虑,毕竟洛宁的医药费是医院暂时垫付,事后还需要他自己偿还。
若是配中药,恐怕对他本人来说也是负担。
毕竟一个星期就要将近两百块钱。
我于是很豪气地说了句——“我来付就是”。
相处这许多天,我一直以为洛宁心理状态很好很乐观,直到一天早上我提早去查房,看到他着了魔似的去挖手臂上还未淡去的於痕。
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这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学生。
那些避而不谈的话题,没有什么侥幸,从来都只是逃避。
我们的逃避。
我最终也没有进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或许,我也没有资格安慰他。
复查几次没有问题后,便也没有必要接着住院了。皮外伤恢复只是时间问题。但药还得接着吃。
只是出院前一天,我去病房的时候,洛宁总在看我。但当我看回去,他又抿着唇,垂下眼去。
很幸运在那时我读懂了他的眼神。
于是我开口问他:“洛宁小朋友,要不要跟我回家?”
我惊诧于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但我并不后悔。
其实我并没有从他的眼神里读出想要跟着我这一条讯息,但我从中读出了几分犹疑和恐惧,还有一丝微不可查的期盼。
罪犯还没有抓到,他自己一个人,不安全。
更何况,洛宁没有钱——他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他没有钱。
“宋医生……”
我回头看见他欲言又止的样子。
“嗯?”
“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他有些局促地站在门口,不敢抬眼,也不敢跨进来。
我刚想笑,就见他无意识又在抠手上的疤。那点还未漾开的笑意生生止住,又收了回去。
我拉开他的手,尽量放轻放缓的声音,跟他说:“那你就当来我家打零工,以后挣钱了再还我,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