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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执着 笔墨 ...

  •   明明是那样的一对天作鸳鸯,明明是那般温馨的家室,明明他们三人才刚踏上了最完满幸福的几年,却只落个不得善终的下场。

      至那以后,周礼步的性格就变了,三分像自己七分像她,还带点粗心冒失,周衿泽更是把母亲温顺柔和的性子刻进了自己的骨子里。

      青以往每逢半年就回去拜一拜祖庙,见一见姑姑,母亲死后便由周衿泽继续代她前去,梁逍之以前也陪他来过几次,直到两人决裂之后,不知周衿泽从何时开始便再也无法前来了。

      梁逍之担忧周衿泽触景伤情,不由开口轻唤:“你…”

      可他又顿住了,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该说些什么,脑袋中一片空白。

      听到了声音,周衿泽眨了下眼便从那边拉了回来,怕梁逍之担心,便道:“没什么,我没事。”

      这怎么可能没事。

      梁逍之心里叹了口气,安慰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有些事该翻页了便任由它翻页吧。”

      周衿泽原本在笑的唇角慢慢退消,模样也变得有几分沉重起来。

      周衿泽垂着眸轻声道:“有些事它刻在了心里,就一生都无法忘怀。”

      梁逍之心头一痛,周衿泽那般执着过去,那般的把悲伤铭记于心,母亲的离去已然让周衿泽心中有一道抹不去的伤疤。

      那么他后来对周衿泽带来的种种伤害,定然又为周衿泽多带来了一道抚不平的伤痕。

      他这般的狠心,周衿泽怎么可能完全不怪他,完全不怨他。

      梁逍之只觉头顶千斤重,心中愧疚得抬不起头,周衿泽却看起来比他更看得开:“但就算曾经再痛,一切都过去了。”

      梁逍之缄默不语,周衿泽看了看周围,轻轻抓住梁逍之的手肘示意离开:“好啦,就当是祖屋被拆了而已,我们继续走吧,反正姑姑在很早就已经回山上了,我没什么好忧挂的。”

      道姑老年便会回山静养,这是从不改变的法则,这件事,亦是她告诉周衿泽的。

      毕竟道姑是青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道姑,也可能没有很多后来的事了,在周衿泽看来,道姑算是他半个祖母,所以他曾问道姑要不要到周府里住,不过就被这缘由拒绝了。

      如今道姑有安居之处,那周衿泽也没有必然要来的理由了,庙是死的人是生的,对于一件事物的看重程度,他自有考量。

      梁逍之见周衿泽都这样说了,也就只能让事情就这样算了:“我知道了。”

      比起自己,周衿泽更担心梁逍之担心他,梁逍之向来就是个有同情心又感性的人,小时候就是看见小猫死在巷子里都会哭,非要抱着小猫到后山埋起来为它立个小木碑。

      不管梁逍之会不会担心他,不管梁逍之对他的情还剩几分,但如果是有机会会让梁逍之心里不好受的,他全都想避免。

      见梁逍之应允动身,周衿泽也是松了一口气,放开了抓住梁逍之的手。

      梁逍之双手拢在了袖间,看着前方,试图把心思从周衿泽的身上抽离,果然一不小心就会把全副心思都放在那。

      周衿泽突然道:“对了,厂房没有笔墨吧?”

      他上次只瞧了一眼便已经发现了,但如无意外,他们今天是不会回去染房的,毕竟里面的人都回家了。

      工房工人不同于家仆家丁,只是花钱雇来的,就是连家丁都要换班的,所以断没有要染房之中的工人日夜守候的道理。

      那不回染房,里面的笔墨周衿泽显然是用不到的。

      梁逍之知道他不是真的在发问,便直截了当:“一会去买。”

      两人达成了共识,一同迅速的把适合用到的配饰珠宝买下,放在布袋之中提着。

      梁逍之向来不带下人出门,周衿泽更不会在公务期间带同下人一起外出,独自拿着自己的东西对他们两个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周衿泽腾出右手递到梁逍之身前:“给我吧。”

      梁逍之把布袋更抱紧了些:“不用,我自己来。

      周衿泽清楚他会拒绝,早就预备好了说辞:“一会买笔墨的时候我想吱吱为我挑,研墨还需要砚台,到时那些归你,这些就归我吧。”

      梁逍之无奈片刻,该说周衿泽长大之后这性子到底是像谁呢,他拗不过周衿泽,还是交出了手上的布袋,只见周衿泽笑笑接过袋子。

      看着周衿泽好像真没什么事,他也就放心了。

      绕过了摊档,他们一同走进一家门店,梁逍之平日的笔墨就在这家店买的,其他大多数店铺笔墨都是分开兜售的,唯独这家店文房四宝一应俱全,全部放在一起卖,倒是方便了不少。

      刚走进店里,只见一位身穿锦衣的老叔站在正前方使着笔写字,左边放着一张写好的“金石良缘”,右边就只写下了“百年”,不用想都知道后面两个字是好合了。

      听见脚步声,老叔看向了大门,看见来人是梁逍之便把笔架在架台上:“哟,今儿这么快就来啦。”

      墨需研墨,不宜久放,梁逍之每次都是少量购买,数月来一次,但对上一次为染房那边补货,是半月前的事,算起来确实真的太快了。

      梁逍之向来话就不多,他便没有等候梁逍之的回话:“跟从前一样给你挑老样子吗?”

      只是这次梁逍之却道:“不,今天看看别的。”

      老叔一挑左眉,神情诧异了一下,仿佛太阳打西边升起了一样,梁逍之从前可是他怎么卖力推荐都不带看一下别的啊。

      平日自己用,梁逍之自然是用普通的油烟墨,对他来说,只要墨水不晕便可。

      但如果是要给周衿泽用的话,他还是想选点好的松烟墨,他想,好的东西就该配上好的人。

      梁逍之走到一旁拿起了墨芯细看,周衿泽也走到梁逍之身旁,看到他手上拿着松烟墨不禁诧异:“吱吱不是用油烟墨?上次放在染房里的就是。”

      梁逍之收起思绪,撇了他一眼,只道:“心血来潮,想顺道换些好的用用罢了。”

      他拿着墨芯走向挂笔台,周衿泽自小写字便习惯用紫毫,他提手就想取紫毫,可就在快要伸到笔前,脑海一闪,手忽然改了方向,摸到了边上的笔。

      见手是搭在毫狼上,梁逍之松了口气,心道一声好险,周衿泽就站在他身后,若是看见了他想也没想拿紫毫,不知道会不会乱想些什么。

      梁逍之把笔取下来,低头看了一会,又抬头看了回去,考虑着要不要直接把一整排的笔都取了下来,这样看起来就不突兀了。

      周衿泽拎了几张纸,见他杵在挂笔台看了良久,便走了过来。

      梁逍之想得入神,连周衿泽走近了自己都不知道,周衿泽从后凑近,不知道梁逍之是不是犹豫该买哪个大小的笔,便道:“吱吱要是都想要的话,就全买了吧。”

      梁逍之被他的声音吓了一跳,肩头一颤,手中握墨芯的手微微一紧,侧头一看周衿泽凑得这么近,害他心中警铃大响。

      梁逍之的动作不大,而且收的也快,周衿泽察觉不到,梁逍之平伏心中的惊吓,冷静下来道:“只是在考虑哪种更好写,日后方便。”

      “这样吗。”

      周衿泽沉忖片刻,伸手挑了一支羊毫,递到梁逍之的手上,道:“这支吧,对吱吱来说好写得多。”

      梁逍之小时候写习作就爱把字往大了写,那字是写的越大越好,毕竟这样就能少写很多字,当然也不能写太大了,先生会责罚,加上梁逍之喜浅,中羊毫对他来说就刚刚好。

      梁逍之看着掌心的笔,其实他已经很久没有用羊毫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也习惯了用紫毫,大概就是写着写着也觉得好看吧,又或者…只是怀念。

      他本来想着周衿泽挑的话,会依着自己的喜好挑支紫毫,这就恰好如了他的意了,不用把笔都买下来,结果周衿泽不按理出牌,又挑他以前喜欢的。

      梁逍之直想揉眉心,双唇微张轻呼了一口:“你也挑支自己顺手的吧,我去拿砚台。”

      隐晦的招不行,直接说总行了吧。

      梁逍之也不再留在周衿泽旁边,溜到对面拿砚台,挑砚台倒是简单,不用细挑,只要指尖划一下砚台够滑润、砚面够细腻,石品花纹足够好,他便认为是好的。

      一般而言,砚方以纯、净为贵,杂质越少越好。

      他以往买的时候都是随手拿起就算了,毕竟自己用的能用就好,可是给周衿泽用的,还是想挑个好的。

      他捧着砚台回头看去,见周衿泽如他的愿的挑了支紫毫,心里不免有种释然的感觉,他特意绕这么一大个圈,不就是为了让周衿泽挑这支顺手的笔,要是周衿泽挑了别的,他恐怕又得烦心很久了。

      梁逍之走到老叔的身旁,见老叔已经把“好合”两字补上了,老叔也没抬头,只是小声问道:“那小公子是谁啊?”

      梁逍之顿了顿,道:“一位…朋友。”

      老叔用手肘碰了碰他,调侃道:“你平常都独来独往,我从来没见你带过谁来,我以前说你啊这么多年了也别老用同一款,让你试试别的你都打死不换,今儿你买别的,敢情不是为了他?老夫这么多年看人可不是盖的啊。”

      梁逍之不想回应这个话题,便假装听不见,与此同时,周衿泽手中握着七八支笔,看来把那一排笔全部取了一支。

      梁逍之:“……”

      周衿泽怕不是真的以为他刚刚犹豫那么久是全部都想要吧。

      他心中直摇头,又怕老板又要说出奇怪的话,便低头对着字帖,夸道:“字,甚好。”

      老叔见他不想谈,况且周衿泽也来了,也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顺着势回话:“老东家的孙女要成亲喽,给她写写,怎么,沾个喜气?”

      见他真想拿起字帖,梁逍之谢绝道:“不了,实在是没这个福分。”

      老叔拿着字帖,笑了几声:“呵呵呵…说不定呢,这种事啊,谁说得准呢,本来他俩啊,也说没这个好福气呢。”

      他把两张字帖收好,悠悠的走回柜台,一边说着:“那时老东家出城谈生意,那孙女就是爱贪玩,非要跟着,没办法,那就带着咯,谁知就在那外城啊,遇上自己的小郎君。”

      那小郎君没有双亲,小时候被放在送到饭馆的菜箩筐里,被养娘抱筐回饭馆的时候发现,见他一个孩子怪可怜的,她夫君得病早死,膝下又无儿无女,便收养了他。

      小城人流不多,开个饭馆一口粮也只够自个花,他养娘就省吃俭喝的养大他,他自然想读好书考个状元,让养娘过好日子了。

      老东家的孙女的想嫁他,可他心里犹豫不决,毕竟养娘好不容易才供得他仕途顺利,他一直都想读好书。

      老东家生意谈好了,她也得跟着回家了,他无亲父无亲母也提不了亲,她退一步,就问郎君愿不愿意随她回来入赘,他一直都给不出个答案,她也不强迫他,只说了一声算了。

      临走前她再见他一面,告知他:“我回去了,你若想读书就读吧,好好读,我自然是支持你的。”

      她看了一下周边,感叹道:“只是这儿我也不会再来了,我们之后就没有机会再见了。”

      他虽然什么话也没有说,却是轻轻用了力的牵住了她的手,她笑了笑,踮起脚尖亲了一下他的脸颊,说:“我答应你,回去之后,我不会嫁给别人,就希望有天能见到你风风光光的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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