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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不过至死方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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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天黄昏落幕,蒙德睁开眼睛,鼻梁似镌,血色的眼睛里裹着红色的河,皮肤苍白如死。
他从黑漆的棺材里坐起来,推开门走了出去。
眼前是一个奇怪又熟悉的地方,每个人都是东方面孔,坐在各种套子里,也许活在想象中,所以对空气说话。
女人露着胳膊和腿,男人没有长头发。
现在的人真是怪诞无礼。
哪怕中世纪的人滥于声色,他也仍如此傲慢地以为。
他一直一直往前走,回想着他的经历。
当他刚出生时……算了,那时候的事不提也罢。
那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
当他刚刚躺进棺材不过三百年,就被一种隐秘的力量连带着棺材一起吸进了油画里。油画坐了很久的轮船,才行驶到这个神秘的国度来。久到他已经在船上学会了另一种语言,这对他来说并不太难,毕竟对于贵族的继承人来说,学习一门新的语言就像是骑马一样简单。
途中他一直醒着,但他不愿意醒来。
画被一个葡萄牙传教士随便丢进了一座不知道什么模样的教堂挂着,他存在于画中,常常孤芳自赏。
他被封存在画里,与梦同生共死。
有一次教堂被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一堆什么鬼火炸得支离破碎,可是画毫发无损,他真幸运。
虽然也炸不死他。
后来,一个卖烟的小男孩拾到了画,也拾到了他。
他把他们给藏起来了。偷偷地,藏在一个麻油作坊的小地窖里。
这是小男孩工作的地方,老板是对好心的夫妇,常常赚不到什么钱也会施舍东西给附近饥饿的穷人。
他们把仓库收拾给无家可归的男孩做短暂的屋子。
小男孩买不起油画,他什么画都买不起。他连新衣服都穿不上,更遑论说画了。
他们只会把他当做贼抓进牢里。
他们是谁?
“那些坏人,”小男孩说。
“他们总是想敲断我的肋骨,然后好抢我的钱,”小男孩说。
“因为我不听话,他们就说我穷,是个野种,一看就是贼。”小男孩说。
小男孩每天都对着画自说自话,他说起他的亲人。姐姐被爹卖到了销金窟。
爹总是抽大烟,还想把他也卖到梨园做下三滥,幸好被他侥幸逃掉了。从那天起,他自以为从小就不知道娘亲是谁的他再也没有爹了。
等等,梨园是什么,下三滥又是什么?蒙德特别想问问他,可他又害怕自己一出声小男孩就跑了。
他太孤独了,这是唯一愿意和他说话的活物,他暂时还对他葆有几分怪异的好奇心,他继续敷衍地听着,用血色的双眼觑他。
“我想好好活着,圣母姐姐……”
为什么叫我姐姐,蒙德感到气愤。
难道就因为画上画着的是玛利亚吗?
她不是你姐姐,她是我们家族的敌人。
至于他为什么被封印在敌人的画像上,见鬼,他怎么知道。
“圣母姐姐,你能听到吗?他们说你是耶稣的妈妈,是无罪之身,是无所不能的女神仙,你可不可以帮帮我?我想活到四十岁,我算过了,只要活到四十岁我就能存够钱……去那儿把她赎出来……她怕疼,那些人总爱在床上打她……”小男孩说完没有祈祷,而是乖乖地跪下,端端正正地磕了个头。
只是没过三个月,人就悄没声儿地死了,听说是肚子里的东西没流干净。蒙德听见,是墙壁里的老鼠说给他听的。
小男孩头碰到地面只听见响,然后地上就见了血。
抬头时,新鲜的血液从一张黑瘦的,稚嫩的脸上,从额头一瞬间就流到了下巴。
蒙德差点没忍住,他想吸他的血,新鲜的,有点青涩的血,纯净到了极致,富有不死的生命力,对于吸血鬼来说是一种无法宣之于口的煽动。
可他只有十四岁,对于人类来说也许不小。可对于三百多岁的蒙德来说,他只是个柔弱的孩子,连给血族做仆人的资格都没有。
算了,他不过是个孩子罢了。
伊丽莎白夫人教导他只最多能吸食成年人的鲜血,犯禁等同杀人,虽然他们是吸血鬼,但是他的家族从不准吸血鬼滥杀人类。
不过……或许可以品尝一下……
蒙德操纵他进入了睡眠。
他从画里幻化出短暂的人形,搂住沉睡的孩子,把他从额头到下巴的鲜血都舔得干干净净。
他已经顾不得干不干净了。
这是第一流的食物。
他抑制住了想要啃食他喉咙的冲动。毕竟他们巴托里家族总是最守礼的人家……
最终小男孩额头的伤口被吸血鬼的舌头舔过之后,总会慢慢恢复如初。
自那之后,蒙德总是趁他睡着了之后偷偷舔他的伤口。
伤口是被不同的人弄得,有时是比他瘦弱但是人多势众的同龄人,有时是孤身一人但比他强壮的成年人,有时是巡捕房巡逻的警察。
有的伤口很深,甚至能见骨头,蒙德喜欢这样的伤口,因为会流很多血,他每次都能尝个尽兴。
每次他享用完,伤口就会愈合,小男孩就像水上的月亮,被撞的飘散,风一停,又平复如故。
小男孩是所有人都喜欢欺负的对象,他身上有一种竹骨似的韧。心怀叵测之人想折断他,晦暗无光之人想亵渎他。
他温柔孤僻,他高挑瘦削,他沉默唠叨。他抱着油画进行一整天的没有回应的对话,也不愿意和那些像人一样的人吐半个字出来。他往往被打得遍体鳞伤也不会喊疼,只会用手护着头把这当做是习以为常。
尤其是姐姐死了以后,跟画也不说话了。
他真是一个尤其怪的孩子。
但是每次见他被欺负得奄奄一息,蒙德却不会干涉。
因为,他只想吸食他的血。吸食他年轻的血液。
他只有受伤以后,伤口里才会流出蒙德隐秘的欲望。吸血鬼不过只是卑劣的野兽,贪图口腹之欲的野蛮之兽。
他对他的心思,根本算不得情意,而是一种下流的痴迷,竟犹如着了魔一般。
其实谁被打都跟他没关系,他只需要新鲜血液作为无聊生活的调剂品就可以了。
更何况他已经不再需要用人类的鲜血来维持他不死不朽的生命了。
所以,只要看着男孩不被彻底打死对于他来说就已经是一种慈悲心,至于其他的什么事情,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吸血鬼,不管是谁都救不了的无能的吸血鬼。
四年过去了,他看着他被人打了四年,一次也没有阻拦过。
他看着一个稚气少年被人欺负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不,或者说是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的一种生涩与成熟,少年意气囿于老成稳重。
迫于生计,瘦削的他得去码头上扛货,沾满灰尘的麻布口袋被塞的鼓鼓囊囊,一些正直壮年的粗犷汉子往往也被某种胁迫压得直不起腰。
那孩子那么勤劳,做着繁重的工作,却无法得到他本该享有的幸福快乐。一生奔波劳碌,不得安稳半生。
他只是一个卑贱的冗余之人,潦草地生出了一颗野蛮萧条的灵魂,这是清白的人间。
可无论如何,干瘪的杂草还是会自己抽条 ,低矮的藤蔓也会自己攀上高墙,这是生命的厚重。
比起直白的血液,纯粹的灵魂更能引诱一个吸血鬼犯禁。
他想让他永远成为自己的忠诚的仆人。
是至死不朽的血契,独一无二的初拥。
再没有什么比一个想要活下去的食物更让吸血鬼上头了。
蒙德无不倨傲地想,既然过得这么惨,我就大发慈悲收下你做我的仆人。
只要你永不背叛我,我就让你永远免受这尘世苦。
蒙德内心有一种悸动,那是一种看到雏鸟啾鸣,听见流水化冰的心动。
他打算,今天就让这个可怜的孩子见见世面,他可以勉为其难救他。让他所受的苦,都化作虚无。
可是,现在,蒙德看着眼前的孩子——像看一出庸俗喜剧。像他也像自己。
男孩在做一张风筝,是东方文化符号中燕子的形状。
它象征着一桩中国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黄粱梦。
那孩子笑得甜蜜,蒙德几乎不用猜就能知道,这是送给挚爱的礼物。
作为一个活了百年的老妖怪,他知道——人只会对情人露出这样讨好的笑容。
真寒酸,谁会看上一个送风筝的穷鬼,女人都喜欢红色的宝石,而他家里有一座红宝石矿。
——可他从来没放过风筝。
果然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他要是追求心上人,一定会奉上自己所有的一切,财富也包括生命。
——燕子的翅膀很尖,就像一个人会碎的蝴蝶骨,也许他忘了,只有风筝是他仅有的。
蒙德欺骗自己的谎言算不得高明,他觉得自己好像对这个可怜虫,产生了不是食物的喜欢。
那是一种叫作情人的迷恋。在朝夕相处的四年之间,两个同样无法皈依的灵魂,只有其中一个深知自己虔诚。
——他是三百年里唯一会对画说话的人。
此时他感觉到内心的悸动变成了一种微微的刺痛。
他想阻止,却不知道情从何而起。
蒙德只知道对方是一个穿和他同样材质衣服的名门淑女,烫着摩登的小卷发,时而穿洋装时而穿旗袍。两个人好像怎么看也不登对,也许并不是简单的嫉妒,而是这么多年来,一种世人心照不宣但从不告知的礼仪——身份远比穿着贵重。
他冷漠地让一切自然而然地发生。而他内心再次感到无力,更不想再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妄想了。
真是的,好不容易到嘴的鸭子,就这么飞了,换谁谁不恼火。
他不愿再醒着了,他时常在画里陷入沉睡,睡到自然醒,醒来时躲着黑夜睡着时看着白天。
再睁眼时,那只可怜虫已经死了,死时是一个男人的相貌,血也已经变得腥臭了。
他心上人家里早就打算卖女求荣,眼里根本容不得半点沙子,更何况这么一团带着穷酸气的烂泥。一得知有他这么个人就没打算让他活到第二天。
巡捕房不敢找心上人家里的麻烦,就给麻油店的老夫妇俩定了个不知由头的死罪。
不可能小姐和家里闹翻了,但是她最终难以逃脱自己的宿命,她爸爸早亡于战场,家族以她母亲的命做要挟,强迫她嫁给某个年纪五十出头的军阀做第六房姨太太。
此后,蒙德看到她,再不穿洋装了。
不知过了多少年多少月,不可能小姐脸上已经有了细纹,皮肤不再温柔细腻,身段也不再窈窕,眉梢只有刻薄和阴郁。
她在一座孤坟前点了三炷香,坟中无人骨,只有墓上刻着“先夫林海之墓,未亡人林李氏立,生年卒月不详。”
蒙德这才知道,他叫林海。
他想从江里找到林海,可惜这片土地上的江水太深太长,一个普通人跳下去,几乎等同于尸骨无存。
算了,就这样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