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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约翰·兰斯的证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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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两位从伦塞特花园出来的,已经是午后一点钟了。他们先去附近的电报局发了一份长长的电报。
在电报局的门口,福尔摩斯看着自己手里捧着的本子说:“接下来去兰斯家里跟他谈一谈,其实这件案子我已经胸有成竹了,只是还有一些情况不太确定。”
华生不禁说:“刚才你说的那些细节,恐怕你自己都无法完全掌握吧!”
“每个细节都没有问题,”福尔摩斯答道,“我在街道上就注意到了有一道马车沿着石阶行驶时留下的痕迹。除了昨天晚上下的雨,伦敦有一个星期都没有下雨了,所以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晚上下雨之后去的,而整个早上都没有马车经过——这点格莱森已经告诉我们了,他和雷斯垂德都不是坐马车来的,因此我确定那两个人是载着这辆马车去那栋屋子的。”
“这好像很简单,”华生说,“那凶手的身高您是怎么知道的?”
“哦,一个人的身高,绝大多数情况是可以通过步长推算出来的。计算不复杂,但我还是别用数字来烦你吧。从室外的泥地上和室内的尘土上,都可以看出那个人的步长。再加上那个血字,人站着写字的时候,都喜欢把字写在与视线平齐的地方,血字离地面的距离是六英尺多,那个人的身高就很好表明了。”
“那年纪又是怎样推算的呢?”华生说。
“如果有个人,毫不费力就能跳四英尺多,那他绝不会是一个老头子。花园小路的沼泽这么宽,很显然他是一下子跳过去的。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奥妙,都是我写在论文里的,观察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你还对什么事情感到迷惑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
“墙上的字是被人蘸着血用食指写的,我用放大镜看了一下,字迹旁的墙粉被那个人刮下来不少。如果那个人修理过指甲,肯定不是这样的。我在地板上提取到了一些烟灰,呈起起伏伏状,所以是印度雪茄烟,为此我还专门写过论文呢!每种烟的烟灰都是不一样的。印度雪茄烟很烈,显然一个女人抽不了,所以一定是那个男人的。”
“红脸又是怎么回事?”
“那就更称得上是一个大胆的猜测了,但为了不影响你对这个案子的判断,还是先卖个关子好了!”
“这个案子真是让我奇怪。凶手为什么要杀那个女人呢?他们的马车夫又是谁?那个戒指又从何而来?女人没有受伤,那地上的血泊是怎么回事?最重要的是,凶手为什么要在逃走之前写下德语的复仇呢?”华生说道。
“你把这个案子的疑点总结得非常简明扼要。雷斯垂德发现的字迹不过是凶手给警探设下的圈套,让他们以为是那些社会党或者是秘密组织干的,目的是要把警察引向错误的方向。那字其实并不是德国人所写,如果稍加注意你就可以看得出,字母A其实是仿照德国人的样子所写。但是德国人常写拉丁字体。我们十有八九可以说,字一定不是德国人写的,只是出于一个拙劣的模仿者之手。案子在我的心里已经大体有些眉目了,只是细节情况还不清楚。华生,这个案子我还是不跟你多说什么了。你知道,一个魔术师如果把他的所有方法都说出来,那他的魔术就不精彩了。我也是一样的,如果把我的方法都告诉你,你就会得出一个结论:福尔摩斯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怎么会呢,”华生说,“侦探艺术总有一天会成为一种科学,成为主流并且永垂不朽,而你已经创造出来了。”
福尔摩斯高兴极了,脸都涨红了。当他听见别人夸他时他就会像一个小姑娘被人夸赞她的样貌一样敏感。
“再告诉你一件事吧。女人和穿方头靴的人,是搭乘同一辆马车来的。他们很友好,男人甚至是抱着女人的肩膀走进来的。进屋之后,他们曾在屋内来回走动,准确地说,其实是女人没有动,方头靴的男人一开始步子很慢,之后越来越来越快,估计是想到了什么愤怒的事情。然后步子越来越大,最后狂怒,悲剧就发生了。我所知道的情况就是这样了,其他的就是一些怀疑或猜测了。幸好一开始有个好基础。”福尔摩斯说完,变换了一种语气,转过身对街上游荡的马车说,“马车!”
两人上了马车。
车夫带着他们穿过一条又一条阴暗隐蔽的小巷,他们在车内不断交谈。在一条最阴暗冷寂的小巷,车夫停车了。
他指着漆黑砖墙之间的一条小胡同说:“那就是奥德利大院了,等你们出来的时候来这里找我。”
那个叫做奥德利大院的建筑并不是很雅观。他们穿过一个个小院子与一群群嬉闹的小孩子还有一排排肮脏的衣服,终于找到了四十六号,这位警察的门上有个小钉子,上面挂着一个板子,板子上面写着“约翰·兰斯”。他们上前一问,知道兰斯正在睡觉,便来到了小客厅里等他醒来。
两人坐了没一会儿,兰斯就从卧室里懒洋洋地走了出来。
“我已经被警察厅调查过了,”兰斯不耐烦地说,“我看到的一切都说了。”
福尔摩斯从大衣口袋里掏出半磅金币,在手中把弄:“我们现在在调查这个案子,希望你能够从头到尾再说一遍。”
“我非常高兴能分享我知道的一切。”兰斯盯着福尔摩斯手中的金币,眼睛冒着光。
“那天晚上我是在西区值班,一晚上都没出什么事,”兰斯皱着眉,尽量回想那天发生的事情,“等到晚上,我有些累了就回到值班室里睡了一会儿,大概有三十分钟吧。醒了之后我又待了一会儿,之后我寻思,该巡逻一下了。然后我就拿着警棍在街上巡逻。到了伦塞特花园的时候,我看到那里亮着灯,但是那里正常应该没人。因为这栋房子几年前因为肺结核死了个人,房东一直不肯打扫。我就想进去看看,然后就向花园内走去……”
“然后,你又转了身,这是为什么?”福尔摩斯打断他的话。
那个警察惊异地跳了起来,说:“是的,先生!您是怎么知道的?您看,先生,那时那么黑,我在想恐怕是那个死了的病人来索取吸他的命的东西吧!当我脑袋里闪过这个念头,顿时害怕极了,然后我想去找在我旁边巡逻的尔伦警探与我一起去。但是四周空空的,一个人也没有。”
“一个人都没有吗?”
“是的,先生。别说人了,连条狗都没有。于是,我只能壮起胆子,走进花园推开了门。里面静悄悄的,然后——”
“然后你就在屋子里走了几圈,还推了推厨房的门,最后在尸体前跪了下来。这些我都知道了。”福尔摩斯打断道。
兰斯惊讶地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福尔摩斯:“先生,您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你当天晚上躲在一旁偷偷看着我?”
“算了,你别把我当罪犯抓起来了,”福尔摩斯说,“其实我也是一只猎犬。我是帮警察厅破案的。”
“哦,原来是这样。我当时看到尸体很惊讶,之后我走到了大门口,吹响了警笛。四周的警员全都向我聚集了过来。”
“当时除了警员还是一个人都没有吗?”
“对啊,正经的人肯定回家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那时,我看到一个醉鬼,红着脸从我身边走过去了。”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的个子挺高的,嘴里还哼着类似于小调的乐曲。那真是我看过最烂醉如泥的人了,要不是当时太忙没机会管他,我一定要把他抓回警局里。”
“除了这些你没再遇到任何事了吗?”
“是的,先生。警察厅问完话就放我走了。”
“走吧,华生。”福尔摩斯朝华生说,随即他又转过身对兰斯说,“恐怕你这辈子都没法升官了,兰斯先生。咱这脑袋不是长着看着的,有的时候也得思考。”
走出院子,福尔摩斯遗憾地说:“唉,这个人啊。凶手从他身边过去了都不知道。”
“你是说,那个醉鬼就是凶手吗?”华生。
“是的,他很符合我们对凶手的描述。身高六英尺,红脸。他杀完人就逃了出去,是什么东西落在了案发现场,他又回去找,最后还没找到警探就来了。所以他只能扮成醉鬼迷惑兰斯。华生,现在已经不早了,你奔波了一天也很累了吧。你回去休息吧,我再去调查调查。”
华生确实也很累了,于是与福尔摩斯告别,独自回到了221b。
华生在福尔摩斯调查的时候,身感疲惫。因为想在福尔摩斯回来之前是不可能睡着的。他的脑子里都是这件离奇的案子。他翻来覆去地思考,可是仍未有什么结果。
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福尔摩斯终于回来了。他一脸凝重地走进房间,坐在沙发上。
华生认为他的调查失败了。
但是福尔摩斯又大笑起来,然后说:“我已经知道怎么办了,既然这个人很重视那个戒指,那就用戒指来引他出来好了。”
福尔摩斯拿出一份报纸:
今早在伦塞特街捡到结婚戒指一枚。失者请于明早八点到九点之间来到贝克街221b华生处认领。
“很抱歉用了你的名字。”
“没关系的。不过如果有人来认领我可没有什么钥匙啊。”
“我已经准备好了一个仿品,第二天你把这个给他就行。”福尔摩斯手中捏着一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