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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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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和毛毛都非常不甘心,但威力的戏份的确很少,对他的介绍也不得不到此为止。但每每想到这个男孩子,我还是只想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绅士。
对于涂涂,我则想到了另一个形容词——辣妹。
这或许是小型狗的通病,见到同类就要秀一秀不用放大镜都看不到的小白牙,还有实际上不怎么受欢迎的公鸭嗓。
毛毛和我一样,内向又不善于表达,遇到热情如火的女性自然无法应对。就在她被涂涂追逐着落荒而逃时,我则以十分学术的眼光看出涂涂也是吉娃娃的远亲。但一定比毛毛近一些,因为她在威力面前也表现的像个□□的大姐。
我将毛毛抱在怀里,轻轻抚平炸毛的黄坎肩。毛毛在发抖,这让我感觉到了柔弱少女的恐慌与无助。在颇为傲慢的瞪了一眼涂涂后,我甚至没有想到这是我有生以来,看她的唯一一眼,就抱着惊慌失措的毛毛回家了。
更让我没有想到是,这个被我故意无视的小辣妹,会在日后成为毛毛的一块心病。
事情从年前开始,在年后结束。
每逢过年,爸爸都会得来几只野味。我不知道他在哪里认识的猎人朋友,但这位朋友很大方的送了他一只白色的兔子,那种在冬季的深山里难得一见的野兔。同时,为了提高她在本文中的地位,我打算把她看做嫦娥仙子的玉兔。
玉兔来到家里时已经没有气息,并且冻得像冰块一样硬。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爸爸不能立即给她去毛剥皮,必须得缓上几天。
玉兔的出现,也在家中造成了不小的恐慌。
毛毛和贝莉都对这只外来兔子充满警惕,时不时的凑上前嗅一嗅,或是用小爪子巴拉巴拉。我猜想,贝莉只要敢于张开她的大嘴,一定能将玉兔一口吞下去。不过,她们没有那样做。就算爸爸和妈妈都认为,这两只狗狗是闻到肉味才忍不住接近玉兔的。但我宁愿坚持我的观点:这是出于对生命的怜悯。
事实证明,我也错了。
我不该因为多吃了几块红烧肉,就妄图把自己想象成济世救人的济公活佛。更不应该拿着一本宣传素食主义的小册子,苦口婆心的劝说贝莉放弃口中的卫生纸。我就只这样一个敏感的人,但却粗心的忽略了爸爸对毛毛说的那句话:“看,这是涂涂。”
雪白的玉兔,安静而美丽。纤长的双耳,柔软的皮毛,鲜红的眼睛,这和对面楼下买水饺家的那个呲牙咧嘴眼小无神人见人烦见狗咬狗的傻大姐哪里像啊!
可是,毛毛却像捍卫灵魂一样,向全家人(主要是贝莉)宣告:那,就是她的涂涂,她一只狗的涂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