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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节 檐下低头(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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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给我买衣服!嘿嘿嘿嘿……”我要晕倒,我两眼冒泡,我一个劲的傻笑,原来被幸福砸中的感觉这么美好。
早晨被马车晃醒,照例生了会儿起床气,看到外面已经没有桃花,只有单调的黄土地,心情更不好。古代的官道也很挫,坑坑洼洼的还不如草地呢,我被颠地两腿起静电,酥麻麻地真想一通狂抓。
好在,一座热闹繁华的小镇及时拯救了我。
“叶丫头,这里就是上溪镇了。”四峥他们牵扯马,在人群中穿行,我趴在窗边,带着每一分好奇打量着这个世界。
我很想下车,脚踏实地地感受一下,可是被谢老板一票否决,理由是我的“奇装异服”加“不修边幅”。不过,难得谢老板好心的吩咐四峥带我找家沽衣铺卖衣服,我就不计较了。我猜想就是成品服装店,我以为古代只有裁缝店呢。
暂时脱离了老板的魔掌,一路上,我得意得笑得意地笑,四峥像哥哥一样好脾气地给我介绍这里的风土人情。
这东周国,九州十三郡,东临宛海,与之接壤的国家分别是苦海、闫竺、阖闾、安道和伊春国,宛海上有岛国滨翎、旭都和千慕和,还有一个传说中的仙山云梦泽。上溪镇地属东周国宛海边湖州东南边,与邻国闫竺相邻,虽小却是交通和贸易枢纽,又与传说中的云梦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又是一个宗教集合地。
一堆稀奇古怪的名字,我只记住了一个云梦泽,因为觉得很美,可四峥说从来就没有人找到过那里。
没有地图,我也搞不清这里的地理状况,不过看样子也是东高西低,水流地处汇聚成海嘛。我问四峥东周国境内是不是有一条自西往东流的大河。他居然一脸惊讶地问我怎么知道的。那还不小菜一碟,根据常识推的呗。四峥说那叫仓龙江。再多问他就说不清楚了,一看就是个不爱读书的孩子。
四峥对这里很熟,和我说话都不用看路的,可为什么我们整整走了一条街,才走到了一家毫不起眼的店铺前?简直有辱上溪镇这条中央大道的花枝招展。我怀疑他的故意的。
不过,托他的福,我走马观花看了一路,无外乎吃喝玩乐用,却一切都是那么鲜活,那种生气那种生活的情调,丝毫不输于现代。
压抑住心中小小的失望,我憧憬着一个古装版的我华丽丽地亮相。
可惜,现实是残酷的,所谓的沽衣铺是二手衣服店,成衣铺才是卖新衣服的,难怪要绕过市中心跑到这偏僻的角落呢,我就知道谢靖之没那么好心。
店老板是个胖老头,一脸的和气生财。四峥简单说明来意,老板笑呵呵地叫到:“翠花!”我一听乐了,您要上酸菜啊,哈哈,我只要衣服不要酸菜……
一个富态的妇人从后堂应声而来,就如老鹰抓小鸡般,把还在傻笑的我拎到了后堂内室……
大婶色迷迷地盯着我,还不时伸出咸猪手偷袭。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嘛,我很快败下阵来。
大婶很八卦,喋喋不休地给我说着王家的孙女张二麻子家的鹦鹉诸如此类的鸡毛蒜皮,但是绝不涉及个人隐私。感觉就像我家楼下和蔼和亲、爱管点闲事、却又会记得帮你收快递的可爱奶奶们。
古代的衣服多为棉麻制品,闻起来有股淡淡的香味。虽说是沽衣铺,贴身穿的衣服都是新的,大多出自这位大婶之手。
大婶一看我拿衣服的那架势,就一脸抽搐地主动过来帮忙,我那个羞愧啊,自我八岁上一年级时老妈没给我穿过衣服了。
大婶一边仔细地给我穿,一边给我讲解穿法,肚兜、中衣、襦、袄、袜,没有纽扣和松紧带,全靠衿相结。长裙连理带,广袖合欢襦。穿在身上舒服是舒服,就是觉得提不上劲。怪不得电视小说里古人动不动就打翻杯盏器皿,都是袖子惹得祸。
大婶帮我打开头发,分成几股,用她那亮的发红的桃木梳麻利地飞来绕去,像拧麻花一样扭扭拧拧转转,最终盘结在了我的头顶。感觉有点怪,虽然头发还是那么多的头发,可是这样一弄咋就觉得变重了呢。
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被折腾成了啥样,那面铜镜里映出的相貌模模糊糊的变形的比哈哈镜还厉害,再加上我这近视眼……
大婶终于长长地舒了口气,把一个这也不懂那也不会的傻丫头调教好,可是大大地满足了她的成就感。大婶心情颇好,转身功夫不知从哪里摸来一枝桃花,别在了我的发间。随后就领着我去前厅了。那时,我很想躲在她的身后一辈子不见人。
我低着头跟着,前庭里的谈话声越来越近。突然,声音一下子没了,我一抬头,正对上谢靖之的眼,微微失神的眼。一旁的四峥惊讶地张大了嘴。
“妾有绣腰襦,葳蕤自生光”,我不由地笑了。以前我从来没有穿过粉色的衣服,但是看到这像极了桃花的颜色,我突然就心动了。
“叶丫头,你这一打扮还真好看。衣服也好看。”四峥由衷地赞叹。
“那是!”我洋洋得意。
“总算还像个谢家人的样子。”谢靖之冷哼一声说到。
不管人还是话都很欠扁。本姑娘新衣在身心情好,看在你出钱的份上,就算了。
“四峥,老地方打尖吧!”谢老板很快转过头不再看我。
“是,少爷!”四峥对他永远是这么毕恭毕敬。
我很狗腿地跟在后面,一路蹦蹦跳跳,有些自恋的接受接受或明或暗的目光。咱可不像那些扭扭捏捏的古代女子,注目礼和回头率是咱毕生追求的目标。呆会儿找个没人地方,自拍几张美美,转念想到手机没电就再也充不了了,又是一阵纠结。
豪华的酒楼走过了,门前落满轿子的食肆走过了,看着差不多的饭馆走过了,连面馆也走过了……可谢老板的“老地方”还是不知所踪。
于是乎就出现了本文开篇某人的惨状,请参看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