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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念缘 ...

  •   公元前863年,圣医广招弟子,恰逢武林盛事——天下第一之争,两者皆在蓝曲国国都举行。
      蓝曲国国都名曰竹阳城,自建国以来便是国都,竹阳城的占地面积日益增加,到现在已成为大陆上占地最广的国都。除了占地以外,竹阳城的进出人流量也居高不下,各处做生意的、定居的也是只多不少,因而鳞次栉比的房屋也是一大看点。
      蓝曲国位于大陆中央,几乎每届天下第一之争都在竹阳城举办,且今年圣医放话广招弟子,来往旅客都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冲着这盛事来的。
      牧雨秋也在今年盛事开始之前来到了竹阳城,不过他是独自一人来的,既没有和兄弟们一起,也没有和师父一起。因为他不是来参加天下第一之争的,他是来碰运气的——芸心的医术很好,说不定会来参加圣医招弟子的赛事。
      就算她不参加,哪怕只是凑个热闹呢?他都想去试一试。
      这时,刘定花也在去竹阳城的路上了,但她不是一个人,她身边跟着的不是侍从,也不是叔伯,更不是父母,而是——马书志。
      “你我有婚约在身,我得护你周全,要是再让你像两年前一样被人劫持,恐怕再也解不开这婚约了,我可就要守寡了啊!”
      两人见面时,马书志是这么说的,但刘定花很不以为然,嘲讽他:“就你这三脚猫功夫也想保护我?我还不如带上两个护卫!再说了,你以为我不想解除婚约吗?你口口声声嫌我丑,我还嫌弃你小白脸呢!”
      自从上次父亲将她从明府赎回来之后,她就深居简出,逛街和聚会都鲜少参加,她开始认真学习武功和打理家事,她想要自己变得有用一点,想要成为至少可以保护好自己的人。她知道自己没什么天赋,甚至有点笨,但她可以努力学、认真学,她可以天不亮就起床,也可以在别人都睡了还在练习。努力总是有用的。
      她总会在校练场见到她不想见的马书志,而每次一见到,他必定会黏上来,美其名曰做她的陪练和保镖,实际上就是想正大光明地跟她过招然后把她打趴下!好显得他多能耐。
      马书志还觉得委屈呢!自己尽心尽力追查她的下落,不惜跟明府叫板,最后还是他跟着刘星衍去赎回的她。
      当见到奄奄一息的刘定花时,他竟然觉得她有些可怜,所以回来就没提解除婚约一事,不想火上浇油,谁料自己不说,父亲竟也当忘记了一般!两家就再未提及此事!
      在校练场的时候,哪次他没有让着她?不然她怎么可能完好无损地回家?自己这样一个武艺高强之人陪着她瞎玩,她不但不领情,还造谣说他欺负她!还好谈笑公子是个明事理之人,知道自己不可能欺负她一个弱小女子。
      哼,他大人有大量,才不与心眼窄小之人计较!
      但马书志有一点庆幸的是,原本在有婚约的情况下,待到刘定花及笄了便要进行婚娶之事,但刘星衍主动提出,将此事暂且延后,刘定花刚经大难,需要时间恢复,并且马书志年纪尚小,不急于婚娶。
      然后到现在,两家都没有主动提及婚约一事。
      既不婚娶,也不解除婚约。
      对于马书志来说,这婚约就是个不定时火、药,指不定什么时候便炸了。他仪表堂堂武艺高强风流倜傥,想要嫁给他的女孩一抓一大把,刘定花既无过人样貌亦无姣好身材,脾气还冲,刘家树大枝广,他可不想婚后过上忍气吞声的生活。
      这次他会跟着刘定花前去竹阳城,实际上是马大人的授意,此次两大盛事齐举,定有不少优秀的青年才子在,到时候刘定花要是看上谁,解除婚约便势在必得了。
      马大人对于联姻一事并不很上心,当初订下婚约只不过是一时兴起罢了,既然现在儿子不喜欢这桩婚约,想办法毁掉便是了。
      “还有多远呀?”简朴的马车中探出个姑娘的脸来,看穿着和样子应是清秀的,但其蓝纱遮面,看不清真实面容。
      马夫想了想,说道:“大约还有半日行程便可到离竹阳城最近的一座小镇,不如公子小姐今日就在那里歇息,明日再赶往竹阳城?”
      姑娘回过头看了眼里面的人,里面的公子也探出头来,朗声说道:“还请快些,最近住宿之人一定许多,总不能让这位小姐睡大街罢。”
      那姑娘横他一眼,关了帘子。马夫笑道:“公子放心,我在镇上有亲戚,要真没了住处,公子小姐若是不嫌弃,去我那亲戚家住一宿便可!”
      公子说道:“我不嫌弃,倒不知道这位小姐是否嫌弃。”
      那姑娘闷闷答道:“你少针对我!我才不会嫌弃!”
      那公子轻哼了一声,不满道:“要不是你方才瞎叫,我怎会被人追打出来?”
      “哼!”
      马书志和刘定花自出门开始,就没消停过,不是斗嘴就是动拳脚,真个跟欢喜冤家似的。
      马书志看不惯她脸上的蓝纱,说大夏天的热不热啊?你又不是什么绝色,遮着也没什么悬念啊!刘定花说他懂个屁,她就愿意遮着管得着吗?人家温州女子出门都戴个面纱的,多好看呐!
      刘定花脸上的花,刘夫人想尽了办法也没给她抹掉,脸上始终有印子,从那开始,刘定花出门再也不以真面目示人,她怕,怕别人议论。面有刺字,等同奴隶。
      马书志其实知道她的想法,但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的,不过是个印子罢了,谁身上还没点伤啊!但女人可能就是不同的吧,她们在意自己的相貌更甚于内在。
      到达小镇时,天将黑,两人问了好几家客栈都说没空房间了,总算有一家有空的,却只有一间,两人你看我我看你,不约而同地拒绝了和对方住同一个房间。但他们四处问得都累了,在旁等候的马夫趁机上前,说自己亲戚家客房多,两人便跟着去了。
      去往竹阳城的路上,小镇并不多,所以住宿和餐食成了这个小镇收入的大来源,就连农家也腾出了一些房间来做收费的客房。马夫亲戚家的客房剩余也不多了,但两间还是腾得出来的,马书志和刘定花住在隔壁。
      当晚,刘定花做了个梦,梦里有玲珑玉、有麦田、有黑影,还有一张不甚清晰的男性脸庞,醒来发现满身大汗。
      次日,两人依旧雇了该马夫往竹阳城去。
      两大盛事齐齐召开,城中治安需要更多的人力,这一点在城门处就得到了体现,进出城门的人都各自排成两列,依次接受检查,没有一丝骚乱。
      进了城门之后,也不见随处摆摊之人,有的只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和整整齐齐的店家。来自各个国家的人不少,什么装扮的都有,所以刘定花的面纱一点也不显得奇怪。
      圣医的考试地点在城北,而天下第一之争的比武地点在城南,刘定花对医术不感兴趣,便直奔城南而去。
      牧雨秋却是直接住在了城北,他打算从自己到达的第一天开始就死盯赛场,连住的客栈房间都是高层带窗面向赛场的。
      几天后。
      “师兄!这个好吃!”芸心一手端着小盒子,一手捏着根竹签,不时插一块东西到嘴里,一边吃一边跟身边的人说话。
      鬼医作无语状,自从进了竹阳城,她就没停过嘴。师妹明明不是个话多之人,可就是一吃上零嘴就停不下来。难得有女子有如此大的胃口,可就是吃不胖。
      这竹阳城鬼医不是第一次来,并且他对吃的毫无执念,所以一路只顾拽着师妹前行。
      但芸心是第一次来竹阳城啊!这里的房子与定陶国的不一样,这里的人穿得跟定陶国不一样,讲的话与定陶国不一样,吃的也与定陶国天差地别!她对于这些新鲜的事物都感到很好奇,一路上瞪着大大的眼睛,完全闭不上小嘴巴。
      虽然每个国家的语言和文字不一样,但所幸有几个国家联合制定的“官话”,蓝曲国和定陶国都是参与其中的国家。芸心从小便跟着雪姨和垂珠姨学了温州话、赵国话、定陶国话,当然也包括官话。
      芸心此次出来身上没少带钱,何况她身上随便一个物件都不便宜,随时可以拿去当了,但她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总有人要帮她付钱呢?
      比如方才买吃的就是,她刚站定,围观了其他买吃的的人之后,便有人走到她身后,要了一份,然后递给她。明明不认识啊!她愣愣地接过吃的,道了句谢,她很想问:“请问你是哪位?为什么要买吃的送我啊?”但师兄很快把她拉走了,不给她说话的机会。
      所以吃完了好吃的,她还在问:“师兄,为什么他们要给我买吃的呀?”
      “你是不是傻?别人给的东西能随便吃吗?”
      “可是……新鲜出炉的哎,其他人也在吃啊……”
      鬼医叹了口气。
      “所以……师兄,他们为什么要买吃的给我啊?”
      鬼医瞥了眼秀色可餐的师妹,真该让她戴面纱出门的,要不要这么引人注目啊!他是来窥探圣医招徒弟的,不是来大张旗鼓砸场子的!她小时候明明没有这么漂亮啊,而且还很黑的!
      芸心看他上下打量她的眼神就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说道:“师兄,你不要再说我的肤色了,雪姨早就给我养白了!哼~”
      “师妹,你真的想知道为什么那些男人要送你吃的吗?”
      芸心连连点头。
      “因为他们想娶你。”鬼医不想给纯洁的师妹灌输不好的思想,只好这样委婉说道,“你这样招摇过市,引来这些男人,已经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了,你知道吗?”
      “咦~”芸心表示不服,“你少说我了,你自己还不是引来一堆女子的注目,你瞧,她们可都是看你的,不是看我的哦。”
      芸心朝着他旁边努嘴,那屋檐下的少女们打着伞,目光不正随着鬼医的移动而移动着吗?连雪姨都说,师兄是她见过的最文质彬彬帅气逼人的鬼医了。垂珠姨说,比起他师父来,是好看得多了。气得师兄的师父差点当场暴毙呢!
      只是可惜呀,身为鬼医,便终生不能嫁娶,亦不能有相交之欢,否则便不配为鬼医了。
      不过这么多年来,确实没见着师兄喜欢过什么人,他长年与药打交道,身边的人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被这么多人注视着真是……”鬼医忍住了当众动粗口的心。
      芸心知他烦躁,于是主动挽住了他的胳膊,说道:“这样他们以为我们是一对,就不会再多生想法了罢!”
      鬼医不在意地点头,他们从小一起长大,肌肤之亲只多不少,何况在他眼里,什么人都只是一副躯体罢了。而芸心情窦未开,对于师兄只是单纯的师兄妹之间的情感,或者说在她眼中,师兄不是可以做相公的那个人。所以两人对此不以为意。
      但别人却不这么想,尤其是楼上那位。
      牧雨秋几乎是瞪穿了那两人挽着的手,难道他们是……不,他不信!
      圣医赛场初试,考记忆力,百种药材分别装进同样的盒中,给一刻钟的记忆时间,一刻钟后,每名考生将药材的名字及位置标注在发下来的格子纸上,前后加起来半个时辰考完。
      考核的标准当然不是记全,超过四十种即可,但没有识药基础的人和记忆力不佳的人,基本上可以在这一关被排除在外。能做圣医的人,绝不可能是一般人。
      初试结束时已是傍晚,人们纷纷散去。鬼医和芸心也夹杂其中,芸心悄悄问他:“师兄,你记住了多少?”
      鬼医自信答道:“八九不离十。”
      “啊……我才记了大概七十种,你竟然能记全……”芸心一脸懊恼。
      “小心脚下!”
      芸心光顾着懊恼,没注意脚下的石梯,要不是鬼医及时将她搂住,恐怕她已栽到拥挤的人群中去了。
      牧雨秋在后面皱了皱眉,既是师兄妹,却又举止如此亲密?
      今日武林盛事并未开始,所以刘定花跟马书志住城南到城北,来了圣医这边凑热闹。
      圣医本人满头白发,长长的白胡子,又穿着洁白无瑕的衣裳,活像个老仙人,倒很符合圣医这个称呼。但是要记那么多药材未免太难了吧,刘定花试了试,自己最多能记住二十种,而且还不知位置对错与否。马书志炫耀自己能记住四十种以上,也不知是不是真的!
      两人随着人群散去,你推我让之间,有个撑伞的姑娘不小心撞到马书志身上,一个趔趄就要往地上栽,幸好马书志眼疾手快,将其扶起来,还微笑问她没事吧。姑娘自然是小脸一红,说没事,然后捏着手帕红着脸离去。
      刘定花不屑于看他撩拨小妹妹,转身的时候却被谁撞了一下,抬起头来,那人的面庞却在面前一闪而过,没有停留。而她却仿佛被定住一般,那张脸……那张脸!那张脸她见过的!
      可那人已远去,刘定花拨开面前的人群,想要追上去,但是已然找不到那人的背影了,她认不出他的背影……
      “你在找什么?”马书志追上来问。
      刘定花愣了会儿,落寞地摇摇头,说没什么。
      她撞到的人正是牧雨秋,而牧雨秋却没注意到她,一心跟着前面那两人。
      那两人一路讨论着此次圣医的初试,芸心说到里面有些药材竟是自己都未能采摘过的,鬼医说圣医看起来不比自己师父年轻,竟到现在还未退位,难道是没有什么得力的徒弟?
      芸心想了想,说:“天下医术奇才,谁不仰慕圣医?想做他徒弟的比比皆是,总有一两个天才,怎会到现在也没一个得心应手的徒弟呢?我听说,圣医每次开试招徒都不是为了给自己找接班人,只是为了向更多的人传授自己的医术罢了。”
      鬼医凝眉:“每次开试,圣医也只是草草露面,并不多做停留,那么远的距离,谁又能看清圣医模样?每每听人说起,都只说是个发须尽白的老头子,十多年前便是这副模样,现在还是?还是说,十多年后,他仍旧如是?”
      “师兄言之有理,我听过的圣医一直是这般形容,到底是他从未年轻过,还是他从未变老?”
      世上三人医术最高——圣医、鬼医、怪医。
      怪医行踪难定,救人与否全凭心情,鲜少有人讲明他的真实面貌,有人说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也有人说是满脸乱髯的大汉。总之,鬼医自记事以来便没见过这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怪医。
      圣医面慈心善,向来以死扶伤为己任,世人也都传圣医鹤发白须、瘦削身材,总之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这样的设定符合人们心里对于仙人的定义,所以也从没人去追究圣医到底是何模样。
      “说的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实际上,也没几个人见过真的圣医吧?圣医的假徒弟倒遍地都是。”鬼医如是说道。
      而鬼医居于明府,除了听命于明府以外,也拿钱行事,但能请得起鬼医的权贵也是不多。
      圣医、鬼医、怪医三者几乎从不会面。芸心见师兄接任之后,很是好奇圣医和怪医的挑选接班人方式,但怪医遍寻不着,于是来看了圣医的招徒大选。
      两人缓缓而行,渐渐地便上了桥,芸心正好奇地从桥上望着远处的景致,不期然被师兄握住了手,她惊讶望过去:“师兄?”
      鬼医表情略冷:“桥头,有人跟踪。”
      芸心一惊,难道是有人认出了师兄的身份?鬼医在江湖上的仇家可不是一般的多。她顿时心领神会,回转头继续往前走,还时不时地聊天,假装他们什么也没发现。
      “师兄,你看这个簪子好看吗?”芸心随手拿起一支,就要往头上插。鬼医另一只手拉住她,将簪子夺过来,然后亲自给她插上,其动作之轻柔,表情之专注,简直令旁人看了都会羡慕这对神仙眷侣。
      小摊子的老板高兴极了,本身他这摊子就没占到好位置,再往前走便是幽深的小巷子了,难得来了客人,赶紧推销一波。何况这对年轻人一看就很恩爱,少年一定会为姑娘买下这簪子的!说不定一高兴,再买点手镯什么的!
      殊不知老板以为的这位“少年”如此专注,只不过是将注意力放在了跟踪的那人身上,那人要是再跟的话,他们便将他引进小巷子,然后再杀掉!这世上想杀鬼医的多了去了,后面那人虽然感觉得到武功高强,却不怎么懂掩饰自己的行踪——他们走他跟着走,他们停他跟着停,这跟踪得未免太明显!
      从头到尾芸心都没有回头去看,却同鬼医一样,清晰地感觉得到身后那人跟得越来越近。
      牧雨秋一路跟着,他很想掩饰自己的行踪,但是又很希望芸心能够发现自己,就带着这样矛盾的心理,不知不觉就没能掩饰好。然而前头那两人像是根本没发现自己似的,从上了桥开始,牵着的手就没松开,不仅边走边吃,现在还亲手给戴簪子了?!
      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定定地看了一会儿芸心的侧脸之后,转身朝反方向走去了。
      夕阳从他的背面打过来,他能看见自己的影子越拉越长,巷口的人好少,他的影子孤单地躺在地上。
      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刘定花曾问过,绑架自己的人是谁,百般缠问下,马书志告诉她,是牧雨秋。她的直觉告诉她,牧雨秋便是那个人的名字。这个人在江湖上不是很出名,但是他的师父柳三刀却是使刀的人中,少有的几个叫得上名号的人。所以马书志知道伤了二堂主的人刀法十分厉害时便去找了几个使刀厉害之人,包括柳三刀。
      柳三刀说自己确实有徒弟使刀,但已经离开自己了,自己只知道他手下有一帮人,具体做了什么他不知道。
      于是范围很快便缩小,马书志在看过柳三刀的刀法之后,直接断定是牧雨秋所为。
      值得一提的是,当柳三刀知道是自己徒弟绑架了谈笑公子的千金之后,露出了不明意义的微笑,像是嘲讽谈笑公子连自己的千金都保不住,也像是嘲讽马书志。他直说,此事与他无关,若是他们想要他出面找到牧雨秋,他定不会插手。
      “他牧雨秋已离开师门,是死是活与我何干?你们即便是利用我来威胁他出现,我柳三刀是死是活又与他何干?何况,就凭你们几个,打得过我?”
      柳三刀很自信,他也确实有这个底气,他一身硬气活了这么多年,打败了不少榜上有名的高手,包括排名在谈笑公子前面的人。
      但柳三刀却一直不在榜上,一是他轻易不出手,二是即便他出手了,除了对手以外没人看见。谁知道他使了几分力?立榜之人又如何能随便为他定位?
      马书志自知不能硬碰硬,何况本身此事与柳三刀并无多大干系,自己是官府中人,行事应多加小心,不能随便抓人。斟酌之下,只好甩下一句“你若见到你徒弟,定要叫他来自首”,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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