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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psilon 2 ...

  •   纽约是一座生活节奏很快的城市,人们总是来去匆匆,能开车节省几分钟,就绝不会走路;而里瑟这次的号码却完全不像一个生活在纽约的家伙。路易斯·史密斯,这个刚刚在墓园讲了半天黑#手#党逸闻的怪人脚步悠闲,走走停停,时不时还拿出本子记上两笔——现在里瑟知道了,上头尽是些引来追杀也不奇怪的秘闻。他又有一刻在想,在地铁初遇时,对方也坐在座位上记录过什么。

      那会和他有关吗?

      带着这个疑问,两人一前一后地“漫步”在街头,晃晃悠悠许久后,史密斯总算回到了双B大楼,此时已经快下午两点了。里瑟在街对面目送着他走进楼里,某种程度上也松了口气。封闭的空间总比开放的户外更容易防备未知的危险。

      “所以我们现在的问题是,”里瑟靠在早上自己停在这儿的车边,“谁知道了他在记这些?”

      要知道,在那短短的、不到十分钟的讲述中,可不光有借刀杀人和趁乱甩锅,还有极具价值的动向情报:真正的价值,完全可以拿来卖上一笔;在黑|#|帮间当个油滑的掮客,左右逢源、互相制衡,盆满钵满都不夸张,但前提是拥有足够的自保之力。要是换上一个普通人拥有这样一个笔记本,妄想私窥深渊的隐秘,只要走漏一点风声,就会立刻被城市的阴影吞噬。

      当一个人掌握了足够多的阴暗面的秘密,他会拿来做什么?分化别人的势力、占为己有,或是敲诈勒索、制造混乱,对其中的某些人打击报复?但史密斯没有用这些情报为自己换取利润或权利——他甚至把这些只当作趣事,讲给一个早已离去的人。

      “很遗憾,我认为谁都有可能,”芬奇听上去有些紧张,“联想到史密斯先生提过这儿的房间不大隔音,我想也许你应该跟上去看看,里瑟先生?”

      史密斯被黑入的手机仍在尽职尽责地收音。在轻得几乎听不见的脚步声停下后,里瑟听到衣物簌簌的声音,接着是钥匙插进锁孔的响动。

      “嘿,小妞儿。”紧接着,是一个远在他们意料之外的陌生嗓音,夹杂着不怀好意的调笑,那让钥匙转动的进程停滞了下来,“今天怎么不去舔那些俄罗斯人了?”

      里瑟神色一凛:“你说得对,芬奇。”

      在他大步走向充满甜腻得令人作呕的气味的双B大楼时,身在六楼家门口的史密斯偏过头来,打量着这个推搡了自己一把的青年人;一张典型的斯拉夫人脸,因为嗑药而眼窝深陷、精神亢奋,站在那儿不停地抖腿,眼白里都是红血丝,像是刚爽过,浑身的劲儿没处使,所以出来找找麻烦。

      史密斯认识他,准确地说,见过他。同是六楼的住户,这个青年和两个狐朋狗友挤在一间不到五十平的小屋里,很少开窗,屋内总是缭绕着一种变质的酸臭味儿和腥甜,茶几上胡乱地摆着插了吸管的塑料瓶,灰扑扑的抱枕冒着棉絮,结块的地毯缝隙里撒着一些细细的粉末;这个瘾君子不是什么好邻居,常常半夜把派对音乐放得震天响,只是由于手里时不时有些货卖,周围几户也通常懒得理他。

      就和这附近的所有青年人一样,伴着无孔不入的黑|#|帮成长起来的这一代,尤其是住在大楼附近的这些孩子,不论会不会用,总要在腰间别着一把枪,这起码在感官上可以告诉更弱的那些人,自己并不好惹。而一个带枪的毒虫,鬼知道他能做出什么事来,就算脑子嗨懵了在街上乱开枪也不会有人意外。话说到这份儿上,懂得趋利避害的正常人首选该是避其锋芒,反正和一个嗑了药的多纠缠也是吃力不讨好,说过说不过都容易挨枪子儿,还不如退一步算了。

      然而史密斯只是拍了拍风衣肩膀处刚被推出的一丝皱褶,随后微微地笑了笑,十分平和地说道:“说到舔,谁比得上你们?我去开车只是消遣,但保加利亚人嘛……自诩在布莱顿海滩谁也不怕,可一碰上个和俄罗斯人对着干的,倒是上赶着把家底都交出去了,迫切得很哪。”

      青年脸色一黑——史密斯说的是最近以利亚为首的新兴黑#手#党。保加利亚毒贩吹嘘自己在布莱顿海滩能和俄罗斯人分庭抗礼,但也就在这一个街区;豁出生命、家庭和未来的一切投入到黑手党里的,哪个不想着自己掌控的范围更广、权力更大、挣得更多?然而对他们来说,只要俄罗斯□□一天由约格罗夫统治,保加利亚人就一天走不出这条街,他们有个可笑的协议,关于互相不侵犯地盘——俄罗斯人不会花惨烈的代价拿下他们这块硬骨头,他们也被困守在这一片,难以扩张。

      因此,当他们注意到就在这片海滩,竟然有一股势力顶着俄国人的压力悄悄崛起、在闻名前就已经不知不觉间积攒了一股强势而凶猛的力量时,难免做出一个这样的决定来依靠以利亚,与此同时,以利亚也有了指挥他们的权力。

      表面上说得好,是合作,其实谁都明白,这几乎算是被以利亚吞并,显然很不光彩。

      他神经质地抽动着鼻子,恶狠狠地呲着黄牙和萎缩的牙龈:“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嗯?你知道自己在谁的地盘上吗?”

      史密斯装作惊讶地扬起眉梢,在墙上找一个署名似的左右看了看,很快笑吟吟地转回头来:“我在谁的地盘上?告诉我,你真的以为在以利亚赶走俄罗斯人以后,你们还能像现在似的起码有一栋楼吗,埃德列?”

      怒火在药物的作用下直冲埃德列的大脑;他顾不上对方是从哪儿得知自己的名字了,唰地拔#出手#枪,哆哆嗦嗦地指着史密斯的胸口——枪口与史密斯只隔个两三拳的距离,怎么也不会射偏。他愤怒地咬牙切齿:“闭嘴!你这个婊——”

      “路易斯!”

      忽地,一道还带着点气喘的惊喜的声音打破了一触即发的氛围,就连史密斯也不由得一怔,毫不在意胸前还抵着把上了弹的手#枪,坦然地回过头去看;一个英俊漂亮、和他差不多身高的男人面带笑意匆匆走来,左手的摆幅很小。他一边接近,一边像浑然不觉这情景紧张、只是沉浸于相逢的喜悦地说道:“好久不见,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见你……”

      几个单词的功夫,他已经走到史密斯身边,垂下眼睫扫了一眼那把颤巍巍的枪,随后眼帘一掀,对面色铁青的埃德列轻柔地说道:“别这样吧,给我和朋友留点空间好吗?”

      他说着,左手自然地撩了下衣摆,一把别在腰间的黑黝黝的手#枪稍纵即逝地露出一点枪柄。一个简单的威胁。埃德列再怎么没过药劲儿,也知道以二对一,自己赢面不大。他恨恨地瞪了史密斯一眼,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枪,扭头就走了。

      虽然不知道埃德列是不是机器吐出史密斯号码的原因,但至少赶走了他,姑且也算是暂时解决了致命的威胁——之一。里瑟盯着埃德列的背影,直到对方在走廊尽头拐了个弯,彻底消失在他的视野里,他才松了口气,回过头来;此时的史密斯正噙着笑意上下扫视着他,那目光没什么恶意,不至于让他不舒服,却让他难以松懈下来,依旧保持着紧绷的状态。

      “‘好久不见’,”史密斯重复着他刚才的话,目光从下至上,最终在他的眼眉附近逡巡,“确实是好久不见,先生,看来你对自己进行了一次效果拔群的形象改造。”

      他语气有些揶揄,仿佛他们真的是关系不错的朋友,熟稔到可以用外表上的改变开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里瑟从没质疑过他会认出自己,即使当时的自己太过不修边幅到原来在CIA的主管斯诺都不一定认得出来。一个能记录下那么多有价值的东西的人,观察力是毋庸置疑的敏锐。

      只是他的反应冷静到不大正常。埃德列没问史密斯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那是药物上了头,形势又绷得紧,没工夫处理这个优先级并不高的问题;而现在周围没有威胁,只剩他们两个,通常史密斯怎么也得提高点警惕,问问里瑟是怎么知道自己名字的吧?

      “也许我只是重新找到了工作。”不过这不是一个真的“久别重逢”聊闲话或展开一次自我介绍的好时候,里瑟简单地带过,向史密斯走近一步,盯着他在昏暗的走廊灯光中一派幽蓝的双眼,稍显急促地说道,“听我说,你大概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惹到了一点麻烦,可能有人想要你的命,就像刚才那个人一样……”

      史密斯的表情却没多大变化,习惯了或不在乎,似乎都能说得通。他安静地听完,既不做贼心虚惊慌失措地请求帮助,也不多疑地质问里瑟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很矛盾地,他表现出来的求知欲简直低得可怕——只是沉吟了一秒,就转回头去,拧动本就没拔#出来的钥匙,把门推开,然后对里瑟说道:“既然好久不见,那就进来坐坐吧。”

      几个月来见惯了被帮助或被阻止的号码们的各色充斥着信任危机的表现,这次反而轮到里瑟有些意外:“你就这样相信我了?”

      “保加利亚人对这栋大楼看得很严,埃德列前脚刚走,后脚他们就会知道有个外来的高个子不打招呼就在楼里乱窜,还是别在楼道傻站着好点。”史密斯走进采光还不错的屋内,不加防备地将后背展露给里瑟,“而且,你一路上有那么多机会可以对我下手,包括刚才,要是你想要我的命,只要在那儿看着就够了。”

      所以,里瑟想。他果然发现了自己在跟踪。

      “因此我想,”史密斯在此时加深了笑意,在衣帽架旁停住,回首意味深长地瞧了里瑟一眼,“你应该是来保护我的……对吧?”

      他在“保护”二字上刻意拉长了尾音,带着声带受损后独特的沙哑,酥麻地攀着脊椎而上,句尾的反问却像带着刀锋,神不知鬼不觉地轻轻架在人的脖颈上。

      ——当一个人活过了枪林弹雨,习惯了在致命的危险中生存,他就会被培养出很难言明的对危机的预感,恰如此时,里瑟发觉自己的手不知何时略微回收,正处在一个隐蔽但最适合拔枪的角度。他与那双浅色的蓝眼睛对视片刻,静谧的楼道里灯光发冷,隔音极差的墙板后隐约传来某些邻居嗑药后的呻#吟,一切宛如静止,一个由他的职业千锤百炼后得到的公式在他的心中开始计算:如果开枪,胜率会有几成?

      忽地,走廊深处一声甩门的巨响打破了沉寂,画面像终于被人按下了播放键,史密斯若无其事地轻松一笑,回过身去,开始脱下风衣和外套挂上衣帽架:“看来埃德列已经到家了。不进来吗?”

      气氛陡然缓和下来,里瑟也无意与他真的产生什么冲突,手臂重新放松地垂落。他马上就注意到,史密斯腰背挺直,白衬衫利落地掖进西装裤里,腰带勾勒出劲瘦的腰线,而那干干净净规规整整的白与黑代表着,对方是真的没有配枪。

      刚刚的假设立刻就被推翻。他们之间隔着几步,空间狭小、没有可供躲避的掩体,也没有其他武器放在明面上,若他要开枪,史密斯不会有逃生的机会。那么问题就在于——史密斯在明明没有武器、也明知他带着枪的前提下,是怎么做到一点也不紧张,乃至还有余裕、胜券在握似的那样说的?更向前追溯,他哪来的勇气故意激怒一个嗑了药的混混?

      多年的中情局生涯使里瑟很难理解一个特工在离开了武器时心态是如何能如此安定的。他开始对自己那个有关于对方身份的设想产生了一点动摇,要是史密斯只是个特别敏锐、精通于反追踪、有点反社会倾向、从刚才的表现来看还有一点情感解离症状的普通出版社人事经理呢?

      他迟疑地走进房间,关上了门。史密斯早已转进盥洗室去洗手,在哗啦啦的水声中,里瑟观察着这间不大的房子——一室一厅一卫的布局还有厨房,看起来比他的居所就强上了一点,只是一点,沙发、茶几、电视,几样家具就占满了客厅,布艺沙发外表陈旧,胜在很干净,其他地方也是一样,看得出房屋主人的精心维护。

      “坐吧,别紧张,就当在家。”史密斯擦净手,从他身边经过,又进了厨房接了一壶水放在炉子上,“只有水,希望你不介意。”

      里瑟承认自己确实有几分“紧张”的,不过不是出于到别人家做客的那一种,而是对史密斯满是矛盾的作风的困惑;和做特工时只需要接受命令然后杀死目标不同,他明白这份工作带给他最有用的经验就是:人是非常难懂的,在只能得到一个号码的情况下,唯独亲身地深入,才有可能部分地了解一个人——有时受害者罪有应得,有时行凶者大快人心,但他仍然会尽可能地阻止谋杀。

      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例行地说道:“我应该问问的,你有什么仇家吗?”

      “可能吧?”史密斯明显对这个问题很敷衍。他从柜子里拿出一把蛋白餐条,回到客厅,将它们放在桌子上,笑眯眯地说道,“理论上,我该做点好的请你吃一顿的,毕竟是‘许久不见的朋友’,是不是?但是很可惜,我的冰箱已经空空如也了。”

      “这个就够了,”里瑟拿起一根巧克力味的晃了晃——外勤途中最好别吃太饱——看着他从挂起的风衣口袋里拿出笔记本和铅笔后坐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看起来你一点也不在意谁想要杀你。”

      “多一点素材没什么不好,”史密斯将本子在腿上摊开,铅笔的沙沙声响起,“虽然我现在不太喜欢太过于刺激的故事……”

      “你在记刚才的事吗?”

      “不,”史密斯抬眼看了看他,“我在记录你。”

      “一个突然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朋友’?”里瑟问道。

      “尤其是我还不知道这位朋友的名字,”史密斯微笑着用笔尖点了点纸面,“颇具神秘色彩的开头,不是挺有意思的吗?”

      里瑟和他对视几秒,随手将餐条在指间摆弄了一下。

      “你可以叫我……”他停顿了下,继续道,“约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Epsilon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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