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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章 「L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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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ing him was red.」(爱他炽热如红)——Taylor Swift《red》
序章
摆钟的吊摆左右摇晃,钟面上的指针悠悠地转动着,罗马数字镌刻在洁白的底面上。正是落日时分,余晖渲染整块天幕,薄若蝉翼恰似霓裳仙女衣。日光从高楼间兀然下彻,框出一方角落播撒自然的恩泽。暮色四合,未开灯的房间略显暗淡,墙面被强行切割成灰色与黑色,上面流转着一层薄薄的金光。突然间摆钟猛地一顿,清亮地击锣声回荡屋内。一下,两下,三下……响至第六下,暂罢。已是傍晚六时。
极目远眺,远处一辆雪白的列车飞速行驶在高架桥上。在阳光的反射下,车身显得锃亮耀眼。
好像一瞬间回到了教室啊。王书一不禁感叹道。
是啊,每次上课期间只要眼神微微向窗外一撇,便会看到一辆动车就在不远处轻车驶上轨道。
王书一漫不经心地转动着手中的笔,不时在布满字迹的草稿纸上划一笔,或者指甲盖重重地一压,愣是留下一道痕迹。无聊时的他总是会看向窗外,或者凝视着客厅内的摆钟。摆钟用的是檀木,沁透着一股陈年的香气,侧面有一副挂像,一位白族姑娘正抱着琵琶琴,侧身甜甜一笑,摇曳生花。
唉,还是得承认我又在想他了。王书一有些不服气,但是最后还是选择向自己的潜意识认输。
我什么时候可以不再想他呢?王书一眼球咕噜一转,脑海里已经溜了一个弯:可能我死之后吧。
人的生命里总会遇到一个爱而不得的人,他就此占据着脑海里仅剩的空间。每当手边的事情一空,他就像缭绕烟雾般,不经意间就窜进来,然后肆意抢占地盘。盘旋又盘旋的身影在眼前挥之不去,颇有“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风范。
想到这里,王书一浅然笑出了声,为自己的轻浮所自嘲。
的确是啊,他最后还是成了我脑海里的唯一。
王书一整个人慵懒地爬在了茶几上,手里按动着相机上的图片键。一张一张图滑过,特写,雾化,调光,映衬,各式各样,精彩纷呈。
人们总说暗恋是不断对焦的长镜头,应该就是如此吧。
王书一似乎想到了什么,猛然起身,回头看向桌案上囊囊鼓鼓的信封。信封上印着流光图案,在阳光中显得焐亮。封口用火漆印印上了小猫图案,还用油漆笔细细勾勒了一番。
不如周一就把情书给他吧。
王书一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立马将其抓住。
周一就周一,嗯。
转身,一轮红日正缓缓下坠。举起相机,调整光圈,“咔嚓”一声,留刻永久。
日光溶溶,融进了橘黄的天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