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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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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生是生物体获得营养的一种方式,凡是从动植物尸体或腐烂组织获取有机物维持自身生活的生物就叫腐生生物,像蘑菇、木耳、银耳这些就是……”
王鸢坐立难安,半点也听不进去,她正转着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瞟向窗外,如同一只渴望脱身笼子的鸟儿。
半响,程佳朗终于停止说话,无奈放下手里那本七年级生物课本。
“听你爸爸说了,我知道你和同学今晚约了去玩,今天的补课时间也快到了,这点知识留下次再讲吧……”
他话还没讲完,女孩就惊喜地一跃而起:“程老师人又帅心地又好,我喜欢死你啦!”
程佳朗笑而不语。
王鸢还只是个初中生,哪里知道喜欢是什么。
即使是他那张曾惊艳整个北城商圈的脸,也抵不上她和朋友相见的急切心理。
只见她把桌上的三两本书胡乱望一旁的书包一塞,红色的书包往背上一甩,就头也不回潇洒地开门离开。
“啪。”
门关上后,这间咖啡馆的小包间里仅剩他一个人,瞬间安静了下来。
从三楼往下瞧,正好能看到女孩蹦蹦跳跳往远处跑,那里有两个扎马尾的女孩兴奋地来回招手。
他看着落地玻璃窗外的景象,眸中流露出淡淡的艳羡怀念之意。
没一会,程佳朗也收拾了东西开门往外走,很快下了楼梯,预备离开这家咖啡馆。
“哎,小朗啊!”
不期然听到这称呼,程佳朗忙松开放在门把上的手,回身看向来人。
是咖啡馆的老板娘李宜倪,也是王鸢的妈妈。
不等他露出惊讶的表情,李宜倪已经一面走近一面开口道:“我昨天就回北城了,没想到环球旅行团提前结束,真是……哎,小朗,我叫住你,是我听说你刚辞了工作是吗?要不要再回我这做咖啡?王鸢的课照补,你知道的,李姐不会亏待你。”
程佳朗摆手笑道:“李姐别担心我,那日提出辞职就是想尽快融进社会的,哪有刚碰壁就缩回来又麻烦李姐的道理,我现在多少也有些积蓄,总不会饿死。”
李宜倪看着眼前这个美得雌雄莫辨的青年,心中叹了口气:分明温和有礼招人喜欢,还总不愿麻烦别人,可惜坐过牢,不怎么被社会接纳。
她拉着青年坐在一楼角落的一张桌子,埋怨道:“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我巴不得你这大帅哥回来帮忙呢,还拉高我这店的业绩,再说,李姐可是你姐,你说你一个人生活本来就没人帮衬,又是这种特殊情况,我不帮你谁帮你,我还怕你像以前那样单纯好骗。”
她是个直脾气,虽一脸不满,可这话里话外都是关切之意,程佳朗听着不由得心里一暖,打趣道:“我都洗心革面了,哪还像刚认识李姐那样啊,认识个人就要自报家门,自卑地说我坐过牢。”
想到半年前青涩忐忑的青年,李宜倪绷不住埋怨的神色,佯做要打他笑道:“还洗心革面,就你贫嘴。”
他作势躲了躲,笑容不减,伸手撩开鬓角处的碎发,露出个极淡的粉疤:“不想扰李姐旅游就没说,我前两周去做了个小手术,再过几日这疤就再也看不见了,往后便不会再有人问起我这疤哪来的,我也早不在意别人的眼神了,李姐现在可放心我了?”
“这倒是不错,当初别人一问你就傻傻地说牢里被划的,也不知道含糊一下,现在这样挺好。”
又聊了好一会近况,而后李宜倪才在姐妹的电话轰炸和程佳朗的催促下起身离开,离开前还站着切切叮嘱几句当心的话。
女人踩着低跟鞋“哒哒”走远,程佳朗却不再想动。
半落的夕阳透过玻璃窗照在他半边身上,金黄色的光围着他镀了一层亮色,越发显出独桌的孤寂。
他独自坐在角落,想起半年前初遇李宜倪的那天,俊美的脸上浮起一个温和的笑。
那是他出狱的第二天,穿着老旧的牛仔裤,半长发遮挡不想见人的面庞,他身无分文饥肠辘辘,路过这家咖啡馆,终于还是走了进来求职。
他本就羞愧于坐牢这件事,那时李宜倪的直脾气差点把他难堪得夺门而出,可他还是被留了下来。
一方面是李宜倪刀子嘴豆腐心,瞧着他人不错却落魄至此,心软一刹,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足够诚实。
这是一件好事,但那时的他却又过于诚实了。
把坐牢这件事向李宜倪交代得一干二净便罢了,还实诚到与店员交流都要惴惴不安先坦白一切。
那时真是傻……
程佳朗摇摇头低笑一声,正待起身,忽有交谈声从一人高的盆栽后传来。
“没想到你前不久来这店学过拉花啊,那你知道你们咖啡馆最帅的那个帅哥吗?我就是为他来的,我闺蜜上个月来,回去就一直叫,什么那个拉花的服务员真的超帅的,什么比明星还帅,我在外地上大学又见不到,看照片可馋死我了。”是个年轻的女声,有着追星的兴奋劲。
另一人“嗤”了一声,不屑道:“三周前就走了,那时候教我拉花高冷得什么样,看不起人似的,结果我一问店里的人,你猜怎么着?”
“他坐过牢,三年!好像是故意伤人。”
那两人似乎坐在前面那张桌子,盆栽挡着,谁也看不见谁。
听到他人议论自己,程佳朗又默默坐了回去,他的确认识后说话的那个男生,长得不错,那时也很热情地叫他“佳朗哥”,如今却也和大部分人一样以嘲讽的语气谈论他那段经历。
他很高冷吗?或许吧,但那时他也不过是……害怕罢了,害怕和陌生人交流,怕别人鄙夷的眼光。
“哈?不会吧?我看照片上他可温柔了!”
“你就是个以貌取人的颜狗,不止坐牢呢,他啊,没准还是个给金主保养的。”
程佳朗手一抖,撞到桌边,桌上的一杯白开水微微振荡,一圈一圈泛起涟漪。
那个男声还在自豪地说起自己看到的事情:“就两周前我要离开的那天想换条小路走,他正好给老板娘的女儿补课完,我就看到他上了一辆豪车,我当时就想到店里的人说,他不需要老板娘帮助了,找了个工作,恐怕就是去床上工作去了。”
“你这猜想也不靠谱啊,他还给人补课,人肯定是不错家长才会信任的嘛,万一是人家长得帅,给娱乐公司挖去培养了呢,豪车那不是小care。”
“但他连大学文凭都没有……”
……
程佳朗被迫留在角落听那两人为他的事情讨论得热火朝天,内心也没有什么气愤的情绪,虽说背地里谈论他人不是好行为,但对方却也没说错。
若放在六年前,程佳朗会立刻冲出去气愤理论,质问对方为什么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然后傲慢地让对方道歉。
但生活磨平了这个二十五岁青年曾经桀骜的棱角,也不再有人宠溺着他,他只想等两人尽快聊完离开,自己也好离开。
直到,他放在桌上的手机响起铃声。
这个点咖啡馆人少得几乎没有,又是角落,铃声在静谧的环境中显得十分突兀。
那两人的谈话戛然而止,似乎是意识到树后那桌有人听着,很快匆匆起身走了。
程佳朗的视线转到手机屏幕上,那上面赫然显示两个字“贺总”。
是他那个冷漠到发指的金主。
他微微勾起个自嘲的笑接通了电话,果不其然,电话对面只有两个字。
“过来。”
声音富有磁性,极为好听,可语气太过冷漠,任谁听了都不会觉得这是在对一个情人说话。
“是,贺总。”
去哪?做什么?那不是他可以置喙的,更何况他心知肚明。
金主和情儿又能干些什么,不就是那档子事。
甚至他还称不上是对方的情人,现在不过是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意罢了。
今天是为另一个情人来讨个公道,还是单纯想找他呢?
不等他细想,话音刚落,电话已经挂断。
苦涩一笑,把水杯的水一口气喝尽,程佳朗顺着过道走至门口,“叮铃”一声后,他终于推开那扇挂满铃铛的古典木门。
门外是宽敞的马路,不远处是个红绿灯,正是下班时分,回家的、接孩子的,各样情况的,把路堵得厉害。
一眼望去,是一张张露于车窗外因为生计奔波而变得疲惫的脸,男人抽着烟,女人训着孩子,焦躁地堵着车,期待着归家用餐。
程佳朗驻足看了好一会,便往另一头的小巷子走,此刻时间已经不属于他了。
他不再是六年前闻名北城的程家少爷了,也不是三年前有母亲有家的清白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