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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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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一辆黑色汽车在洒满月色的道路上驶过,随后在一家酒吧前停下。驾驶座上下来一个文质彬彬,身材修长的男人,他正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庄晓生。
庄晓生走进酒吧的时候,演出已经开始了。
他第一眼就注意到了站在舞台斜后方的身影,修长的个子,半短不长的头发垂在耳侧,几撮凌乱的碎发挡住了右眼方向的视线,却依旧能透过头发间的缝隙一窥对方俊秀的眉眼,高挺的鼻子下是紧闭的嘴唇,显得严肃而认真。
明明弹吉他的人有那么多,庄晓生却觉得眼前这个人弹得最好,仿佛对方骨节分明的手指拨动的不是吉他的琴弦,而是他的心弦。
“庄哥!在这儿呢!”
直到店里的小李出声,他才知道自己已经傻站了多久,可能是因为这天的酒吧比往日要喧闹,舞台上的人过于耀眼。
“台上就是你新招的乐队?”庄晓生接过小李递来的酒杯,抿了一口问道。
“是啊,唱得还不错吧?”
庄晓生没吱声,只是浅浅点了下头,纤长的手指握紧了手中的酒杯,杯中的酒水荡出几层涟漪。
他当初合伙开这家酒吧也是抱着玩玩的心理,但酒吧营业初期业绩惨淡,年轻人又没什么耐心,见捞不着什么红利,就一个个离了群,最后就剩了他一个。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把这家不温不火的酒吧经营了下去,或许是想给自己一个有在努力工作的借口。
在别人看来,名校出身的他大学毕业后既没有选择去大企业奋斗,也没有去继承家族企业,而是委身去当个酒吧小老板实在有点可惜。
但庄晓生就是很享受这种躺平式的生活,可以把时间完全把握在自己手里。
乐队演唱的曲目种类很广,有最近大热的流行曲,有过往的经典曲,照顾到了每一个群体。到了歌曲的高潮部分,架子鼓,吉他,贝斯的合奏让人热血沸腾,酒吧里的人也跟着摇摆起来。
很少情绪外放的庄晓生也渐渐被气氛感染了,觉得自己也年轻了不少。
他时不时注意着台上的吉他手,但那人好像无论演奏什么歌曲,都是一副淡漠的表情,偶尔的抬起头也只能看见他往下压的嘴角。
现在的小孩都喜欢装酷?庄晓生心想。
演出接近尾声,酒吧里的人也都三三两两地结伴离开,城市的夜生活在某种意义上才刚刚开始。庄晓生很久没熬过这么晚了,感慨自己芳华已逝,精力大不如前。
他强打精神,憋着想打呵欠的势头,转头对小李说道:“回头约他们吃顿饭吧。”
这是庄晓生当家的习惯,店里来了新人,欢迎会铁定是要办的。别看只是一顿饭,一顿饭的功夫却能省去日后的不少麻烦事。
“行,没问题。您就放心交给我吧!”小李一拍胸脯向庄晓生保证。
小李从酒吧开业起就跟着他干,为人老实,尽职尽责,庄晓生对他没什么好担心的,也把店里大多数事放手给他去做。
“那老板你来吗?”
小李这一问也是顺口,店里的老人都知道他们老板是个嫌麻烦图清净的,平日来店里的次数都屈指可数,欢迎会这样聒噪的事,他们老板更不可能来。
没想到,他这随口一问,庄晓生居然答应了。
“啊......老板你要来?”
“怎么?不欢迎我?”点了支烟含在嘴里的庄晓生哑声问道。
“哪会!当然欢迎您啦!”
庄晓生瞧着小李一秒钟变脸的技术怪有趣的,轻笑了两声,重重揉了下对方的头,交代对方好好办。
被按了头的小李觉得他老板今天有点不对劲。
演出过后,庄晓生是真的要掀不开眼皮了,他琢磨着自己只是想要个小伙子的联系方式就陪着他熬,自己可真伟大。更令他挫败的是,就他眯个眼的时间,目标对象竟然不见了。这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白白牺牲自己的睡眠时间,来赴了一场没结果的约会。
他一边叹缘分不是想来就能来的东西,一边走进洗手间。
但就在他掀起眼皮的一刹那,他的目标对象就闪亮亮出现在他面前,并且正低头洗着手。
庄晓生拿自己一七七的身高和对方弯腰后的身高作比,对方大概有接近一米九的样子,宽厚的肩膀把普通的灰色夹克都穿出了时尚感,黑色牛仔裤下是两条笔直的长腿。镜子里的那张脸,和台上一样垂着眸,薄如蝉翼的睫毛下是不输西方人的深邃的眼窝,眼尾下方有一颗小痣,使整张脸硬气而不失柔美。
即便是第二次观察对方的长相,庄晓生依旧觉得这人的相貌实在惹眼。
注意到对方的不止庄晓生一个,站在镜子前的陆铮察觉到身后的视线很久了。这个看上去成熟儒雅的男人,踏进洗手间起就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看,他直觉不太舒服。
于是他同样回了个眼神过去,对方就像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眼神变得无处安放起来。
他对研究他人的心理变化没兴趣,明早还有课,准备快点离开酒吧。
“你弹吉他的样子很帅。”
庄晓生刚才眼里的惊慌已不见踪影,转而是他习惯表现出的成熟老练。
“怎么称呼?”
“陆铮。”
“百家争鸣的争?”
“铁骨铮铮的铮。”
庄晓生又悄无声息地上下打量了一下,觉得对面这人的气质倒像是不争不抢的争,还有点像前几年流行的那个什么,性冷淡。
他又问:“留个电话吗?以后店里有事也好通知你。”
陆铮答:“你可以通知乐队其他人。”
还真是个性冷淡,客套话不说,联系方式也不愿意给。庄晓生想他爱给不给,自己也没必要缠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孩不放。
他这在陆铮眼里就成了,某个疑似是他老板的男人先是对他进行了一顿扫视,然后借公索要他的个人电话。已经被相似的招数围过两次的陆铮认为庄晓生比起先前的人演技更自然,样貌也更好,但还是同样的轻浮。
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能被扣上轻浮标签的庄晓生一回到家,花了最短的时间洗了漱换了衣服,就钻进了被窝里。
男人哪有被窝香。
小李办事效率极高,刚安排下去的任务,隔天就有了答复。
庄晓生再确认了一遍餐馆地址,就拉开驾驶座门,一屁股坐上了车。
原本他还在为昨天的事纠结要不要拒了会,但欢迎会的地点定在了一家新开的川菜馆。无辣不欢的庄晓生想自己就算和那陆铮八字不合,也不能委屈了自己的胃。
这天是周六,街道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马路两边的餐馆吆喝不断,隔着窗户也能听见,还能闻到扑鼻的菜香味。
庄晓生是土生土长的A城人,上学工作,吃喝玩乐,他所有的人脉几乎都在这座城市里。他身边有很多朋友都选择了去外地闯荡,或是出国打拼,但他还是习惯在同一个地方待着。反正对他而言,想去其他城市看看,也就买张机票的事。
进了包间,前菜已经上了不少,中间还有口冒着热气的锅,大概是要涮菜吃。
小李安排了两桌,其中一桌差不多坐满了,有几个眼熟的调酒师和服务生看到庄晓生都打起了招呼,庄晓生回以微笑。另一桌就是给新人的了,庄晓生一眼扫过去,独独没有陆铮。
“庄哥,快来!中间的位子可是专门给你留着呢。”
庄晓生一下就锁定了小李的位置,招招手准备过去。坐下后小李就给他添茶倒酒,问他看没看出来自己的一番心意。
庄晓生见对方那副上赶着求夸奖的模样,忍俊不禁地笑了,语气轻快地说道:“就你机灵,知道我爱吃辣。”
“那可不嘛。”小李说完还嘿嘿了两声。
小李无论到哪儿都是控场的,不一会儿就炒热了气氛,就像锅里翻滚的红油扑腾不止,直往外跑白沫。吃辣喝酒冒热汗,围坐着的人都逐渐放松了下来,你一言我一句聊起了天。
庄晓生烫着菜吃,还不时留意着门口的动静。但吃了十几分钟,进出门的都是端菜送茶的服务生,没有他心里想的那个人。
“你们乐队那个吉他手呢?怎么没来?”
他压低了嗓音问旁边在挑鱼肉吃的乐队贝斯手。
“哦,你说陆铮啊?他好像学校临时有事。”
“他还在读书?”
“是啊,今年该大四了吧,”贝斯手吞了口米饭道,“他加入我们也才半个月,是之前的吉他手介绍的。”
“之前的吉他手?”
“好像是他学长吧,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招人一向是我们鼓手负责的。”
庄晓生心想怪不得陆铮看起来和乐队其他人都不太亲,演出休息时也是一个人埋头调着音。再一想,对方算起来比自己小了有十岁,有种莫名的罪恶感。
这顿饭吃得意外的久,尽管陆铮不在,也没影响庄晓生喝茶看戏的心情。他听着大家口中的奇闻逸事,涮着红油火锅,饱了肚子的同时又饱了耳福,好不快活。
比他更高兴的应该是小李和那乐队主唱,一喝就是个酩酊大醉,没法自己走出餐馆门。庄晓生和小李家在一个方向,他便顺路送送小李。
出租车司机可能是怕后排坐着个醉鬼会弄脏自己的座椅,所以开得很快,一会儿就到了小李家,庄晓生把东倒西歪的小李交给他家里人便离开了。
等庄晓生到了自家楼下,已是深夜。
初秋的晚间冷风从衬衣下摆灌进来凉飕飕的,庄晓生舒了口气,踩着月光爬上了楼梯。
他从大学起就住在这栋公寓,起先是与人合租的,后来发生了些事,人走茶凉,就剩了他一个。他不喜欢换住处,便买了下来,一住就是好几年。
他先是在沙发上坐了会儿,看了看他养的几盆绿植是否健在。他不擅长养植物,总是把握不好分寸,但又耐不住想养,就挑了些好养活的。
过了一会儿他弟庄予宁又打来电话,还没等他开口,对方那大嗓门就把庄晓生酒震醒了一大半。
“哥!你还记不记得这周六是咱爸生日啊?平时不回来看看就算了,爸的生日你还不回来,小心我把你开裆裤照贴你酒吧门口!”
“你就这么对你亲哥啊,那我也不客气了,女装照和光头照选哪个?我给你挂网上去。”
“操,不带这么坑的。”
庄晓生瞧他弟那没出息样,毫不掩饰地笑了起来,接着逗他:“是你先开的头,别耍赖好吧。”
“害,不和你说这了。你究竟回不回来?”
“你就洗干净脑袋等着我来打你吧。”
不等对方撒起泼来,庄晓生就抢先按下停播键。挂了电话后,庄晓生又盯着他的植物发起呆来。
庄晓生和庄予宁是同一个爹妈生的,但庄予宁是难产生下的,又比他小,庄父庄母从小宠他到大,庄予宁自然比他更亲父母些。这些年他回家次数一年比一年少,如果不是有他弟在从中调和,他和庄父庄母间的关系只怕越来越生疏。
庄晓生不想睡前还考虑那么多烦心事,草草地抽了支烟后,就进卧室上床睡了。
不想他这一觉睡得也不太安稳,一梦接着一梦地做,睡了醒醒了睡,硬是睡成了碎片。最后庄晓生索性不睡了,换了身衣服准备下楼吃早饭。
一开门,就看见了对面拖着行李箱进门的陆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