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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请盛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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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间十二洲,风云多变,无奇不有。

      话说竞洲不及山上,有一无名小派,世以山名称之。师徒四人在此修行问道,后出世扬名,留下许多佳话。

      彼时赞誉喧腾,直至某天,真相大白——
      伏洲剑宗最先揭破不及山伪善面具,直迎困难,后联合别洲七宗及天下义者共赴危机,攻上不及山!参战义士同仇敌忾,先斩魔修窦氏,再歼其两位弟子,最后炼化不及山,均分战利,平定山河!

      曾经一山四人,仅余一小弟子失亲败战,名声毁尽,即便如此,仍不甘失败,拖着伤身施以诡计,窃得旧日山门一块碎片,遁离人世。

      此后时光弹指,盛赞消寂。

      *

      四十年后。
      竞洲,上华王朝,除州县。

      夏炎炙人。

      意迟巷,云水酒楼里,往日不及山孤存——窦氏小弟子——盛赞,正被小二们拦在门外,一脸萎靡不振。

      “丽欢姐姐、丽欢姐姐——”只见他顽强挤着人墙,对着堂内端坐的美妇恳求,“你可怜可怜我——”

      “这日照如同火灼,小弟我热得头晕眼花,怕是要中暑了……好姐姐,您就看在你我这么多年交情的份上,发发慈悲,舍小弟坛酒喝,解解渴……”

      “交情?”堂内妇人冷哼一声,满目讥讽,“我与你这泼皮唯有算不清的陈年烂账,何来什么能舍酒的深情厚谊?青天白日,盛赞你这狗人做什么诡梦呢!”

      “老娘未满四十,你已六十好几,别与我攀什么亲戚,我更没你这样不要脸的小弟!”
      “没钱还想喝老娘酿的酒?休想!”褚丽欢冷酷摆手,“小的们,快快把这厮赶出巷去,别再让他堵在门口,坏咱生意!”

      “是!”
      小二们的答声震天响,昔日狼子野心的不及山小弟子被人墙合力往前一推,当即摔了个不太体面的屁股墩。

      就这样盛赞还想耍赖,呼天喊地不愿起来,只是撒泼空隙凭余光扫见面前人墙严阵以待的棍棒与扫帚,数通无赖之言还没来得及哭嚎出声,便乖乖咽回肚里,抱头鼠窜地溜了。

      巷中人早已见怪不怪,别说劝架了,竟还有不少“义士”加入战斗,将溃逃的盛赞贬得狗血淋头。
      那盛赞亦是个奇人!丝毫不为所动便算了,竟还有脸与之狡辩调笑。

      一个初来乍到的白衣青年看得惊奇,询问身旁一位看热闹的老翁,“老大爷,这位公子…他……你们?这是怎么一回事?”

      “小子是从外边来的吧?”老翁扫了一眼青年,吧嗒吧嗒抽了口旱烟,不急不缓道,“他是盛赞啊!”

      “盛赞可不是什么善茬。他是个修士呢!”老翁看着那远遁的背影嘀嘀咕咕,“虽然狗屁仙法不会,但就是比我们这些凡人强上那么一些呢!”

      “你看不出来吧?”老翁问青年,“他都六十五了!六十五!而我老娘不到六十就死了……”

      老翁有些感伤,“你不是本地人,所以不知道,盛赞他啊,就是个不要脸的浑蛋赖皮鬼!”

      白衣青年沉默听着老翁富含情绪的碎碎念,视线又忍不住充满目的性地瞟向云水酒楼里……

      *

      话说竞洲上华王朝南部,一个人迹罕至的小县城,被一条笔直的河流对半穿过。

      县名除州,河叫分河。

      不及山余孽盛赞,如今就藏在这里。
      应该说,就藏在这县城内的两段巷子里。

      分河之上只有一座分河桥,河这岸富得流油,河那岸穷乡僻壤。用在本地待了四十个年头的盛赞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谁也不挨谁的边。

      在这儿,还有一条长长的巷子被分河水流拦断。
      落在半县富地上的这段,叫做意迟巷;过了分河桥,剩在半县穷壤上的那段,叫做不归巷。

      意迟不归。
      也不知最初的人,到底是出于什么缘故,竟取了这样一双名字。

      四十年老住户盛赞在两段巷子各有一栋住宅。
      意迟巷里的那个小破房子遮不了风,挡不了雨,藏在高门大户中,一般人轻易找不见;而不归巷的那幢富丽大宅子却修园林,建阁楼,在半县穷困地带最为显眼。

      盛赞败战变得无家可归时才二十五,而今两个巷子来回换着住,好像一眨眼就六十有五了。

      四十年时光就这么悄悄溜过去。
      盛赞败走失家,换了归处,也变了面貌。他就顶着这么一副平平无奇的年轻人面皮,被县民巷邻从“年轻人”叫成“大爷”,再从“厚脸皮”骂为“赊命鬼”。

      有人嘲他老不死,有人怨他账不还,有人笑着嬉讽,也有人跳脚讥辱,对于此,盛赞本人总是一笑置之。
      昔日世之盛赞他当了真,才被有心之人摆了这么重一道。
      而今邻里乡亲不假思索吐出口的贬言,起码流露出的都是真感情!

      盛赞不上心。
      所以除州县内,尤其两段巷子里,无论男女老少,不管富人穷人,都能跟着时势嘲弄一两句,甚至鸡鸭鹅狗,也能附和其中啄吠三五声。

      对于除州县民来说,盛赞是个奇怪的外来人。
      他来路不明,就像是青青草地上开出的一朵奇葩,无人知他被哪阵风抛下,又为何辗转至此。
      四十年前,他孑然一身、两手空空,落寞地来了,日后说不得……突然便走了。

      他身上似乎背着隐秘,从来未与人提及来到除州之前的事,即便有人曾忍不住好奇问起缘故,他也只是厚着脸皮打哈哈,说是自己修行不开窍,这才被师门抛下,无处可去了。

      县民们无法计较那到底是不是借口,起初还满怀防备,后来,时间一长,四十年光阴都翻过去了,盛赞那张四十年未变的平常脸,除州县民早看惯了,看嫌了,也看烦了;那极讨人嫌的脾性,也摸清了,认准了,只恨无处可躲了。

      就这样,时光的流水猛烈冲刷向前,盛赞这位外来者终究是凭借厚脸皮拗着性子留下了。
      他与除州县民,也达成了一种别样“和谐”的相处方式——县民们习惯了盛赞的不着调,盛赞也听惯了县民们的嫌。即便被人追着喊打喊骂,盛赞也镇定自若,行走街巷间泰然如闲庭散步,日日如此,风雨无阻!

      这不,盛赞方才逃回家的这一路,县民街邻热切的“盛赞”简直不绝于耳:

      “哟,盛大修士,您老又吃上欢娘的闭门羹啦?”

      “欸!这不是咱们的狗屁盛赞大爷嘛!咦!多日不见,怎么还是这副晦气的衰样!您不妨努把力,修个变脸的仙法,换张喜庆些的面皮……”

      “什么?刚被赶出来?欢娘不许你白喝酒,我就许啦?滚滚滚,没钱喝个屁的酒!你有本事就自个儿酿去!”

      “修士?修士了不起啊?你除了老不死,还会别的吗?”

      “咦?等等!好哇!天杀的盛赞!总算让我碰上了!上个月的菜钱你还没给我呢!钱兜子呢,拿来,我自己数!”

      “盛大爷!盛大爷过年好啊!没过年?不妨事不妨事,即便是普通的日子,某也想发自内心地祝愿你。望你今年——万事倒霉,麻溜去死吧!”

      “盛赞?狗人还钱!!”
      “黑心掌柜!放我自由!”
      ……

      啊,这一句一句……坦诚无比又直入心扉,虽说粗俗是粗俗了些,却都彰显出乡亲们真挚的看重呀!
      盛赞这么想着,擦去额角热汗,镇定摇扇跑过,一边笑一边谢。

      *

      不归巷。
      夏夜月色正好,逛荡归来的盛赞晕乎乎爬上阁楼,仰躺在房顶上,长舒了一口气。

      他轻轻摇着没剩几片叶的蒲扇,又侧头扫了眼自己住宅周围全都低矮又难看的民房,回想起今日收获的各色“盛赞”,心生暖意——
      这暖意一生,盛赞就……更热了。

      他是特地跑到屋顶上面观星纳凉的,不曾想,今夜天上星没一个,凉快也没享着,身上还被闹人的蚊虫叮咬出许多零零落落的痒包。

      相貌平平的男人轻啧一声。

      他一会儿抓抓手臂,一会儿挠挠后背,正与一只聒噪蚊虫擦掌而过时,突然心有所感,一扔蒲扇翻起身——轻松摔下地。

      盛赞哎哟哎哟爬起来,谨慎地扫视周围一圈——唉嘿,没人看见!

      于是他只当无事发生,神情极为坦然地拍去衣上尘土,又大摇大摆地穿廊过道、开门关门,去了远方……

      *

      翌日,意迟巷,云水酒楼。

      “噫,欢娘?”一位常客意外询问,“今儿个怎么还没瞅见盛赞的鬼影?他不最是阴魂不散的么?这都日上三竿啦,他竟还没来找你讨酒喝?难不成…莫不是……老阎王总算看不下去他赖在咱们这里胡闹,把他给收走了!?”

      柜台前,本来噼里啪啦拨着算盘的美妇动作一滞,她抬起头,快速扫视堂内一圈,又望了眼大门外,最后摇了摇头。

      “狗盛赞不来才好咧!”
      只闻发钗坠珠相撞,叮当作响,褚丽欢扬唇笑道:“那厮惯没脸皮,不能白吃白喝就以命赊账……哼,都活得稀烂,老娘要那贱命做什么?老娘要钱!”
      “老娘这地儿又不是那鸡屎狗粪的不归巷,岂能容他撒野?一毛不拔的赊命鬼!出去了就别回来了!”

      “咦,这还不是欢娘你自己惯的……”那酒客话还没说完,被美妇艳目一瞪,却不作声了。

      “可仔细喝你的酒吧!真想知道盛赞那厮是否会了阎罗,便自个儿寻去!好酒还堵不上你这叽叽喳喳的破嘴……”
      褚丽欢一拍柜台,继续低头拨弄算盘。

      屋内,除了忙碌打扫的小二、几个侃天说地的酒客,在靠街窗的角落处,还坐着一个陌生的高壮汉子,正默然独酌——
      若不是他生得太过高大,又装扮奇异,褚丽欢都未曾注意到他。待她算好账,收好账本,想了想,便支使小二李栽云去给那汉子送了几碟下酒菜。

      就这么干喝酒,有个什么劲?
      褚丽欢从柜台走出来,刚想加入几个常客的谈话,顺便和那汉子套套近乎,余光忽而瞥到店门外,有个背着大书箱的清瘦青年,一袭白衫,正对着店内小心张望。

      褚丽欢与他对上视线,当即调转脚步,迎向门外。
      她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潜在的客人!

      “小客官——小客官是想喝酒、吃饭,还是住店呐?我家云水酒楼都可招待……”
      褚丽欢面带笑颜,倚着酒楼大门问那青年,见其犹豫不决,又近前些柔声招呼:“小客官里面请?”

      不曾想那青年见她近身,竟被吓了一大跳,慌乱间往后急急退了数步。

      “小客官你这是……”褚丽欢与他尴尬对视,心说老娘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

      青年反应过来,脸即臊红了大半。他猛烈地摇了摇头,执了个礼,又趁机往酒楼里边飞速扫了一眼,未有所得,便急急喊了句抱歉,然后转身逃也似地离去,徒留褚丽欢搞不清楚状况,愣在原地。

      “哟——有意思真有意思!欢娘亲自出门揽客竟都未能吸引这小青年进门?到底是欢娘你年老色衰,风采不及往昔了,还是那傻小子榆木脑袋不开窍呐哈哈哈?”

      “老东西放什么狗屁!”
      褚丽欢狠狠瞪向一个蹲在门口的老乞丐,风情万种笑道:“老娘自小姿色无双!哪怕将来你这不中用的老东西进了棺材,老娘都仍如花似玉!”

      “这倒真说不定……”老人瞥了一眼褚丽欢,抓起面前的破碗揣入怀里,起身敲着背脊道,“生死有命耶——唉,老头子我怎么与欢娘你说这些……这种事,还是和盛赞小弟说才有意思,欢娘你不信命,也不抗命,恐怕理解不了的……”

      “呸!满口胡话的老鬼!比盛赞还拎不清!”

      ……

      店内,独自喝酒的汉子没有收下小二端来的下酒菜,他看了眼门外相斗的两人,喝完最后一口美酒,便结账离开了。

      *

      不归巷,盛赞府前。
      一个扎着双丸子头的女孩两手背着,在大门前大摇大摆地徘徊。

      就这么独自走了几个来回,周水岳双手叉腰站定,抬起了头。

      她猛吸了口气,鼓着两腮,面无表情地瞥过盛府的牌匾,又漫不经心地扫过高门,最后两眼放光地摸上门口左边——那只比一个壮汉还要高出许多的石狮子。

      哎呀呀,周水岳双手抚着左边的石狮子,眼神却落向右边的石狮子。
      少女忍不住感叹,这有钱就是不一样呀!门口看家的都用不着鸡呀鸭呀狗的……等俺赚了大钱,也要整俩大石头放在门口给俺看家……不!得整仨!还要比盛有钱的这俩更高!更壮!

      “唉…”周水岳极其沉醉地摩挲着石狮子脚踩的精致圆珠,异想天开喃喃,“阿左、阿右,你们俩要是能动就好了,有脚自己走,可比俺想法子硬挪要好多了……”

      黄泥巴路的对面,一个少年蹲在石上,一手撑头,一手按在鞋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白日做梦的少女,问道:“你干什么呢周水岳?”

      “谁!?”周水岳惊得浑身一颤,回过头,见是郑千。他嘴里叼着根长长的草杆子,身上还穿着那件他已经显摆了小半月的新衣裳。

      少女被他打扰,依依不舍松开石狮子,很是忧愁——唉,这都试了第两百八十二遍了,还是没能把阿左脚底下踩着的圆珠给掰下来……

      “你怎么还在打这俩看门狗的主意?”郑千问。

      “没有呀,俺就随便试试……俺这不是担心这石珠子做得不牢靠,看门狗若没踩住掉了,那不是就不威风了么哈哈……”

      周水岳搓手编着瞎话,没想到郑千毫不留情,一下就戳破了她的心思,“这看门狗肯定不值什么钱吧,就算你拿去卖也没人要的。”

      郑千站起身,吐掉嘴里的草杆子,甩了甩手,无奈道:“周水岳你是不是傻,狗盛赞那么抠门,怎么会把宝贝明晃晃放在门口?”

      周水岳闻言一愣,“也是欸!”

      “郑千你要是早点提醒我该多好……”少女傻笑着擦去颈边溢汗,目光忍不住定在郑千的新衣裳上。

      周水岳很是羡慕,前阵子过节嘛,郑千他娘就给全家人都做了新衣。那之后郑千是见人就显摆,遇人胸脯总是挺得高高的,活像那开屏的……什么来着?
      少女摇了摇头,盛有钱还是太抠门了,光说谁知道那会开屏的是个什么玩意呀?好歹送俺一只真的呀!这不是欺负俺是穷人家的孩子,见识不了么!?

      周水岳想着,突然有些落寞。

      穿新衣、吃好的、喝好的、生活无忧……这些事情放在意迟巷肯定没什么,都是天经地义的事。
      然而,他们是在不归巷呀。

      在不归巷,谁衣服上没个补丁?唯有过新年,巷内人家才敢挤出余钱裁制新衣……由此可见,只是过个小节,郑千家便人人换新衣,有多么令人艳羡!

      周水岳羡慕啊!不羡慕她就不是周水岳!

      少女三岁死了娘,五岁没了爹,辛辛苦苦长到现在,马上满十三岁了,就没穿过几次新衣服!

      然而同辈的郑千就不同了,父母双全,家庭美满。只说在不归巷,那真是当之无愧的中上等了——
      哈?你问上等?那还用问?那当然是盛有钱那般吃喝不愁的颓废生活啊!

      郑千今年十岁,家里还有三个姐姐,他年纪最小,深受家人宠爱,家人对他向来是有求必应,就没有谁不向着他。
      周水岳也想有人陪,也想不是一个人,希望不孤单,能有依靠。
      但是没法子,她做不到。

      盛有钱说了,老天闲着没事干,就要考验人间的每一个人。有的人运气好一点,起码家庭美满;有的人运气差一点,那就使劲倒霉受苦。然而不管经历什么,只有顺利熬过去的人,才有资格继续留在人间。

      “若是熬不过去咧?”
      那时周水岳问。

      “熬不过去?熬不过去就死了。死了就是没了。既然人都没了,那就不能留在人间咯。”
      那时盛赞是这么说的。

      “那盛有钱你的魂儿怎么还在?”

      “哈!?什么魂儿?说了多少次了,你大爷我是个人,真真正正的活人!大活人!怎么这些年来谣言愈发不可收拾,都被你们传得只剩个魂儿了……”

      “红姨杜叔,郑千他舅,都说你没有心,因为被狗吃了。而且余叔说了,你是早被阎王爷给相中了,所以只在晚上偷摸闯人家宅,你又是个怕死的,千方百计吊命,因而白天根本不敢见人……”女孩彼时扳着指头数,“还有张婆婆家的大黄狗,见你一次咬你一次,巷里人都说,黄狗只咬恶人魂儿……”

      “去去去,小孩子家家的,别听血口喷人,黄狗乱吠!你大爷我趁兴夜游乡亲府邸,不偷不抢,以求增近邻里感情,如此为生活和睦着想,怎么就是偷摸闯人家宅了?还有啊,张婆婆家的大黄对我那是咬吗?那是热情!是见到你大爷我英俊绝伦面庞的激动与情不自禁!”

      “怎么样?哈哈,傻了吧?惊呆了吧?总算意识到本大爷风流倜傥、英俊无双了吧?还记得我之前教你们习字念诗吗?”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记起没?这说的就是我了。”
      “‘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说的也是我。”
      “还有‘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嗯,说的还是我,都是我,哈哈……”
      ……

      周水岳想起往事,独身的辛酸都淡过去了,却再一次震惊于盛赞的不要脸。

      少女学习不开窍,盛赞教过的那些诗句她总记不下,即便被盛赞教着写了很多回,也还是不知道它们所代表的好看是多好看。

      但是,有一点周水岳还是知道的,那就是——
      盛赞长得很是平平无奇,绝对绝对跟“好看”一词沾不上边!

      周水岳忽而又想到,自己都还曾被红姨夸过长得别致哩!盛有钱没人夸,只被骂,岂不是连自己都比不上!
      哈哈…那么,少女忍不住想,盛有钱书屋里边那么多书,书上那么多字句,其中会不会……会不会有那么一句,就是与自己相称的呢?

      以及,盛有钱他那么一张平平无奇的脸皮,怎么就能那么厚呢?
      周水岳不解。

      “喂周水岳,”郑千再次打断少女思绪,“你在想什么呢?”

      周水岳回过神,看向迎面走过来的郑千。

      “唔…”郑千懊恼地不看她,“几日不见,你怎么好像又长高了?”

      周水岳一喜,笑着反问他:“是啊,才几日不见,郑千你怎么好像又长矮了?”

      郑千皱了皱眉,然而周水岳嘻嘻哈哈的,一点儿也不觉得抱歉。
      毕竟,毕竟身高是她目前唯一胜过郑千的东西了。

      周水岳内心感到一丝安慰。
      她忽地想起从前盛赞给她支招。
      是关于郑千讨厌什么。

      “江瀛……你舅满八岁了吧?”周水岳问郑千。
      好像少女的思绪总是这么跳跃。
      少年便永远都猜不出,她的下一问是什么。

      “嗯。”
      郑千听到周水岳突然提起那个身高不足自己,年纪也比自己小,自己却得喊声舅的江瀛,不情不愿地点了下头。

      少年的声音闷闷的,“他最近正张罗着叫大伙儿一块吃个饭呢……哼,小屁孩也想着过寿诞!”

      “挺好的呀,可以叫上盛有钱,说不定能趁机坑他一大笔!”

      “…周水岳你怎么老想着钱?”

      “钱多重要呀!没钱的人不就只能想着有钱吗?不想它想什么?”
      周水岳说着面露狡黠,“都是朋友,到时候坑来的钱俺与江瀛各四,你二,一起变富!”

      郑千:……我谢谢你啊。

      又沉默片刻,周水岳突然想起来:“咦?今儿个怎么还没看见盛有钱出门遛弯儿?”

      往常这个时候,盛赞已经站在大门口给他们几个孩子发吃的了,遇上有人来迟或者不来,还会让到了的孩子替他们捎回去。

      “欸?”郑千灵光一闪,“还真是!”

      少年的右手横在脖前抹了抹,惊喜之色溢于言表,“难道他终于走了!?”

      周水岳看了看他,抬头望向天,白云正在游走。

      少女的心思也忍不住随着那白云慢悠悠的脚步发散。

      走了?走了好啊。到时候俺第一个冲进盛府帮他敛财。
      至于报酬嘛……想来盛赞这么有钱,却又后继无人,那么财产全部留给俺,才算布置妥当吧?

      周水岳点点头,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哈,可恶的盛有钱还真是大气!

      “你笑什么?”郑千问。

      “没什么,”周水岳悄悄抹去眼角笑出的泪,“就是觉得俺可能一辈子都当不了富人了。”

      “什么?”郑千疑惑地看向她。

      周水岳神秘莫测地摇摇头,“唉,小屁孩又怎么会懂得大孩子的烦恼呢。”

      “哈?”

      周水岳叹了口气。
      没办法啊,毕竟她虽然想变富,却也不想盛有钱真的走啊……

      *

      三日已去。
      那日过后,至今没人瞧见盛赞身影。

      经此一遭,住在不归巷巷尾的老余激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嘿!狗盛赞真不够义气,人走了也不给咱邻里乡亲的报个喜!”

      意迟巷。
      一个年老的教书先生立在自家庭院里,看着繁茂的花花草草,轻轻抚须而笑。

      这些天老先生早睡早起,有闲便静赏庭前花开花落,心情那是好得不得了。

      有多久不曾体会到这样的宁静与惬意啦?院内枝叶都茂盛,花也没被薅,嗯……看在盛赞人已不在的份上,老夫就不对他加以“盛赞”啦……

      *

      “阿嚏——”
      昏暗黝黑的山洞里,有个身着青玉色长衫,背竹编背篓,手持木枝的年轻人,控制不住自己,打了个震天响喷嚏。

      奇怪?盛赞挠了挠头,是谁在想你盛赞大爷我啊?
      现在忙着呢,没空啊没空。

      年轻人揉了揉鼻子,双手举起,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待缓过劲来,便继续往前,追向前方唯一的一点光亮。

      很快,宁静被洞中人自己打破。

      “前路难,前路难哟……旧账未清,新仇又起哟……”
      盛赞嘴里哼着不知从何处听来的杂歌,行于黑暗亦无丝毫不顺,轻轻松松便躲开了一处又一处石障。

      “意难平,意难平哟……执念不消,我意难平哟……”

      歌声渐渐小去。
      洞中没有故人,于是谁也不知道,他唱着什么,又为了什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1 | 请盛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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