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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我出生在一个下过了雾的清晨,因此爸妈给我起了个“晨雾”的名字,而我的双胞妹妹则为“初岚”。
      说起来倒也奇怪得很,我们这对“纪氏姊妹花”长得并不十分相像,而且从小就个性迥异。若不是那天妇产科里只有我妈一人生产,爸妈或许真会认为是护士抱错了孩子呢!
      妹妹从小就很活泼,长得甜美可爱,心地也善良得很,而且她聪慧过人,确是块读书的好料;我却不同,沈静如死水自是不必说了,人也仅算有些清秀可人而已,从小没心少肝,自觉“恶毒无比”,本有的一点聪明才智也完全被我的懒病掩盖住了,幸而我还算有正常儿童的兴趣──看童话,但至今仍记得的却只有一篇《灰姑娘》了。
      虽然是这样,爸妈却是一视同仁,两个女儿全当作宝,弄得我们俩姐妹皆“傲气冲天”,眼睛都长在了额头上。话虽如此,我们却从未有过互相倾轧的现象,也实属难能可贵了!
      上幼儿园时,我们双胞胎成了班上的“焦点人物”。妹妹在五岁那年把两个专门欺负人的臭男生打倒在地,真为我们众女生出了口恶气,她的“神勇无比”至今还令我记忆犹新。
      鉴于双胞胎的身份易招人侧目,爸妈商量了一番,打算将我们送到不同的学校去,让我们可以过自己“独立的生活”,发展自己独特的个性。
      对于他们的开明,我是深深感激的。
      于是,自此以后,我,纪晨雾就开始了自己的故事。

      九月的到来预示着我该开始自己的学习生活了。我进的是朝月小学,说来,这其中还有段波折。
      每个新生进校时,校长都要测试一番,看他们究竟有没有资格进入这所不错的学校。
      到我测试的那一天,校长被我气得半死。因为她无论问什么,我都不吭声,至多只摇摇头或点点头。若不是妈妈运用了点人际关系,只怕我已被拒之于校门外了。
      刚进校门,一个与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不知从哪儿突然跑了出来。我一时没留神,被他猛地撞了一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白鞋子印上一个黑印,至于白色长裤,当然也免不了沾上黑灰的恶运。
      本来有的一点好心情瞬时殆尽,那个冒冒失失的家伙早已跑得不见踪影了。
      妈妈见我似乎有点不高兴,忙塞了颗巧克力给我,直到把我哄开心起来,她才把我送到该去的班级。
      和蔼的女老师见人已到得差不多,便开始叫他们自我介绍。我,纪晨雾也勉为其难地说了自己的名字,才懒洋洋地坐了下来,两眼在教室里逡巡着。
      瞟了两眼,心下颇觉这些人索然无味,我刚打算收回自己的目光突然看到了那个令我十分“感冒”的人。
      想不到撞倒我的人竟会成为我的同班同学!
      他似乎察觉到有人在注视他,朝这边看了过来,我吓得忙侧过头去,心下暗暗地把他列入“不相往来对象”中。
      我的小心眼是很多的,要不记恨他实在难!
      在接下来的自我介绍中,我听到了他的名字──项凌云!

      说起来好笑,小孩子的怒气常常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不久我几乎已完全淡忘了这件事,更确切地说,是完全忘了这个人的存在。
      对我这般眼高于顶的人来说,自身的傲气不允许我同这些俗人相交。虽然妹妹也一样高傲无比,但她在人际关系上却处理得比我好多了。
      不能不说,四年的学习生活实在很惬意。我没有一个朋友,因而活得自由自在,毫无拘束。但懒病却没有治好,反而“病入膏肓”,连作业也由妹妹代做了。
      此时不发挥一下“姐姐”这个词的功效,更待何时?
      过了十岁,人也渐渐变得懂事了些,自觉与小时候有些什么不同了,却又说不清楚。不久,班上的平静突然被少数人打破了。
      那是在一次集体看电影时,咱们班初露锋芒的项凌云勇敢地向另一位温柔可爱的小女生张楚楚表达了自己的喜欢之情。这件事立刻在班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班上的男生全都纷纷效仿。一时间众“小和尚”皆动了“凡心”。
      一幕幕闹剧纷纷上演,我这局外人乐得作壁上观,不知不觉想起杜牧的《山行》:“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虽无“红于二月花”的枫叶可看,这些小插曲倒也差强人意。
      从那个时候起,沸沸扬扬的“求爱热潮”袭卷而来,四年的平静生活已荡然无存。这种事看久了,也是很倒味口的。
      我一面暗自叹息人心不古,连这般年级的孩子也干起这些事了,一面悄悄躲回自己的“壳”里,继续享受自己的悠闲生活。
      可惜好景不长,咱们搅得“天下”一片混乱的“项大爷”眼睛一扫,立刻瞅见了我这快乐的单身鸟。此时,他的势力已经很大了,对付起“孤家寡人”的我自是不费吹灰之力。
      没过几日,他的一个好友在他的授意之下前来“倾吐爱意”。我冷冷地盯着他,始终一言不发,为了这种事浪费口舌实在不值得。他似乎也自觉没趣,没坚持多久就打了退堂鼓。
      但我对那肇事的“罪魁祸首”却开始深感厌恶,他小小年纪已换了四、五任“女友”,再加上“新仇旧恨”,我得了“重感冒”!
      全班人几乎都察觉到了我们间的一丝火药味,只是到换了班主任后,矛盾才开始激化。
      这位新班主任年纪较老,是个十足的势利眼。一了解到项凌云家富得冒油,她立刻扑了上去,像一只见到了骨头的狗。我到现在,对其为人仍心存鄙意。
      不知“项大少爷”用了什么手段,我被调到了他的后面。“闻弦知雅意”,我当然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果然,才没几天,班上仰慕他的女孩子立刻造出谣言来,说他钦点我纯粹是不怀好意。
      这一点我倒相信,只不过他们所想的“不怀好意”多多少少加了点暧昧的色彩。
      那时他就已经长得比较高大了,而我是十足的小矮子一个。往往是他一挡,我便没法听课。有时,他回过头来看我两眼,我吓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真是毛骨悚然啊!
      其实,倒不是他的目光很吓人,只是我不知他接下来会怎样算计我,所以才会产生如此的感觉。
      可奇怪的是,他那段日子特别安静,也没想出什么新花招害人,除了偶尔侧过头来,引得我大眼瞪小眼外,我们一直没说话。

      上小学后与他的第一次交谈是在一种很不友好的气氛下进行的。
      那一天,我觉得眼睛痛痛的,一照镜子,竟是长了针眼。捂着眼睛到了学校。这种欲盖弥彰的作法立刻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上课时,他侧过头来问:“嗨,怎么了?”
      这是他第一次同我说话,所以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班主任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他上课胡闹。我气恼地放下手,让他瞧个够。
      他仔细看了一眼,以一种奇怪的表情瞧着我,随即露出一个促狭的笑容,道:“你是不是偷看了别人洗澡的?”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狗嘴里是绝对吐不出象牙来的!
      我以一贯的冷淡态度斜瞅了他一眼,露出一幅“你很无聊”的神情。想必“项大少爷”的“好心”从未被人当成驴肝肺过,所以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怒意,可惜我没看见。
      过完秋天,我已完全忘了这码子事儿。那人也许是良心发现,要老师把我调开了。女孩子们嫉妒的眼光立刻充满了同情。
      可怜啊!还没到手就被甩了。
      小孩子就是那么幼稚,什么想法都摆在了脸上。不知何时传来一个新消息:班长又被项大少看上了。
      这位班长可是老师的宠儿,平日恃宠生娇惯了,自忖自己比别人高贵。她倒真有些心机,一丝若有若无的情意系在项凌云身上,逗得他来追。
      刚开始时,项凌云还觉得挺有趣的,因为他以往的女友都是手到擒来。久而久之,这种温柔也尝腻了。这次的女孩虽谈不上美丽,却别有一番味道。
      可惜好景不长,同一种手段用多了反而会起反效果。小学毕业时,项大少终于还是甩了她,引用他的一句话来说:“女人耍耍小聪明是可以的,但绝不能过了火!男人岂会被女子玩弄于股掌之中?”
      这只是一个十二岁孩子的话,他的早熟由此可见一斑!

      如果说我们之间就这样到此为止了的话,也许我们之间也就不会再有交集。只可惜我一不小心还是得罪了他,才造成了如今的因果。
      圣诞节时,每个班都开始准备全校比赛的节目,我们当然也不例外,班委讨论的结果居然是演童话剧。
      “纪晨雾,你有什么意见啊?班委们现在还在商量演哪一出呢!”
      同桌的小“长舌妇”叽里呱啦的问着我。
      “演什么?我想,要是《灰姑娘》,我就看看吧!”
      我抬头答了她一句,只因不想再受其骚扰。
      “你还喜欢这种烂故事啊?”
      背后传出个声音,然后发话的人也转到了我的正面来。不是项大少爷,还会是谁?
      我懒得睬他,不想被他身边的亲兵团盯上,可我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有人并不领情。
      他仔细打量了我几眼,啧啧地说:“不过也难怪,你这种姿色,也只能和灰姑娘这种人物有共鸣了!”
      身边的男生女生都大笑起来,明摆了是幸灾乐祸。我低下头,懒得搭理他,却听他自己在那里说得起劲。
      “不过,你这小女生难得有点梦想,我就做个善心人,帮你完成好了。”
      他的话令我讶异得抬起了头,我有点不明白他的意思,刚才不是还说我喜欢的是烂故事吗?可现在──
      我还没明白过来,他已向班委喊起话来:“不用开会了,这次就演《灰姑娘》好了!”
      “那谁来演呢?”
      班委一起看着他,好象就等他一句话定板。
      “我啊!”他理所当然地指指自己,“还有这个没姿色的可以用一下。”
      随着这句话,他的手指头落在了我的头上,我睁大眼瞪着他,不敢相信他居然就这么拖我下水。四周的目光全聚集在我们身上,有羡慕的,有嫉妒的,还有不解的。
      班上顿时炸开了锅,全以看热闹的眼光盯着我看。我有点烦了,看人家的热闹还好,自己被卷进来了可就不爽了!
      但项大少的意志在班上是不可违逆的,势单利薄的我还是被推了上去,一个星期的排练简直就不是人过的日子,我发现项大少爷什么都可以挑得出毛病来,无论做什么,我都被他扁得一钱不值。
      “那你干嘛找我演啊?换人就是!”
      我终于忍不住出声了。
      “明天就要演了,我能突然换人吗?你最好明天机灵点,要是害得我也出了丑,咱们就走着瞧!”
      项大少这边顺便威胁起我来,简直令我感到莫名其妙。
      什么意思嘛?是我要来的吗?是我要来演这个烂童话剧的吗?
      第二天的演出并不算那么糟糕,至少比我想象中要好,我只是在跳舞那一幕时,偷偷的,重重的踩了他几脚。但自此以后,他警告的眼神就一直罩着我,好象想当场把我打扁。
      不知为什么,他暂时忍了下来,我却早料到,他个小气鬼肯定会在演完后跟我“秋后算帐”。
      “试一试吧,你是城里最后一个姑娘了!”
      他念着台词跪下来,手用力抓起我的脚。
      我不自在地缩了一下脚,却立刻收到了他的警告目光。
      “你最好老实点!”
      他咬着牙,用大家听不到的声音小声说了一句。我不服气地看着他,见他要把那双丑陋的透明凉鞋套上我的脚──这就是我们的道具“水晶鞋”。
      “为什么这鞋这么丑?”
      我终于忍不住小声问出来。
      “什么鞋就配什么样的人啊!”
      他凉凉地这么回答我,简直就是在当面侮辱我。
      我也不是好惹的人,一踢脚,透明的凉鞋顿时在空中划了道弧线,从他手中飞到了台下。台下顿时一片安静,台上的男主角也愣了一下,眼神转到我幸灾乐祸的脸上。
      就在我以为他要发火的时候,他突然冒出一句话来:“你果然就是我的灰姑娘,既然找到了你,我再也不需要什么水晶鞋了!”
      呸!说得象是他故意丢掉了那只鞋似的!我收到他冒火的眼神,却也不敢再造次,台下的众人被他蒙混了过去,还以为这是我们彩排时预排的动作。
      “我们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
      他一面说着最后一句台词,一面紧紧地拥住了我,勒得我差点快断了气。
      我听着耳边“然后他们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话外音,看着幕帘慢慢被拉上,项大少“狰狞”的面孔出现在我眼前,脸色看上去比平时不止黑了一截。
      “你故意的,是不是?”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好,咱们杠上了!走着瞧!”
      说完这话,他酷酷地转头走了,并没象我想象中的那样要揍我一顿,我吁了一口气,心里就没那么害怕了。
      而且接下来的日子里看起来很平静,倒也没见他怎样,我心里残留的那一点小小的担忧便也不翼而飞了。

      那年的雪来得极早,我又是个受不住美景诱惑的人。于是,一到休息的日子,我便想去公园看看雪景。
      才走过几颗覆着雪的松树,远远地就看见了项大少和他的一帮狐朋狗友,还有一只大狼狗。
      我真讨厌那只动物,可怕的形象自不必说了,一双狗眼还晃来晃去的。所以我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刚转过身,就听见有人在喊“晨晨”──我的小名。虽然我也知道这念头十分不智,但还是忍不住往后看了一眼。
      那只讨厌的动物跑了过来,它的主人则在后面不断唤着它,“晨晨,晨晨”地叫个不停。跑到眼前,他终于赶上了那只狗,不过也很自然地看到了我。
      他的脸上现出一丝惊讶,随即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道:“你来得刚好,我正愁没人玩呢?”
      我看着他身后的一排人,心下有种不好的预感,掉头就跑。他轻易地追上来,把我推到雪地上,笑着说:“我们来玩堆雪人的游戏,好不好?”
      说完,他竟真地把雪堆到我的身上。
      我一向身体不好,此时脸上早失了血色,瞪了他半晌方才无力地道:“你这恶毒的家伙究竟想干什么?”
      他停下手里的动作,侧过头来看着我说:“你这是变相的求饶吗?”
      说着,他改变了动作,把我从雪里“挖”出来。
      我的腿已有些冻僵了,只得任他扶着,也顾不得其它人的眼光。
      他扶着我半天没吭声,我突然听见他问了我一句:“我们到那里去坐一下吧!”
      我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不远处的一个小店门上贴着“内设暖气”四个大字。他未待我回答,就把我扶了过去。
      我在心里叹息着,早料到他是不会问人意见的了,他一向如此率性而为,能先说一声已算不错的了。
      小店因我们这一群人的涌入,立刻人满为患,他把我放到离暖气机最近的地方,又叫老板送来一杯热果汁,我不客气地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直视着他那张日益成熟的脸。
      不可否认的,他的确英俊得令人目眩神晕,难怪那么多女孩子为他痴狂。
      才坐一会儿,我不禁打了个冷颤,原来是裤子上的残雪受热融化了。我感到裤子滴着水,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像是刚涉过一段水路似的。我快速地喝完果汁,连招呼也不大,便往外走去。
      他本站了起来,却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坐回了椅子。我透过映着他影子的玻璃门,看了他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我打断自己的思路,强迫自己专心地欣赏雪景,快点回去换掉那条冰凉得要人命的长裤。因为我知道,若我再探究下去,总有一天,我会变得很惨很惨!
      就为这件事,我在家足足躺了两天才去上学,其中一天自然是卧病在床,但另一天却是我死赖活赖偷得一日闲。幸好妈妈不是刨根问底的人,所以我也不必挖空心思去解释为何我的裤子会全湿透了。

      再去上学时,几天的雪几乎已全落了下来。我看着班长和项大少“如胶似漆”的样子,心下暗道,这次你可不会找我的麻烦了吧?
      可惜窃喜未久,老师进来念到少年宫义务劳动的人员名单,听到“项凌云”三字时,我刚有些幸灾乐祸,谁知接下来便是我纪晨雾的大名。
      有没有搞错啊?项大少这种有钱人家的公子“劳改劳改”也便罢了,我这般“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再兼“大病”初愈的“弱”女子怎能受这种折磨?
      看着班主任那张脸,我越瞧越气,但这也毫无用处,我只得拖着雪铲同他们去。真讨厌,为什么偏要自带工具,这不是明摆着要折磨人吗?
      我看到前面那两个女生的好运时,更是大呼不公平,她们的工具早由她们的男友代拿了。
      我心里暗呼奇怪,项大少怎不把他的小情人招来培养感情?想我纪晨雾也会被困住?
      不管了!我扔下铲子,掉头就跑。
      但这毕竟只是我个人的意愿,只听后面有人追上来,不用脑袋都可以想到会是谁和我过不去。我心下一慌,脚下踩着薄冰一滑,立即屁股着地。这倒不打紧,那冰下还有一层水,这一坐下去,冰破水出,我的裤子又湿了。我生怕被他们取笑,忙落下两滴泪来。
      项大少走到前面来见了,忙把我拉起来,我气恼地甩开他的手,赌着气又要往地上坐,他忙一把拉住了我,强拥着走到前面去。
      停下来准备劳动时,他才发现我裤子后面的一大片湿迹。他不觉皱起了眉,紧握着我胳膊的手也慢慢松开了。
      他的脸上现出一丝难色,许久方道:“你快回去换件衣服吧!我会代你做的。”
      我心道,正要你这么说呢!当下,我也不客气,就这么走了。反正他是个极有本事的人,他说的话老师也不能不听,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从此以后,这种事再也没有发生,我们之间更不会有接触,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并没真的象他说的,出现要我“走着瞧”的情况。
      直到毕业了后,我心想,这下总可以逃离你的魔爪了吧!哪知偏偏又遇见了他!

      那个夏天特别热,妹妹的同学常来家里找她玩,简直可说是门庭若市,与我的冷冷清清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妈妈虽知我素来喜欢清静,却又怕我在家里闷出病来,忙叫我跟妹妹他们去玩,唠叨了许多次。我实在无法,为求耳根子清静,只得跟妹妹他们出去玩一次。
      天气热得厉害,游泳池外站了不少的人,待我们进去时,我已有点中暑了。我一个人坐在幼儿池里,叫妹妹他们别来烦我。妹妹他们忙到少年池去玩了。
      我坐在一个大蘑菇石亭下,上面冰凉的水珠滴下来,令我昏昏欲睡。偶然一抬眼,远远地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远处,我不禁吃了一惊,不过马上又平静下来。
      项大少总不至于到幼儿池里来玩吧?我又何必担心。这样想着,我又闭上了眼睛。
      “你挺悠闲的嘛!”
      本不该出现的声音没隔几分锺就在我耳边响了起来,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看到他正叉着腰站在我面前。
      以一个快13岁了的男孩来说,1米68的个子无疑是很高的。特别是和坐着的我相比,压迫感太强了。
      我白了他一眼,打算用我的“狗刨式”从他面前游开。可惜游了好几下,他一伸手就拉住了我的腿。我感到自己失去了平衡,忙吸了口气,把头埋进水里。
      他把我拉过去,从水里捞起来,抚掉我脸上的水珠。
      我一时避也避不开,气恼地道:“你想害死我吗?”
      他皱眉看着我,让我感到时间一下子停滞住了似的。这时,我才发现他搂着我的腰,站得极近。
      我眼珠一转,推了推他道:“班长呢?怎么没见到她?”
      他不在意地捋捋我的头发,像没听见我的话似地说:“我现在真想把你摔进水里,却又怕把你溺着了。”
      我不快地扭了扭身子说:“你在说些什么呢?”
      他只笑了笑,却没吭声。
      我忙转移他的注意力,说:“你那只笨狗呢?”
      看到他脸上那抹调皮的笑,我撇着嘴说:“它凭什么叫‘晨晨’?”
      项凌云摇摇头说:“你不想和我一起玩水吗?”
      我的头立刻像个货郎鼓般摇了起来,让他眼睛里的笑意黯了一下。
      最后,他不太介意地点头笑道:“不来就算了,我走啦!”
      说完,他立刻游走了,就像一条滑溜溜的鱼。
      这大概就宣告了我小学生活的结束,起码我再见他时,已是上初二以后的事了。

      很难说得清他是怎样的人。若不是他的女友如过江之鲫,我几乎要认为他还算是个比较诚恳的人了。
      但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每个怀春少女心中的理想男友。俊朗自不必说,他的气度雍容,风质极佳,只可惜太早熟了。
      早熟似乎是他最大的一个特点,这大概也便是他迷得众“小尼姑”芳心大动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毕竟,贵公子身边的淑女是人人都有机会当的!
      我庆幸爹娘并没把自己生得很美丽,我宁可做一个表里如一的平凡人,也决不愿做那种好看无用的“绣花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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