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这章可能有宝子会疑惑为什么陈美娟和许静可以那么牛逼,在面对小枝的盘问的时候什么都不说,甚至律师都能坐在嫌疑人旁边同时和警方一起会面,实际上这是合法合理的啦。
*小静的一切行为立足于法律范围之内,并非违法犯罪,有关条文为《查問疑犯及錄取口供的規則及指示》内的第8点答辩的规则(a)i,(a)ii,(a)iii及规则(b)。
(a)i應准許在押人士或和警方在一起並接受調查的人士用電話與朋友通話、及親身或以書面或用電話獨自諮詢及聯絡律師或大律師;並須應他的要求向他提供律師會最新的律師名單。
(a)ii應准許在押人士或和警方在一起並接受調查的人士在與警務人員進行任何會面時均可有律師或大律師在場提供意見。
(a)iii 如果一名律師或大律師聲稱受第三者委託,代表一名在押人士或和警方在一起並接受調查的人士辦理事務,警方應准許他與該在押人士獨自聯絡,除非該在押人士在只有該聲稱受託代表他的律師及一名不低於督察級的獨立人員或一名警長(如找不到一名督察的話)在場的情形下,表明自己不願意與該律師進行商討。
(b) 一名警務人員如有合理理由認為,准許一名在押人士或和警方在一起並接受調查的人士與一名律師或大律師聯絡即有可能對調查過程或執法造成不合理的延誤或阻礙,才可以阻延或阻止他們與對方聯絡。該律師或大律師可能會建議有關人士不要作出口供或繼續作出口供、或不要回答問話、或不要協助警方進行調查,但這些都不能作為阻延或阻止律師或大律師與有關人士聯絡的理由。
因此,陈美娟通过联络好友,请来律师许静为其提供法律意见和陪同会面是完全合理且合法的,陈美娟就案件本身做出缄默也是完全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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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小珺也马上马上马上出来了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