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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共食 这天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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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怀瑾听得目眩神迷,只觉自己前二十年都白活了,吃的都是粗茶淡饭,只为果腹。

      白苏现做了一块肉饼,烘了面皮,加上烤化的奶酪,包的紧紧的。见谢怀瑾一副垂涎之色,知道他一碗饭没有吃饱,就扯下半个递给他。

      扯开的面饼里,滚烫的肉饼上流淌着奶酪,厚实的一大块,他一口咬下,肉汁迸溅出来,油脂饱满,浸透了面饼,肉很厚,咬劲十足,面饼很有韧性,还有回弹,裹着酱汁吃起来分外满足。

      白苏难得与人同食,兴致也上来了,把手上的饼吃完,又翻出一块冷藏了两天的鸡腿排,开火在平底锅上煎了起来。只要片刻功夫,鸡排就能出锅,皮脆肉嫩,咸淡适中,鸡肉鲜嫩。她用刀划成条状,和谢怀瑾分食了,两人吃的嘴角冒油,腹内酣畅。

      吃完饭,白苏用绳子把谢怀瑾重新捆起来,安置在了柴房。他的伤口简单包扎了一下,有些地方化了脓,就用烈酒清洗,火烧止血。

      公子哥到底是养尊处优长大的,身上养了一副好皮子,雪□□嫩,骨肉匀亭,肌肤上一层薄薄的肌肉,纹理紧致。一点瑕疵也无,受伤之处显的格外明显,污血融在袍子上,要用刀子割开。

      白苏处理惯了血肉,不以为意,手上动作很快,锋利的宝剑把烂肉全都挑了出来。没有麻沸散,烈酒浇在伤处痛得刺骨。他倒也是个硬骨头,一声不吭,眼底一片漆黑,呼吸声屏住,眉宇间沁出密密麻麻的汗珠。

      次日清晨,白苏睡醒起床,先吃了一盏蜜茶润肺,再配着炒瓜子,简单吃了一碗茶泡饭充饥。茶泡饭里撒了芝麻、海米、青葱、鱼丝,再放一颗梅子。炒瓜子用的是野鸡丁和酱瓜,放大椒炒出锅气,再晾凉。

      一大早没胃口,她浅吃了两口就放下筷子,把盘子端到了柴房门口,推开门,谢怀瑾侧过身子,虚弱地看着她。

      昨晚草草包扎,没有敷药,手法也不专业,他大半夜就发起了高烧,捱了半夜的痛,好容易等到白苏进来了,才算松掉一口气,整个人松懈下来,瘫在地上。

      白苏放下盘子,端起碗舀了一勺子茶泡饭,热乎乎地送进了他嘴里,谢怀瑾干涩的嘴唇润泽起来,梅子的酸气从唇舌蔓延到心底,简单的泡饭也有了滋味。他咬紧的眉头松开来,想放慢速度细品,但是白苏一勺接一勺,速度很快,一会儿功夫就把整碗饭配着瓜子给他塞下去了。

      谢怀瑾喘了两口气,无力地倚靠在墙上,用餐巾按了下嘴角,长睫垂下遮住幽深的眼睛。“还未问过姑娘芳名。”

      白苏拿了块帕子给谢怀瑾擦了擦脸,雪白的脖颈上细密的汗珠被擦拭干净。

      她摊开帕子,露出边角一个蜿蜒的“白”字。谢怀瑾恍然,“原来是白姑娘,失敬了。”

      白苏冷笑一声,“你认识我?”

      他展平了眉毛,嘴角含了抹笑,“原先不识得,如今也相识了。姑娘是我的救命恩人,又做的这样好饭食,如何担不得一句失敬呢?”

      白苏没接话,心道:捡了个废人回来也不是全无用处,以后吃不完的剩饭都给他吃,伤养好了,脏活累活也有人接手了。闲暇时看看他的脸,也算是赏心悦目,能当碟子下饭菜。

      谢怀瑾又慢悠悠说道,“我是家中独子,一时不察被小人所害,受此重伤,多亏白姑娘路过发现。你叫我谢郎就好。”

      谢郎。

      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

      白苏沉默地把一块巾子叠起来垫在他的头底下,重新把他在木板上放平了。手上绑住的麻绳检查了一遍,还牢牢地束缚着。这才提起篮子,带了吃完的餐盘走到门口,回身留下一句,“小谢,你乖乖躺着,我去镇上给你买药去。”

      她收拾行囊,拿上钱包竹筐,跨上木马就往外骑去。门扉开了一角,很快又合得严严实实。

      柴房里,谢怀瑾冷着脸把手上的绳索解开,揉了揉酸麻的腕子,前后舒展脖子,从瓷瓶里掏出一颗药服了,重重地吐出一口浊气。

      这辈子,他还从未被人用捆猪的麻绳束缚整夜,不得自由,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但是逃亡几日,片刻不得安宁,昨夜已是难得的祥和舒适了,尤其是夜里的一顿大餐,真是······想想都惹人流口水。

      这个白姑娘,虽则对他有些不敬,还险些杀了他,又夺了他的宝剑。但无论如何,她有这样的手艺,他还是暂时隐忍不发,留她做个跑腿和厨子吧。

      人有些发烧,原是不该乱动的,但是几日未曾沐浴了,身上实在难受的紧,衣服黏糊糊的都贴在身上,愈合的伤口和布长在一起,一牵动就发疼。

      他丢下帕子,勉力撑起半边身子,走出了柴房。

      屋外,天清日朗,日头正好。谢怀瑾回味着梅子泡饭的滋味,一步一步挪到了后院,正欲打水洗漱的他看到院子中央静静矗立着的一排铁艺竹节生产线,陌生又熟悉的样子,让他一下子回到昨天初见的那一眼,少女骑在高大的木马上,冷艳不可方物。

      谢怀瑾轻轻抚摸上竹节的肌理,陷入沉思。

      白苏骑车飞快,一会功夫就到了小镇。

      今日的集市相当热闹,小贩们把摊子铺得满满的,路边尽是高昂的叫卖声,走街的、串巷的,卖糖水小吃的,人挤着人,肩擦着肩。这是附近一带最繁华的小镇,村里乡亲来赶集都喜欢往这头跑,白苏带了一串铜板,她打算买些便宜的草药回去,再顺带看看陇西的蜜瓜有没有货郎挑来叫买。

      蜜瓜是她离开苏家以后吃到的第一样水果,瓜瓤通体碧绿晶莹,汁水丰沛,肉质厚实无籽,吃上去真的和蜜一样甘甜。
      她还记得夏日里,切开一瓤瓜,双手捧着大口咬下去的痛快滋味。

      这种无拘无束做自己的感觉,是她此生从未体会到的自由。人一旦尝到了这种滋味,就再也不愿回到套子里去受拘束了。她吃瓜的时候想,即使苏家现在答应不要她入宫,从前欺侮过她的人挨个儿跑到她的面前跟她赔罪,向她认错,她也绝不想回到那种戒律森严的地方去了。

      即使她熬上一辈子,也只是一个傀儡,一个工具。

      苏岑是苏家的希望,苏家的未来,她白苏又算得了什么呢?

      还不如在这无人问津的角落里,花些铜板买一只瓜回去,一切两半,大口大口地吃。边吃,边遥想那陇西的景致,田野碧绿,流水潺潺。

      只要看这瓜与本地所产的菜瓜,小而多籽,就可知两地的风土人情。等她以后有钱了,她就多带些银子在身上,夏天去陇西吃蜜瓜,秋日去蜀地吃火晶柿子,冬日在家里围炉煮羊,等到春天再出发,逛到无名山里,爬山,吃野味,采桑葚,不亦乐乎。

      罗马街的尽头有一家茶馆,聚集着最多的八卦,隔壁就是一家卖药的铺子。

      白苏牵了木马走过去,路上人潮涌动,她的木马虽然怪异,但人来人往,无人在意。

      卖药的伙计是做老了的,积年下来经验丰富,俨然像个大夫,正在和一个怀孕八月的妇人高谈阔论,探究其腹中究竟是男是女。
      产妇捧着怀:“我已是第三次生产,男孩女孩我都见识过了,如何这一胎既不爱吃酸,也不爱吃辣,唯独喜欢啃桃子呢?”

      伙计嘴上刚蓄了胡子,还不长,但不耽误他卖弄,“你这一胎坐的稳,肚子非尖非圆,想必怀上的是一个贴心的好孩子,不想让你太辛苦,留几分神秘到生产之时嘛!
      至于这爱吃桃子,我倒是记得有个典故,神仙故事,有大神通呢!是什么人物来着?我想想啊······”

      是孙悟空。
      弼马温大闹蟠桃宴。

      白苏在面纱后咧嘴一笑,并未出生打断,只是和一旁的小伙计吩咐,称二两退烧止血的药剂。放下钱,提着药包就离开了,将将和一伙穿着官衙服饰的人擦肩而过。

      药房里,伙计还没想到典故是什么,就被一群吵吵嚷嚷的衙役给打断了,他们举着一张画像,画上的女子清丽脱俗,笑容和煦,眼睛里又有一丝倔强,二八之龄,风华正盛。正是白苏。

      衙役“啪”的一声把画像按在了伙计面前,大声逼问,“你有没有见过这个画像上的女子?”

      而画像之人,已经坐在一墙之隔的茶馆里品茶了。

      罗马街的茶馆从来都不差客人,茶香袅袅,几里外就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

      白苏点了一杯洗桂子茶,茶盏用去年的蜜桂子浸过,端上来便能感受到其中的不同。她啜了口茶水,茶叶是粗劣的,但其中蕴含的野趣已是盖过了从前苏家一板一眼的龙井。

      白苏从包袱里拿出两枚配茶吃的果子,挨着几个高谈阔论的读书人盘腿坐下了。一个中年书生说到情动处口水四溅,面皮发红,“咱们的这位天子,自小聪颖,四书五经无所不通,竟是生来的文曲星,十岁即位,十五岁亲政,至今无一劣迹,人人称赞天龙降世啊········”

      一旁矮小的老秀才冷冷地插了句嘴,“天龙又有什么用,现在是生是死还不知呢。京城里头那帮文官,现在应该是乐开了花儿吧,皇上从前对他们诸多打压,现在······没准有机会改朝换代,有那从龙之功啊!”

      白苏霍然而起,眉目熠然,竟是失手掀翻了手头的茶水,桂子香气溢过吃了一半的果子,大大的问号在心头盘旋,她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可怕的猜想,也许这不是真的,但千丝万缕似乎都指向那里。

      白苏颤声问道,“你们胡说什么,天子······怎会生死不知?”

      他姓谢······那柄金刚宝剑,那双养尊处优的手,还有他不急不缓的面容,都涌上她的心头。

      初见时,便觉得此人眼熟,皇帝······白苏确实见过皇帝。

      在她十岁那年。

      那一年的元宵灯会,苏家破例放他们这群小辈出去玩耍,还支了银子给他们买小玩意儿。白苏没有伙伴,独自抱着荷包在街上游荡,看路两边的花色,看的兴致阑珊时,就听到远处一声高呼,“太子来了!”

      霎时间,万众跪拜,人影憧憧扑倒一片。她人小,什么都不懂,但也跟着跪下来磕头。跪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偷偷抬眼望了过去。

      太子乘坐的御辇是她从未见过的华贵精致,仆从成群,连侍卫都穿戴着统一的黑色制服,英武万分。然而人群中最夺目的,还是高坐麟台的太子殿下。

      不过十岁的少年,身着明黄色的龙纹锦袍,举手投足皆是自在,小小年纪便是与生俱来的贵气凌然。

      她只是偷偷看了一眼,便被他逼人的容色所震慑,讷讷无言,低下头去。

      谢怀瑾······与十岁时,样貌变化不算大。

      白苏闭上眼,吐出一口浊气,心跳剧烈。

      这天底下,还有什么是比囚禁天子,险些谋杀他性命来的更可怕的罪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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