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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小无嫌猜 好奇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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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宸的入学手续办的很快,就近跟俞京生上的同一所小学。俞京生马上就要升入附中,袁宸还有两年。
新学校对于袁宸来说无疑是陌生的,爸爸常年看不见人,袁宸跟妈妈待在一起的时间很长,第一次踏入校门的时候,袁宸主动松开了妈妈的手,像是跟过去的自己告别,一脚踩进成长的列车。
俞京生晨读时间比袁宸早,早晨几乎不能一起上学,为了能跟俞哥哥一起上学,袁宸起得很早,早饭的热粥经常烫得嘴里起泡。
俞京生不爱等人,但是对袁宸却是少有的耐心。
记得当时全国提倡导普通话的普及,学校自然是首当其冲,校园里到处都有“请讲普通话”的标语。现在的小孩基本上都不会说地道的南京官话,老师更是不允许在课堂说南京话,老一辈看着字正腔圆的小孩子们都会感叹“南京人的魂都丢了嘞”。
俞京生的父母也是半个南京人,会听,但是会说的不多。俞京生的南京话知识都来自小伙伴或者是俞妈妈揍他时脱口而出的脏话。
语言天赋在骂人这方面比谁都先无师自通。
袁宸是地地道道北京人,陆阿姨有时讲话都会不由自主带着儿化音,袁宸却是一点口音都没有,儿化音还没发出声就滑进了肚里。
俞京生时常想,袁宸讲话真像个机器人,没有感情,全是技巧,像编写好的程序输入进大脑。
袁宸最先学会的方言是南京话的哥哥。
俞哥哥变成了“俞国国”,袁宸讲方言很滑稽,像崴脚的小老太太。
俞京生用南京话骂他,小炮子子,其实他也不太明白这话具体骂什么的,反正每次挨揍他妈就是这么揪着耳朵骂他的。
后来袁宸的方言长进了一些,讲起来像模像样,南京青奥会之后,二胡卵子被他用来专怼俞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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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新环境对于袁宸来说是个漫长且辛苦的过程,大半学期上完,他只记住了老师和同组的小朋友。
年龄刚过两位数的小朋友大概是这世上连结纯真与浪漫的天使。一次集体活动就能拉近他们间的距离。
学校里每年都有植树节活动,小学部的老师带领小同学们认领自己班级的苗苗园,袁宸是转学生,错过了跟大家一起春耕,秋收自然是踊跃报名。
袁宸感觉这个城市慢慢有了自己的痕迹,新芽落地生根,从此不再漂泊无定。
四班的苗苗园在操场的花圃旁边,春天时班长抽到了花苗,四班就变成了花仙子班。
秋收的时节,其实也就是看看花苗的长势,浇水、施肥,但是袁宸却为融入到集体而欢呼雀跃。
好像是一个放学的下午,袁宸要去照看花苗们,俞京生去四班领人回家,又辗转到苗苗园,果然揪到了人。
“我找你半天,你又来看花了?”秋高气爽,但阳光还是很毒辣,俞京生有些蔫儿了。
“这花有什么好看的,看了快六年,我都看腻了。”俞京生已经汗流浃背,袁宸蹲在花圃边看得很专注。
“俞哥哥,你说我们班的小花苗长大了是不是也跟花圃的玫瑰花一样好看。”袁宸扭头艰难望着俞京生,阳光刺眼,但是俞京生为他挡了大半。
俞京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这不是玫瑰花,是月季,立牌被足球队的人拔了。”
袁宸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还被纠正了错误,“不是就不是吧,可是它也有刺,怎么就不是玫瑰了呢?”
俞京生寻了处阴凉的地儿,卸下了书包,“有刺的花多了去了,蔷薇你总分得清吧。”
“当然分得清,我又不是傻子,蔷薇不就是——爬在围栏和墙上的嘛。”袁宸有点失落,捻着月季的叶子,头搁在膝盖上。
“怎么就不是玫瑰花了呢?”
袁宸的声音听着好委屈,俞京生也不知道这么说算不算安慰人,只记得好像从书上看到过,“月季也挺好的,开一个月歇一个月,能开一年呢。”
“你胡说八道的吧。”袁宸呲他一句。
俞京生被噎了一嘴,没耐心跟小屁孩耗在这。
他挎上书包就拉着人回家,“不就是玫瑰花吗,我给你变出来,有什么稀罕的。”
“回家!”
那天究竟有没有收到玫瑰花袁宸已经不记得了,但是睡前发现书桌上多了一大盒玫瑰花茶,妈妈说是俞哥哥拿来的,袁宸为玫瑰花的点点失落消散了,玫瑰花茶在床头放了一整夜,袁宸一夜好梦。
俞家遭贼,俞妈妈丢了一大包玫瑰花茶,至今好像都没有找到小偷。
再后来回忆这些事,袁宸笑话了俞京生一年。
袁宸还是分不清月季跟玫瑰,每逢看见月季就叫玫瑰,俞京生也没有问过他为什么喜欢玫瑰,只是一盒一盒地买玫瑰花茶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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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宸有关于青春的记忆,都跟俞京生有关。
升到中学之后,俞京生初三,袁宸才初一。少年恣意青春,酸甜气泡水一样的学生时代,俞京生是清爽柠檬味的,袁宸是乳酸菌味的。
得益于陆妈妈的职业,袁宸从小就爱阅读,在上中学前,他从来都是饕餮一样地风卷残云,读不懂的书也咬牙囫囵吞咽。袁宸很沉迷本土作家的文字,小时候爱看儿童文学,追了许多系列作品,再大一点的时候,他从中学必读书目中发现了新大陆,开始读一些外文翻译书籍,晦涩的文字在袁宸还没来得及建立的世界观里发酵。
正式步入中学之后,课程变多变难,没有过渡就猝不及防忙起来。
袁宸就喜欢在忙碌里挤出时间阅读,在紧迫感里寻找一种痛快,他常常整夜整夜地看小说,白天课上看名著,午休伏在桌上偷偷看《百年孤独》。
初一的袁宸当然看不懂,但是越是看不懂的东西越让人着迷,光是人名就够他晕的。
俞京生放学捞人时,从他桌肚里看到了《百年孤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听说催眠效果不错,借我看两天。”
袁宸故作老成,将书封整理好,郑重交到对方手里,“这是我的精神家园,请你好好保管它。”
俞京生从不戳破他的佯装诡计,总是带着玩味嗤笑一声,“希望我能在你的精神家园里睡个安稳觉。”
痛快来得痛且快,袁宸语文成绩几乎能考到满分,但是数学很差,后来连带着逐步加入的物理和化学也输在起跑线上。
书也难啃,成绩半身不遂,在高位截瘫之前,陆妈妈给他报了全套理科补习班。
那个时候,俞京生正在为中考做准备,不上一两个补习班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附中的学生,俞京生理科是强项,语文和英语弱,自然少不了被补习班支配。
俞妈妈拿袁宸当亲儿子一样疼,嘱咐俞京生带好弟弟。
两个人在校外又凑成一对儿上补习班。
中学时期,俞京生和袁宸的关系变得有些微妙。
用俞京生的话来说,袁宸实在是个闷葫芦,有时候身上还留有褪不去的稚气,有时却深沉的像个随时告别亲朋远走天涯的侠客,遗世独立。
俞京生知道稚气多是留给了自己,但是他搞不懂袁宸身上的孤独感和冷漠感从何而来,年纪小小,心事重重。袁宸对待外事外物大都是沉默的多,其实只是漠不关心,但总给人一种不合群的感觉。
俞京生从小就是个混世魔王,皮到家了,遇到袁宸之后,一物降一物,骨子里依旧还有一个不羁的灵魂,加之活泼热烈的性格,自小人缘好、玩得开,中学之后自然成了人群之中的焦点。
初一到初三,俞京生从踢足球爱上了打篮球。初三的日子,中考等于预备高考,一样的紧张,但是阻止不了少年运动的心。俞京生初三就开始窜个子,平时好动,身上已经有了青少年特有的线条感,跟袁宸走在一起的时候,能明显看出差别。
两个人都是走读生,有时俞京生晚课放学后,还约上同学去球场打球,袁宸慢吞吞收拾好书包,就坐在离篮筐不远的树荫下等人,还是捧着那本只翻了几十遍开头的《百年孤独》。
俞京生每次介绍袁宸都特大方且自豪,“这是我弟,袁宸。”
中学生那会,好像特别流行起外号,又瘦又白的袁宸从俞京生朋友们那得了个“小排骨”的称号。
“哟,小排骨,今天又来看你哥打球了?”中场休息的时候同学A凑过来跟袁宸搭话。
俞京生在一边跟其他人有说有笑,余光瞟到这边,袁宸不擅长应付,只点了点头。俞京生喝光了矿泉瓶里的水,空瓶捏在手里发出一连串咔嚓声。
其他人休息完,商量着再来一轮就回家,运着篮球往场中央走了。俞京生将空瓶塞进包里,掏出一包脆脆鲨抛给袁宸,“先吃点东西垫垫,等会带你买好吃的。”
“哥,明天开始不能跟你一起放学回家了。”袁宸撕开锯齿条,一边跟俞京生说话,陈述句,语气像是通知,不是征求意见。
俞京生居高临下看着他,没说话,他习惯了每天一起放学,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有些木讷,“哦,随便你。”
袁宸大了以后再也不叫俞京生“俞哥哥”,转而用一个字代替,“哥,我入选合唱队了,明天开始要放学留下来排练。”
“知道了,好好练。”俞京生没问他为什么被选入了合唱队,以前也从来不知道袁宸会唱歌,相处这么久,总觉得一点都不了解他。
俞京生第一次感觉到了距离感。
俞京生记不住事,第二天放学没打球,一下课就去初一一班等人。
“袁宸的哥哥吗?他去音乐教室排练了啊。”他们班的学习委员留下来写班级日志,小姑娘扎两个小辫儿,俞京生盯着她粉色的橡皮筋发呆,想起小时候跟小区里的小伙伴们捉弄袁宸,给他穿裙子梳辫子。
“谢谢,我知道了。”俞京生从初一一班教室出来,临走前看见袁宸桌肚里另一本马尔克斯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
怎么老看这种书,看得懂吗?
俞京生顺走了这一本,随手翻开一页,就看到一句话:“好奇心也是爱情的种种伪装之一。”
什么乱七八糟的,搞不懂。
俞京生将书塞进包里,想着今天晚上要刷哪些题,不知不觉走到了艺术楼,又不知不觉来到了音乐教室。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明天开始正式排练,不许迟到,回家先熟悉歌词,明天抽练。”俞京生听到方老师的声音,唤起了他初一初二的记忆,方老师胖胖的,唱歌中气很足,让他一度觉得唱歌好听的人都该是她那样的。
“哥,你怎么来了?”袁宸是最后几个出教室的,跟方老师一块儿。
空旷的走廊响起袁宸的声音,好像是挺好听的,俞京生心想,难怪入选合唱队了。
方老师拍了拍袁宸的肩膀,“去吧,明天你提前一点来,我把领唱部分给你指导一下。”
俞京生没想到袁宸还是领唱,感觉比当班干部还高级,挺厉害的。
“我忘了你要排练,刚好顺路就过来看看你。”俞京生回答了刚才的问句。
他走在袁宸前面,回头看了对方一眼,夕阳透过窗玻璃照得袁宸整个人发光了,小时候的卷毛因校规被迫修剪,阳光下是金棕色的,像泰迪的绒毛。
俞京生突然想到晚饭吃酱板鸭,“走吧,回家,今天去我家吃饭。”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俞京生看待袁宸有了一些变化。吃饭的袁宸,午睡的袁宸,刷题的袁宸,唱歌的袁宸,看书的袁宸,像是要填补以前从来没有细致观察的留白。白嫩的袁宸,纤细的袁宸,给他填充上五彩斑斓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