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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ay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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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忆再见到习胥的时候,蓦然意识到,居然已经过去七年了。
习胥倒是没什么变化,和记忆中十几年前一样,端着香槟站在宴会中间,谈笑有度,彬彬有礼。只是更加成熟,到而立之年的男人散发出来的成熟魅力势不可挡,举手投足间不再是年少时锋芒,取而代之的是一股王者之气,带着温和而势不可挡的魄力。
他就那样站在大厅的另一头,觥筹交错,一时间,时光就那样汹涌而来,而记忆如同抬起的一道道关闸,就那样放任汹涌了起来。
那个时候关忆还姓纪,虽然人人都叫她Jasmine。
那天,当关忆匆匆赶到学校礼堂的时,已经错过了开场舞。边脱大衣边盘算着用什么借口,好让陈卓雅的怒火不至于冲天。
如果不是被临时抽去顶Emily的空缺,她怎么会一整天都在离纽约100公里远的地方□□着一口意大利英文的摄影师指使得团团转。
如果不是93号公路上突发车祸封路,她的老庞蒂亚克无论如何也会以120迈的速度一路飚回来……
还未在脑子里排列组合完各种借口,陈卓雅已经杀到了关忆面前,压着嗓子吼:“你搞什么幺蛾子?!半小时!迟到半小时!”
未等关忆开口,陈卓雅拽着她的手腕回头往门厅那边走。
关忆一路被拽得踉踉跄跄,好不容易停下来,一抬头,眨着精致眼眸的陈卓雅语气温柔地说:“唔,这位是习胥,Sean。”又转过头去,“这位就是Jasmine。”
陈卓雅还是那副上流名媛的做作笑容,差点让关忆误以为自己刚被皮条客给介绍出去。
叫Sean的男孩子倒是彬彬有礼地跟她打招呼,好似完全不介意她的迟到。
原来是他哦。
急急忙忙进门厅的时候,关忆瞥见他一个人端端站在觥筹交错的人群里,虽说异样的没有女伴,却既不左顾右盼,也未流露出丝毫不耐烦,风度真好。而且又是亚裔,关忆见得那么多的各色男model,也不由得多看两眼。
“谢谢你作我今晚的舞伴。”语调缓缓的,带点咕噜咕噜的纽约客口音。
关忆倒是为自己的迟到颇为不好意思。
Sean看着她一时语塞,也不岔开话题,饶有兴趣地看着她,眼神不怀好意的亮着,看得关忆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割下来,捋直了再讲话。
后来,关忆才深刻体会到,习胥的绅士风度都是迷惑无知少女来的。
因为,那天正当她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来时,Sean居然字正腔圆地用中文介绍她:“这是我今晚的舞伴——茉莉花小姐。”
一脸八卦相等着听他怎么介绍的George Lok终于没忍住,“噗”的一口香槟笑喷。
哪怕关忆的ABC中文再烂,被陈卓雅鄙夷无数次,也反应过来了。这一次,她恨不得把习胥的舌头割下来。
再后来,习胥喜欢唤她“小敏”。
七年前,他说:“嫁给我,小敏。”
习胥伸出的右手捏着一枚金质的戒指,一圈镂花托着祖母绿的宝石,余晖穿过伦敦桥的缝隙,映得戒指闪闪发光。习胥的半张脸在阴影里,眼睛却亮得像戒指的光芒,摄魂一般的仿佛念着咒语“嫁给我marry me……”。脚下的泰晤士河在夕阳下,波光粼粼,一切都虚幻得完全不像是阴霾潮湿的伦敦。
临走的时候,她把戒指的锦盒放在书架的角落里,黑丝绒的一方小盒子,打开里衬是滑凉的黑色丝缎,衬得祖母绿宝石光辉熠熠。
在英国的那几年,天气好的休息日,关忆喜欢靠在阳台的摇椅上发白日梦,常常念叨又梦见了《乱世佳人》里的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的那枚绿宝石戒指。
原来,习胥一直都记得。
每次她把《乱世佳人》翻出来看,都哭得肝肠寸断。习胥笑她“没出息,小丫头。”
她撇撇嘴躲到厨房里化悲愤为食量,习胥倒是闲闲地倚着流理台看她捣酸奶草莓,一边哄她,“生气了?别生了,一生气就吃东西,一吃就长肉,据我手测,怎么着也有120磅了。”
关忆白了她一眼,拎起一颗草莓作势要打,结果习胥一把捉住她的手腕,顺势把草莓送进自己嘴里,还不忘咂咂嘴,“嗯,今天的酸奶不甜,好吃多了。”
关忆捧着拌沙拉的大玻璃碗一时气结,不晓得到底该用中文还是英文回嘴,“你才有120磅!”
彼时,其实她已经不用再为了拍照需要而节食了,习胥还是喜欢逗她长胖了。
看她气鼓鼓的样子,习胥搂着她的腰一个劲地胳肢她,看她满屋子乱躲,一把捞住她,往180cm海拔的肩上一扛,嘴里还不忘损“果然是重了。”
扔到床上,手还不老实的到处抓她的痒痒肉,“不过长点肉,我喜欢。”
关忆的耳垂和脖子给蹭得痒得受不了,大笑着缩成一团,“不玩了不玩了,game over!”
习胥粗声粗气地学动画片里的坏蛋:“不玩了?大坏蛋还没吃肉嘞!”
七年后的现在,她又瘦回了十几岁时的模样,今年元旦的时候,阿慎怔怔地问她:“你有当初我给你拍照的时候重么?”
七年前,她从伦敦辗转回到纽约的时候,已经4天4夜没有睡觉了,整个人趋近涣散。阿慎一把搂住她,架着她上了车,腾出一只手来拎起她轻飘飘的行李包。
“阿慎,谢谢。”关忆靠在后座上,声音很小。
阿慎伸出一只手拍拍她的背“没事了。回家了。你的新名字叫什么?”
她抽出那本黑色的护照,“关忆。还是叫我Jasmine吧。”
阿慎辨认了一下封皮上的繁体汉字,“Sean家搞定你爸爸那边没?”马上又反应过来,“我是说纪家。”
“不知道。”关忆把头偏到另一边去,过了布鲁克林大桥了,马上就到家了。
她不晓得自己到底会在哪里安顿下来有一个家,就像她从来都不晓得自己何时真的有过一个父亲。
最后一次叫纪凌恒“爸爸”,关忆记得是高中毕业舞会第二天的晚上,她去长岛的大宅谈学费的事。
纪凌恒只是淡淡地说,“哥伦比亚是不可能的。你不要留在纽约上大学。”
关忆攥着哥伦比亚大学的录取通知,愤怒地摔门而去,“我不需要你的钱了,你的钱,我一分都不会再要。我会申请到学业资助的!”
从二楼书房跌跌撞撞地冲下来,头顶上还是那个一贯冰冷沉厚的声音,“你凭什么申请?凭你给那些杂志拍的裸照?”声音顿了顿,仿佛叹了长长的一口气,“当初接你来纽约本来就是错的,不要再呆在纽约了。”
失望,混合着愤怒与酸楚,一齐涌上来。
走出大门前,她回过头去,问:“你希望我远离你的生活,但是你为什么还要我来到这个世上?爸爸?”
纪凌恒呆在了楼梯上,扶着桃花心木的扶手,木纹均匀细腻,门厅的吊灯缀着繁复的水晶挂饰。
屋里布置得精巧而不失温情,泛着着良好家庭的光芒,一向如此。
关忆忆起第一次走进大宅的情境,每一样东西都和她梦到的一模一样,她恨不得用手去摸一摸,摸摸壁炉上方摆放着的新旧不一的相框,摸摸窗台上那个精巧的八音盒。
不过很快她被领到餐桌前,纪凌恒抬头看了她一眼,飞快的在文件上签字,递给律师,转身上楼前拍了拍她的头,“要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