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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岸汀无白沚 ...

  •   看到玫瑰两个字,我首先想起的还是那位旧识。

      只能算是旧识么?也不是,我们是很亲近的,起码在我看来是亲密过的。虽然现在也亲密在一起,但我摸不懂一捧灰在想什么,所以,不能笃定她也觉得我们很亲密。

      分离的时候吵过一架,说不定,她已经不觉得我和她有过什么关系了。

      这捧灰深深扎根二十四桥的尽头,销匿在人潮滚滚之中,那个地方,我曾经在暗夜星尘之中匆匆赶过,于她有了一面之缘,倾身靠近,用一把油纸伞沉沉地遮住她暗淡的眼神。

      她搬来二十四桥旁边的乌衣巷时,我正好从桥另一端参完会回来,垂着脑袋匆匆路过,听见锅碗瓢盆叮叮当当响的热火朝天,不自觉抬头一看,只见一垒高高的杂物堆在那户人家的门前,有个妇人高声嚷嚷,一个小女孩在地上玩蛐蛐,沉默不语。

      蛐蛐跑得挺快的,她的注意力全在捉它身上,没过多久,一人一虫就蹦跶到了我的跟前。我觉得有趣,就没有拦着,于是她就一头撞上了我的膝盖,迷惘地抬头。

      我自认为很和蔼地笑着,倾身下去,笑眯眯问道:“小妹妹,你是新搬来的吗?”

      空中纷纷扬扬飘洒着极细的雨丝,我怕她头发被打湿了,就把手中的油纸伞微微一歪,遮住她整个身体。她一怔,抬头看那撑将她笼罩在一片荫庇下的伞面一眼,摇摇头,想了想,又点点头,一把逮住蛐蛐,转身就跑了。

      我灰溜溜地起身,摸摸鼻子,已经走到了家门前,男友斜倚在门框边,手中攥着一册书,扶了扶眼镜,看过来,朝我微微一笑。

      我也笑,直起身子过去,问他:“新搬来的住户么?”

      男友不经意瞥了一眼那玩弄蛐蛐的小女孩儿,低声道:“护着点就是。”

      我也看了一眼那沉默异常的小女孩,点头。

      我从事的工作需要大量的纸,还不能是普通的纸,得是宣纸,这种纸在二十四桥原本就储备很少,我寻思如果今日再不去钱巷那边买一些回来,明日的通讯就得断了,于是大清早的就撑伞出门了。

      钱巷离这边不近,宣纸又该死的很受欢迎,我几乎跑断了腿,才买回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距二十四桥还有几里的时候,我本能察觉有异动,略一思索,就闪身掠进乌衣巷旁边的一座酒家幌子下头。

      心里“咯噔”一下,心想不会是男友出意外了吧?

      当然不可能,他常年装腿断,装的我都快信了。出意外的不是他,而是那对我一眼就看出来身份不平凡的母女。

      小女孩好像跑了,蛐蛐在玻璃瓶里挣扎不休,一个警官心满意足收回了手中的枪,朗声吩咐:“带走!”

      他们毫不避讳百姓的流言蜚语,对他们来说有没有都一样。光明正大拖着被一枪毙命的妇人昂首阔步,我再从幌子后面转出来的时候,低头直踩上一条拖的长长的血路。

      身前有人沉沉叹了口气,我抬起头来,男友坐在藤椅上边,手中仍然携一册书卷,病殃殃咳嗽一声,正在看着我。

      我深吸一口气,走过去,把他的书夺下来:“还看,她到哪里去了?”

      男友看向我们的屋子,我顺着往里面一看,窗棂便探出来一个小脑袋,正是她。

      她叫史白沚,从此就跟着我了,虽然我比她大不了多少,但她永远都叫我一声妈。

      我真的没有这么老,我才刚成年。

      她也并不是对我的工作一无所知,我猜也是,她那么机灵,一定早就猜出来了。

      有一回我出门去,正巧男友也被派了任务,不是什么很难的任务,还有点人性化,她那时已经有点大了,追出来,说要跟我们一起去。

      我思忖着,其实也再瞒不住她了,只是我害怕她见了漫山的前辈们,会干傻事。

      人的担忧就是心底深度认可的反映,她不负我望,做出了那个我最不想听到的决定。

      她踩着被黄土湮灭在尘流之中的尸堆上,在漫山遍野的墓碑中转过身来,神色很凝重,对我说:“我要进城去。”

      我一下子有点站不稳。

      不放人是不可能的,白沚做的决定没什么人能反转,哪怕她叫我一声妈,我也毕竟不是它亲妈。

      我放她走了。

      城中屡屡有友人传来消息,以往我都会洗耳恭听,现在却变成非听她的消息不可了。

      男友的病越来越重,现在他不用装瘸子,却已经与瘸子无异,成日瘫倒床上,咳嗽不止。

      有一回,我破天荒熬了冰糖雪梨,正要端给男友喝,一个人就在风尘呼呼之中迈了进来,我定睛一看,就是那个经常来传消息的友人。

      他道:“不得了咯,颜总司令要娶妻了。”

      我疑惑:“颜总司令娶妻关我们什么事?”

      他摇摇头:“跟你没关系,但跟小白有关系。”

      我喂汤的手蓦地一顿,一刻停滞之后便又一调羹塞进男友嘴里,漫不经心问道:“颜总司令要娶的是她?”

      他答我:“原本是她,后来毁约了,娶了另一个人。”

      调羹没被我取出来,因为拿调羹的人早就呆住了。

      男友疲惫地看着我,轻轻咬了咬调羹,示意我回神。

      我这才回过神来:“哦……”

      友人帮我照顾男友,我一个人千里迢迢入了京城。

      颜总司令的酒宴很大,出手也很阔绰,我抱着手臂默立角落,盯着来来往往的人。

      不论何时何地我都能一下子认出她,也特别了解她。我猜事情也一向很准,比如我要在这里堵她,就是料定了她一定会偷着来这场喜宴,果然,她就算把帽子压得再低,我也还是一把拽住了她。

      她看见我的脸,一惊:“义母……”

      我一言不发,拉着她就出门了,没有骂她,也没有质问她,只和她心平气和地长谈了很久。

      我原本的打算是,她应该是很伤心的,然后对颜总司令很绝望,我要把她带回那个避风港去。

      但长谈结束之后,我走了。

      走得狼狈异常。

      虽然两个人的语气都很平和,但我觉得我们应当是吵了一架。

      这一年我24岁,她16,我们从未有过意见不和的体验,这是第一回。

      京城有点大,我来的时候没感觉路很长,走的时候却异常漫长,走了几乎一个下午,还没有能出去。

      环绕京城的有一条长长的河,上头星星点点飘着许多光点,斑驳而梦幻,走近一看,才觉晓是花灯。

      我应当是最不相信这些东西的,但这次却神使鬼差买了一盏,将它小心翼翼托到了河面上,轻轻一推,它就颤颤巍巍飘了出去。

      对面有一个人看见了它,沉默片刻,捞起来。

      我睁大眼睛。

      没见过捞别人花灯的,这是不是有点儿不礼貌?

      那人是一个算命先生,看了看花灯里的内容,摇了摇头,又把它放回了湖中。

      他隔得老远对我比口型。

      我看完了,转身就走。

      后来我才想起来他说的是:“此一放手,凶多吉少。”

      我想不起来花灯里写了什么,只知道下意识就把满腔愤懑发泄在了那一张小小的纸上,这辈子我从来没有爆过这种粗话。

      风雨兼程五六天,我终于到了家门口。

      见到那堆高高的土堆,愣了一愣。

      友人果然履行诺言,牢牢守着男友,现在就坐在土堆旁边一口又一口地抽烟,看我到了面前,深陷的眼窝才舒展开了一些。

      我突然想起来花灯上写了什么内容了。

      后退两步,立即转身,想也知道我要夺路狂奔回去吧?是的,我是这么想,但我被拦住了。

      不是友人,友人没拦着我。

      有别人拦着我了。

      一个人捧着一个盒子,翻身下了坐骑,一步一顿朝我走过来。

      我愣愣看着那个盒子,那人直直朝我走过来,问我:“是史白沚小姐的母亲么?”

      我吞咽半晌,思索再三,道:“是……”

      那人微微一笑,将盒子递给我。

      “那我找对人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已经忘记了是怎么故作淡定地接过盒子,又是怎么故作淡定地为那堆土上了香了。

      友人宽慰了我几句,就走了。

      接下来的事情我已经全部忘记。

      往事肝肠寸断亦或是荡气回肠,都无须再提,其实人终于会落到这种境地的,我可能更惨一点。

      遇到这种情况,我告诫自己不要气馁,要振作,也没有疯没有狂。

      只是第二天就向上级请了一把枪,对准了自己的眉间。

      即便是我要扣下扳机的那一刻,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的,还是那张脏兮兮的面孔。

      再一转念,变成了那张在暴风骤雨之中皱着眉头说我要的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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