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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 26 章 关于殷癸 ...

  •   殷癸,一个拥有九百年资质的老捉鬼师,平日里四处巡历,以抓鬼为业,那绝对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鞠躬尽瘁,殚精力竭啊,不曾有半点闪失,半分懈怠。

      谁知就因为那么一次小小的,可以忽略不计的失误,竟意外的与人世间一个小子互换了灵魂,交换了鬼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局面跟后果,真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步错满盘皆不对啊。

      变成元锋后的殷癸,对目前的生活可算是一万个不适应,虽说他平常多跟死后的人,也就是鬼打交道,似乎好像对人世间的规矩多少也了解那么一些些,但真正让他融入其中还是相当不易的。

      比起元锋因为下错符咒,抓不到鬼的窘迫境地而言,那殷癸所做出的动人事迹,则更加神奇,当真叫个花样百出,不胜枚举。

      就好比现在,他殷癸又第N次热饭打不着火了。

      “这东西怎么用?”殷癸道。

      “按下去,然后往左边一拧。”元锋一脸生无可恋的站在旁边教他。

      “我拧了,为什么还是打不着?”

      “因为你特么没按下去!”

      燃气灶真有那么难操作吗?元锋简直要抓狂!

      实话讲,这玩意儿总比古人用的火折子要简单上许多吧?可他殷癸偏就是不会!

      幸而如今这社会有外卖,否则就他这样的,估计连口饭都吃不进嘴里去。

      开火不会关火就更离谱!

      第一次殷癸接盆水直接浇上去了,第二次他拿着元锋的棉被给盖上去了,吓得元锋再也不敢让他碰一下燃气。

      好吧,火用不了那就用电好了。

      这不用不知道,一用元锋险些没惊掉下巴!

      让他蒸碗蛋,结果一整颗生鸡蛋直接放进了微波炉里,把个厨房炸得是面目全非,差点就引起了火灾。

      好在锋妈跟房东太太是旧识,提前置喙过,不然可就不是重装一遍厨房那么简单了,两个人非得被赶出去不可。

      纵使元锋心脏再强大,被殷癸这么玩下去他也受不了,这次不但不让他碰火碰电,连厨房都禁止入内了。

      其实像这种小儿科事情还不是最闹心的,更郁闷的是,元锋都不知教过他多少次使用手机的方法了,可他偏偏就是学不会!

      每次学到最后,他殷癸不是鼓捣的不耐烦了,就是露出满脸厌恶表情,然后说:“这种东西我根本不需要!”

      “不需要,不需要你特么也得学会,因为老子需要!”元锋憋着一肚子火气‘嗷嗷’的叫唤给他听。

      元锋不喜欢殷癸那身夜行衣,殷癸自然也不喜欢元锋那些夸张又另类的非主流行头,所以元锋就想,本着对彼此尊重的态度,带他出门逛个街,给他整两身合适的衣裳穿。

      结果进了商场见了服务员,甭管对方是个什么态度,他都是摆出一张死人脸,严肃的要命,好像对方是他要弑杀的鬼一样!

      唉,不过想想也是,殷癸可是在阴间活了快千年,对于每天只知道捉鬼的一根筋来说,要是懂得喜怒哀乐,七情六欲那才真是不正常。

      两人相处的这两个多月里,元锋也逐渐发现,殷癸并非他外表看上去的那么冷酷无情,不苟言笑,他生活上的笨拙和性格里的执拗,也在逐渐的凸显出来。

      或许是因为抓鬼抓的太久了,他根本已经忘记了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情绪。

      其实殷癸本身是个非常刻板,小心眼,记仇,还很幼稚的家伙。

      说到固执、死板,那殷癸要是排了第二,就没人敢当第一。

      对于应允的事情,决然是不能更改的,就好比捉鬼,既然元锋承诺了要抓鬼,那就必须得坚持到底。

      咱先撇开若是有人被鬼杀了,捉鬼师会受到惩罚不说,就单说元锋夜里想偷个懒,不愿意出门巡查搜鬼,殷癸还是会照样催促着他,似乎这千百年来,阻止鬼怪杀人,抓鬼已经成为他的一个习惯,他的本能,成为他骨子里的一部分,跟他合二为一了。

      即便他现在已经不再是捉鬼师,即便这刑罚已经不会落在他的身上,但殷癸却丝毫不改初衷。

      抓鬼如此,考试更是如此,既然答应了元锋开学之后的补考一定得过,那就卯足了劲的学习,誓要把每一个字都写好记清不可。

      元锋性子随意,平日里自由散漫,别说他自己看的惯自己了,就连他老妈都看得惯他这样,偏偏,殷癸看不惯!

      房间里必须得打扫的干干净净,一点卫生死角都不能留。

      还记得元锋第一次把屎拉到洗手间的地板上,当时两个人还没那么熟,结果那一坨就被殷癸看见了,非得逼着元锋用手抓着立刻马上扔出去。

      用手抓,你殷癸还特么是人吗?怎么能对我做出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情?

      元锋道:“这特么可是老子的卫生间,老子想拉哪儿就拉哪儿!况且这里本来就是厕所啊,不能等到现身后扔进马桶吗?”

      殷癸答:“不能!”口气坚定道元锋想抽他。

      行!行!你殷癸够狠,够无情,够死心眼!

      扔就扔有啥了不起,那玩意儿咱没吃过还没扔过吗?

      垃圾不许隔夜,当天的必须要当天清理掉,尤其是在殷癸学会垃圾分类之后,较真的毛病简直就一个字——绝!

      元锋甚至一度怀疑殷癸这家伙是有严重的洁癖症。

      有天夜里,元锋正在倒腾垃圾,结果他偷懒,有些干湿垃圾就混装在了一起。

      这本是个小事,却被殷癸看见了,他说:“重新分类。”

      元锋无所谓道:“没关系,没人查那么细。”

      殷癸露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不行,你现在就全部掏出来,必须重新整理。”

      我凑你!

      跟这种硬茬是绝对讲不出道理的,当然也是元锋没理,无奈,他只好提着三大袋子垃圾跑进厨房再收拾一遍。

      对于殷癸这刻板固执的德性,元锋每每觉得碍眼,好几次都恨不得想咬牙切齿的朝他挥拳头。

      物品的摆放必须整整齐齐,用过的东西哪儿来的必须放回到哪儿去,桌椅板凳,家具碗筷全都擦拭的锃光发亮,一尘不染,这一点殷癸倒是挺像他老妈的。

      有时候元锋也是各种恍惚,觉得殷癸才是老妈的亲儿子,而自己不过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两个人之所以交换,其本因就是为了找正主归位来的。

      家里打扫的整洁过头,元锋不习惯,老妈来了更是奇怪,以为儿子伤愈之后转了性,其实老妈哪里知道,才不是什么转性,而是根本就换了另外一个人。

      殷癸虽爱较真,但记忆力却奇好无比,元锋总是丢三落四,拢共一室一厅的小套间,他竟然也能是经常这也找不到,那也寻不着,可每样东西,只要让殷癸看上一眼,你就说你要什么吧,他都能立马给你送到面前来。

      至于小心眼,记仇那就更不用说了,元锋说他一句,他想着法的也要怼回来的,可是半点亏都不会吃。

      见过精于算计的人,还没见过斤斤计较的鬼!

      元锋常想,殷癸这家伙当初三次转世,之所以杀那么多人,估计也跟他这执拗的性子有关吧。

      不过虽然殷癸身上有不少毛病,但他那沉着冷静的筋头元锋还是佩服的,那副八风吹不动的面孔,元锋想也亏得他是当了捉鬼师,要不然他就可以入定了。

      总之最初的元锋看殷癸,是哪儿哪儿都讨厌,哪儿哪儿都不顺眼,直到元锋发现了一个他的让人出乎预料的秘密,那便是——

      曾经的捉鬼师,鬼见愁,日常除了抓鬼之外,最喜欢做的事情居然是——撸猫!

      元锋可不喜欢猫,不对,准确的说应该是,他对一切小动物统统都不喜欢,而这一点还要归功于他那个讨厌鬼堂妹元敏。

      在元妈出门闯荡的那几年里,元锋一直是跟着祖父母,还有叔叔一家生活的。

      叔叔是家里的老儿子,免不了被父母娇惯,因此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毛病,人又窝囊,没什么上进心。

      虽然已是快五十岁的人了,但却没有个正经工作,成天不务正业,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哪怕已经结婚生子,还要仰仗着父母接济,按照现如今的说法就是啃老族。

      元锋一直不太瞧得起他叔叔,这跟叔叔的性格,还有行事方法有很大关系,当然跟他婶婶的关系更大。

      祖父母一家,包括元锋的父亲在内,在祖屋这里,在整条弄堂里那也是出了名的随和人家,可就是这么和气的一大家子人,偏偏叔叔就娶了只母老虎。

      自打婶婶进了门,不但叔叔得照单全听她的,包括祖父母在内,也全都被她给吃的死死的。

      婶婶也是S市人,虽然家境一般,不过跟叔叔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

      婶婶在一家企业当会计,挣得也比叔叔多,嫁进这个家婶婶成了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自然她说话就很有分量。

      许是从小过了些苦日子,婶婶这人不但很是尖刻跋扈,还特别小气贪财。

      讲真,元锋当初能来这个家生活,若不是为着他老妈每月给他寄回的那些生活费,婶婶才不会收留他。

      元锋在这个家的几年里,不但要被婶婶打压,还要被她那个讨厌鬼女儿一块欺负。

      元锋也奇怪了,同样是家人,怎么这丫头的性格就一点没随她爸。

      小小年纪,就很会欺负人了,骄横,蛮不讲理!简直跟她那个妈,从里到外,从骨到皮全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祖父母的老宅是S市里最普遍的那种老式阁楼,狭小,拥挤,这样不足三十平的房子要住下祖孙三代,六口人,着实有些摩肩接踵。

      可就是在这么小的房子里,人住着都不够了,偏偏元敏那死丫头还养了两条大狗和一只肥猫。

      元锋睡觉的地方,是从元敏卧室里隔出来的一小块,非常狭窄简陋,仅靠一块布将房间分割出的两个区域。

      元锋除了在这屋睡觉根本什么也做不了,写作业只能去祖父母的房间,而元敏则在她自己的屋子里学习,休息。

      每天,元锋回他那一小块地方的时候,总得路过元敏的书桌,桌子下面就卧着两只大狗,元锋进屋只能贴着墙擦着身子,而那两条狗则要么虎视眈眈的盯着他,要么突然站起来狂吠。

      真是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主人是个混蛋,连她养的宠物也跟着仗势欺人。

      元锋每回进屋,大猫都会躺在他的床上,仿佛这张床成了它的专属睡榻,被子让它弄得乱七八糟不说,元锋的衣服裤子上也经常粘满猫毛,烦人的要命。

      有一次更加过分,元敏竟然怂恿着大狗道:“咬他,咬他!”

      结果元锋就被其中一条恶犬给咬了,咬完去医院打狂犬疫苗花了好几百,回到家后,那死丫头非但没道歉不说,元锋还被婶婶奚落说是他自己笨,被狗咬花了冤枉钱。

      真的是,要不是不能打女人,元锋早就爆锤她们俩一顿了。

      就为这个原因,元锋自此便对任何动物都没兴趣了,不对,不止没兴趣应该是非常的抵触、厌恶,甚至是害怕,恐惧,绝对不看,更不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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