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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200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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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的夏天在18年后如约而至。
那一年夏天我13岁,名副其实的豆蔻年华,是蝉鸣、夏日和大朵大朵的云交织在一起的模样,这样的白衣时光总是伴着些旋律,和着些暑气,适合在冰凉的地面上铺开席子躺着,老式电视机里放着这一年,也是很多年后都频频让人想起的《七里香》,那个夏天秋刀鱼和草莓好像成了绝配,在白色裙摆扬起在秋千上时,天蓝的如此可爱,若干年后才知道,那一年被称为华语乐坛史上的“诸神之战”。
第一章
短暂的夏天在最浓烈的时刻迎来了开学季,车南县幸福路46号坐落着一所私立中学,在十字路口的西北角,它理所应当的有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博文中学,如此“普通”的我将在这所学校度过往后岁月里都无比怀念的三年,这种念念不忘仅次于四年级之前的时光(因为那时我的母亲还在)。
开学的第一天便是语文和数学两张试卷,美其名曰摸底测试,那我自然是不带怕的,因为彼时唯一的优势就是会念书,这一点在往后的三年中将会展现的淋漓尽致,不出意外的数学得了100分(满分就是100分),语文成绩已经记不得了,但是也绝不会差。
这所中学还有小学部,所以也有一些学生是直升初中部的,其中就有我的一位表姐和表哥,其实我只在小学部待了一个学期,因为在此之前我都在乡镇里的小学念书,转学到此当然不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这其实是一场举家迁移的溃逃,因为我的母亲在2002年的春日永远离开了我,我们,那个夜晚我睡的格外的沉,没有人叫醒我,是啊,一个10岁的孩子面对永别又能说出什么呢,而后的两年我照常每天往返在学校和家之间,我渐渐感觉到失去了一个余生都绝无可能找回的东西,而这份缺失也伴随着我以后的每一天,不论是晴天阴天,欢乐或者悲伤,在心底都有一个空白的洞,我祈祷着这个洞能长出些什么,抑或是说期待有人能填上这个小小的洞。我想我的父亲也同样如此,所以他决定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此时他已经49岁了,没有年轻人的力气也没有拿得出手的文凭,只能来到这所私立学校当一名保安。这也正是我在六年级转入这所学校的原因之一,对于这样一份平平无奇却又背负光荣使命的工作,他每天都极度的负责,而我也深深遗传到了这个优秀的品质。
六年级的下学期其实过得超级快,虽然当时只是一名新生,但却因种种原因并不觉得如此陌生,很奇怪的是,一个学习超好的学生在学生时代不论怎样都会如鱼得水,不需要一点点成人世界的左右逢源,我只是用一张张满分的数学试卷让他们看到我的实力,绝对没有一点点自夸,我可是从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参加数学竞赛的种子选手,四年级已经开始领略了鸡兔同笼这一难题,而且绝对没有恃才傲物,是用十二分认真来对待每一门功课,甚至希望永远能待在学校,这样说可能出门容易挨揍,但是我还是要大声的说出来,此时的我喜欢每一门功课,不不不,除了那门老师经常生病的课,因为我是一个腿短的小胖子。
在天赋与努力的双向加持下,我以全县第七名本校第一名的成绩直升入初中部,在开学典礼的领奖台上一遍遍的上上下下,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免了三年的学费,这对于家道中落的我来说绝对是雪中送炭,而学校举办的这一开学典礼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吸引小学部的更多学生直升入初中部。
初一只有三个班,不分重点班和普通班,我被分到了初一二班,也早已忘记当初如何做自我介绍了,大概就是名字和年龄之类的,当然这个班也有很多熟悉的同学,好像只是换了间教室,并没有觉得突然摘掉了小学生的帽子,排座位是按高矮个、男女生这个始终如一的惯例进行的,我的我身高只够坐在第二排,同桌是一个很老实的男生(其实是很沉闷),很奇怪的是他只上了一学期便转学了,我仍然能记得他的名字叫蒋强强,这绝对是我强大记忆力的一个小小展现,这个班级的人超级多,大约有60人。
这所学校是寄宿制的,但是也可以选择走读,每天都有校车接送路途较远的学生,而他们通常来的更早。
每天早起都是我的噩梦,而这个噩梦会困扰我终生,在学校的宿舍里我总是最后一个起床,在快速的梳洗和狼吞虎咽后我依然能准时踏进教室,绝不会迟到,这个技能更是越来越炉火纯青。
作为班里的学习委员,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则,继续稳站第一的头衔,但貌似也来了几个狠角色,有的聪明,有的努力。数学课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天地了,但是我更喜欢现在的百家争鸣,反正他们也争不过我,我的综合实力足够强。
初中时代绝对是男生最讨人嫌的时候,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他们幼稚又无赖,无视课堂纪律,经常惹得老师下场打人。俗话说严师出高徒,我的两任班主任都是出了名的暴脾气。第一任班主任人送外号暴张(他本名张秀武)。
张秀武教的是语文,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老师,因为我是第一次从一个老师身上感受到教育的意义。在每一堂课上他都很有热情的讲解着那些连作者都未必知道的深意,然后留下了一黑板的问题,我们每天都要抄写在本子上,然后我的眼睛越来越模糊。
终于我不可避免的近视了,但是只是轻微的,不想成为班里的一个异类,所以没有佩戴眼镜,我每天向后面抄写速度快的女同学借来本子,久而久之的变得熟络了,更要命的是我发现她的同桌十分搞笑,每天在我座位后讲些烂俗的笑话,给这有趣的学习锦上添花。
在他说的那些不知所谓的笑话中过了好几个月,我的近视程度越来越深,祸不单行的是我忽然发现自己不可抑制的喜欢上这个搞笑的男生,最重要的点是喜欢上的搞笑,用张秀武的话来说“林乐像个猴子一样,上蹿下跳”。可是我偏偏中意这个有着长睫毛的猴子,尽管他的功课一塌糊涂。
年少时的喜欢绝不是没有缘由的,那个让你心动的点可能是足够漂亮,成绩足够好,而我是因为长睫毛和笑话。
“林乐,你的手串能送给我吗”。说这话的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具有社交牛逼症的女孩子,马一一(她确实姓马,我其实很想用她的本名,但是在征求了她本人意见后还是放弃了,如果某天这篇小说能够大火,你们会发现她有一个真正的女主角名。)说起我的好朋友,其实在来到这所学校我的第一个好朋友是另外一个女孩徐潇潇,一样是个转校生,然后大家便物以类聚似的能玩到一起。她有着一头乌黑亮丽长到腰间的头发,总是被扎成两根乖巧的辫子,她是如此安静,和我一样。关于恋人之间性格相似好还是互补好的问题一直都有争议,其实好朋友之间好像也有这样的问题。
最初她也是住校,之后便开始走读,然后我这个慢热的人便逐渐和同样是住校生的马一一越来越好,两人行变成了三人行,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什么异样,至少我没有感觉到丝毫,一直到小学毕业考试时,考完了最后一门,我们乘坐校车回学校时,在下车的当下,我只喊了一句:“一,下车”,回到宿舍之后,徐潇潇便委屈的哭了,我愣在那里,不知所措,原来友情的世界有时候也容不下第三个人,初中她去了车南三中,而我们再没有联系过,只有一张毕业照,后来我也弄丢了。
爱情或许能分分合合,而友情好像不行。
他很爽快的把檀香手串扔给了马一一,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味。
“还有吗,我也想要一串”。我没来由的问他,地面上腾起一股山西陈醋的蘑菇云,面对喜欢的男生,哪怕是最好的朋友也不行。
“我家还有一个,我去拿”。他没有犹豫的说道,此时已经放学,只是林乐还没有回家。
然后他真的回家把那串檀香手串拿回来了,时间很快,我暗暗的想,也许他是跑着去的,“常陆月,给你”。那时的我很开心,也许他是有点喜欢我的,至少有那么一点点吧。
“你是不是喜欢他”。马带着一丝肯定问道。
“是吧”。我没有否认,是真的喜欢吧,因为在他之前从没有过这种紧张心跳的感觉。
“我帮你问问他”,马立刻来了精神,对于这些事她总是很来劲。
“别问,我不想问他”。我很坚定的拒绝,在确定他真的喜欢我之前,我才不会主动问起这个令人尴尬的问题。况且,我也不知道这样的喜欢有多久,也许某一天太阳升起时,我已经不会再因为见到他而紧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