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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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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群不慌不忙,不逃跑的村民,面罩男冷笑道:“公子何时开始在意起人命了?难道在公子眼中,这些东西,不是区区蝼蚁吗?”
古装男笑了笑,道:“本座就问问,毕竟大开杀戒引起协会的过分关注,本座可不想惹麻烦。”
口罩男道:“如此光明正大拿凡人试药,还上了新闻,协会早就起了疑心,很快就会找上门,不如,吾辈先下手为强。”
古装男见他执意如此,无奈道:“整个村子翻遍了,没有搜到咱要的东西,将军有心就再找找,说不定能比本座搜得更干净!”
“啊哈!”
他打了个哈欠,走出房门:“本座要回去睡美容觉了,汝家主子真不是东西,大晚上的,就会使唤人!”
他略微不悦地骂了几句,转身随着化成闪电散去。
“天亮之前搞定,虽然北方地区的协会人不多,但汝不能正面刚上,办完了,和皎皎回来,别让人看见。”
口罩男的蓝牙耳机上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他眼神收敛,回了一句:“臣,遵旨。”
耳机那头挂掉电话,看着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寒气,让来不及反应的众人打了个冷颤。
地面突然开始结冰,不出两个呼吸,尖叫声传来。
“救命啊!”
“符纸!快回去拿符纸!”
地面上的冰很快以男子为中心,蔓延到整个村子外围。
踩到冰面的人直接被冻死在原地,不少躲过的人尖叫着四处逃窜,尚未跑进屋子就被震了回来,瞬间被一道残影给拧断了脖子。
看着满地的尸体,甚至有一些手上握着符纸,口罩男眼中绽放寒气,将整个村子冻成冰雕。
做完这些,他朝天上喊了一句:“雨来。”
“啪嗒!”
随着一阵冷风吹过,天空落下的雨滴,渐渐变大。
雨水打散了地面中散发出来的寒气,融化了地面的冰层。
“哗啦啦!!”
那雨水似乎是有意识地避开了口罩男的身子,满地的尸体被冰冻,在雨中被冲刷着,独口罩男一人,没有一滴雨水碰溅。
他一家一家走进房子,里里外外搜了个干净,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在地面一阵一阵轻微震动后,他离开了住宅区,出来时,指尖捏着一张照片。
他往村口走去,站在村口抬头看了一眼摄像头,十分刻意地抬起手,把照片放在村口的石碑上,然后随手拿了一块石头压住。
做完这些事情,男人留下一个神秘的背影,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蔡旭花在家中被手机闹铃疯狂骚扰。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火!!!!”
安静的房里响起一阵手机铃声,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未知号码。
蔡旭花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在老旧的床头柜上摸索着:“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就像天边最美的云朵......”
“咔。”蔡旭花直接挂断,翻了个身,继续睡。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火!!!!”手机再次响起,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新手小白菜。
蔡旭花翻回来,伸出手把手机带进被窝,接通电话,还未睡醒的嗓音沉沉的:“喂?”
“蔡队,都下午两点了,还睡呢?”
手机里传来温柔熟络的声音,蔡旭花昏昏沉沉的意识突然清醒,他在被窝里拱了拱。
“不然呢?大年初一的,也没几个亲戚串门,起那么早干嘛?”他的嗓音很轻,像是在撒娇,一点都没有不耐烦。
“你不会在家睡了两天吧?”
爽朗又清脆的声音把他的瞌睡虫都赶跑了,蔡旭花翻了个身,迷迷糊糊间带点责备的嗓音吐了一句。
“有屁快放。”
“巧了,你正好有空,市郊发生了桩大案子,局里要求所有就近人员归队,好几个弟兄都回乡下了,一时半会召不回来,人家寻思着你应该还在——”
“出什么事了?”白菜话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蔡旭花一听到大案子,脑子瞬间清醒,他坐起身来,面色凝重。大过年的,局里这般召集人群,肯定发生重大案件。
白菜在电话那头说了一句:“市郊一个村子被灭村了,百人惨案——”
“我马上到。”
蔡旭花掀开被子,挂断电话,立刻起身换衣服。
他站在衣柜前脱去睡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微微侧身,赤裸的背上三道疤痕,狰狞的闯入视线,那伤痕,像是被巨大的野兽造成的。
灭村的惨案不是他第一次撞见了,就像背上这伤,是两年前的一桩案子里受的。
蔡旭花随手拿了两件毛衣穿上身,收拾好自己走到客厅,正要穿好上羽绒准备出门,突然顿了一下。
他回房翻了一件更厚的羽绒服,套在身上,还围了围巾。
“妈,王大爷说今天降温,我换了一件更厚的,您放心,儿子不会让自己冻着。”
蔡旭花临出门前嘀咕了一句,妈不在了,没人絮叨我,我也要照顾好自己。
他把枪袋系好,配枪在腰上别住,然后把刚刚穿上的球鞋脱了,换了一双雪地靴。
他顶了半天穿不进去,只得弯下腰去穿鞋,结果一个不小心撞在鞋柜上。
“啊!”他揉了揉脑门,眼前有些花。
一张照片掉落下来,蔡旭花一眼瞥到,他蹲下去穿好鞋子,顺手把照片捡了起来。
那是一张泛黄的老旧照片,上面是一个小娃娃。
婴儿?是我小时候的照片?怎么在鞋柜底下?
都蒙灰了。
蔡旭花甩了甩照片上的灰尘,又在衣服上蹭干净。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
手机铃声响起,蔡旭花没来得及多想,随手把照片塞进口袋,然后接通电话。
“喂?”
“请问是,蔡旭花小姐吗?”
他听着电话带上门出去了,瞬间安静的屋里,突然没由来的刮过一丝冷风,吹起了他的窗帘。
屋外暖阳照耀下,带着一丝暖意,一道黑色的影子一晃而过。
蔡旭花边下楼梯边听着,听到那边称他为小姐时,蓦然沉默了一下,缓缓道:“我叫蔡旭花,不过是个男的。”
“额......不好意思,蔡先生。我刚刚给你打电话你没接,我是送快递的,请问你现在在家吗?”
手机对面传来抱歉的声音,快递小哥看着手上的快递,道:“这边有你一个快递,在家的话,麻烦你下楼取一下,你们这边小区不让快递进门。”
“快递啊?大过年的还送快递?你放楼下便利店,我晚上下班拿。”
“我们这是丰顺,过年不打烊,快递单上显示需要你本人签收,不能放便利店。”
“行,那你等会儿。”
取了快递,蔡旭花只是瞅了一眼,是个A4纸大小的快递,估计是银行寄的的缴费单吧。
他站着公交车站,没来得及拆开公交就来了。
他上了公车,本来大年第一天,应该没什么人的公交车,格外的多人,但也不算太拥挤。他一手把着吊环一手抓着快递,半天腾不出手拆封,一路挤着到了警局。
身后一道从他出门就紧跟着的黑影,突然缠上他的身子,蔡旭花突然觉得自己的呼吸有些闷。
他的脸色由青到发紫,也没有发现整辆车的乘客,都盯着他那异样的脸色看,连公交车司机也时不时撇他两眼。
这车上人也不算多,但他怎么好像被挤到不能呼吸一样?
想着想着他身子猛地回头一看,背后并没有什么东西,他收回视线,按下自己乱七八糟的思绪。
大过年的,别撞鬼了!
车子一到站,他赶紧下车跑路。
大路上放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都是雪,一下子让人找不到天空和大地的分割线。
他猛地打了个喷嚏,那黑影突然又消失了,蔡旭花吸了吸鼻涕,无奈的回了警局。
“蔡队!”
一进办公室就听到白菜兴高采烈的动静,后背的伤疤隐约间刺痛了一下,蔡旭花微乎其微的挑了挑眉。
那桩案子是一起诡异的灭村案,而他身上的疤也是那时候留下的,他也就是在那时候,遇到的白菜。
蔡旭花腋下夹着快递,循声望去,白菜穿着淡绿色的毛衣,白色的裤子,十分单薄,精致的五官上摆着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
顾不上那突如其来的刺痛感,他暗暗骂道:白菜白菜,我看你就像一颗白菜,大清早的扰我清梦。
大冷天的,还穿那么少,也不怕被冻死!
“人呢?不是说大案子吗?”
他走过去,放下快递,一脸嫌弃地解开围巾和拉链,道:“一进警局,意外的空荡,还以为早上的电话是做梦。”
“害!都去现场了,我留守,通知各位同事。您还能梦见我呀,是小弟三生有幸。”
白菜一脸兴奋的帮他拿过衣服和围巾,揽过他肩膀给他递了杯牛奶,脸上满是阳光的笑意,道:“没吃早餐呢吧,我这有牛奶。”
“死了多少人?要出动全局?”
蔡旭花很不客气的接过牛奶,温的?刚刚特意去买的?
这小白菜还挺体贴。
他一愣,这是白菜自己用的杯子?
不经意间,面颊绯红,他一口饮尽,然后随意地坐在他的位置上,缓缓道:“具体情况和我说说。”
“是这样的,离咱市里不远有个小县城,那边有个姜家村......”
听着他爽朗的声音,看着那张俊秀的脸庞,蔡旭花有些出神。
白菜是去年进的警局,同是一桩屠村案里,他受了重伤,昏迷前最后一眼就是他这张脸。
具体当时发生了什么,他都记不大清了,只记得自己受了很重的伤,在医院休假了几个月。
蔡旭花回警局第一天,就看到白菜站在自己的位子上发呆。
他当即就把人铐了起来,因为那案子的凶手至今没有落网,所以他下意识的就把白菜误以为是凶手。
后来同僚们解释一番,才知道白菜是新来的内勤。
他当时站在自己面前,满脸委屈,就像小说里描述的那种少年郎。
眉清目秀却面黄肌瘦,身材瘦弱,像是那些打娘胎里带来的病软娇贵,病气沉沉,却带着几分爽朗干净。
后来,他才知道,这小子,看来弱不禁风却又十分能打。
虽然白菜不在他手下做事,但听局里八卦,他的事情,都能了解个七七八八。
人长的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的,五官又精致,长得跟个女孩似的,才二十一岁,年纪又小,又会做人,在局里贼受欢迎。
还是个富二代,他出门开大G,身上都是名牌,连手表都是劳伦斯的,大家都猜得到他家里条件很好,一看就是出来体验生活的公子哥。
但性格可爱的人到哪都吃香,局里没有人不把他当自家小孩,都是好声好气的对待,简直就是个团宠。
最主要的,刑侦科忙起来都是有上顿没下顿,这小子兜里总能掏出吃的,还隔三差五请大家吃饭,下午茶,夜宵,天天不带偷懒的,日常也没太为难他。
这样的人,自然就和大家混得很好了。
老实说,蔡旭花实在难以理解,这样的家境,为什么要来这种十八线城市的警局。
家里条件这么好,肯定不准他来做这种又脏又累又危险的工作。
所以,他猜,大概是家里不让做危险的刑侦工作,所以被局长安排做的文职工作。
内勤就是本来就是坐办公室里的,每天抄抄写写,接接电话,统计数据,换言之,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
虽说是个不用风吹雨打的舒服活,但有些单调,可对比他们这些在外面风霜雨露的刑侦,真的好太多了。
一开始他跟自己相处下来,就像是平日养尊处优,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富家公子,脾气又有些大,但他转变又很快,短短一个月,就变得很好相处,风度翩翩,温柔体贴。
有家教的男孩子是很受欢迎的,他也不例外,本来也不在意这么一个人,但是两人熟络以后,白菜每天都会特意过来跟他打招呼,上下班必打卡的那种。
渐渐的,到后来的每一天,看着那个灿烂的笑容,他恍惚间对这个从未见过的好,有了陌生的熟悉感,甚至要连自己都没察觉到他开始特别的关注他。
但凡轮休,白菜一定会和他排到同一天,然后变着法的来找他玩。甚至平时对他好的有些离谱,每天自己做饭,自己带饭,都会给他带一份。
买衣服鞋子日常用品,也会多买一份他的尺码,时不时二人还会穿上同一款衣服上班,总被局里的同事嘲笑,说是情侣装。
要不是看白菜日常,也会看女生的社交网络,去酒吧蹦迪把妹,他还以为丫是弯的,暗恋自己呢!
而且白菜很喜欢吃白菜,每顿饭都会煮白菜,烹炒煮炸焖,变着法的做。
蔡旭花还曾经问过他,放着暖和的南方不待,跑北方这么冷的地方来?
白菜看着他,一脸认真地说:北方有白菜。
名字叫白菜,还满脑子白菜,他妈妈怀他的时候,一定特别喜欢吃白菜。
长那么好看,又这么会做饭,你要是女孩,我一定追你!蔡旭花心里忍不住犯嘀咕。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犯嘀咕了。大概是在一年前,他的目光开始离不开眼前这个人,但他对自己心底蠢蠢欲动的心思,全然不觉。
“今天早上有人进村拜年,然后看到一地的尸体,当场就吓尿了,好半天才缓过来报警。听说还有目击者的孩子被吓到了,哭了一个早上,人都哭岔气了,差点没进医院——”
看他杂乱的胡茬上留下奶迹,白菜抽了张纸巾递过去,脸上的笑容愈发温柔。
蔡旭花接过纸巾,听到“姜家村”三个字,擦嘴的手一顿,抬头看向他,脸色有些发白。
“死了多少人?”
“一共一百零七个,有小孩有大人,还有老人,尸体横七八宿的,往外跑的过程中被杀的。死亡时间应该是昨晚,但具体时间得化验结果出来。”
“好家伙,每具尸体都被冻得梆硬,尸检都做不了,技术部的人费了好大劲,才把冰凿开,初步尸检结果,证实那些人都是被活活冻死的,个别几个有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