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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子之三 也算爱情 ...

  •   秦心于是就和刘一庆正式开始谈恋爱。
      刘一庆其实是个条件很优秀的男孩,个子高高瘦瘦,长相也很清秀,会乐器搞朋克,和他那几个哥们儿组了个乐队,刘一庆是弹吉他的。不过秦心也常见他在鼓前狂敲一阵。刘一庆的家庭条件也很好,他父亲是军队里的首长,后来回到他家乡那边做了银行行长。
      不过秦心和刘一庆在一起,和这些没什么关系,他们在一起,秦心没多花他几分钱——他的生活费全都用在他那个乐队上去了,没钱吃饭还要带哥们儿刷秦心的饭卡。
      秦心对刘一庆产生好感其实就两个原因。她去他宿舍,见他凌乱的床头扔着两本书——《在路上》和《忏悔录》。当时她还真不知道这两本书和朋克的关系,只觉得这个男孩子竟然是颇有些思想的。
      另外一点,就是秦心发现刘一庆是个很单纯很善良的男孩子,对他热爱的朋克事业有着无比忠诚的执着。他从不撒谎,不屑于撒谎——这让秦心觉得很诧异——竟然有不撒谎的人!
      刘一庆比秦心高一个年级,大学毕业后去了羊城——他的家乡是广东不大的一个海港城市。他在那边没有去找工作,而是慕名去拜访了某几个地下朋克杂志的编辑,坚定地搞他的音乐。
      每天晚上他会固定时间打电话到秦心宿舍,刚开始秦心觉得挺被人挂念,后来觉得很无聊很烦。有时她会和同学去吃消夜谈心,或是逛逛超市,刘一庆每次打电话找不到她就发神经,好象她做了多对不起他的事或者死于非命了。
      她大学毕业本来是可以保送本校的研究生的,可考虑半天,似乎也应该为所谓爱情牺牲点什么,也有可能是在同一个地方呆了太久想换个新鲜的。所以她考了羊城一所大学的研究生,还换了专业,读心理学的精神分析方向。
      刘一庆一方面觉得去工作是侮辱了他神圣的朋克,另一方面又觉得他大学毕业了还用家里的钱是愧对父母,所以每个月同家里要的钱很有限。两人就开始过上了简朴的同居生活。租来的房子只有几个平米,还包括厨房和卫生间,放了一张双人床垫在地上就只剩下过道了。不过房子还算新,比较干净,秦心才觉得可以忍受——她有些轻微的洁癖。
      刘一庆每个月开销竟然还很大,抽烟请人吃饭打游戏,最主要的就是买他那些乐器的器材——雅马哈的电吉他,什么什么的调音器……他从来没想到过帮秦心添件衣服什么的。秦心却不是很生气,她知道他这个人不是小气,而是根本就想不到那里去。不过她却坚定地肯定了一点——她可以不用他的钱,他也别想用她的——就算他的确是个没有心机的孩子。
      他们吵架一直都很频繁,却还不伤感情。这是本质矛盾,解决不了。刘一庆是在传统家庭长大的,家里从来都男尊女卑,尽管他那些朋克理论不能不说是很前卫的东西,但他骨子里就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人。秦心一直嘲笑这叫沙猪主义。秦心平时是个很随和的人,但是一触及到本质问题,就坚决不退让。对于女人的权利,她一直都捍卫得比他崇拜那个朋克还要坚决。
      刘一庆也的确是真心地爱着秦心,所以对于她的决不妥协,他也想不出来什么办法。只能一遍遍说:“唉,我那些朋友都说我太宠你了!”秦心听到通常都是冷笑一声,不发表意见——她早就发现这是他们之间跨不过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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