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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冤家路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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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安城。
听这说书人讲的古今众多人物事迹中唯一一个凡人——枫林少侠的故事,栾华总是会在说书人讲完故事的结局后嘟囔一句“荒唐”。
“何处‘荒唐’?”
旁桌这位他早就注意到的青衣男子竟回应了他这句话。
青衣男子看起来很是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他肩上那只长着长尾巴的白喜鹊吃完他给的玉制钱币后盯上了栾华袋里的糖炒板栗,那一句“荒唐”,竟让这边蹭吃板栗边察言观色的白喜鹊误以为是在针对自己,心虚得连忙飞走,没精准落到青衣男子肩头,反而撞到旁边的梁柱缓缓滑落在地上。
人不是凡人,鸟虽看外貌便也知是神鸟,但怕是个不太聪明的神鸟。
应是在天上待得无聊所以下来看看的小神仙。
男子朝他走了过来,栾华这才真正看清他的长相——他双目若清泉般干净,眉目如画,气质温润如玉,儒雅随和,风度翩翩,身形匀称,肤如凝脂,清新俊逸,不落俗套,第一眼便觉是仙子下凡。他一手端着茶碟和茶杯,身边的白喜鹊用嘴衔着壶提跟上前来。虽为他的容貌所惊艳,可栾华表面仍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救他的人荒唐。他跳崖自杀更荒唐。”
男子望着栾华碗里澄澈的酒水,问道,“……为何这么认为呢?”
“首先,救他的人是几乎要灭他满门的人,换作 谁谁都不愿领对方这救命之情吧,既要杀他全家,却又想独留他一人,能做出这种决定的,怕不是只有傻子。”
青衣男子被茶呛着了,咳嗽了几声,又问:“他跳崖自杀呢?”
“他还有年幼的妹妹,为什么能放弃唯一血亲果断选择跳崖呢?况且以枫林少侠的实力,足以能够在杀死救他的仇敌之后带妹妹逃离其余随从的追捕。就这样不顾一切地死掉,未免薄情了些。”
青衣男子摇摇头,他捏茶杯的手被衣袖遮盖了一半,只露出纤长的手指,指甲尖染着浓艳的桔红色染料,与其青白衣装有些违和,栾华不禁猜想这浮于表面的满身清气内里也许是浑身邪气。不过他家世代不信奉天地两界,是神是鬼,是正是邪,于他而言差别不大。
“你说得不无道理,”青衣男子抚了抚一旁忙着端茶倒水的白喜鹊,“百年来,人们对枫林少侠的评论好坏参半,对其传说也是众说纷纭。但无论如何,我相信他总会有这么做的道理,救他的人……无非是民间给这人一个好说辞,其真正目的是何也不得而知了。不过我觉得最荒唐的地方,”他顿了顿,语气微微激动了一下,“是他被灭满门后人们发现其真实身份是天下第一奸商之子,对他的否定和唾骂,人云亦云,偏听偏信。”
“少年,你的思路很清奇呀,听说书先生讲过那么多不同版本,无一不是说枫林少侠只是出来体验人生,待五谷丰登之时便回去奢靡享乐。你能跳脱舆论限制,用另一种方式看待,属实是一股清流。”
“哈哈,也许是我比说书先生更相信枫林少侠的为人吧,这样一个能上刀山下火海,放自身性命于不顾,济世救民的侠者,何来‘体验人生’一说,‘坐享五谷丰登’也必有其缘由。”
天色渐晚,台下的观众走了一批又来了一批,锦安城处处灯火通明。
“我该回家了,”栾华道,“晚归我娘会罚我跪祠堂写检讨的。”
“我也得走了。”青衣男子伸出手,白喜鹊跳到他手指上啄了两下他拇指的玉戒。
两人在茶楼门口作别,分别向相反方向走去。
“告辞。”
“告辞,一路平安。”
栾华不曾与外人提起“枫林少侠”是他祖上一事。
他虽对这位祖上的事迹有零星半点疑惑,但祖上为人如何,他心知肚明。他娘让他和祖上枫林少侠同名不无道理。今日能遇一明事理之人,实属不易。
晚间秋风阵阵,走到村口,栾华两指夹住缓缓落下的红枫叶,不禁叹息一声,待今年一过明年秋收后悦澜又要征兵了。
人界东西南北十七国无论哪国,都分别依附天地界,靠天地界庇护统治阶级至高无上的权力与社会和谐稳定。天地界争霸从未停息,它们各有结界防守,互不相通。人类在受天地界恩惠的同时,也付出了以人界为媒介作天地两界战场的代价,凡人男子年满十五要服徭役,既是征战四方扩展本国疆域,也是天地争霸的人肉武器。人界征服者通过统一被征服者的全体信仰,增强天地两界其中一界的势力。
悦澜信天,栾氏虽隐居悦澜荒郊绥灵山脚下绵延世代,却谁也不信。
因为当年栾家被灭满门时,那些无辜的人可没受到神的庇佑。
明年,栾华便满十五了。
想到这里,他一阵心绞痛——要面临很多很多年都吃不上母亲做的饭菜和听不上说书人讲书的双重悲伤了。
“又去听那说书的神叨了?”
回家后,栾清玉端上热气腾腾的饭菜,坐在饭桌旁质问他。
“您好不容易放我出去,听一两次还是准许的吧。”
栾华合上屋门,嬉皮笑脸地回答。
“你现在就去祠堂里写检讨,不准吃饭。”
“?为何啊?”
“我说了不准触碰有关鬼神的任何事情,听书也不准。这是大忌,勿屡教不改。”
“……”
栾华登时也想不出什么反驳的理由,只得往衣袖里偷塞了一块馒头去往祠堂。
祭坛最高位是与他同名的祖上栾华,右下角刻 “枫林少侠”四小字。
栾华凝视着最高位“栾华”二字,他时常觉得母亲给他起和祖先一样的名字是高估他了。
……
第二年秋。
又开始征兵了。
栾华前天刚过十五岁生辰,按服役制度,他该服役去了。
从军的前夕,栾清玉喜形于色,做了许多栾华爱吃的菜,还专门杀了一只母鸡炖汤。从她眼里,看不出丝毫离别的忧愁。她爱忙活,习惯了忙活。
吃饭时,她眼中仍是笑意和期待,对“从军”之事只字未提。
栾华盯着飘满油花的鸡汤,还是忍不住打破了她刻意营造的气氛。
“娘,我既不信天地,悦澜的王又曾灭我满门,那我为何而战?”
“……”栾清玉笑容逐渐消失,她沉默片刻,严肃道,“我们虽祖辈不信天地两界,但悦澜的土地养育了我们世代,当怀报国之恩。你当磨形炼性,锤炼本领,为悦澜百姓,更为人界自立自强,早日脱离天地两界控制,信仰自由而战。”
“娘……我宁愿在家种地,每日起早贪□□你做事,可我不愿去参军——”
“闭嘴!你说的是什么话?你祖上枫林少侠,虽不得世人认可,但终怀一颗济世利民之心,如此以为栾氏家训,而你怎能因小家之利舍弃大家?!”
栾清玉扔掉手中的筷子,一巴掌甩在栾华脸上,这一计是栾华从小到大吃过无数耳光中最刻骨铭心的一计,打得他脸蛋儿已经忘记感觉疼痛,而是头皮发麻,两眼昏花。向来死皮赖脸的他,今天竟沉默不语地回到卧房,却辗转反侧,一夜未眠。
翌日,他依旧像往常那样嬉皮笑脸地向母亲道别,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今天只是去集市听说书人讲书而已。
他和同村少年们一同坐上了前往锦安城的马车。绥灵山沿途丹枫似火,阵阵马蹄踏着落叶,溅起雨后湿润的泥土。今天,这片漫山遍野的枫树林红得格外刺眼。
殊不知,母亲在他走后的几日里再也无心忙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