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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蛇鳞玫瑰 ...

  •   我总是不太明白,我的线人是怎么找到我的。相遇的气氛太过尴尬,我和线人在南美雨林中面面相觑。线人告诉我,我和他被条子盯上了。我们都故意不去提及那个姓名,只“他”来代称。
      我胡乱应了几声,想要在各类野兽的吼叫声中听清他的话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线人认为我应当早日同他商量,但实际上,当我真正开始写信时已经是三个月后了。
      我写了满满一信纸,但最终我决定去见他,并非为了回忆我们所谓的“青葱岁月”,那种东西实在没什么好回忆的。我到现在能想起来的只有潮湿的雨天,散发着霉味的旅馆房间以及一只没点着的火柴。我见他只是因为我不信任那些邮差,我恨透了他们的办事效率。
      等我见到他时,春天和半个夏天已经过去了。
      我讨厌夏日闷热的午后,这不需要什么理由,我平等地厌恶着每一个季节,它们之于我并无太大差别。这些事情我完全无所谓,就像另一个人的性命,无论这人地位显赫还有穷困潦倒,他们的命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不值钱。
      很多人都对我们有所误解,事实上,我才是我们中更疯癫的那一个。小时候我的梦想是拥有一株用心脏种出来的向日葵,再长大点时我想要一朵用蛇鳞做成的玫瑰,很可惜,这些都没有实现。
      而他,从小我们见过的每个人都称赞他聪明而又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他是天生的阴谋家,实干家,他是那种就算满口谎言仍然会有人相信的人。他是主谋我就是共犯,他是伊甸园的蛇,我就是那吃下禁果的夏娃。
      我总会在无梦的深夜里想起那个十七岁的下午。
      我忘记了那是什么季节,只知道是一个潮湿闷热的雨天。我和他挤在破旧旅馆的小床上,整个房间里透着一股长年不见阳光的霉味。我看向窗外,雨丝从烂了的窗纱中穿过,屋里屋外都是一样阴沉,被黑色所笼罩。
      我看向他。
      他的头发有些长了,被汗水黏在额头,穿着廉价的外套,衬衫扣子因为闷热解到第三颗。他盯着天花板发呆,不知在想些什么。他从外套的口袋中取出两根香烟和只剩两支的火柴,他先将自己那根点燃,再将剩下的那根和火柴递给我。
      因为沾了水,剩下那只怎么也点不着。我自暴自弃地凑到他跟前,“借个火”,他嗯了一声,我借着火星点燃了我的烟,又躺回了床上。
      他侧过头来对着我笑,我透过烟雾看他,他的眼睛像狼,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年轻气盛,野心勃勃。
      他问我,你想不想去看海?
      ……
      我现在整个人像一滩烂泥一样摊在沙发上,侍者在十几分钟前去找过他,他说让我稍等一会。但现在,我实在不敢保证我不会直接睡过去。我把身上的口袋翻遍了也只找到一根烟,用打火机点燃,我继续在沙发上摊成一个“大”字。
      烟灰掉在沙发,烧出了一个洞,我看见侍者的嘴角明显抽动了几下,我猜这沙发价格不菲。
      他推开门走了进来,在看见他的一瞬间,我几乎是控制不住笑出了声,要知道,我们有好几年没有见过了,但我确实没想到他现在这么的……我实在找不到什么好的形容词。
      他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看样子用发胶固定过,戴着金丝框的眼睛,穿着私人订制西装,左手袖子稍微向上挽起,恰好可以露出手腕上的表。他再走近些,我才发现他还喷了香水,闻起来像是海洋与西柚……该死,当初是哪个混蛋以他对香精过敏为由扔了我买的所有空气清新剂的?!
      他摆了摆手,让侍者离开。
      “我确实对香精不过敏,我只是讨厌你买的那几瓶空气清新剂而已。”他笑着说。我翻了个白眼,踹了他一脚,被他躲了过去。
      他从上衣口袋中取出一根香烟,也许是名牌,反正是我从不抽的类型。他把烟叼在嘴里,俯下身来,借我那根烟剩的火星把烟点着。他凑的很近,我没忍住往沙发里缩了缩,他的声音压的很低,说话时又因为烟的缘故含糊不清。
      他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别说话,这里有窃听器。
      我点了点头。
      他站直了身子,顺手把扣子解到第三颗,他这时的表情就像当初十七岁的那个下午,我恍惚间觉得外面一定在下雨,我甚至听见了雨滴砸在地上的声音。我看着他,他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他笑着,我实在太过清楚他要说些什么。
      他说,“走吧,我们去看海。”
      ……
      十七岁,年轻,盲目,自负,自私自利。
      在他说完那句话后,我一直笑到咳了起来,燃尽的烟头掉在床底下,我也分不清我的眼泪究竟是笑出来的还是咳出来的,或者二者都有。我忍不住伸手去晃他的脑袋,但被他了躲过去。
      “喂,我说,你疯了吗?”我努力克制住自己大笑的冲动,“离这最近的海,开车也得需要七八个小时。”我拽着他的领子把他拽得很近,“我们哪来的钱和车。”
      他还是在笑,丝毫不躲我的目光。
      “那就去偷,去抢,总会有办法的。”
      “你他妈就是个疯子。”我舔了舔干掉的下嘴唇。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摸清了对方是什么德性后仍能维持友谊的原因。当然,很多时候我们这也不被称为友谊,多数人更愿称之为臭味相投。我们在某些时候实在太像了,一样的自负,一样的毫无同理心,一样的没有道德观念。没有人知道他当初说出那句话究竟是为了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认为这是一时兴起,我认为这是命中注定。
      不过杀人这一项是不在我们计划中的,至少最初不在。
      我们原本的计划是在路边随便拦辆车,用枪威胁车主将车让给我们,抢点路人当做路费,再开车去看海。不过,显而易见,这个计划在我一枪崩了那个司机后就彻底泡汤了。
      他脸上的神情显然无奈大过惊讶,毕竟我们都不是会关心别人生命的人。
      “你真是会给我找麻烦。”他一边抱怨,一边把尸体从驾驶室中拖出去。“在我回来前你把车里面收拾干净。”我应该庆幸他没有洁癖,不然我肯定他现在恨不得杀了我。
      “你怎么那么熟练,之前干过这事?”我把头从窗口伸出去对着他喊。
      “天赋。”他说着,把尸体拖到了车前面不远处。
      “你把车开过来,碾过去。”
      “我不会开车!”
      他陷入了沉默,我相信他现在已经开始后悔刚才没有崩掉我了。他又走回来,坐进驾驶座,沾满了血的手熟练地启动汽车,转动方向盘。我看了他一眼,他的外套现在彻底报废了,几乎被血浸透,他像是刚从尸体堆中爬出来一样。我嚼着口香糖,把车载音响打开,声音调到最大,播放皇后乐队的歌。
      在他一遍又一遍从尸体上碾过去时,音乐正放到高潮。

      这之后的事情就没什么了。在我们结束那次旅行后,没人再提过这件事,我们就像其他青少年一样,从高中毕业,成人,进入大学或社会。现在再想这些事情,只能说落后也有落后的好处,不发达是科技让那些警察对我们恨得牙痒痒却又无可奈何。
      大三那年他跨越了大半个国家来找我,开着一辆他自己改装过的二手摩托,穿着一件黑色夹克。我从校门一出来就看见他在不远处叼着一根烟吞云吐雾,墨镜挂在衣服领口,手里捏了一把不知道从哪摘的野花。他看见我,冲我点了点头,示意我上车。
      我问他你在这干什么。他把花塞我手里,把烟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他说,我带你去兜风。
      这不是什么疑问句,就像他知道我从不拒绝。
      他开车一向有分寸,无论摩托还是汽车,而我只会油门踩到底,一路加速。我永远冲动,莽撞,永远不知何为克制,我这一生将轰轰烈烈地过,如果做不到,那就轰轰烈烈地死去。或许因为我是一个极端的浪漫主义者。
      快进市区的时候,他把摩托车停在路边,去自动售货机那买了一罐啤酒,绿白配色,从售货机中掉出时伴随着撞击声以及零星几个硬币碰撞的脆响。他一手拿着啤酒,一手转硬币玩,问我要不要喝。我喝了一半,他喝剩下一半,空的易拉罐扔在地上当球踢,几个硬币拿去玩商店门口的弹珠机。
      “我打算去创业,赚点钱。”他说这话时没有看我,只是摆弄手里的弹珠。“一起?”我站在旁边靠着墙嚼泡泡糖,毫不留情地戳穿他,“赚?骗还差不多。你打算赚谁的钱?”他把一个弹珠放入轨道,看它在障碍中徘徊。“别说那么难听……当然是谁好骗就赚谁的钱,老人,小孩,暴发户……”
      我说我不干。这应该是我第一次拒绝他,不是因为我那仅剩的良知作祟,我只是单纯讨厌办公室工作,把我关在一个地方每天做重复的事不如让我去死。
      他终于抬起头看我,弹珠被他捏在手里,那或许是他脸上最接近于震惊的神情。他看了眼表又看了看天色,开口说:“走吧,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开车往回走的路上我们没再说过话,我盯着天上的云发呆,突然想起那束不知道被我放哪去的野花。
      他把我送到学校门口,我走了几步又猛地转头折了回去。他还没有走,在原地靠着他的摩托车抽烟。
      我说给我一根烟。
      烟烧到一半时我喊他的名字。我说,谢谢你的花。他侧过头来看我,而我一向擅长得寸进尺。我接着说,但我还是更想要玫瑰,蛇鳞做的玫瑰。
      他笑了,他的头发一向有些长,常年用黑皮筋扎着,有几缕没扎住的掉下来,挡在眼前。他把头发拨到脑后,眼睛仍然像狼,只是学会了掩去稍许锋芒。他已经对我各种奇异的想法见怪不怪了,连最轻微的惊讶都不再出现,他只是平静地接受,无论那些事情在常人看来是多么恶心或惊悚。他的笑是轻柔的,近乎于无奈的。
      太阳在他的身后落下,那时的街道还没现在这么多霓虹灯光,天黑了就是天黑了。
      他说,下次见面,我会送你一束玫瑰。

      在这之后的将近十年里,我和他再也没有见过面。我总是很难在同一个地方待很久,刚开始还是在国内,后来就在全世界各处游荡,我当过老师,当过不入流的诗人,当过兵,参过军,上过战场。我去过南美雨林,上过军事法庭,我乘车穿过西伯利亚的冻土,最终重新回到这里,为了一个我早就清楚的结局。
      他说完那句话后,看了眼表,漫不经心地接着补充道:“警察二十分钟后到。走吗?我们出去转转。”我们下楼,他手里拿着车钥匙转,走到地下车库口时他让我在原地等他一会,我忙着找打火机再哪,没空理他,匆忙间点了点头。
      大概六分钟后,一辆越野车在我面前停下。
      他摇下车窗,趴在车窗口,嘴里叼着一根烟,头发弄乱了,他左手边好像放着什么东西,但我看不清。他冲我招手,示意我上车。我坐进副驾驶,才看清那究竟是什么。
      一束玫瑰,蛇的鳞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玫瑰花瓣是蛇鳞拼成,茎是蛇骨制成。白的茎红的花,蛇与玫瑰在无人注意点角落悄悄转化。
      他说:“送给你。”
      我接过花,从中抽出一支,别在领口。
      他开车开的稳,阳光透过车窗洒在身上,暖烘烘的,我接连打了几个哈欠,最后实在忍不住,把自己蜷缩起来,靠着椅背,睡了过去。我不想考虑我们要去哪,这些年我学会了放弃思考,娱乐至死。很难说究竟是这些年的经历改变了我还是我本身就是这个样子。我当过兵,比起思考我更擅长遵守命令。这些年我杀过很多人,多到我再也记不清那个司机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不曾因为他们有过一晚的噩梦,我总是记不住我的过去,我总是将真实与幻觉搞混。
      但我会梦见那个夜晚。
      比十七岁要更早,兴许是初中毕业后的那个假期。那是个夏夜,没有风,只有虫鸣。我在家里面看书,外面传来三声很有规律的叩门声,我打开门,发现他站在门口,头发被吹得散乱,微微喘着气,脸上有些许红晕,像是一路跑过来一样。
      他问我,你想不想看星星?我还有些发愣,就被他拉出了房门。
      我们爬到房顶,听见不远处行人的交谈以及嘈杂的电视声。听见蛐蛐在草丛中叫的响亮。
      我听见他说,你看,星星。
      我抬起头,向上望去,满天繁星。

      他叫醒我时已经是晚上了,我不知道我们走到了哪里,从车窗向外只能看到一片废墟。他递给我一个汉堡,我饿得要命,三两口吃完。他适时地递给我一瓶矿泉水,防止我被噎死。
      “现在几点?”
      “凌晨三点四十七。”
      我等他再说些什么,可他只是沉默。他或许在等我开口问他,可我不在乎这些,我知道我并不是真的想问他什么。我不想知道我们究竟要逃到什么地方去,或者说我们要在什么地方死去。
      他突然把车停下,转头看着我。
      我从未见过他脸上出现这样的神情,更没听过他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说话,这恐怕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真心实意地询问我的意见。
      “你想不想……去看海……”
      他把到嘴边的话咽回去的一半,生硬地换成一种隐晦的说法。但是说真的,我太了解他了,就像他了解我一样。他想让我跟他一起去死,为此他断了我们所有的后路,把我和他都逼上了悬崖。我没有不满,我只是觉得有些好笑。他希望我猜出来又害怕我猜出来……他竟然在担心我会不会恨他。
      他又开始抽烟,烟雾模糊了他的面庞。我第一次感觉他的脸竟然这么陌生,就像一个我从未认识的人一样。我不想抽烟,可我嗓子发干。或许正如我说过那样,我是个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
      我不恨他。我从未恨过他。
      相反,我不得不承认,哪怕只有一丝,我确实有在愧疚。我的朋友,他,就像溺水的人,我没有尝试救他,我跳入了水中,和他一同溺亡。无数个梦见过去的夜晚里,无数个失眠的夜晚里,我都在假设如果,我猜测着我们曾经会不会还拥有未来。可世界上没有如果,我做再多假设也没有。所以我不再思考,不再幻想,将愧疚和过去都抛之脑后。
      我的嗓子痛得要命,也许这也只是我为了不说话而幻想出来的疼痛。我不敢再看他,他在慢慢变得陌生,我只好抬头看着天上零星的几颗星星。我脑子已经不清醒了,只是不断想着,为什么今天没有下雨呢?
      我脑子里面乱七八糟,不断想着去他妈的愧疚感,去他妈的的过去,去他妈的死亡。
      我再次看向他,他又变成了他,我也还是我,一切都没有改变。
      我说:“走吧,我们去看海。”
      我们坐上车,他把油门踩到底,把越野车快要开成赛车。不知多久后,我透过窗户往外看,外面还是一片漆黑,我什么都看不见,但我能听见海风吹过悬崖,海浪拍打岩石。我问他要了根烟,他把他的那根点着后,凑过来用他烟上的火星将我那根烟点着。
      在烟燃尽之前,他开着车,和我一起,就像过去的那二十多年一样。冲下悬崖,掉入海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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