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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洛呈 ...

  •   2004年9月6日
      闷烧的尾夏,性感的阳光,微涩的眼睛。
      几个园丁推着割草机,来来回回,或者转圈。草屑漫天飞舞,飘飘洒洒,空气里有浓郁的青草的味道。那个女孩就混迹其中,推着沉重的割草机,很幸福的样子,像一个妈妈推着漂亮的婴儿车,里面躺着可爱的宝宝。女孩的骨骼比较粗大,深深突兀,看上去有点瘦削,很健康的肤色,脸上有张扬的黑痣,疑似做过双乳全切除,非专业人士目测,32A也绰绰有余。

      2004年9月18日
      月亮淌过黄昏,宁静的校园里,树影婆娑。佘疏从我身边走掉,那么决裂。我点燃劣质烟,雾霭浓浓,懵懂的月光里到处都是佘疏的影子。
      初秋的晚,居然那么凉。我躺在冰冷的大理石上,轻轻抖落烟灰。
      没有期待的长夜漫漫,天很快就亮了,头顶有淡红的云彩在流动。我把地上那堆烟头踢得乱七八糟,走得凄然。
      风在身后吹得聒噪,好似鬼哭狼嚎。我转过头,看见一个女孩正弯腰拣地上的烟头。彩虹一样的头发,夸张的耳坠,吊带小背心,很短的牛仔裙。我开始恍惚,她那么像佘疏。不禁潸然,原来,这就是我不久之前的品位。女孩扔le’se时,我看见她脸上的黑痣,和那个喜欢推割草机的32AA一样的黑痣。

      2004年9月22日
      食堂,拥挤,嚣狂。我把粗糙的西芹从饭盒里挑出来,然后,看见对面的饭桌上也有一堆西芹,抬起头看见了那颗黑痣。她还装模作样跟我搭讪,硬生生地挤出小说中常见的甜美如幼童的笑容,我却固执地觅到一丝隐隐约约的邪恶或者更似荒凉。她说,“我们臭味相投。” 我白了她一眼,“跟你很熟吗?” 她丢给我一个鄙视的肢体语言,继而,安静地吃饭。
      黑痣的衣襟上有牙膏的残渍,还有新鲜的墨水印,怪异赛淘气,像羞涩的吻痕。离开的时候,看见她把背带牛仔裤挽至膝盖,很邋遢,但是很俏皮。那个时候,我的脸上应该挂着干净的笑容,因为她不再有佘疏的痕迹。只是她的笑容分明是凄然。

      2004年9月27日
      生殖健康保健限选课,某老头春光焕发,唾沫缤纷,一副小小处男刚经历first night的模样(朋友说此处描述得不准确或者叫不够贴切,汗~)。黑痣姗姗来迟,安静,倦懒,隐藏在角落里。她躲在我的阴影里貌似无辜地睡眠,却是凶神恶煞的模样。突然,她用力地拖拉我的帽子,“你好,西芹同学,拜托你下课叫醒我,好吗? ” “我叫洛呈,不是西芹,还有,我讨厌别人扯我的帽子。” 她重新闭上困倦的眼睛,“知道啦,鸡婆。”
      阶梯教室,人去楼空。我伏在她耳边大声地吼,“起来了,黑痣小姐。” 她浑身战栗,呲牙咧嘴,丑陋无比。“我叫榛藏,不是聋子,还有,我讨厌别人看见我的黑痣。” 她把爪子伸到我面前,示意要挖我的瞳仁,我发现她的指甲被啃得光秃秃的。
      那以后,我和榛藏经常鬼混在一起,刻意的暧昧在萧瑟的秋天倔强地发芽。也许,我只是太寂寞了,没有能力拒绝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诱惑。

      2004年9月29日
      佘疏打来电话的那个下午,我唯有癫狂地抽烟。第12个烟头落地,榛藏很认真很温柔地说,“把你的手给我。” 我觉得她莫名其妙。她粗鲁地抓过我的手,指着手背上的一颗痣严肃地对我说,“看见这颗痣了吗?” 我说,“没有你脸上那颗耀眼。” 她说,“从前,有个英俊的少年,玩世不恭,无所事事,他开始抽烟,越来越无聊,他开始挖掘他的自虐潜力,于是,他用烟灰烫烧手背上的那颗痣,后来,黑色开始蔓延,溃烂,医生说,他患了黑色素瘤。哎,好丑陋的死法。”我笑了,扔掉那枝已经点燃的烟。我说,“你可以带我去拍张胸片,看看我淤黑而空洞的肺。” 她递给我一罐木糖醇,“不如嚼这个吧。” 我摸摸她的头,眼神溢满猥亵,“为什么要在这里被动吸二手烟,难道你对我有企图?” 她动情地望着我,“叔叔,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也抽烟。”
      后来,我们专挑那种送口香糖的小餐厅。吃完饭,我嚼口香糖,榛藏在纸巾上写字。她说,“J.K.Rowling就是在咖啡屋的纸巾上写出了《哈利•波特》。”

      2004年10月6日
      公园很破旧了,树木更加高大,树皮斑驳得厉害,已经有了颓败的迹象。我等在那里,像一具雕塑。
      榛藏终于来了,捧了两个冰淇淋。她说,“Sorry啊,迟到了,请你吃冰淇淋。”我憋闷地看着她,我不吃香草味的。她义正辞严地说,“我们都是O型血,作为万能供血者,这么伟大,应该吃大众化的味道。” “你知道我是O型血?” 我淡淡地说。她笑笑,“猜的……那你是什么血型?” 我说,“不知道。” 她拽着我,很用力,她要我现在就去鉴定。
      我们溜进医学院的实验室,那里惊声尖叫,涕泪纵横。榛藏拿着用酒精润湿的棉签,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抹擦。我惊慌失措,“搞什么?” 她笑得很诡异,“消毒啊,然后……然后我替你采血。” 我抽出左手,“无聊。” 她老练地教训我,“你勇敢一点,好不好?这么健康的man,应该经常都要去献血的,到时候,疼死你。” 她再次抓住我的手,“闭上眼睛,乖,很快就好了。” 她扎了三针,血液也没有流出来。她低声咕哝,“你的皮怎么这么厚啊?” 我嗤之以鼻,满脸鄙夷。她胆怯地看着我,柔声说道,“你……不是很疼吧?” 我愤怒地瞪着她,“很疼啊,阿姨。” 后来,她终于把血挤出来了,然后加入什么抗A和抗B血清,鉴定结果为O型血。从此,我改吃原味的甜筒。原来,我也可以这么伟大。榛藏说过,坚持走群众路线。

      2004年10月15日
      榛藏生日那天,我送了她一瓶指甲油。她讥笑,“你的情感满细腻嘛……” 我说,“不要啃指甲了,没教养。”
      榛藏说,她朋友的生日很集中,经常把肚子吃得滚圆滚圆的,她快撑不住了。每天晚上,榛藏都会拖我去足球场,转呼啦圈。让人生气的是,她根本不会转呼啦圈,还让我当她教练。那头猪,学了一个星期也没有学会,我残存的自信即将灰飞烟灭。

      2004年10月19日
      那是秋天的迟暮,阳光依旧妖娆,北京应该是一个沙尘暴天气,我想,佘疏流连在黄沙漫天的胡同里,皮肤肯定会变得狰狞。那天,榛藏像握着一个秘密,在我面前遮遮掩掩。我心情不好,“搞什么啊,神神秘秘的。” 她把手伸到我面前,十个手指全部长出晶莹的水泡。我忽然很心疼,“喂,怎么弄的,这个样子?”我把她的手放在嘴边哈气,她很敏感地把手缩回去,脸红红的,然后尴尬地笑。“弹古筝啊,” 她好不容易挤出几个字。“你会弹古筝?” “《东风破》的一段,我把简谱念给你听。”
      5556165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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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像小学生背诵课文一样认真,我笑了,像天空中招摇的太阳。我说,“弹古筝也不用那么蹂躏手指吧?” 她吐吐舌头,“我忘记绑上护手的指甲了。” 眉间有隐约的、委屈的皱纹。

      2004年10月29日
      走路的时候,榛藏总是跟在我后面,走在我的影子里,像个迷路的小孩。而且,她还会随时提醒我,不要走盲道,她说,“要有公共意识,要尊重残障人士。”简直像个异教徒。
      蓝天像一群鸟儿飘得朦朦胧胧,树叶被风轻轻摘走,慵懒地散在空气里,枯黄浸染了视线。榛藏说,“洛呈,你看过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吗?” 我说,“看了,没有感觉。” 榛藏说,“轻舞飞扬的病是可以治疗的,大剂量的使用糖皮质激素,可以维持红斑狼疮病人的生命,但是,这种治疗,会有副作用,就是会改变人的形态和容貌,漂亮的女孩子是不会接受这种治疗的。” 榛藏继续说,“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女孩子,患上了红斑狼疮,她拒绝治疗,她更不愿意生命一点一滴地被消磨,于是,她站在七层高的建筑上,轻轻地走在空气里,那么安静,她以为自己可以漂浮在空中,像一片雪花,慢慢地融化,然而,仅仅只有一个自由落体。女孩支离破碎的身体周围溢出了红色的液体,那是太阳的眼泪。那个爱她的男孩子站在围观的人群里,眼里是鲜红的伤,脸上是苍白的痛。” 我说,“你总喜欢说伤感的故事。” 榛藏说,“伤感的东西会让人的心不再空虚。”
      那一刻,西天的斜阳正悄悄地隐入对面的楼群里,我的心空空的找不到依附。
      酒一样的夜色,轻轻流转。视野里是朦朦胧胧的广告画和妖艳的霓虹灯。精品店的橱窗里,有水滴一样的装饰物。一个透明的琉璃盒子,禁锢着一个女孩,满是流浪的气质,穿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裙子,野野的,眼神骄傲,自负,自以为是,隐隐约约的忧伤。榛藏说,“洛呈,我们一起去看那朵玫瑰花,好不好?” 我说,“哪一朵玫瑰啊?” 榛藏说,“《小王子》里的那一朵啊,住在编号B612的小行星上。”

      2004年10月30日
      爸爸妈妈在外地工作,良久未归。凌乱的卧室,窗帘的一角掉了,豁然在目,露出外面的黑夜来,好像是房间被撕裂的一个洞口。
      我爬到楼顶的天台上,看见灯光,车流,散乱的星,橙色的月亮搁在天空一角。夜里的风,是凝着水珠的湿冷。

      2004年11月1日
      一个紫蓝与碎金的傍晚,榛藏说,想去马路对面的手机美容店。我拉着她过马路,她一动也不动,只是用力地掰开我的手指。她说,“没有天桥,没有斑马线,没有地下通道。” 我说,“我会保护你。” 她说,“你没有足够的力量。”
      我们绕了很远,终于到了那家店,我们没有进去,小店已经关门了。榛藏一直望着广告牌发呆。
      “榛藏,我一直在你身边,却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我站在你面前,你却忽略我的存在。”
      榛藏说,“我怕你成为我的一种习惯,以后都戒不掉。”
      我背着光,走在自己的影子里。秋季的风纠缠成衣裳,披满了我的全身,瑟瑟地凉。
      爱情,不过是梦里一场浪漫的灾难。我想,梦的丘比特误伤了我的心。

      2004年11月8日
      一周了,思念逗留在引爆的边缘。娇好的天气,榛藏终于打来电话,她的钱包丢了,叫我去赎她。
      在公车上,榛藏又开始说故事。她说,“一个泥土工人喜欢一个白领丽人,很隐忍的那种喜欢,有一天,白领丽人下班回家,路过建筑工地,一块钢筋混凝土重重地砸下来,泥土工人救了心爱的白领丽人,却失去了双腿。”
      榛藏很累的样子,靠在我肩上睡着了。我想吻她,可是车子一个颠簸,她醒了。
      晚上,我一边笑,一边飞快地刷着牙。刷刷刷,哗哗哗,吐出一口带有血水的牙膏泡沫。明天,应该要买水果了。我把屋子里的挂钟拆下来,让时间在那一刻停止。脱毛衣的时候,周围全是静电,像佛祖额上的白毫辐射出光芒。

      2004年11月11日
      一个室友病于光棍节,我去医院看他。换季的天空莫名的湛蓝,高贵而忧郁。在飘满落叶味道的光线里,我看见了榛藏,她穿了很漂亮的裙子,缀满流苏。我看见榛藏俯身亲吻轮椅上的那个男孩。
      那天,我轻易地想起了佘疏,很久都没有想她了。
      我像是站在斑马线上一个迷路的孩子,周围的喧嚣,速度,人潮,全部打乱我的思绪和记忆。
      宿舍的窗台上落着银杏树叶和球鞋袜子。对面的阳台上有花瓣从枝间掉落,袅袅秋风中,化作泥土。
      孤独和绝望从暮色里游来,将我包围在中间。我砸碎了装着木糖醇的罐子。烟灰缸很快就被我填满了。夜色在周围发出锦缎般撕裂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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