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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猫与猫薄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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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了要去见小姨,宋之晴对这件事格外上心。
上心到半夜十二点打视频问叶于欢司善喜欢什么风格的女生,背景是她一整个房间的衣服,就在这一瞬间,叶于欢就知道,大事不妙了。
她过去认为这么多的衣服,一个人的一生是无法穿个遍的。
然而宋之晴在短短一个半小时内让她明白,衣服不只是买来穿的,也可以买来试。
叶于欢只是说了一句,小姨她喜欢活泼的姑娘。
然后她就发现了世界上活泼的种类和宋之晴衣柜里粉色的色系一样庞大。
在宋之晴试图把自己装扮成魔法少女风格的时候,叶于欢制止了她拿起魔法棒的手。
“上一套,上一套就是完美的。”
“咦,你小姨喜欢猫系慵懒甜美风吗?”
叶于欢重重点头:“是的,小姨她是猫奴,最大的梦想就是养一只小猫,但因为病情原因养不了,你穿这套她一定眼前一亮!”
“可这样不会让她睹人思猫吗?”宋之晴的共情总是十分丰沛。
实际上,司善只是曾经提过想要养一只猫而已,距离猫奴大概有十个叶于欢的距离。
但叶于欢仍然神色笃定地回应着宋之晴:“不会,我小姨还没能真正拥有过一只猫,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
“啊,那我们明天给她送一只小猫吧。”
叶于欢考虑了下,小姨大体上已经康复了,现在转到了更加宽松的疗养院,养猫应该是可以负担的,如果有什么问题,周围的护士也会帮忙处理。
于是她应承道:“好啊,我们明天早点出发去宠物店挑一只小猫。”
似乎到这,就可以甜蜜地说晚安了。
但今天的月光没有在宋之晴身上发挥它应有的效用,她精神十足,开始用挑剔的目光看向屏幕中叶于欢那套平平无奇的天蓝色睡衣。
“亲爱的,你说,我们要不要穿情侣装?”
不等叶于欢张口,她自己接了下去:“你说你是喜欢和我很搭狗狗系呢,还是和我也很搭的猫薄荷系呢?”
到这叶于欢知道,拒绝的空间已经失去了,她挤出一个笑容,看着宋之晴不知道从哪里搜罗出一大堆符合她尺码的衣服——很有可能是她在谈恋爱之前就早早准备好了。
不得不说,时尚圈失去了宋之晴真的是时尚圈的损失。
在宋之晴正构思着穿搭思路时,叶于欢去冲了一杯咖啡,准备面对这个漫长的夜晚。
虽然过程是艰难的,但结果称得上喜人,叶于欢被搭了一身她都不知道原来有这个系列之猫薄荷系春日郊游风的衣服,淡淡的而又清爽的草绿色,和一边慵懒的三花小猫很是合称。
叶于欢起了个大早,先去宋之晴家里穿上她为自己准备的衣服,讲道理,叶于欢第一次在见小姨前进行如此郑重的准备,不由内心十分怪异地想着,感觉像是要去见宋之晴的家长一样。
可自己见宋琛和高伊人的时候也没有特意打扮过啊。
可恶,看来下次要打扮一下了。
不能落后宋之晴太多。
两个人穿得像是要去参加时装周一样地来到了宠物店,宠物店工作人员不住地往她们的身后看,试图找出不存在的摄像头。
结果当然是找不出来,但这位在宠物店工作的年轻小姑娘在互联网浸淫多年,出于对自己形象的保障意识,还是中途借故去整理了一番发型和衣着。
出来之后,整个场面就更加具有大片的氛围了。
“两位小姐,请问你们想要什么类型的小猫?”工作人员笑容甜美地问道。
叶于欢没有养宠物的经验,于是把视线投向宋之晴。
宋小姐摸了摸自己的猫咪美甲,道:“有那种比较亲人的、乖巧的小猫吗?”
工作人员闻言为难地轻声嘶了一下,最怕就是这种要求宠物性格的顾客了,如果是对外观方面的要求还好,找找总会有的,可性格,人与人之间的标准不一样,实在是很难应对。
宋之晴也意识到自己这个要求太过含糊,于是补充道:“就是那种比较温顺,不会挠人,不会乱跑的就好,因为主人是个病人,还是个画家,所以需要温柔一点的小动物。”
工作人员想了想,从边上一个单独的小笼子里抱来一只短毛金渐层,眼睛是宝石绿色,看上去格外安静。
“这是我们一个月前在门口捡到的小猫,大概是被人遗弃了,倒没有被虐待过,不过大概是很久没有吃饱饭了,胃有点不好,平时除了吃饭的时候也不爱动,应该符合你们的要求。”
宋之晴一见这只猫就喜欢上了,听到身世过后就更加,立刻拍板买下这只小猫。
买了一大堆猫猫用品,带着小猫去宠物医院做完检查后,医生说就是要在饮食方面注意一点,身体还算是健康的。
两人松了口气,忙了这么一大通下来,已经是接近中午,随意找了家饭店吃饭后,终于带着大包小包前往司善的疗养院。
一开始出门时仿佛现身走秀现场的艳光四射在真正猫猫的可爱攻势下荡然无存。
这句话在进疗养院之前可以送给宋之晴,但进疗养院之后就主要服务于叶于欢了。
从宋之晴手里接过猫后,大概是叶于欢身上的猫薄荷系列穿搭真的起到了类似于猫薄荷的效果,
猫猫一改在宋之晴怀里地高冷作态,软乎乎地摊开肚皮任摸,而叶于欢呢,她和猫猫贴贴简直贴上了瘾,
以至于宋之晴开始怀疑,叶于欢家的猫奴除了她小姨之外,还有一个叶于欢她自己。
瞧瞧,眼前这个面带微笑给猫猫喂奶的人。
瞧瞧,眼前这个不停地夸猫猫好可爱的人。
宋之晴不是很想承认,但是她的确有点人不如猫的感觉。
此时再回顾自己这一身猫系打扮,莫名竟有些菀菀类卿的辛酸之感。
幸好,兴许是猫猫被侄女霸占住了的原因,司善没有机会展示出她并没有的猫奴属性,此刻,她观察着身侧这个少女,她们是第一次见面,但司善完全没有那种我家小孩居然会喜欢这样的人的诧异感。
这个名叫宋之晴的姑娘,的确完完全全会是欢欢喜欢的类型,她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己和叶于欢怀里正享受揉捏的小猫多么相似。
像猫一样的少女啊,不只是外表,气质和性格也是。
比如说虽然在礼貌地和自己寒暄着,眼神却已经分了大半去欢欢那边了,大概是有点生气了,但是不哄就不会说自己生气的猫猫性格。
司善端起茶杯掩住嘴角的笑意,欢欢怎么还傻乎乎在和猫在草地打滚,没发现另一种猫猫已经快要坐不住了吗?
不过,作为长辈,司善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寒暄的话题刚刚进行到询问宋之晴平日里喜欢做些什么,司善话锋一转,道:“要不要我把欢欢叫过来?”
宋之晴面色一红,即使很想答应,但还是摇摇头拒绝了。
算账可以之后再算,现在叶于欢玩得这么开心,还是不要去打扰她好了。
何况,是自己让她好好照顾一下猫猫的,现在把人叫回来,有种出尔反尔的感觉。
不出意料的得到这个回答,司善轻轻一笑,让宋之晴脸上的红更浓重了些。
叶于欢玩她的,宋之晴对见司善这么费心,第一是出于对叶于欢的重视,第二就是,希望司善能够对自己有个好印象,好到足以从她这里听到一些叶于欢的过往。
这不意味着宋之晴不信任叶于欢自己所叙述的故事,不过,但凡是故事,总会存在视角的偏颇,叶于欢眼里的事情和第三者眼里的事情总归是不同的,最重要的是,叶于欢这人很喜欢举重若轻,把什么事都说得轻飘飘的,非得深想过几遍后才察觉到其中的沉重,那种感觉,就像吃了一颗夹心黄连的糖一样难受。
宋之晴不想时不时地尝到黄连糖,所以她决定一次性嚼碎了全咽下去。
“司善阿姨,你能和我说说叶于欢和她父亲的事情吗?”
关于叶于欢和她的母亲,她再怎么举重若轻也会暴露许多细节,靠着这些细节,宋之晴大抵能还原出事件真实的模样。
唯有她的父亲,叶于欢从不多说,到现在宋之晴对那个男人仅仅是拥有英俊、画家和花心三个印象而已,叶于欢和他关系如何,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情,叶于欢从没有提过半个字。
宋之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叶于欢的过往抱有这么大的好奇心,仿佛是某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呼吁,这是爱情的一种表现吗?宋之晴不知道。
而听见宋之晴要求的司善,手里的茶杯突然抖了一下,溅落几滴茶水。
司善用纸巾将它们拂去,垂眸道:“那都不是什么值得一听的事情。”
一个全然无耻的人的故事,自然是不值得一听。
宋之晴放轻了声音,视线又落在了那个正在呼噜猫猫耳朵的叶于欢身上。
“我第一次见到叶于欢的时候,她看上去过得很糟糕。”
后来好了一些,也没有好多少,宋之晴和她一起去过猫咖之类的场所,叶于欢从未表露出像今天这样的对猫猫的厚爱,不排斥和猫猫玩,但仅仅是不排斥而已,和现在差别甚大。
宋之晴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变故,足以让一个人把自己压抑成那个模样,就连自在地寻求开心也成了一种奢求。
司善将杯里的茶水一饮而尽,目光悠远。
“欢欢她,一直也都没有过得多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