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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初见陈氏兄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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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过来已经有一段时日了,凌风明白原来言行举止也要遵从古代的礼仪,否则,别个要么是听不懂现代话,要么是觉得你待人不礼貌,如今也只好入乡随俗了。从前还幻想着如果生在古代,那么自己必定是个行侠仗义,锄强扶弱的侠女,谁曾想如今穿越成男儿身,侠女做不成不说,古代的生活可是无聊得很呢,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什么都没有,不能追剧看综艺节目,不能玩电子游戏,不能刷视频,不能玩手机,不能听歌,总之什么都没有,现在才发现在古代的日子除了睡了吃,吃了睡,什么也做不了,无聊得很。
凌风一个人走在这繁华的街上,听着街道边的各个小贩叫卖,无精打采。前面有好多人围在一起,动静大得很,走近去,突然见到一女子和一群男的打架,从现状来看,势均力敌啊,不过哪边是好人哪边是坏人呢,又不能报警,对了,没有警察有官衙吧,不过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啊,就算真的去了,只怕回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吧,这就是没有手机的坏处了,不能千里传音啊,眼前的状况是七八个人打一个人,而且这个人还是一个女子,猜想这女子是好人的可能性更大一点,真替那女子担心啊,她一个人对付这么多人,凌风默默在心里给她加油,或许待会儿会出来一个侠客来英雄救美呢,结果还没等到侠客出现,不一会儿,这位女子就占了上风,将他们一个个打倒在地,围观的百姓都拍手叫好,那女子得意洋洋的指着躺着地上的人说:“看你们以后还敢不敢随便欺负人”。
“不敢了,不敢了”躺在地上的人一个个回着。
突然女子后面地上一男子站起来,掏出匕首向那女子背后刺去,凌风见状捏了一把冷汗,紧张喊到:“姑娘,小心后面”。
那女子似乎感应背后有危险,往后一挪就转过身,眼看着那人刺空,一把抓住那人的手掰了一下,匕首掉到了地上,然后再一脚对着他的胸口踹了一下,把他踢倒在地,然后那人就在地上打滚了,那些人打不过就灰溜溜的跑了,女子望着凌风笑了正准备朝他走过去。
然后一个老人带着一个十几岁的女孩走过来,两人跪在那女子面前说:“谢姑娘救命之恩,多谢姑娘”。
那女子边去扶老人家起来,边说道:“老人家快起来,不必这样,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之后,那爷孙俩就离开了。
凌风观此情形,虽然不了解全部详情,想必这位女子是为了帮别人才跟那群人打架的。
她目送爷孙两离开后,转过身来走到凌风面前,笑着拱手作礼说道:“刚才多谢公子提醒”。
凌风也照样回礼说道:“侠女客气了,其实我并没有出力,倒是想不到侠女身量纤纤,却武艺非凡,另在下十分钦佩”。他羡慕的可不就是这么一个侠女吗?如果自己也有这么一身好武艺的话就好了。
“哈哈哈,侠女?我喜欢这个称呼,公子也不必谦虚了,若不是公子,只怕我今日也不能全身而退,公子当得起这个谢字”她非常喜欢这个称呼,这是她向往的目标,若不是家里束缚,只怕也会去游历江湖了。
凌风还没来得及说下一句,就被一男子打断,男子气喘吁吁的跑道女子面前说道:“可可,你又闯祸了?待会父亲又该教训你了。”
凌风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是一对清澈的双眼,让人一不小心就会看花了眼。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显现出担忧的面容。凌风心想这便是古代的帅哥了,来了这么多天,今天可算见识到了明星般的面容。
那女子对着男子眨眼,撒娇的说道:“哥哥,还有别人在呢”。
男子立刻就意识到凌风的存在,赶紧赔礼到:“抱歉,刚才在下失礼。”
女子又接着说道:“哥哥,我刚才遇到一点麻烦,是这位公子帮了我。”
男子又接着对着凌风说道:“多谢兄台相助,在下姓陈,名文轩,今日与舍妹初到此地,人生地不熟,给兄台添麻烦了。”
凌风自然也要报上姓名,说道:“在下姓凌,单名一个风字,林兄不必客气,适才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凌风看见着这么帅的陈文轩,心里挺激动的,可是表面却要装作平静如水,可惜了不能加微信。
到了和云端约定的学习的日子,凌风一大早就来到妙音楼找云端,她的房间并没有关门,于是直接走进房间,只见云端靠坐在那阳台边上手拿一本书在看,时不时的翻一面,清晨的几缕阳光照了穿了进来,照在她的脸上是那样的明亮,恰似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如果能把这一幕拍下来就好了,可惜没有手机也没有那种作画的才艺,凌风并不想叫云端,就这么静静的能多欣赏一会儿也是好的,这时,却只听云端说道:“你要一直站在那里吗?”她依旧看着书本,并未朝他看过来。
凌风惊讶,笑道:“端姐姐,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我还以为你看得入神,并未发觉我进来了呢”他还以为自己脚步轻盈并没有发出响声呢。
云端看着他说道:“我当然知道。”意味深长的说完这句话,便合上书本,走到他面前,把手里的书递给他“这是我今天为你选的课题,把这篇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抄一遍,让我看看你的写字功底如何?”
“喔,好的”凌风接过书本,便去书桌旁拿毛笔写起来,一边写一边小声得念:“归去来兮,田园将芜湖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
云端听到此,走了过来看他写了几个字:“你不是说不识字吗?怎么还能读出来,而且看你写的这字,虽然有的写的不好,但是整体来看还算工整,怎会是不通文墨之人呢。”
凌风想着糟糕,忘记自己现在这个身份是不认识字的怎么还会读出来呢,而且自己以前就在上大学空闲的时候练过毛笔字,这回怎么解释呢,犹豫了一会说道:“喔,这个……我读得出来是因为我听过,对,听别人念过,至于写字嘛,是因为……因为我娘逼我练过,但是我觉得练字无聊得很,所以我后来就放弃了。”凌风说完,怕被戳穿,真是直冒冷汗啊,编造一个谎言是一件多么费力的事,这回算是见识到了。
云端接着又问:“既然当初半途而废,如今又为何要学呢?”看他吞吞吐吐,很是可疑。
凌风心想,怎么还有问题,她不是怀疑我了吧,我总不能告诉她,我只认识现代的字吧,要编一个什么样的理由搪塞过去呢。突然看到桌子上的信纸,想了想说:“啊,是这样的,我想给一位外地朋友写信,不会写字不行啊”
“外面摊位上代写书信的人有很多的”云端再抛出一个一个问题,看你还如何编下去。
“古人云临河而羡,不如归家织网,可见还是自己学会写字比较好,更何况若是私密书信,又岂可为外人所知”。这个理由绝对是无懈可击了吧。
云端望着,这个自称目不识丁,却又能侃侃而谈之人,疑惑他要费劲心思接近自己目的。
凌风心想,不会又要问我的朋友是谁之类的问题吧,再问下去我可真编不下去,得赶紧转移话题才行,于是指着“歸”字说道:“端姐姐,你看这个归字笔画太多了,我都写不好,不如你教教我吧。”
云端就拿起毛笔,在纸上边写边说道:“你看这里应该这样写才对。”她又岂会不知他这点小心思,目前尚无危机,且看他日后如何作为。
凌风看着云端认真的写字,长长呼吸了一口气,心想着终于度过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