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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时间的转轴波动着,总有人能轻易拨动她的时间轴。

      *

      高二那年的暑假,那间古董店。

      程朝踏进古董店,冷冷淡淡的装修风格,就是那种秦兵马俑式的风格,放到现在来说有点类似工业风吧。

      空间并不大是两家店面打通以后的样子,中间放置的玻璃台面里都是古代的各种酒器和小型瓷器:壶,爵,尊,角,觥,觚等等,还有一些她叫不出名字。

      四周陈列着仿真的兵马俑,还有很多大型青铜器用玻璃罩封闭着。每件器物都在旁边有文字说明,注解详尽易懂,看来是花了些功夫的,应该是为了方便顾客和来访者。

      程朝目光被青铜钟吸引,那是一种古代祭祀,宴食时用的一种青铜打击器乐。始于西周,延用至今。

      所以当身后有人靠近时她也没有注意。

      “很感兴趣?”那是怎样的一种声音呢,后来她终于找到了形容,是那种蕴造多年的陈年美酒,清润却又性感。

      匆忙转身,可能是因为有一种误闯他人之地的羞赧,所以幅度有些大,倒是把对面的人逗乐了。

      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程朝的脑海里居然会闪现出那么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

      他的个子很高,额前的碎发有些许凌乱,皮肤很白,是那种骨子里的白,眼帘低垂,双眼皮褶皱狭长,鼻梁高挺,唇色很淡。脸型轮廓清晰,穿了一身白T黑裤。

      此刻男人正盯着自己,嘴角微微上扬,带了一抹浅浅的笑。

      程朝定了定神,才想起还没有回答人家刚提出的问题,抬起头看着他回了句挺感兴趣的。

      人在释放善意的时候就会笑看对方,所以她也不例外,小姑娘笑起来,眉眼弯弯,右侧脸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并不深邃,却很耐看。

      就这一幕把他这几天心里的阴霾一扫而空,他心情好的时候就会愿意和人聊聊天,比如现在。

      “那聊聊?”问出这句话的时候秦暮感觉自己有点诱拐无知少女的味道。本来以为会被当做坏人拒绝,没想到小姑娘回了一句好啊。

      于是两个人从各种器物的来源聊到了历史,再到哲学,这一聊就聊了好久。

      门外有脚步声传来,对方手上还拿了一些外食,正准备开口说话看到了店里多了一个女孩,眼神给到秦暮,当然是问他怎么个意思。

      程朝眼神从秦暮身上转开看向门口的男人。

      进来的男人长相同样俊朗,但就是那种规规整整的帅气,看着挺开朗的那种。不像秦暮是那种禁欲感帅哥。

      “奥,这位是店主,他叫齐越。”秦暮作为中间人自然要带头做介绍。

      “这位是...”突然想到自己还没问她的名字,于是转头看她。

      “我叫程朝,您好,我就是对您店里的东西很感兴趣,所以进来看看。”小姑娘的回答得体到位,倒显得他随意了些。

      “奥,这样啊,欢迎欢迎!”齐越对此还是挺高兴的,毕竟这家店花了他不少心血,能有人感兴趣自然开心。且不说买不买,从开门营业到现在也没几个过来光顾的,真是让人大失所望。

      接着齐越又招呼着一起过来吃饭,虽然人家礼貌提出,程朝自然知道该离开了。

      于是礼貌道谢就离开了。没一会儿又跑回来看着秦暮问了一声:“你叫什么名字?”

      “秦暮。尔尔辞晚,朝朝辞暮的暮。”

      先秦宋玉的《高唐赋》,也是她名字出处的由来,好巧。

      她对他点了点头说:“宋玉的《高唐赋》,也是我名字的由来,好巧。”说完看着他们笑了笑转身离开。

      看着女孩离开的背影,齐越杵了杵秦暮的胳膊,一脸不可置信的说:“不是吧,你这涉猎对象是不是有点小,未成年吧?难怪你一直单身,原来喜欢年纪小的?”

      齐越虽然和秦暮没差几岁,但是奈何人家秦暮辈分大,所以按辈分来算,齐越还得喊秦暮一声小叔,不过他是不可能喊的,太丢面儿了。

      秦暮没搭理他,拆开外食包装袋慢悠悠的吃起来。他吃饭的习惯很好,嘴里有食物的时候不会开口说话,倒齐越满口的混不吝,插科打诨说个没完。

      “还有啊,你俩这名字加起来那可不就是朝朝暮暮么,缘分真是妙不可言呐。”齐越说完还给秦暮投去了一个看好戏的眼神
      *

      那一年秦暮大三,大家都忙着找实习单位,考研什么的,只有他闲着被齐越拉过来当劳力。毕竟他成绩足够好,已经打算出国读研。

      那段时间以为家里一些事,想着换一个环境,齐越这边又缺人帮忙,他也就过来了。

      回到家,程朝脑海里他的身影一直挥之不去,她不是不知道春心萌动。他们这个年纪看到好看的人心动太过正常。

      所谓情不知所起,很多直观情绪从来都是半点不由人。

      之后经常会光顾那家古董店,有时他在,有时他不在。

      他在的时候她都会多停留一会儿,和他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有时候又会特意找些他可能感兴趣的话题。

      那时候的她觉得就是什么都不说只要跟他一起坐着就很开心。

      偶尔他不在的时候碰上齐越在店里,就会调侃他们两个,刚开始程朝还会有些不好意思,一来二去的也就习惯了。甚至还会接着齐越的话来侃。

      有一次话赶话程朝说:“那就麻烦你帮我追你小叔了。”当时听到这句话差点惊掉齐越的下巴,后来把这事儿说给秦暮听的时候,他只是笑说:“以后别再逗人家小姑娘了,你的道行还不如人家。开玩笑的话听不出来?”

      听完齐越有些摸不着头脑,暗暗腹诽这也不像是开玩笑啊,算了随他们去吧,怕了这小姑娘了。

      如果说这都是最浅表的喜欢,只是对于美丽皮囊的一种欣赏,那真正的转折应该是那一天晚上。

      *

      那几天母亲不在家,所以家里只剩下程朝一个人,放在以往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早就习惯了独处。

      晚上,程朝照常在家里画画设计稿,她从小的兴趣爱好就是画画,一切都很平静,就像夏天的夜晚,安祥又静谧。而这一切都在那一声声拍门声和谩骂声里戛然而止。

      父亲的债主上门追款,门被拍得似乎下一秒就要轰然倒地。

      一个女孩子,面对这种情况又怎么能不害怕,她将屋里的灯都熄灭,一个人蜷缩在房间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以前不是没有过这种情况,但至少母亲在她身边,而如今只有她一个人。她不知道怎么办,唯一的想法就是给母亲打电话。

      程朝打开书桌的抽屉拿出母亲留下的旧手机,那一串烂熟于心的号码很快拨了出去,嘟嘟声响了很久,无法接通,她不厌其烦得一次又一次地拨过去,可是听筒里传来的永远都是“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冰冷又绝情。

      终于外面的债主们似乎累了,停止了进一步拍门,脚步声慢慢走远,瞬间静谧回归。

      波涛汹涌的潮水终于回归平静,月亮依旧悬挂在天边,那么远那么亮,明明炎热的夏季,程朝却感到寒冷刺骨。

      她坐在地上久久难以回神,如果说灵魂会在某一刻脱离躯体,她想就是当下。绝望,恨意,悲哀万千的情绪涌上心头,眼泪模糊了视线,她只想快一点再快一点长大。

      突然门口又响起了断断续续的敲门声,她下意识抱紧自己,心里想的是那群人又回来了。

      屋子里光线很暗,长时间的黑暗环境让她的双眼也蒙上了夜色。

      “程朝?”是他的声音。

      从前她在书上看到有人在描写声音的时候,会有穿透灵魂的震颤,那时候她觉得太过夸张,但此时此刻她信了,他的声音就是救赎。

      今夜的他就是深海里的摆渡人,而她是即将溺亡的孤魂,他就是她的救赎。

      她想起身去给他开门,但因为长时间的蹲坐使得脚抽筋,没站稳摔了一跤,额头刚好撞上了桌角,忍着痛慢慢起身一瘸一拐地去开门。

      门开了,她看到逆光站在门前的他,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冲上前抱住了他。

      他愣住了。

      之所以过来是因为刚在楼下看到一群男人嘴里念念有词,说什么程佑军欠钱不还什么的...

      他向来不是爱听八卦的人,但听到他们提到了程朝的名字,顿了一下,转身上楼因为这一片住户比较少,所以很容易就找到了她家。

      怀中的女孩子微微颤抖着,无声哭泣。他一时间有些无措,但还是拍着拍她的背,说别怕我在。

      后来是怎样的呢,大约就是他一直陪着她,直到她安稳睡下,他一直都没有离开直到天明。

      记得在心理学书籍上看到过一个名次——普鲁斯特效应。

      说的就是味道是有记忆的,就算很多事情很多人会被你遗忘,那曾经的气味也会将那些被你丢失的记忆寻回。

      而那晚的那一个拥抱就是记忆深处的铭心刻骨。是独属于他的味道,应该是洗过澡的,身上有清清淡淡的木质香的味道。

      之后她似乎有一点不敢面对了,她不再经常去古董店,也尽量避免和他碰面。有几次偶然撞见,她也是匆匆打完招呼就漠然离开。

      对于小姑娘的这一举动他不是不懂,她怕他因为自己父母的事低看了她,可是怎么会呢?哪个家庭不是一地鸡毛?

      母亲袁清对于这件事情的态度是无奈,她只是不停自圆其说,后来她只记得母亲不停在她耳边说:“阿朝啊,我知道他做了很多错事,可是他终究是你爸爸,是我的丈夫,他跟我保证他不会再犯了,我们就原谅他,好不好?”母亲的哀求抽光了程朝最后一丝希冀。

      你瞧,她能做什么呢,她才17岁,她什么都改变不了,只能更加努力读书,拼尽全力早点离开这里。

      *

      再往后,暑假结束了,他也离开了,本想着最后临走前和小姑娘再见一面,相识一场总不能连离开都不打声招呼,或许就是那么凑巧,那段时间程朝被送回了姥姥家,他们终究没有遇上。

      他准备了一份离别礼物放在了齐越的店里,让他帮忙转达。

      那时候齐越还嘲笑他说真的被一小姑娘勾了心魂去了?他未置一词,谁知道呢,只是小姑娘还太小,很多事情还是未知数。

      临近开学程朝才从姥姥家回来,高三的生活愈加繁忙紧迫,程朝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夜深了才匆忙洗漱睡下,她偶尔会想起他,她知道他离开了,也收到了他留下的离别赠礼。

      是一部索尼的微单相机,里面还有一张卡片,苍劲有力的行书。内容如下:

      程朝:

      见字如晤,因为一些个人原因离开得仓促,不要见怪。说教从来都是长辈对晚辈,我只是比你早几年见证世界,我相信道理你都懂,就像肖申克的救赎里说的那样:“有些鸟是不能关在笼子里的,他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自由的光泽。”我想说的是人生的风雨有很多,但世界很大,大可不必拘泥于这方寸之地暗自神伤,你的未来有无限可能,坚定初心,路旁的荆棘再多也不要去管,勇敢向前。

      秦暮

      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她的心情很难形容,但她想至少他懂她。

      翻开相机,里面有两张照片,一张是太阳,一张是他。

      他好像并不经常笑,照片里的他也只是嘴角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他太耀眼了,就像相机里的太阳。

      *

      飞机将要降落,乘务员的声音从广播里传来,有些乘客开始收拾手头的随身物件,降落的过程总会伴有瞬间的耳鸣,程朝悠悠转醒,思绪被拉回现实,北京到了。

      一切将要重新开始,突然有些懊恼之前机场的匆匆一面是以那种形式开始和结束,但没关系,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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