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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缘起 ...

  •   征战、饥荒、杀戮、背信弃义……这大概是我对世界最初的印象。生在乱世,每一刻、每一秒都有无数生灵消亡。说好听些,他们得到了神圣的解脱,终于步入天国;说难听些,这些无辜的灵魂只不过被秩序所抛弃,可怜的他们只能为这罪恶的乱世陪葬。
      “夜魔又来了!快……”跑字还未出口,转瞬只剩下没有头颅的躯干重重的砸向大地,在一片鲜红里诉说着不公。
      夜魔!夜魔!又是那些罪恶的畜生!那贪婪的送葬者正疯狂抢食着那被撕咬得七零八落的尸体,尽管不久前他还快活的呼吸着……
      “畜生!大伙儿,和他拼了!”凄惨的嚎叫声、各种金属粗糙刺耳的碰撞声交织成一区死亡奏章,就着大漠的余阳,令人胆寒,像条冷血巨蟒,渴望着缠住每个人的喉咙。
      人们拼命挥着镰刀、锄头,甚至那柔弱的女人也高举绣布的裁线剪刀。有谁能想到呢?昔日的家园转瞬就化为火海,这一切是那么突然,那么措不及防,那么胆颤心惊。
      “啊!”
      “不要!救命啊!”
      “混蛋我和你拼了!”
      又一会冷酷的交战,鲜血和轰鸣中颓然滚落一颗令人作呕且臭名昭著的头颅,结束了,没事了,没事了……可这些只会耕作的朴素农人又怎会想到,悲剧不过刚刚开始。
      夕阳的最后一毫暖光里咆哮着冲出无尽的黑暗。天边叫嚣着的黑影里传来无限死寂——夜魔!全是夜魔!天那边恐怕是有几百只,哦不,是上千只,一片漆黑碾压着世间的安宁。他们像蝗虫一样,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只不过蝗虫吃庄稼,他们吃人罢了。
      “老天……完了……”
      “阿娘,我怕。”
      孩子在女人身边放声哭泣,可女人耳间只剩一片轰鸣,绝望征服了一切,她已无心去安抚孩子,只呆呆地望着天那边,脸颊上艰难的淌出两条晶莹。
      不过分秒,那黑色旋涡便潮水般疯涌而来,锋利的爪牙在女子颈间刺出血雨,这场鲜红的绝望拢住了年幼的孩子,他的阿娘木偶般直挺挺的倒下,被一群嗜血魔物撕咬。孩子还没来得及尖叫,就融入那满地鲜血中,看不出一点痕迹,仿佛他从来没来过这个世界。
      “椿娘!福儿!”
      又一个无辜的生灵,这呼唤成了男人最后的遗言。
      分秒后,村庄内便不剩一点人烟,唯有寒冬里那与霜雪完美结合的赤冰红得刺眼。
      狼嚎响起,巨大的雪狼们与那恶魔搏斗着,山崖上一个白衣男子冷冷的看着这一切,他抬起手,冷漠的说道:“结束了。”
      天穹卷起风雪,将夜魔们通通冻结,那群畜生一定想不到,又一个分秒后他们竟成了下一批亡灵。与赤冰的令人心碎不同,他们肮脏的黑血里只剩令人作呕。
      “王,村里已经没有活人了。”
      “王,山坡上的女子怀里还有个活着的襁褓婴儿,只是女子已经没有呼吸了。”
      王朝山坡走去,从女子怀中抱出孩子,受惊的小家伙正用力的哭喊着,王抹去孩子脸上的鲜血,俯身对女子说道:“放心吧,我定护他一世平安。”
      安正二十年,夜魔入侵。
      “顺天承命,皇帝诏曰,令爱卿程竞出征边塞,抗击夜魔,保我子民,捍我江山,钦此。”
      “臣遵旨。”程竞接下圣旨,这一去,可能就是永别。
      “你当真要去?你当真要去!”女子歇斯底里的哭喊着,泪水浸花了脸上精致的妆容,染湿了朱红的衣衫,无奈地,这一哭只给她绝代风华的脸上涂满惨白。
      “国家有难,我必要奔赴,大国安才有小家平。”
      “所以你要去送死?
      她狼狈地打着程竞,无助的悲痛着,眼睑中是流不完的泪水。
      程竞不语、不躲,只由她发泄。他知道有去无回,但他做不到眼睁睁看着国家沦陷,他非常清楚,只有国家安定,百姓才能安居乐业,他才能给初黎想要的生活——那简简单单,躬耕织布,游山玩水的一世逍遥自在。
      初黎不打了,不喊了,只红着眼盯着程竞,半晌才喘着气道:“五年,看到这湖了没,五年后你必需回来,之后你留或走是你的事,但你要是不回来。我就往下跳。”那湖是程竞在五湘一战大捷时皇上赏的景致,足有八米深。
      程竞拥着她,铁甲的凄寒透进罗裙,初黎冲他的手狠咬一口,渗出几丝血珠。
      “敢不活着回来,我就天天念断魂咒,让你不得超度,死也不得安宁。”
      “要是我走了,你永远是定千候夫人,保护好自己,在世上我只剩你一个亲人了,姐姐。”
      军队行远后,副将问他:“将军真的做好打算了吗?”
      程竞看着阴灰的天空,叹了口气,这天就和这世道一样,都糟糕透了。
      “这是程家的使命,程家人必定要战死沙场,我只希望她在初家能一世安康。”
      那日他走了,金戈铁马、雄心壮志。
      那夜她哭了,花容失色、悲戚断肠。
      十月后,遍野金秋。
      “话说程将军不愧为一世枭雄,出征以来无一败绩,是千古难遇的常胜将军,扫灭上万魔匪,实乃大快人心也。”
      “好!不愧是将军,是咋们大韵的骄傲!”
      “扫灭夜魔,保家卫国,程将军必胜!”
      京城似乎回归了往日的繁华,大街小巷都充满丰收的喜悦与大捷的欢喜。
      “夫人你听,将军又打胜仗了呢!”
      初黎虽舍不得程竞,但听着全京城的人对程竞的赞赏也由衷的为大捷高兴,就像多年前父亲对自己所说的,程竞是边塞的狼,终究要回到边疆,程家人的命只能献给皇上,将自己送到初家,不过是求得一条命罢了。
      “是呀,这样我才放心得下,把康儿抱到里屋去,外头闹着呢,这孩子可是个祖宗,被吵醒可有的我们受的。”
      侍女轻轻抱起孩子,这白白胖胖的小公子三月前在骤雨滂沱的午夜闹腾到了人间,初黎当时又怕又疼,即便又最好的太医坐镇也不由得紧张,可疼到顶时那人却始终不曾露面,罢了,累了,忘了。
      同一天涯,那夜的战场上,程竞踩着血路,斩下一城夜魔,东边太阳升起时他热血的喊道:“大韵万岁!壮我河山!”
      而被世人忽略的是,那夜的城池里多了些许早来的冰霜,冻住一片凶狠的夜魔。
      三年后
      “将军,这地早在第一次夜魔进犯时就沦陷了,怕是难有活口。”
      眼前的村子早已被风沙夺去风华,只留下一片死寂和森森白骨。
      程竞对副将道:“难说,派人探探,近日便在这扎营,切忌夺去舍中之物,不得伤及百姓。”
      程竞下马,只静静的走在破败的村中,当年的水渠仍淌着汩汩细流,可惜早已无人使用。久经岁月洗礼的墙上仍不难看出粗暴的爪痕,墙角处散乱的对着些大大小小的白骨,其中一具极小,最多不过四岁,但他脆弱的头骨却被生生传出一个窟窿。
      真是畜生……
      “将军,这村也一样,人,全没了。”
      惨无人道的蛮子们!
      “让将士们先就地休整,在腊月结束前都得在这扎营,有水有屋挺好的。”
      “是,末将这就带人安置营地。”
      渡灵山,是大韵国土的底线,必须死守。望着眼前的高峰,程竞道:“吴玥,明早随我到山中巡视,带人布好机关。”
      夜来风起,亏得这边塞还有狼嚎伴着孤月。
      吴玥不禁感慨道:“这地儿还有狼呢,这威压得是百年灵兽。”
      渡灵山是什么地方?传说中的灵兽之乡,有千年灵兽都不稀奇。
      程竞往山头一瞥,总觉得有种无形的召唤。那地方也许是大漠最后的生机。“那也得是一群上品灵狼。”
      “狼族都喜欢占地盘,我们贸然前往会不会激怒了他们?”
      “这也是我的顾虑,但会会总比不去好,摸清他们的地盘日后巡查也能避免冲突。更何况我们也需要他们帮助。”
      提戟出账,大漠仍是一片苍茫,除了灰蒙蒙的天,就只剩令人窒息的飞沙。
      翌日 渡灵山山巅
      “王,这些人又想到咋们地盘上作妖。”
      王喝着白瓷杯里的香茶,漫不经心的应道:“老规矩,行路者保平安,进犯者杀无赦。”
      王朝山脚望去,一皱眉,无奈的叹息:“笨蛋,怎么还是来了。”
      山巅的狼群为大地铺上一层雪白,在天地间生长的灵兽与自然遥相呼应着,他们汲取自然的精华,也通过灵力将精华回馈给自然,维护着渡灵山的平衡,山巅不竭的泉水、四季常青的树木、百兽共存的盛状就是最好的见证。
      高大雪狼间屹立的男子便是王,能化为人类的模样,想必他已经在世间闯荡了上百年。碧蓝瞳孔、雪银长发,确实生的俊俏,一袭黑衣更使他突出在一片银白间。
      狼崽正依偎着打盹,一群毛茸茸的脑袋间居然有个例外——一个人类孩子。并看不清孩子的面孔,但也能感受到他与其他狼崽们十分亲密,一匹小狼还不时在他脸上舔舐几下,几个小脑袋凑在一起正睡得香甜。
      军队已行至山腰,副将率领的探路军已归来。“将军,这一路上并无夜魔的踪迹,但也未寻得狼群。”
      “能许我们上山,说明他们并无恶意。”
      “他们数量之多,想必一定有庞大的洞穴。”
      “不错,玥,命人搜寻山上的洞穴,但绝不能擅闯,做好标记,以后巡视时记得避开。”
      另一边,侧崖上的狼群正严密的盯着军队的一言一行。
      “王,看来这位将军还算有些智谋,和那些灵猎应该不是一派。”
      王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他是我的,和以前一样有意思。”
      小狼并不太懂王的意思,倒是王身后的疤脸狼会意一望,向王问道:“找回来?”
      王稍微一愣,道:“不,他不是纤纤,但……我想我会帮他。”
      王从小狼间提起孩子,捏捏他红扑扑的小脸,睡眼惺忪的小家伙眯着眼冲王凶巴巴的龇牙表示抗议,王一耸眉毫不留情的请小家伙吃了一记“爆炒板栗”,额头的重击使小家伙吃痛的一激灵,哼哼唧唧的挣出王的怀抱,爬向巴尔图。
      王一撇嘴,这小鬼真是,还学会找靠山了。“说了多少次,用走的,别爬。”
      王解下孩子那标准的乞丐蓬草头,取出白玉梳轻轻打理着,那梳子似乎用了很久,白玉上已有些许磨损,但似乎并不妨碍主人的喜欢,梳子上几处裂纹皆被蓝色的宝石补上与白玉放在一起反倒有了种奇异的美感。发带一甩一系,先前的蓬草乞丐也有了几分书生样。
      摸着孩子的脑袋,王问道:“黎渊想一起去吗?”
      孩子顿时双眼一亮,喉咙里发出激动地呜呜声。
      又一耸眉,新鲜出炉的“爆炒板栗”再次砸到了黎渊脑门上,“说了多少次,好好说话。”
      黎渊吃痛的撇嘴,口齿不清的憋出个“想”字。
      “叫我什么?”王掏出个蜜饯在黎渊面前晃着,果然,逗孩子是天下第一趣事。
      黎渊如打鸡血般扑向蜜饯,王却不松手,轻咳一声,小黎渊立马撒手,卖乖的冲王一笑,露出几颗板正的大门牙道:“阿爹。”
      “拿吧,慢慢吃,没人和你抢。”
      黎渊费力的放慢速度,可终究还是耐不住性子里的急躁,一口将蜜饯塞入嘴中,只三两下便只剩张被揉撕得极狼狈的糖纸。
      啪,脑袋上又是一击,王叹道:“我该怎么说你?”
      “王,这支军队在山下的荒村里扎营,看那阵势应该要常驻。”
      “王,山上的也挺规矩,只有十余人,他们和兽猎应该不是一伙的。”
      王盯着山下的军队瞅了一会儿,视线又扫到前方带头的将领上,露出个淡淡的微笑。冲身后的疤脸狼示意:“巴尔图,会会。”
      巴尔图是狼族长老之一,白毛灰尾,身材魁梧,脸上躺着的是具有勇者象征的伤疤,锋利的獠牙和巨大的利爪更是令人生畏。
      渡灵山 山腰
      “将军,快到山顶了。”
      程竞叹口气,无奈道:“没办法,看来他们不愿相见。”
      突然,地面开始震动,股股寒气扑面而来,地面上腾起刺状的冰柱,令人胆颤,仿佛想把空气冻住般,连战马都惊得嘶鸣。
      狼!一群狼!巨大的雪狼!
      他们将军队团团围住,用奇异的语言交流这,双双眼睛紧盯着军队,又是一阵狼嚎,绕着军队的狼群立马退到边上,前方是逼人的威压,领域!同为金系灵元的程竞立马敏锐的发觉这是上百年的金系领域。暗金色弥漫在空气间,绕出巨大的暗金旋涡,旋涡中走出匹更高大的狼,灰尾白毛,疤脸獠牙,每向前一步都是地面裂开几分,都使天地为之颤动。
      程竞开启赤金领域才使将士们有了喘气的机会,打量着这匹巨狼,莫非他就是狼王?再定眼一看,那狼身上竟坐着人!一大一小,成年男子抱着个小屁孩就这样坐在这恶兽身上?
      那男子悠哉的从狼身上跃下,正专心的逗孩子,半晌才漫不经心道:“闯入我地盘的东西可还没有活着出去的,懂?”
      话音刚落,一支锋利的冰刺便直抵程竞脑门,好快,什么时候,竟然完全感受不到。
      “将军!放开将军!有什么事你冲我来!”
      又是一阵轰隆,更多冰柱毛躁的炸出,带着根根冰刺将军队笼起,仅留一个小口刚好能使一个人通过。几条冰蛇缠上程竞,但怪得很,这群家伙并不像想象中那般刺骨,反过来还带着些暖意,轻轻的附在程竞身上,讨好的吐着蛇信。
      程竞安抚道:“没事,他们没有恶意,别触犯他们。”
      冰蛇轻轻收紧,引导着程竞走向狼群。
      “将军!万一他们……”
      “吴玥,冷静点,相信我。”
      王满意一笑,对冰笼中的将士们说道:“借你们将军一用。”头一甩,露出枚标准贱笑,高傲的跃上狼背。
      “混蛋,你怎么能……”吴玥仍不放弃挣扎,还想冲出时那冰蛇却从四面八方追来,将他五花大绑,威胁的将吴玥捆成冰粽子,但这冰蛇也带着温度。
      “副将!”其他将士刚欲反抗就被其他耀武扬威的冰蛇逼得不能动弹,外面是不停徘徊的狼群,骇人的风声令人警铃大作,不多会还传来阵阵重物与地面的摩擦声。
      “他们不会要吃了我们吧?”
      “不好说,不准他们正拖着个人准备分尸。”
      “要不和他们拼了,即便身死,也死得光荣。”
      将士们正商量对策时,一个小侍卫突然说道:“真是怪事,这冰竟然是暖的,还挺舒服。”他仿佛闻到了什么,狗鼻子贴着冰墙直嗅:“浆果,肉,蜂蜜。”
      吴玥一顿语塞,要不是自己被冰蛇捆着,他绝对要把这个二傻子扔出去打一通。但此时吴玥也察觉到这温暖的家伙并没什么恶意,和方才张牙舞爪的野蛮模样相比,此时的冰蛇简直就是个人畜无害的小绵羊,仅象征性的附在自己身上。
      这些狼群确实奇怪,不像普通灵兽用野蛮的呼噜声交流,虽然不能理解,但可以确定这一定是种成熟的语言。摩擦声越来越近,四五匹拖着麻袋的巨狼聚集在冰笼前。其中一匹看上去年幼些,是个好动的主,拖着麻袋也止不住他左蹦右跳的快活。莽撞鬼猛地向小洞直冲,不负众望的在洞口与冰笼撞个满怀,哼哼唧唧一会儿才化为人形,拖着麻袋进洞,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窜到众人间将将士们一一打量一番,又笑着出洞搬起其他麻袋。
      又进入几匹化作人形的狼,小的大概十四五岁,大的大概四五十岁,衣服是好衣服,但这些雪狼并不太会摆弄,只不过简单随性的往身上一绑,小一些的家伙连化形也不能完全掌握,还露这对毛茸茸的爪子。倒是年纪大些的狼穿这衣服还多了分人味儿。
      方才撞洞的毛小子先开口:“诸位好,我乃雪狼之俊才,人间之俊宝无忧是也,不要被我迷住哦!”
      众军:“……”
      二十岁样貌的女子抡起拳头狠狠甩去,小无忧便直接嵌入地面中。惊得众军大眼瞪小眼。
      女子暴躁的吼道:“磨磨蹭蹭谁稀罕你,该做的啥都没做,不该做的一件不少,你说说要你有何用!”
      女人都是善变的主,前一秒才对无忧抡拳头狂揍,下一秒就朝将士们露出活泼笑容:“他吓到你们了吧,别怕,我们没有恶意的,夜里边疆恶寒,你们就现在冰屋里休息吧!”
      众军:其实我们觉得你更吓人一些。
      说罢,她放出屡屡灵力安抚捆着将士们的冰蛇,方才凌厉的冰蛇们立马安分得像条被驯服的小狗。
      年长的壮汉扛着写根部带泥的松木,一看就是被野蛮的连根拔起。往地上一扔,他掌中窜出汹涌烈焰,刹时,松木上便被蒸出雾气,惹得一片氤氲,很快,明明火焰便随着水汽招摇。另一三十出头的男子解下背上的茅草,在火边围成圈,完毕后还贴心的以灵力唤出青藤将草团们捆住。
      无忧解开麻袋,拖出头花鹿,爪子熟练的切割着,举着条滴答着血珠的鹿腿到将士们眼前晃晃道:“新鲜的,吃吧。”
      边境渡灵山山巅
      狼群疾驰着,看不出疤脸狼上的男人是人是妖,但自己无法从他身上感知一丝灵力,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只是个凡人,要么他就是个能碾压自己的强者。
      寒风凌厉,男子却仿佛感觉不到般,任那轻巧的黒衫随风吹拂,与他那满头银发一起更添几分神秘。
      狼群整齐的排列,纷纷向王臣服。
      王依旧自顾自的逗着孩子,向疤脸狼交代几句后才想起给程竞解绑,抬手间,条条冰蛇便化为点点蓝光与天地融为一片。
      “ 到了,请。”
      王解开结界,程竞这才看出这崖巅竟有个深洞,可以贯通整座山。
      王响指一扬,洞内便燃气诡异的幽蓝焰火,和之前的暖冰一样发出阵阵暖气。
      洞内更使程竞惊叹,亭台楼阁,飞甍高耸——这哪是个狼窝,这分明是个城!
      银发男子走在前面,对程竞笑道:“跟紧了,会走丢。”银发一甩,下一秒男子已现身于几米开外。
      看来这人是想和我比试。金光一闪,千万片金属在洞内绽开,在金属光泽的交织里程竞也轻松现身于男子面前。
      “不错,赤金领域,够资格做孤的客人。”
      “阁下好眼力,能被您赏识是程某的荣幸。”
      那家伙背过程竞道:“跟紧了。”
      这次那抹蓝光没有停下,流星般向洞穴深处划去。
      程竞抚额一笑,“真是,这么着急想试我的本事。”
      鎏光一闪,赤金领域的包裹下程竞踏着千万片利刃冲出,紧紧死咬前方的幽蓝。
      在洞内瞎猫式的乱撞一顿后程竞暗叫不好,方向丢了!速度的比拼下已无法把握方向,没办法,只能死追。
      领域全开,金甲掩体,整个人化作点点缥缈鎏光,渐渐与利刃融为一体。
      洞穴深处王正抱着黎渊,懒散的侧躺在石台上,那着块糖逗孩子。
      “你说他追得上吗?罢了,即便丢了,一时半会也没法死,好歹是个上等金系灵元。”
      突然四周溢出星星点点的金芒,王发件的金簪骤然发亮。黎渊警惕的直龇牙,背脊立马弓起,双眼直勾勾的瞪着那金簪。
      王轻抚他弓起的背脊道:“放松,是他来了,别这么凶。领域召唤,有点意思。”说罢,潇洒的拔出发簪,往上空一抛,巨大的金晕从簪子间散开,化为片片金刃带着千万光芒飞舞。鎏金护甲现形,程竞从金刃中跃出,捧上金簪道:“鄙人谢过阁下赐教,还望阁下勿怪我冒昧,只是鄙人实不知阁下有何用意。”
      “呵,明知故问。”
      蓝光裹上金簪,下一秒簪子便被一女子捧住,但与其说是女子,不如说是个冰人,可说是个冰人吧,不如说她是王——是王的灵元。那女子身着的服饰并不似今朝,轻轻飘在空中,正温柔的梳理着王方才散开的银发,完毕后便抱起黎渊向耳室走去。那孩子并不认生,似乎与她熟识已久,乖巧的趴在女子怀红,冲她咯咯直笑。
      两人走远后王才开口:“过来,现在是时候谈谈正事了。”
      瞳孔泛起蓝光,岩壁上腾出巨大的符文,透出逼人寒气,仿佛想把空气冻住,周围伸出层层白霜,伴着巨响,岩壁向两端展开,眼前便呈现出一条小径,其间幽幽的闪烁着些许亮光,忽的千万点盈蓝呼之欲出,蓝光里现出更多的冰人,与先前的女子一般轻轻的飘在空中,其中一个跑过来,快活的对王撒欢,但她也是王··············,影子般从王身上穿过,好似一阵烟雾。
      王冲冰人温柔一笑,对程竞道:“没事,来吧。”
      程竞虽觉得蹊跷,但又确实无可奈何,自己还不想这么英年早逝,更何况现在逃出去也不现实,反正他还没杀自己的念头,不妨暂且跟着。
      一路上又陆续飘来几个人,有打猎的男子,端庄的郡王,但最多的还是那个俏皮的女子,他们都穿着不同今世的服饰,但都有一支梅花簪,虽是冰人,却都不同于之前的冰蛇——他们散着诡异的热气。
      “那个,他们很重要吧?”
      王一愣,但随即便反问道:“何以见得?”
      程竞向一排冰人指去:“不同的他都在这,傻子都知道很重要。”
      王唇间一颤:“他?”
      程竞道:“不是吗,我以为他们都是一个人。”
      王看着他问:“是吗?”
      程竞也自觉奇诡,他们明明有男有女,年纪不同,可自己却偏偏觉得他们就是一个人。
      王道:“傻子。”
      程竞怼道:“你这狼贼不讲理呀,我可机灵得很。”
      见他这般模样,王一笑:“傻子,他们呀教会我人间的家伙,用你们的话说,算是家人吧。”
      “那她是你妻子吗?”程竞看向那正推攘着郡王的女子,扬起嘴角看向那老狼。
      萧寒目光深沉,道:“她呀,是我唯一的妻子,一生的挚爱。”
      “那她人呢,怎么就见着你和孩子。”
      “她……早已随世俗归于天地之间,兴许化为梅花了吧。”
      程竞看着他,难免泛起一阵苦涩:“抱歉,我不清楚。”
      “无妨,习惯了。”萧寒电气冰灯向前走去,却不难看出他眼底的失落。
      小径的尽头是一扇简单朴素的木门,不是什么名贵木材,兴许只是哪次上山突发奇想砍来的松木,倒是木匾上格外文雅的刻着“翼然”两个大字,与疆北的蛮荒格格不入。
      “寒舍,让将军见笑了。”
      推开门,更令程竞震惊,与洞内冷寂的氛围不同,这就是个简单典型的民居,木质的床榻上挂着秀满梅花的帘子,那帘子还是幅湘绣,一整一线勾勒古朴风韵。雕有万年松的檀木桌上还放着套精美的白瓷茶具,地上也不再是岩石,而是铺满了被耐心切割过的木条。如果之前是震惊,那么现在就足以让程竞大开眼界,让他根本无法想象,在这天高皇帝远的蛮荒之地,竟有个家伙在屋内放了上百个书架,架上的书籍古则往上几百年,今则在自己出京前还在集市上见过,甚至还有些标着一月前的日期。
      再往里,书案上留着幅还未做完的山水画,砚里还荡漾着墨泽,那画足以和宫中的御用画师媲美,那落日,简直就和从天上摘下来的一样。
      他打开窗,层层叠叠的红梅在白霜间怒放着,不远处便是被霜雪冻住的瀑布,几百里的巨流如水晶般屹立在危耸的山间,伴着斜斜的日光散出七彩光斑。
      “哇哦,真美,没想到这荒蛮之地还有这般美景。”
      “将军不必惊讶,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独特的美,就像京城繁华似锦,江南烟波缭绕,这大漠也有一抹异域风采。”
      “是啊,等等,你去过京城和江南?”
      王冲他一笑:“不止。”
      王熟练地斟茶,顿时久违的茶香便馥郁在空气间,沁人心脾。
      程竞坐到窗台上道:“也别总叫我将军了,听着怪生疏的,能在这遇上个志趣相同的家伙着实难得,我叫程竞,你呢?”
      “我?我叫……稍等。”
      “稍等?你这名挺随意啊。”
      “我是让你稍等。”
      只见那狼精在各大箱子中翻找着什么,翻箱倒柜,那架势恨不得把房子拆了。
      “怎么,不好意思了?”
      王瞪他一眼,继续翻腾于各种奇异玩意间
      “怎么,难不成你记不清自己的名字?”
      王手上一僵,冷冷的冲程竞甩下一句:“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程竞放肆的笑出声:“不会吧,真忘了,堂堂狼王也有今天,还有,你可不是人,狼精。”
      王瞬间冷了下来,眼里透着可以杀死人的幽光,嘴角一扬道:“是啊,我可不是人,把你杀了刑部也找不到我头上。”
      寒光交错间,程竞就变成了一只可怜的大冰粽子,只得在心里委屈嘀咕:小气鬼,还不让人说了。
      王却懂了他的意思,反手给了他一记糖炒板栗,“省省吧,已经八百年没人唤过我的真名了。”
      王从箱底捧出一块玉佩,玉佩被雕成冰花状,花中刻着个“寒”字。
      王朝他挥挥玉佩:“姓萧,名寒,字洵染。”
      响指清脆,那冰便化为点点蓝光,放开了那只程粽子。
      萧寒向他走来,捏着他的脸看了看:“还是一个样,罢了,这样也好。”
      程竞疑惑的看着这怪狼,心想着有机会一定要找个太医给他看看脑子!
      又是一击爆炒板栗,萧寒好笑的看着他,道:“我没病。”
      “没病才怪了!”一掌甩开捏着自己俊脸的爪子,程竞警惕的盯着他。
      萧寒起身,走到窗前把玩起窗口的梅花:“程竞,说说你的来意,我希望我们不谋而合。”
      程竞闻言一笑:“那是自然,不然怎么能被称为伯乐与千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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