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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 ...

  •   沈逸星亲妈柳毓婷,某有限公司总裁千金,后来与沈父私奔,风风雨雨二十多年,磕磕绊绊一路走来。

      放现在估计会有一堆人不理解,叫嚷着下嫁“挖野菜”,但是这得分人。

      也不是没有过后悔,但是吵架吵完了,又重新投入到建设家庭中。

      柳家当年借着时代的东风一跃而起,家里几个姐妹各个都是联姻工具,二十岁出头的柳毓婷,就被指派嫁给某花心大萝卜富二代,然而年轻叛逆的女人,和当时是柳家家庭教师的沈父跑了。

      沈父如今年老,都能看出一股儒雅气质,浓眉大眼五官端正,如果有点门路,在那个年代妥妥电影明星的料子。

      他三代农村人,一辈子胆子小,不敢惹事,做的最离经叛道的事情,大概就是跟雇主的女儿私奔了吧。

      从前的轰轰烈烈,如今都变成了茶米油盐,当尘埃落定之后,他们相伴着走到今天,不好也不坏。

      沈父总觉得对不起妻子,在家里最困难的时候,沈母把自己所有的首饰都卖了,才渡过难关,后来他想一点一点把卖掉的珠宝都买回来,可是有些再也买不回来。

      沈母也觉得对不起沈父,那时的她太任性,不是人间疾苦的大小姐什么也不会,寒冬腊月让丈夫出门谋生,使沈父落下病根。

      往事都已过去,现在的家庭,是合家欢的童话结局。

      沈逸星带着大包小包回家,赶上了年夜饭。

      哥哥和嫂子在哄孩子,沈逸星坐在沙发上无所事事。

      “小星啊,汉城工作累不累?”嫂子小桂把孩子放回儿童座椅上,她仔细打量着小姑子。

      她在结婚之前,没见过小姑子几面,隐隐有个脸熟。

      那时候沈逸星还在读大学,公安大学出来的学生,自带一股正气,长得清秀漂亮,与眉宇间英气十足,她会拉着自己的手,一口一个嫂子。

      现在一看,半年不见,沉默不少。

      这种情况不是失恋,就是被批评了。

      沈逸星工作上的事情小桂不懂,她捏捏小姑子的手:“上次你上电视了,虫虫还认得你呢!”

      虫虫是侄子的小名,大名嫂子取,言辞稀薄的沈宇宸取小名。

      “我跟他说,‘这是你小姑姑’,他还记得你,看电视的时候,看到大眼睛的女孩子就说是你!”

      “我跟他说啊,你特别厉害,能打坏蛋,让他以后向你学习!”

      沈逸星被夸得脸红:“别说了,在说脸熟了。”

      小嫂子特别会夸人,把一家人哄得迷迷瞪瞪,哄得沈逸星怀疑这说得是不是自己。

      “来,吃个橘子!”沈母在家不做饭,就陪着小孙子闹,同时也不忘记在女儿面前刷个存在感。

      沈逸星和沈父一样,不爱吃水果,橘子算是为数不多的,她不讨厌的水果。

      她刚刚把口袋里的手伸出来拿,就听沈母大呼小叫:

      “逸星,你手怎么了?”沈母指着女儿手腕上的凸起,好像那不是腱鞘炎,而是一颗原子弹长上面了。

      沈逸星无所谓:“腱鞘炎而已,听说大部分人都有,过段时间自己会消。”

      说着就剥开了橘子的外衣,一口一个砂糖橘。

      “胡说八道,四五十岁老太太和你一样吗,人家得是干活累的,你是怎么得的?”沈母说,“女孩子的手,是第二张脸,以后你的手一伸出来跟狗爪子一样,怎么得了!”

      小桂接过儿子,也往小姑子手腕上看了一眼:“是不是工作累的?”

      “我跟你说,公安局……特别是刑侦队工作危险,有什么事别想着往上冲,自己最重要,你是女孩子,你往后站一站,没人会说你的。”

      沈母表示同意,不住地点头。

      这话说得就离谱了,既然站着位置,就要努力干活啊。

      不过沈逸星也没打算说服她们,自己的工作怎么做是自己的事。

      而且这种想法很普遍,大学班里密密麻麻都是男同志,一个专业三个姑娘,像搬桌子搬书这种累活,几乎就没让女生动手过,什么女神节妇女节,每个姑娘(也就三个)一人一束满天星。

      几个姑娘私下里也都讨论,觉得不太舒服,感觉被搞特殊化了,好像自己什么用也没有。

      哪怕后来上班了,除了方澄队长,其他人也都很少麻烦沈逸星干什么活。

      “好,我肯定不会太拼命的。”沈逸星嘴里回答得爽快,心里想着:你们也不能跟着我看啊。

      沈母还是心疼的拉着女儿的手,像是触碰着什么贵重物品似的:“你这个真能消吗,要不做手术吧,让你哥在医院给你找个老医生,你爸掏钱。”

      “……不用的,真的。”

      现在得腱鞘炎的人很多,这是实话,就是个小毛病,自己都不太在乎,也就只有父母会这么心疼了

      眼前蓦然浮现出一双枯树枝似的手,黝黑的,粗糙的,皲裂的,难看得不像一个年轻女人的手。

      沈逸星瞬间觉得自己太矫情了,马上把手从母亲手里抽出来:“没事没事,有些人的手更吓人,也没你真的夸张。”

      “那能一样吗,你是我女儿,她又不是!”

      “……”

      沈父在厨房里忙得噼里啪啦响,听到客厅家里的两个女人说话,趁着端菜出来的功夫看了一眼:

      “真没事吧?”

      “真没事!”

      听到沈逸星的保证,沈父这才理直气壮地数落妻子:“你听听,都没事了你还问,再这么问下去都被你问有事了!”

      “你……”沈母刚想反驳,家门就响了,是沈宇宸回家了。

      医生工作辛苦,年轻的小医生更是劳动力一样的存在,随叫随到三班颠倒,好在他就在本市工作,下了班之后,想回家就回家。

      面对经常能看到的儿子,和很少能探望的女儿,沈父沈母十分一致地抛弃了儿子。

      看到了儿子和媳妇,这俩老人家忽然又想起了女儿的终身大事:“你在那边看到好男孩了没?”

      沈逸星赶紧低头嗑瓜子:“挺多的,你们要霍建华还是胡歌,我挑一个给你们带回来看看。”

      “你这丫头!”沈母一拍闺女脑袋,“别不当回事儿!”

      上回相亲彻底黄了,双方谁都看不上谁,沈逸星觉得无所谓,倒是沈母比她还生气,到了饭桌上都止不住嘴巴,恨不得把那有眼无珠的男人和介绍人大卸八块:

      “看不上我家闺女,我还看不上他呢,汉城年薪三十万很了不起吗?”

      沈逸星吃了块排骨,还真是了不起,至少工资比她高。

      “看他肥头大耳的样子,都三十了,还觉得老男人值钱呢,图他什么,图他年纪大没教养?”

      不是你说人家叫福相吗。

      “我女儿今年二十三,二十五之前当队长,三十之前进支队,以后什么样的找不到!”

      别说了别说了,要脸!

      沈母的婚姻还算幸福,所以她撺掇女儿也赶紧结婚,每个人对于幸福的定义不同,沈母就希望能找个共度一生的人。

      而沈逸星可能不这么想。

      沈逸星噗嗤笑出了声,一瞬间的幸福溢满了心头,她虽然没有谈恋爱的打算,但是也不担心遇到渣男,因为背后就是疼她的父母,她知道无论怎么样,她都不是一个人。

      沈父颇为感慨,等儿女长大了才真正体会到团圆的感觉。

      “明天有什么活动啊?”

      这话问的是沈逸星,沈宇宸肯定是跟小桂去老乡人家,想到儿子要去老丈人家干活,沈父就忍不住期盼,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当回老丈人,过年的时候和女婿喝茶下棋。

      不过目前看女儿的态度,三年内是别想了。

      沈逸星想了想:“明天初中一个同学过生日,她请我去。”

      初中的同学群里一直都挺活跃,特别是几个特别能赚钱的“成功人士”。

      似乎能赚钱等于成功,已经是大部分人的共识了。

      初中同学群和高中不一样,高中经历过高考,都是层次差不多的人,大家虽然做着不同的工作,但是大体上大差不差,没什么好卑微或者炫耀的。

      但是初中同学群不一样,初中同学群里几乎囊括了各种人。

      像沈逸星是十五中二班的,这个班在学校里教学资源配置一般,成绩好的学生,比如沈逸星中考后去了市一中,也有成绩差的,没考上高中去了中专。

      这次的生日会,是个女同学举办的,说是生日会,差不多就是个同学会,这个女生当初和沈逸星一样,属于班级里成绩不错的那类人,中考后也考上了一中,现在在一家国企上班,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沈逸星其实有些不想去,那些曾经她有点不屑的人,现在过得和自己也差不多,有个中专生,现在在某公司搞销售,工资比沈逸星还高,这样沈逸星觉得挂不住脸面。

      但是去还是得去,不然就等于输了,自己也没差到拿不出手!

      何况那个女孩子当初和自己关系还挺好,身为朋友,怎么都得参加生日庆祝啊。

      “记得带礼物过去!”沈宇宸说,“离开学校,就不能把自己当学生了,总得懂点社会人的规矩吧,记得带礼物,这是礼貌!”

      沈逸星以前参加同学聚会,从来不带礼物。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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