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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牧青和方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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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青和方敏等待没多久,典郁就被推到普通病房了。见典郁没什么大事,牧青正想走人,却被方敏拦了下来。
方敏接了几个电话,公司最新的项目在紧要关头,她了解典郁的状况,还是老毛病,但也不能让典郁没人照顾,而且恰逢家里的阿姨回家没办法过来,只得麻烦牧青:“牧青,阿姨有事实在走不开,能不能麻烦你先照看一下典郁,他是老毛病犯了,还好不严重,万一典郁醒过来还是需要有人在身旁的。”
牧青当然没有那么爱管闲事,但是看着方敏恳求的眼睛说不出拒绝的话,想着明天日料店没有排班,还是应下了这份差事。
方敏走后牧青就无聊地看起了报纸。方敏似乎对典郁的病习以为常,牧青看着躺在床上的典郁,那张脸虽不至于英俊到无人可比,却容易叫人过目不忘。浓密但细而修长的双眉或浓或淡的隐藏于刘海之下,眼眶的睫毛倒是浓密乌黑到无人可比。鼻梁高挺,薄唇玉珠。皮肤因为虚弱显得苍白无力。
他纤细、修长的手指安静地伏在身体两侧,一天之内牧青见到了暴烈凶狠的典郁、沉闷的典郁,这样安静的沉睡的典郁更显得尤为珍贵。
医院深处的高级病房里,窗户隔绝了车子启动声、交谈声,只剩下她和典郁的呼吸声,困意在这宁静又舒适的氛围中袭来。
牧青逃到古老的院子里,周围满是斑黄的爬山虎与枯萎的蝴蝶花,踏着蛞蝓、马陆的尸体,她瑟瑟地躲在一块石桌下面。脚步声越来越近,她感到自己赤裸在空气中无所遁形,头皮发麻,身子僵硬到无法移动。她想挣脱出这个梦境,拼命地告诉自己“快逃,快动起来啊!”,可是下一秒激光钻出破碎的地缝,一步步收缩它的狩猎圈。随之而来的是无数的激光增叠,它的光芒无线放大,刺眼到牧青闭着眼也能看到光亮。她紧紧搂住石桌的腿,无法控制颤抖的身体。她感到自己正要被方方正正地撕裂成碎块,而后一群野兽张大獠牙扑过来。就在这时候,典郁突然出现,把她拉起来奋力向外跑去。牧青终于感到自己的身体不再是僵硬的,她奋力摆动手臂,却怎么也使不上劲,而前方的典郁,忽地化成其中一个猛兽,再次向她扑来······
牧青身子一激灵,猛地醒过来,而典郁正阴沉地看着她。
牧青再仔细看一眼,典郁已恢复成之前的样子,可牧青确信刚才的典郁和她梦中的野兽如出一辙:“你醒了?要喝水吗?”
典郁扶了下额,似乎还有些头疼,沙哑着:“嗯。”
牧青给他喂了水又相顾无言,打开电视试图缓解尴尬的气氛。
典郁打量着牧青,下午见面时她还是一身朴素的样子,而现在的牧青打扮一番后则显出优雅的性感。
“你怎么在这?”典郁说出自己的疑问。
“你为什么会晕倒?”牧青同样问出自己的好奇。
“因为···”典郁看着她,浅棕色的眼睛此时变得特别深邃,“我的情绪忽高忽低,控制不住自己”,顿了一下,“变成另外一个人······”
牧青开始意识到自己并不了解面前这个人,却彷佛在慢慢卷进他的生活里,她不想介入别人的世界,也不想自己平静的生活被打乱。
看着他的手白皙得不沾染尘世的样子,“狼狈”像是他永远体会不到的词语,她想起日料店的莫阿姨,每每看到她的手牧青都感到触目惊心,那样的手永远泡在满是洗洁精的池子里,手背长出暗沉的老年斑,皱得花白。
牧青找了个借口躲出来,坐在外面的金属椅上,她反而很安心。
“青青。”
段书淮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他放心不下牧青。
“怎么样了?”
“没什么大事,人已经醒了。”
段书淮把西装披在牧青的身上,陪着她。
“那年夏天,”牧青忽地笑了,“你带我去村子看萤火虫,我们没赶上公车,就这样坐在公交站睡了一夜。”
“是啊,我记得那里的蚊子特别毒,你说要保护自己的脸,我就帮你赶蚊子。”
“哈哈哈哈哈,是啊,然后第二天你就被叮成筛子了,好久才消。”
“嗯,不过还是让一只蚊子咬到了你,像个酒窝一样。”
“我当时很怕留疤,那里的蚊子太毒了,快一个月了都没消下去,你说阿姨有个止痒膏,见效很快,就拿来给我用。”
“结果那原来是我妈的护肤品,被我妈发现念了一礼拜。”
“你放学不敢回家,来我们家吃饭,阿姨还以为你气得离家出走拿个大喇叭找你呢。”
“是啊,脸都丢完了!从小学部到高中部都知道我离家出走了。”
段书淮看着牧青吃吃的笑,很早以前他就想着要一直一直保护牧青,自从那件事情发生之后,他发现牧青之于他已经不再是妹妹的位置,他希望自己变得强大、变得勇敢,有勇气去和她站在一起。
“牧青。”段书淮抓紧了手。
“你能和我在一起吗?是那种你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在你身边的,一起。”
好久好久,牧青都没有缓过神来。
宽阔的肩膀,是她对段书淮最初的印象,那天他背着光转过来的时候,她心想,这个哥哥应该是个很可靠的人。
“好。”她听到自己说。
······
许诺兰逛遍了城市所有的婚庆店,光是喜糖、选定宾客名单、婚礼场地就够她晕头转向的,其实牧冈进去之后亲戚们基本也断了往来,许诺兰的操心大多都是多余的。不过她乐于忙活这些事,流转在红色的海洋里总会让人们感到幸福。
最近雇主家的儿子在家休养,往常都是见不着身影的,许诺兰提着大包小包进来的时候就和他撞上了。
“许姨,我妈又要聚餐吗?”典郁刚泡好一杯咖啡。
“不是,我女儿要结婚啦!我买的喜糖、红包,杂七杂八的,这不着急给你做饭嘛,就放一会儿。”许诺兰熟练地换上围裙,她在典家干了有一段日子,家里有人就来做饭,没人就找别的活做做,主家给钱还大方,因此也格外要好好照顾他们。
她清洗刚买的蔬菜,知道典郁旧疾复发出院不久,就想煮个白萝卜牛肉汤给典郁补补。
典郁喝了口咖啡:“许姨,我还不知道你有女儿呢。”
许诺兰笑起来:“刚订的,日子还在商量,他们两从小就住对门,结婚还是要和熟悉的人,你说是不是?我想她跟我过得辛苦,早点嫁出去还不用上班受罪,男孩子是个大律师呢!”回头看到典郁拿白茶要解咖啡的苦,急忙拦下他:“你这孩子,不管什么茶都不能和咖啡一起喝。觉得苦了吃块糖就好了。”又想起今天挑的巧克力夹心糖,老板说这种卖的最好,她知道牧青不喜欢甜食,于是还是挑了一种椰子糖,拿了几块递给典郁。
毕业季,阿峰和杉杉一拿到录取通知书就去新加坡旅游了,临走的时候三个人大吃了一顿,互相说了些感谢话哭得昏天黑地的就分道扬镳了。牧青找了份经纪助理的工作,凭牧青的履历进了一家业内声望还不错的公司,叫慕斯文化。
上班第一天,牧青一进去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