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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待宵 ...

  •   6/11/2010 19:37,金落日区牧柳街,金狮酒吧。

      酒吧里灯光紫红,音乐震天,这才刚刚入夜,室内却早已热闹非凡,形形色色的酒客交杯换盏、大声笑骂,时不时摸一把路过的女侍应的屁#股,乐队成员正把音响往空荡荡的舞台上搬,几个穿着大胆的男女斜倚吧台,捏着酒杯,眯着双眼搜寻今晚该钓哪个冤大头。

      在远离舞台的角落里,一个穿着满是油污的红褐色格子衫、戴着看不出本色的棒球帽的发福中年男人没骨头似的堆萎在椅子里,拿着方杯抿了一口威士忌,帽檐下一双眼睛却露出一丝精光,从左到右扫过整个酒吧,随后从兜里掏出一根笔状的黑色圆棍,在一端轻点三下,一张矩形的透明屏幕以圆棍的高为短边,缓缓地从圆棍侧面展开,一众应用图标跃上,看来竟是个Pad。

      男人从圆棍中抽出一根细电容笔,点开了备忘录里最新的一项,从头浏览了一遍;上头写着:

      “6/9/2010,接友曼德·斯托尔克委托,调查盖尔·杰罗德出轨一事,手头的活忙完后开始。
      6/11/2010,盖尔·杰罗德,金狮酒吧驻唱,酒吧1800开门,乐队通常1930前后登台。”

      他在后面加了几笔:1937,不见人影。

      这人就是住在小唐人街的私家侦探托马斯·周。两天前,他的酒友曼德大着舌头打电话来,口口声声哭诉怒骂自己老婆疑似出轨的行为,并且反复强调只要托马斯抓住了盖尔的小尾巴,他就愿意付一千美元。

      托马斯倒不太在乎自己这个素来“节俭”的酒肉朋友哪儿来的这么一大笔钱,还花得毫不心疼——在这忒洛斯市,一切皆有可能,说不定捡了个横死垃圾场的可怜人的终端,就能获得好大一笔意外之财呢。

      自从几年前离开公司武装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定居,他就逐渐学会了忒洛斯的潜规则:最好别多管闲事、自找麻烦。哪怕辗转许多日子,摆小摊做过厨子,在黑#市拧过螺丝,乃至于赚外快给枪#械做非法改装,但托马斯直到最近选择了做一个私家侦探后,才慢慢地摸清了这个道理;追查一只智能伴生伴侣的失窃都能查到老兵会的二把手身上还闹得鸡飞狗跳,这经历他可不想再来一次了。

      但是他胆小的老朋友曼德,还有自己也见过几面的盖尔——那女人虽然有些爱慕虚荣,但是人很机灵,难得算是在这座被机械感染的冰冷城市里还残留点人性的家伙,总不至于真的闹出什么大乱子来,再加上一千美元可算是个肥差,接也就接下了。

      他只记下这寥寥几笔,便又收好终端,装作一副头昏脑涨的酒客模样,继续借着喝酒的动作观察着整间酒吧,视线从吧台边掠过。

      吧台附近,一个穿着暗红色长裙的女人神色仓皇,双手的手指搅在一起,时不时抬手扯一扯胸前的布料,好遮得更严实些,初次进酒吧夜店的清纯少女似的,眼睛都不敢抬,生怕对上那些紧盯着自己的视线,在如此喧闹火热的场所里,汗水更是从额头不断滴落下来。

      “怎么了,红,今天这么紧张?”在她身旁的短发女人朵莉笑道;她与红正相反,穿着简单飒爽的衬衫和超短裤,衬衫的扣子尽数解开,只有衣摆掖进裤腰,随着拿起酒杯的动作,在紫红灯光下露出大片令人遐想的肌肤,“该不会瞧见你那死鬼男朋友了吧?要我说,他有哪儿好的?不如今晚钓个有钱凯子,赶紧甩了他算了。”

      红尴尬地笑了笑,赶快举起杯子喝了一口酒,又差点被辛辣的酒液呛到,咳嗽忍了一秒,还是咳了出来,幸好灯光浓郁,呛得脸红也不明显:“咳……朵莉,别这么说,我们早就……就断了。”

      朵莉轻哼一声,摇晃着酒杯:“是啊,断了……怎么断的?三天两头打电话,‘哎呀亲爱的,我们已经不能见面了,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煲电话粥时互称亲爱的,而且我不许你这么叫别的女人’!”

      “我……我可没这么说过。”这回红的脸涨红得明显。她不安地又喝了一大口,试图掩饰自己的慌张,“这次是真的,真的……”

      “或许吧。”朵莉耸了耸肩,抬头就看见个身姿挺拔、脸蛋漂亮的年轻男人有目的地向这边走来,不由得吹了个口哨,碰了碰红的酒杯,“总之抓住机会,宝贝。”

      说完,她向男人眨了眨左眼,便转身离开了这一小片空间,而那个男人则坐在了原本朵莉的位置,向红点点头,声音低沉又轻缓,压着一丝慵懒的磁性:“介意我坐在这儿吗,小姐?”

      红情不自禁地抬眼看了看这个男人;他有一张本钱足够的脸,眉目冷肃,又被酒吧暧昧的灯光柔和许多,相比之下,右脸颧骨上那道长长的伤疤甚至为他添了些许故事般的野性,比起她所见的那些金属脑壳,早已算不上什么凶恶吓人了,甚至……难免令人好奇,他经历过什么。

      她一时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迷失,又在对方专注而带有半分侵#略性的目光中回过神来,不由得本能地一凛,连脖子都红成一片,到底是把一瞬间的后背发麻当作了害羞,赶忙摇了摇头,正要喝酒假装镇定,才发觉酒杯中只剩二三冰块,一滴酒都不剩了。

      “两杯玫瑰之妒波旁,”男人及时地转开目光向酒保说道,随后偏过头来,“一杯请这位小姐。”

      酒保会意——这种泡妞手段可不少见。他为两人倒上酒,识趣地移开了视线。

      男人把吧台上的其中一只酒杯向红推了推,接下来却并不急着开口,而是体贴地安静抿了口酒,意思是让她自便;那种被锁定一般的紧迫感陡然消失,红这才稍微放松一些,心道多半是错觉,有点僵硬地端起酒杯尝了一口,纷乱的心绪分辨不出味道,只是觉得比刚才自己喝的牌子要甜上一点,更好入口。

      这可比想象中的搭讪要温和太多了。她很快地说服了自己:酒都请了一杯,又不是什么大街上偶遇要联系方式,这可是酒吧,猎#艳嘛,产生那样的错觉也正常。刚刚的紧张过去后,她已经开始有些享受被对方的目光追逐的乐趣了,还情不自禁地绾了绾耳鬓的发丝;当然,最重要的是对方没有分毫猥#琐,反倒彬彬有礼地保持着令人舒适的距离,虽然穿得休闲轻松,但背挺得比那些西装革履的家伙还直,再加上脸也漂亮……她往常素来内向胆小,要说没向往过受欢迎是假的,头一回来酒吧就有这样的待遇,心里某处的虚荣也小小地被满足了。

      更何况她确实不太适应这乱糟糟的欢乐场,身边有个男人静静地陪着,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让她避开了那些肆意得让人身上冒虚汗的视线,更让她安心不少。

      一杯酒啜着啜着不自觉地也就又喝完了,总共两杯威士忌下肚,红已经晕晕乎乎不知身在何方;她以前就不怎么喝酒,更不知道自己酒量大小,也就别提一次喝两杯高度酒了。她想着偷偷看一看身边人的脸,却又因为醉酒而几乎毫不遮掩,直直地偏着头,眼睛探究着那道长长的伤疤。男人也适时放下酒杯、好整以暇地转过头来,紫红的光似乎驱走了他黑色眼眸中的冰冷,温和了许多,光芒流转间,她在他的瞳孔里看到自己的影子。

      就像……

      准星中心的目标。

      “看来我们都不大适应这儿,不是吗?”他低声说,这让红不得不为了听清而靠得更近,“这里太吵了,你愿意与我出去走走么?只在附近……当然,如果你不愿意——”

      “——我,”红酒气上涌,早就想离开的想法轻易和他言语中的亲切与诚恳不谋而合,急急地打断了他的话,“我当然、当然愿意……”

      话音未落,她察觉自己有点太急了,小声嗫嚅着:“我……我没有别的意思……”

      男人却轻轻地勾动唇角,露出至今为止的第一个似是而非的微笑来,仰头喝尽最后一滴酒,接着轻点吧台桌面,腕带显示屏一亮,“叮”地一声脆响,已经将钱付好了。

      “我知道。”他站起来微微躬身,将小臂横在她的眼前,“走吧。”

      红挽住他的手臂离开金狮酒吧时还颇为迷糊,与男性如此亲近对她而言是头一遭,那种结实有力的触感与身边的女性朋友的肢体触感大相径庭,这让她心跳飞快,站在门外时被那初夏夜里的熏风一吹,酒劲儿更是蒙住脑袋,想着找点话题,嘴里却念念叨叨,忍不住地抱怨:“真不知道酒吧这地方有什么好的……要不是……要不是朵莉,我才不冒险过来……”

      男人——也就是在邮件里花了一番功夫才通过找到“金狮酒吧”这么个关键地点的余轻略略挑眉,想着自己还没套话,这位倒是嘴快,看来是真的醉了,也就顺着她的话往下说:“你的第一杯酒并不适合你。你不喝酒?”

      “那倒是小事,”她嘟囔着,也没注意余轻听上去关注自己许久了,“一觉醒来就多了个纠缠不清的‘男朋友’,还说知道我会来这儿,要给我好看……谁招他惹他了?我可不认识他……”

      这话说得足够清楚了,省了不少麻烦。余轻抬眼瞥了一眼天上的“蜂鸟”警备无人机,轻叩腕带,随后引着她向一处寂静巷子走去,一边引诱着她说更多:“看来……你和朵莉关系很好。否则也不会冒险赴约,对么?”

      朵莉。他暗自记住了这个名字。

      红没有一点察觉,她本来就不胜酒力,此时更是有点跌跌撞撞,也顾不上对方一路都礼貌地尽量避开肢体接触,几乎一小半身体重量都挂在他的手臂上:“我也是今天……今天才认识,我得看着她,不能让她和什么……什么托马斯说话……”

      余轻在小巷中站定,面向着红,停顿了片刻,替她轻轻地理了理被风吹乱的长发,注视着这张年轻稚嫩的脸庞,将她的模样深深地记在脑海里,这才轻声说道:“小姐,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红怔怔地抬头看他,本该是暧昧的气氛,她却感觉到从在酒吧起就若隐若现的危机感骤然爆发,后颈一凉,酒瞬间醒了一半,剧烈的心跳几乎扯住她的肺部,让她无法呼吸——是了,是那双眼睛;离开了酒吧的紫红灯光下温和的错觉,那双眼在夜色下冰冷非常,竟似刀锋!

      她只觉得双腿一软,居然向后踉跄一步、贴在墙上,声音发抖:“你……你要干什么?‘蜂鸟’……对,这里可是有‘蜂鸟’的……”

      那巷口的警备无人机静静地闪烁着红蓝警灯,只可惜摄像头没有转向巷内。

      余轻并未阻止她后退,而是收回了手,慢条斯理地褪#下皮夹克外套,执拗地又说了一次,却比方才语气更冷:“告诉我你的名字。”

      随着衣摆撩起,他腰间的快#拔#枪#套也显露出来。红再缺乏常识也知道,他是故意给自己看到的——他想杀人!

      此时她才觉得对方脸上那道疤可憎骇人。狰狞月色下,她更觉腿软,又强撑着站直,嗓音哽咽:“我……我叫于红,求求你,不要杀我,求求你……”

      必须得跑。可人能跑得过子弹吗?跑不过也要跑。莫名其妙卷进什么游戏,为了活下去答应了什么莫名其妙的任务,甚至在酒吧喝了两杯就要莫名其妙被杀,这都是什么倒霉事!必须要跑,趁着这个神经病还在脱衣服——她才刚大学毕业,还有很多事没来得及做,哪怕回去之后多借一点钱治病,也比这样要好……!

      只是刚侧过身还来不及迈步,喀啦一声机械脆响,一把拧着消#音#器的黑沉沉的手#枪已经顶在她的太阳穴。

      那双冰冷如初的眼眸看了她最后一眼,便用翻到里侧的衣服挡住了自己的头脸,随后毫不犹豫地开了三枪!血液飞溅,血点子洒在里衬上,在漆黑夜色中竟看不出颜色。

      眼看着视线下方那双小腿一软,人体栽倒在地,一张血肉模糊的脸面朝着他淌下血来,余轻才放下衣物,将枪裹在里面包好、抱在手中,弯腰最后摸了摸凝滞的颈动脉,随后一身干净、神情如常地从另一端离开了小巷,平静得不像才夺走一条大好人命,而像是只去喝了杯酒。

      五分钟后,背对着巷子的“蜂鸟”才转过来,红外摄像头扫到一具可怜尸体,顿时警铃大作,飞至前去提取DNA和血液样本,等待局里定夺。

      勤勤恳恳的机器并不知晓,这桩命案只会被装装样子地调查,随后就会和其他发生在穷人身上的命案一样,不了了之罢了。

      第一天,三名“司命”,已取其一。

      ……

      砰!

      赵文斐用力合上后备箱,倚着车身,等着把最后一袋“面粉”交易给金狮酒吧后门冒出来的侍应生的大卫走回来,脸色沉沉,一副不爽的表情半是装的半是真的——国人里随便抓几个,对这档子交易表示赞同的应该不会有半个,只不过他还没摸清这地界的警匪关系,手头上连个手机都没有,更没办法留存证据,一时间也没什么好法子解决。

      至于为什么要装作不爽……从醒来到现在一直被撵着走,他得找个理由不跟大卫一起回去还车。酒吧往往是个打听消息的好地方,他要用喝两杯解闷的理由留下来。

      “知道你是不喜欢干这活儿,”大卫打趣着打开车门,“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欠了你多少钱呢。”

      “知道你还拉我干这个?”

      “跟钱过不去什么?”大卫率先上了车,“这就是个大粪坑,你不想跟别人一样脏,总得先在里头挣扎挣扎,搭个梯子出去再说吧?”

      赵文斐清楚他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想要在污糟的大环境里独善其身是很难的,就连同流不合污都已经十分难得了,只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活法不同,大卫的生存方式他不予评价,也不会采取。

      他耸耸肩,帮大卫甩上车门:“这种活儿以后我是不接了。你还车吧,我进去喝点儿。”

      大卫也不劝他,只是说道:“这次再喝大了,我可不来送你回去。”

      赵文斐不置可否,目送他发动车子远去,才叹了口气——他甚至都还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个黑色圆棍“手机”,全身上下除了一把手#枪和两个弹#匣又无一长物,能打电话叫人来才怪了。

      他转头绕向金狮酒吧的正门,迈步走入这灯红酒绿的室内时,正和走出门的一男一女擦肩而过,心里还不免嘀咕,脸上好长一条疤还能有这样的艳遇,能人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3.待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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