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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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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外围的护罩在那些鬼魂的攻击下就开始摇摇欲坠,末捱聚魂成箭,连射三发,集于一点,那护罩便从那一点处龟裂开来,全然碎开。此时玉镜刚刚教完齐萧口诀,正将了凡钵祭起。
鬼魂带着尖利的喊叫声奔涌而来,他们中很多甚至不知自己已经死了,浑浑噩噩中遭受奴役,只觉心中茫然,无限凄苦,较之已死之人的魂魄更好把控。
唐风语心中一惊,他修为最弱,打斗经验也少,便见那些鬼魂扑来,密不透风层层叠叠一般,顿觉手忙脚乱、疲于应对。
而在那层层鬼魂之后,竟掩藏着末捱发出的第四箭!那第四箭,直奔齐萧而去,务求一击毙命!
待那箭带着破空之声逼近眼前,唐风语才反应过来,他离齐萧最近,却觉任何招式都阻挡不来,但紧接着,那箭便停了下来,与它箭尖相对的是一把剑,细看之下,那剑浑身金色,绝非凡品,那剑正握在向澜手中,而唐风语甚至不知他是何时出手的。
唐风语精神一振,他从前只知向澜修为高深,却没想他打斗竟是如此厉害。
这也不怪唐风语,草木依赖土地,修炼出魂魄、身体极为的不易,是以数目极其稀少,又受限于天赋,修练的多是些困敌、阵法、治愈方面的法术,很少有像向澜这般专注于攻击的。
“有趣。”末捱像是十分满意向澜的反应,将那些魂魄一撮,便成了一把剑,只是这把剑,比起玉镜在云霓地宫见到的那把来说,无论声势还是大小都要差上许多,末捱握着这把剑,直冲向澜而来。
常远不甘示弱,也同末捱缠斗在一起,便剩唐风语一个守着正在施法的玉镜、齐萧,还有已明显失了神智的齐翠儿。
末捱身法诡谲,时隐时现,常远武学正派,本应有克制之效,但修为相差,他又难以跟上末捱的身法,是以只能掠下剑阵加以辅助。
向澜身法飘逸、自然随性,只是那魂魄铸成之剑十分难缠,每次两剑碰撞之下,都可听见金剑的哀鸣,更何况,这剑尚未祭练成功。
人人都说草木修成的妖怪难精于打斗,偏向澜不信邪,阴谋诡计虽有力量,但真正能护住自己的只有手中的刀剑,他一直坚信这一点。
向澜曾有过一个很要好的朋友,朋友总说他看似温柔,心却冷硬,用各种方式把自己层层防住,朋友总笑话他活的无趣,但后来,他的朋友死了,他却活到了现在。
他的金剑是用他本体最坚硬的一根木枝所制,初时通身褐色,被他修了近万年,只差一点,便可通体赤金,世间再无人能将其毁坏。
那样多那样多的日子里,他终是一人,只是偶尔会想起他的那位朋友。
直到那天,他同玉镜想在灵岩山落脚。他其实无非想找个牺牲之所,于他们树妖来说,找块地便可成家,但玉镜不这样想,她说既然要安顿下来,当然得建个屋子,不然幕天席地的,实在不成体统,遇上雷雨霜雪的,还很麻烦。
他那时想,动物成精的,果然麻烦。
后来他们去城里采买东西,玉镜问他喜欢什么,他说:“小狐狸,我说过莫要叫别人知晓你的弱点,你的喜好,自然也会是弱点。”
“啊,那得多无趣啊。”玉镜嘟囔道,“我喜欢烤鸡,也喜欢桃花酿,若是叫我此生再也不能常吃这些,该会有多么难熬。”她看起来很是垂头丧气,但很快她想到了什么,眼睛亮晶晶的盯着他:“那不如这样,之后我常买你喜欢的,你常买我喜欢的,这样旁人即便想通过这个来对付我们,也是枉然。”
玉镜为自己的想法很是得意,她很聪明,也惯会取巧,可这样怎么行,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的弱点,自然,也包括她。
“你这样实在无趣……”恍惚中他好像又听到了朋友的声音,或许是这样“无趣”的日子实在太久了,让他也动摇了起来。
只是,向澜握紧手上金灿灿的木剑,它正因为不断地攻击而发出哀鸣,可他真的很喜欢在灵岩山住下后的日子,不过只三百年,却远胜过从前的千年。
那边向澜常远和末捱打得火热,玉镜、齐萧和唐风语也在拼尽全力,齐萧手中的那只了凡钵逐渐发出耀眼的光芒,那光芒越来越大、越来越亮,让周边的魂魄也有所忌惮,唐风语总算能松了口气,他原本也已经到了强弩之末,身体内的法力早就耗尽了,到现在不过咬牙硬撑,是以身上都是被魂魄撕扯的伤痕,而玉镜和齐萧身上仍是干干净净,未受伤害。
玉镜也并不轻松,她自打桓府以来,就没好好休息过,积攒出的一些法力也都顷刻间用尽,这会被抽干了之后,想起自己身上正好有三颗舍利子,便慌忙拿出来应急。
她心中不觉有些庆幸,该是自己等人命不该绝,那精纯佛力到底与她有碍,进入她身体之后冲刷着她的躯体脉络,她亦是忍着苦楚将其顺的温和些,送入齐萧体内,她确信,齐萧的身体不比她好上多少,更何况,他现在不过一介凡人罢了,可齐萧一声不吭,只盯着那只钵,玉镜便也从他身上,觉出些信心来。
玉镜看了眼外面的向澜和常远,面露忧色,只是这了凡钵的启用比她所想的要更费劲,即便用上她身上的所有舍利,也许不过恰好够用……等等,恰好!玉镜忽的警觉起来,只是她现在没工夫细想,更何况他们情势危急,常远的招架慢了几分,向澜的身上也挂了彩,而他们也只是堪堪能阻拦住末捱。
末捱也不会继续任由他们将了凡钵祭出,他猛然一剑劈向自己,玉镜听到他身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听来毛骨悚然,然后他将自己撕成了两半。
变成两半的末捱身形要更小一些,一半继续对付向澜和常远,而另一半则又凝出一把剑来,冲向齐萧。
唐风语心中一惊,但他前面同常远说过的那番话,并不只是说说而已,他想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想从此护住自己要护住的人,想要改变现在扬州城的样子,哪怕代价是他的鲜血。
唐风语生在白狐一族,这一族是被上天眷顾的族群,族人一生下来便是妖,化形也更为容易,更何况,他的父亲是白狐族的王。
他们白狐生来傲气,他总以为他的父亲是狐族最了不起的妖,他自然将来也会是最了不起的那个,直到他听族人说起,他有个小叔叔,他从没见过的小叔叔。
族人说他小叔叔长得极为好看,天赋也奇佳,当时所有族人都认为该是他来当那狐王,可他却忽然离开了狐族,从此音讯全无,他们说是被他父亲所迫。
他不信,便跑去问他父亲,可他父亲沉默了,那是他第一次体会到信念崩塌的感觉,他跑出了狐族,他要见见他的那位小叔叔,想知道小叔叔究竟胜在了何处。如果他在这里退怯了,那他还未见到唐羽衣便已经认了输。
狐族最厉害的便是媚术和幻术,唐风语以身入了幻境,这样固然能将幻境的威力放大,但若是幻境被破,他受到的损伤便会更大。
但唐风语实在已经受伤太重了,他不过支撑了片刻便被打飞出来,大吐了一口鲜血,虽还有气,却已经是动不了了。
可幸亏有他这一手,常远赶到了。
常远晓得此刻已是生死攸关,嘴中念诀,手中的剑分成了六把,围城一个六边形,将末捱的这一半围在中央,剑阵发出嗡鸣,发出莹莹光芒,隐约可见太极的样子,生生不息、流转不定。
末捱的这一半发出猖狂笑声,直接将手中的那把剑爆裂开来,四周的剑阵闪烁不定,光芒黯淡,随时有崩溃的迹象,他毫不停歇的又捏出一把剑来,笔直砍下,剑阵破碎,连带着常远的那柄宝剑也碎裂开来。
常远深吸一口气,若是手中无剑该当如何?
那就让自己变成一把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