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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1. 2014年 ...

  •   三年是漫长的时光,却转瞬即逝。

      十五岁的金硕珍身姿挺拔,眉清目秀,和一群文官子弟走在一起时,所有人都能看出他们以他为首。而只有武官子弟才能切身体会到这个表面斯文的家伙在背地里是如何的心狠手辣。

      而这时的金硕珍是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没见过的状态——懒散地躺在竹椅上小憩,一只白色的长毛小狗自顾自地在他脚边玩耍。

      “硕珍。”林海走了进来,有些好笑地看着一身风流的金硕珍,“看来是又被围堵了啊。”

      “别说了,老师,您是不知道我这一路来得多艰难。”金硕珍站起来朝林海拱了拱手,一脸忧伤道,“真是怪我太过俊美,而都城女子又太过热烈奔放。”

      “现在只要遇上堵车,我就知道肯定是你出门了。”一道清脆的女声先人而至,林海看着金硕珍一秒开始整理自己的仪表。

      林海心下一沉,但这会儿又不好说什么。

      十四岁的酒公主走进院落,带来了一室的容光。她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少女了,身姿姣好,仪态端庄,她朝金硕珍微微一笑,就让他心脏骤停。

      “公主,您就别打趣了。”金硕珍非常认真地撇清自己的关系,“都怪李振西搞得什么比赛,惹来那些喜欢看热闹的人。”

      “我看呀,还是因为你长得太好了,迷倒了整个都城的女孩子啦。”

      金硕珍攥紧拳头忍住差点脱口而出的那句话:那公主也在其中吗?

      他安慰自己,现在还是太早了。正准备说点别的时候,突然定睛一看,一只毛绒绒的大黄蜂悬停在他面前,两粒黑芝麻眼和他正好四目相对。

      金硕珍:!!!!!

      刚刚还芝兰玉树般的金硕珍放声尖叫:“有黄蜂啊啊啊啊!!黄蜂啊!!!!”他闭着眼睛想跑,果不其然被身后的躺椅绊倒,结结实实地摔在了上面。

      “轰”一声后,是散架的躺椅,“吱咔嚓”。

      酒公主和林海:……=,=

      酒公主认真得出了结论:“幸好北境天气冷,没有黄蜂,不然你这辈子都当不上将军了。”能轻易被一只黄蜂干掉的将军不要也罢。

      金硕珍企图闭上眼睛强行装死,但是失败了,只能挫败地面对社死的现实。“我只是容易被惊吓,不是真的害怕。”

      大黄蜂自己还被吓到了,嗡嗡嗡地飞到了貌美如花的酒公主面前。酒公主看了眼大黄蜂,哈哈哈地笑起来:“明明很可爱啊,胖乎乎的还有毛毛哎!”

      金硕珍苦涩一笑。

      酒公主于是安慰道:“没事啦,硕珍,我们都习惯你一惊一乍了。”金硕珍真的是她见过的最有意思的人了,随便就能被烟花吓到,被尖叫吓到,被小昆虫吓到,等等等等。和那些冷冰冰的面具脸都城男一点都不一样。

      金硕珍强行扯开话题:“我整理好了边防图,给您看看。”

      “好的,我们去书房吧。”酒公主熟练地点了点脚尖,呼唤被金硕珍吓到躲在一边的小白狗,“来吧,云朵,好几天没见了,想不想我啊?”

      少女带着小白狗欢快地离开院落。金硕珍理了理衣袍也跟了上去。

      坠在最后的林海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脸上神色不明。

      *******

      三年了,金硕珍已经作为酒公主的秘密侍卫三年了。这三年里,他们换了无数个会面的地点,但不变的是训练、学习和谋划。酒公主看着金硕珍逐渐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军官,金硕珍也明白酒公主如何刻苦地学习做一个君王。

      在重负之下,还有偶尔放松的时候。

      “公主。”金硕珍脸色不定地看着正抱着小白狗的酒公主,尽量让自己嫉恨云朵的心情不那么明显,“明日是花灯节了。”

      “又是花灯节了啊。”酒公主感叹道,“硕珍这次准备了什么节目吗?”

      “还是一样的舞剑,我这样的大老粗也不会别的。”

      “硕珍的舞剑可是每一年都城百姓最期盼的演出了。”酒公主捂着嘴笑起来。

      花灯节是夏神的节日,连王室都要走上街道与民同乐。因此,从达官贵人到平民百姓都要在都城中央的舞台上表演。金硕珍来到都城的第一年,就以一个舞剑名震四方了。

      “表演结束后,公主有什么特别活动吗?”

      酒公主想了一下:“没有吧,可能到处逛一逛?”

      “那么,或许,公主可以与我一起逛一逛花市吗?” 金硕珍手心直冒汗。

      酒公主没有料到金硕珍的这个请求,但愣了一瞬就爽快答应:“好的。到时我们就以面具相认吧。先说好,我会戴超级吓人的鬼怪!”

      *******

      花灯节的习俗之一就是佩戴面具,这就完全没有限制了,从花草树木、鱼鸟虫兽到神话故事、妖魔鬼怪,全凭想象力。越夸张越好。

      酒公主很满意地看着眼前人戴着的面具:“非常好,我们俩现在是花市上最吓人的鬼怪了。”

      青面獠牙的金硕珍看着眼前的吊死鬼,猪油蒙心只觉得好看。他侧身做了一个“您请”的手势:“走吧,公主殿下。”

      *******

      如果说过去三年的相处,让酒公主冷酷严肃又近乎变态的自律深深地烙印在金硕珍的脑海里,那么这一晚上彻底击碎了金硕珍对酒公主的一切认知。

      酒公主穿着普通的天蓝色棉麻长裙,长发被一根发带系住。她第一次这样近的站在金硕珍身边,让金硕珍第一次意识到高高在上的公主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甚至还没有他高。她跟他说话时,还要仰起可爱的小脸蛋。

      (吊死鬼面具:喂!)

      这个夜晚的一切都很美好,除了酒公主过于旺盛的好奇心。

      金硕珍特地买了个大背包,用来装酒公主因为好奇而买下的小玩意。他这边刚付完款,身边的酒公主就不见了。

      “宋酒!”金硕珍焦急地喊公主的假名字,“宋酒!你在哪儿?!”

      旁边店铺的老板上前搭话:“如果你是在找一个鬼怪面具的女孩,我看她往灯谜区跑了。”

      “好的,谢谢阿姨!”金硕珍拔腿就跑,还边跑边喊,“宋酒!别跑了,等等我!”

      “孩子们真可爱啊。”老板笑呵呵地看着消失于人群中的金硕珍,“明年的春天,一定会有一对可爱的新人去接受教堂的祝福了。”

      *******

      金硕珍真的吓坏了,证据是他居然敢在找到酒公主之后大声数落她。

      “你知不知道这样乱跑多危险?你可是——哎!现在没有其他人,你知不知道这样跑掉了,我找不到你的时候有多害怕!”金硕珍气得一把抓起酒公主的手,和她十指紧扣,“给我老实牵好了!”

      “哦。”酒公主也不知道真吓着了还是真意识到错了,老老实实地回牵住金硕珍,空着的手还举着人家给她买的糖人,也不敢吃只干举着,看着要多乖有多乖。

      金硕珍心都要化了,他摸摸小女孩柔顺的头发:“吃吧,我会一直牵着你的。”

      酒公主抬头看了他一眼,语气有点撒娇:“你可不可以猜灯谜给我赢一盏云朵灯呀?就是最右边的那个。”

      顺着酒公主的手指,金硕珍看到了边角一个不起眼的小灯,是非常朴素的云朵的样子。他指了指最上方的牡丹花:“给你那盏好不好?牡丹花,多好看啊。”

      “不要,我就要云朵。”酒公主很坚持,“我喜欢云朵,自由自在地可以到处飞。”

      还喜欢飞?看来真是小孩子。金硕珍笑着摇了摇她的手:“好的,看我的!”

      于是,戴着吊死鬼面具的蓝裙小姑娘拎着洁白的云朵灯,兴致高昂地在花市里走着。她牵着的男孩子落后她半步,但眼神就没离开过她。他背着一个鼓囊囊的包裹,一只手还举着好几串吃的。

      他们像是都城花市上随处可见的一对情侣,只有天上的月亮和星星知道,他们是改变帝国未来的关键人物。

      而当那一天到来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怀念过这样平凡又快乐的夜晚。

      *******

      “后天我就不去了,父王要我一起去听听南方抗洪的战略部署。”

      金硕珍也不想酒公主来送他,因为他总觉得他会真的哭出声来,那可真就社死了。“好的。”

      “你都打点好了吧?”

      “是的。沿途都通知了,父亲说等我到了北境,他要亲自来接我呢。”说到这,金硕珍也难掩激动,毕竟他也三年未见家人了。

      酒公主只觉得心里闷闷的,心说难道是感冒了吗?她看着云朵在院子里扑腾,忍不住问:“云朵呢?你要带走吗?”云朵是金硕珍在街上捡的流浪狗,可不知道为什么,特别亲酒公主。

      “这是个问题了,我怕云朵没法适应北境的天气。”金硕珍状若随意地问道,“我想着在都城给云朵找个家。”

      “就给知书吧。”酒公主脱口而出,“知书挺喜欢云朵的,肯定能养好。”

      金硕珍在心里狂笑,知书才见过云朵几回啊,与其说知书想养,不如说是给真正想养的酒公主背锅吧。但他自从花灯节,就发现小公主非常擅长口是心非,而他恰好很喜欢小公主这种口是心非。

      “那可就太好了。多谢知书姑娘帮忙了。”

      金硕珍看着酒公主不自禁地嘟起嘴,又漫不经心地问一句:“我这要离开都城了,公主没有什么离别的赠礼吗?”

      酒公主也已经熟悉金硕珍的套路了:“你想要什么就说吧。”

      “我想要……”金硕珍假装思考了一下,说出他惦记许久的东西,“公主不如把云朵灯送给我吧?”

      酒公主不想送:“可是——”

      “花灯节是我和公主度过的时光中最快乐的一段,云朵灯会让我在万里之外的北境也时刻惦念着公主的。”

      酒公主看着真诚的金硕珍,只觉得他眼中的情绪要将她淹没了。她有些慌乱道:“行行行,你一个云朵,我也一个云朵,我们正好扯平。”

      “谢谢公主。”

      *******

      李振西和一群都城子弟给金硕珍送行,每个人都奇怪地看着黑黢黢的行李架上的那一盏云朵灯。

      酒公主很爱惜这一盏灯,当做云朵的棉花不仅洁白如新,甚至还松松软软的。

      “给北境带一点都城特色。”金硕珍解释道。

      李振西抽了抽嘴角:“我觉得你打算向北境人民抹黑都城,这个灯就是证据。”

      “这可是花灯节猜灯谜赢来的灯,难道不是都城的特色?”

      李振西是永远扯不过金硕珍的,于是也懒得搭理这盏灯,而是关心起金硕珍这一路的行程安排。

      一群人说着话,就到了都城的城门。金硕珍朝他这三年里结识的所有人拱手行礼:“就到这吧,各位请回吧。”

      “硕珍,我们要保持联系。”李振西真的喜欢金硕珍,“我们当不成亲兄弟,当个五十年的结拜兄弟总是可以的吧。”

      “欢迎来北境。”金硕珍拥抱这个给他三年陪伴和支持的伙伴,“我也会再来都城的。”

      “保重啊,硕珍。”李振西想着下一次再见金硕珍都不知何年何月了,不由得红了眼眶。

      骑上马向城外奔去的金硕珍却心情颇好。三年了,他喜欢酒公主对待他的特殊,这让他有信心可以再次回到都城。

      他最后看了一眼都城,心说女王迎娶王夫时也是会大开城门的,他可以期待到时的盛况了。他一抽马屁股,带着一脸春风得意离开了都城。

      *******

      从郊外的行宫度假回来的媛公主正巧挑起帘子,看见了疾驰而去的金硕珍。周围人头攒涌,她却一眼看见了俊美无双的公子。

      “那是谁?”她眼睛发亮地看着对方远去的身影。

      侍女回:“是北军金将军的长子,今日应该是结束了三年的都城进修,返回北境了。”

      媛公主惊呼:“他在都城待了三年?我怎么从未见过这样的人物?”和他一比,什么西北军、东路军的公子都弱爆了!

      “金公子一来便是享誉都城的美男子。您其实是见过的,只是……只是……那时金公子受了伤,形容不雅。”侍女说得笼统,媛公主却一下就想起来她的确是见过金硕珍的,只是那时金硕珍肿成了猪头,还惹她一阵烦闷,直说眼球被污染了。再后来,许是觉得她不喜金硕珍,周围的人再没有提起过他了。

      “天啊,到底是谁把这样一个美男子打成了猪头。”媛公主想起来她错过的这三年就痛心疾首,“快回宫,我要告诉母后,我今天见到了我的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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