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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裴斯遇(二) 他好像天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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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煦篇:
01
“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
这个问题,方煦问过我两次,第一次他跟罗程较真,我没给出答案。第二次,他很害怕,于是我仔细去想。
点点滴滴里,有一个模糊的瞬间可以作为答案,但当我想说出口,更前面的记忆便推翻了我。
我只能再往前,一直想一直想。
过了很久都没有想明白,而他的手贴在我心前,表情竟有些委屈起来。我感受着心脏鼓动,有了答案——此刻我爱极了他,所有回忆都成了我会爱他的铁证。
我不相信宿命,但方煦于我,有些刻进骨髓的吸引。
我爱他,只能从头讲起。
02
相识之前,我见过他一面。
八月末新生开学,烈日当空,学校里的流浪猫都躲到荫凉处,在门卫室的檐下,在花坛里的树里,我进宿舍楼时也遇见一只。
报到的人频繁来往,行李箱轮子轱辘响,它瘫在玻璃门边一动不动。有顽劣的同学冲过去猛地蹬地,它眯开眼睛又无力地闭回去,倦怠的模样让我想起那只老猫。
这些年巷子里动物慢慢多起来,隔壁奶奶家的大狗生了小崽,小崽变成大狗,现在又生了一窝,那些小狗咬着我的裤腿,模样可爱。奶奶说让我带走几只,我没有要。
高中起,妈妈状态渐好,每周末我都带她去心理疏导。
她从来不开口,医生便尽可能调动她的参与能力,做一些简单沟通。最初从医院回来,巷子里的人总追着询问,后来慢慢就没人问了。我坚持带她去,也许见效甚微,但有人耐心地跟她说说话也是好的——那个人不会是我,我嘴太笨了。
我和妈妈一样,谈起回忆,喉咙便被那些沉重的苦痛噎住了,久久难以平息。
后门封住以后,再也没有动物越进来。
人总是倾向于在悲剧发生以后无限后悔。
很多次我被梦魇住,我想,如果那天没有去寻花店,如果我提前把房间的小窗拉好,这个家不会失去两条生命。那些时刻我甚至自私地想,爸爸妈妈不相遇就好了。
但天亮了,梦也散了。
那些命是要偿还的,我一直往前走,付出双倍的爱照顾妈妈,替自己,也替错失的弟弟尽责。
于我最重要的东西留给了老猫,它们在后山的泥土里长眠。
前几年贺于下了次大暴雨,雨水淹没一楼,天晴以后我去看过那座山,泥土吸饱了水,沉甸甸地堆在山上,原本茂盛的树木全倒在山脚。
通上山的小道没了。
山荒下去,很多个春天都没有救回它。
门口那只黄猫给了我错觉,晃眼间我以为是老猫蜷缩在垫子上,尾巴搭在腿上,无意识地扫着。外面风吹鸟叫都与它无关,它只管在我初来贺于的日子里,陪伴我。
想起了很多,所以我对它印象深刻。
在电话里跟老师商量好地点,我从楼里出去,却没再看见那只黄猫。迎面的风带着闷热燥气,我下意识在各个角落找寻它。
那是我见方煦的第一面——
后来想起,总觉得是人间金光普照。
被烧灼的地面上,有一块没化完的粉色冰淇淋,周围已经晕开,猫咪不停地吐着舌头。旁边蹲着个戴帽子的少年,拿纸巾擦地,手陡然被猫咪舔了一下,他被吓到,顿时把手背到后面。
人和猫的影子在旁边铺了一小片,很快小片变成大片。
一把伞罩在他们之上。
少年转身仰起头跟女人讲话,我从他们身边经过,能听见一些无奈又小声的控诉。
女人撑着伞,笑他,还喊后面守着行李的男人一起笑。
男人催着快点走,少年便把头闷回去,擦的同时嘴里还碎碎叨叨地警告着猫咪。其实如果他回头,就能看见男人眼里舒展开的笑意。
我对“圆满”概念不深,从他们身边缓慢走过,突然有了些概念。
离开后,我回了头。
那只懒散的黄猫蹦蹦跳跳,追向少年伞底。
03
离宿舍没几步的地方,闷重的坠地声伴着一声低呼引得我看过去。这才是我和方煦的初识。
打水房在凹进去的幽窄通道里,白天开着灯也不亮。
地上有条长长的黑色水渍,塑料水杯比水渍滚得快,已经到了我脚边。里面饮水机的热水还开着,浇在挡板上,溅起来。
我下意识过去,他已经在混乱中把水卡拔掉,捂着手发了好一阵愣,然后看向我。
“点了停止没反应——”
他告诉我,“这个机器坏了。”
我看到他短袖的下摆被溅湿一大块,手捂着另一只手的手背,那张千钧一发的卡被捏得发抖。
这让我想起他发着光的时候,强烈的破碎感让我想说些什么,但我只是捡起他的杯子,把最后一点开水倒掉,递回去。
被烫的那只手已经发了红。
他跟我说:“谢谢。”
“不客气。”
杯子上的热意还在我手上,我背过手让出一条道,他跑出去。
饮水机显示状态的红光正常闪着,我看了几秒,往回走。
反方向有人骂了声,大概是因为水渍。
没跑进去的人回过头,我也跟着他回头,他对着那个提着热水壶的急忙喊道:“机器不能用了!会烫手!”
后面的人“哦”了声,说:“好吧。”
那时我的视线又往前了,我看到他在原地犹豫了一下,转头继续跑,而他小跑进去的方向,让我有片刻怔愣。
他在洗手台冲手,偏过头看到我,也明显讶异了一会儿。
外面韩山正说着话:“学校这设备也太不靠谱了,我一会儿下去跟大叔说一声,那个,方……小方,你好好冲,可别待会儿起泡了。”
“……知道了!”
水流哗哗,盖不住墙壁上飘着的回音。他没注意音量,喊完咽了下口水,脸有些红了。
我没什么表示,要走时,看见他的手伸过来,将碰未碰,水滴落在门口的阶上。
顺着那只发红的手,我把视线移上去。
他把手缩回去,小心翼翼地提议道:“要不贴个字条?不然……又有人被烫到。”
说罢扭头示意了一下,声音小下去,“我现在空不出手。”
在直白的期许里,我点了头,回去扯了一张纸,寥寥几个字,却是充满善意的提示,从书桌转移到了饮水机的挡板。
低头粘住,再借着灯光看清时,我觉得十分陌生,是我的字迹,又不是我的。
我大概永远不会做这些事。
正如那只死麻雀,我看到它时,心里没有半点波澜。
那个男生教我看清了自己:我不恨这个世界,可也实在爱不起来。我只会爱我想爱,活着,往前。
冷漠而自私。
我不会批判自己,但从盛阳底下到幽窄小道一直亮着的那束光,着实让我有些惭愧。
我应对不了那种感激的眼神,所以下了楼,简单登记报修。
太阳落了下去,只能斜斜照亮对面半栋楼,地上是大片阴凉,有好几只猫躺在路边,那只黄猫正翘着尾巴绕着台阶漫步。
这里,似乎一切都不一样。
上去时,我又在打水间碰到他,他弯腰对着字看,望向我时,眨着眼露出疑问。
我告诉他报修了,他抿着嘴笑起来,又马上不好意思地收了回去。
也许是有了点革命友谊,寝室里的人还不熟他的名字,他却主动跟我自我介绍:“我叫方煦。”手里捏着冰凉贴,眼神炯炯地告诉我,“方煦。方正的方,日句四个点,和煦的煦。”
“裴斯遇。”
他问我是哪些字,实在难组,到了寝室,里面不知为何热火朝天,我们的话题便断了。
04
最初寝室的关系不算好,有人半夜还在敲键盘,韩山爬下床直接把电闸掰了,做得太绝,两人吵了一会儿,各自到床上辗转反侧。那以后,气氛降到冰点,没有人为此做调和。
也许方煦把我当成了第一个朋友。
每次我出门,他都眼巴巴望着,好几个瞬间,我觉得自己该叫他一声。
可那和以前又有什么区别?没有必要,没有意义,完全陌生的城市,新的生活里,我不需要多深重的朋友。
后来,那份亲近便消失了。
我察觉到他其实是一个被动的人,别人不询问,他便不讲话,有时甚至整天一言不发。
旁边的杨羿总在睡觉,后面三桌的气氛又实在僵硬,他坐在位置上,提着毛笔写东西。有一回写睡着了,宣纸上墨迹晕开很大一片,方框里的“缘”字被遮没了,墨迹外渗,将将沾到鼻尖。
但他在阳台打电话时又实在称得上活跃。
那边的方言细声细调,给我一种熟悉感,我不懂里面的意思,只觉得听着很舒服。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临扬人。
岩乡和临扬接壤,都是温暖地带,四季如春夏,常年不见雪。是我的记忆让它覆上了皑皑白雪。
离开岩乡时,我过于任性。
爸爸给的那些小玩意儿被留在那里,现在肯定没了,唯一带走的玉也被暴雨冲刷,消失在荒山。
我舍下的念想成了永生遗憾。
很久之前开始,爸爸就只活在我的记忆里。时间往前推进,记忆也渐渐模糊了。
我发誓不再回去。
可那些熟悉的语言给了我一种召唤,深沉而凝重,在我的心里回响着。一声又一声,像在邀我进行一场浩大的赌。
……
从见到方煦的第一面开始,我就在不停地反思过去,这很可怕,也是注定不一样的地方:
他好像天生会给人动摇。
而我会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