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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入府 ...

  •   叶泽今年十八岁,父亲曾经是私塾的教书先生,母亲曾是沈府大夫人的梳头丫鬟,后来在叶泽十岁时,夫妻二人因病去世,就独留下叶泽和奶奶相依为命。
      叶泽从小人机灵,也识字,力气大也肯吃苦,所以就独自在外找些活儿做,养活自己和奶奶。后来因为奶奶生病要吃药,家里开销大了,所以才去码头扛包。
      沈掌柜是沈氏的远戚,敲得一手好算盘,人很精明能干,虽然在铺子上打理生意,但是经常出入沈府,因而与叶泽娘亲有过数面之缘。他在码头上看着这傻小子卖血汗,念着故人情分,就在掌家的沈二爷面前提了一嘴,造就了这二人的缘分。
      沈府待下人极好,后院有宽敞的通铺大厢房住处,干净的被褥枕头一应俱全。原本叶泽还担心自家没有多余床被带到这里,却没想到沈府已经事事妥帖。
      而且沈粤知道他有奶奶要照顾,特许他闲时可以回家看望,如此一来,叶泽原本有些忐忑的心也都安定了下来。
      安顿好杂事,沈掌柜的让叶泽去沈家的铺子里领新衣服和鞋,只说是掌家的沈二爷喜欢看人精神利落的。
      对此,叶泽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那双已经烂的快要穿不住的布鞋,有些腆了脸。他回想起沈府里那些穿着蓝布褂子的家佣们,一个个确实都是极干练的模样。
      他按沈掌柜给的地方去了铺子里,铺子里的裁缝李老头显然熟门熟路,已经接待了不少这种来沈家做事的伙计,翻了没一会儿就给他找了一身合体的新衣。
      虽然是再普通不过的蓝布褂子,但是叶泽生得高大,眉目俊朗,穿在他身上,显出一股出挑劲儿子。李老头在一边儿直夸沈二爷会看人,他这后生果然是极好的苗子。
      听到这话,叶泽目光扫到店里的一批月白色料子,忍不住问:“沈二爷,也是在这儿做衣裳吗?”
      “哎哟,那你可真是折煞我了!”李老头笑得脸上皱纹都挤了起来,“二爷那样的神仙人物,怎么可能看得中我这小手艺。”
      神仙人物,那确实是神仙人物。回想起沈粤那张脸,叶泽觉得这世上真有神仙,一定是和他一般的。
      出了铺子往西街走,那儿正是白日里最热闹的时候。整条街不过几步脚的路程,但两边却开满了各种商户铺子,连带着路上也被各色商贩挤得只剩一条过路的小道。
      卖纸扇的跨着箱子,箱上的串铃哗啷哗啷的引人注意;画摊上的灰色长衫老人背后摆满了各色画作,有工笔牡丹富贵满堂,也有泼墨写意的庐山水墨;留着长辫子的半瞎,正在给一个老婆婆看手相;街边儿坐着一个穿着破衣的小孩,正把手中捡来的烟头碾碎重新卷进白纸里,然后拿出去重新售卖。
      不过最惹叶泽注目的,还是那些吃食。青杏已论堆叫卖,樱桃照眼的发红,玫瑰枣儿盆上落着金蜂,玻璃粉在大磁盆内放着层乳光,扒糕与凉粉的挑子收拾得非常的利落,摆着各样颜色的作料。
      人们穿着浅淡或花哨的单衣,老□□女,丑俊胖瘦,有的打扮得漂亮近时,有的只穿着小褂子,各种颜色都挤在这方天地里,也就是在这里,人人都有短暂的可以自由谈笑的地方。
      然而在这片五颜六色里,叶泽忽然扫到了一片玉白色。那是极为与众不同的颜色,浅浅的、温和的白,因着质地质地极好的料子在阳光下泛着白玉似的柔润光泽,这绝不是普通老百姓或寻常富户穿的起的。
      果不其然,叶泽顺着那抹白色定睛一看,可不就是那沈家二爷,只见他正站在一个卖鼻烟壶的小摊前和老板笑语晏晏的讨价还价。
      他看似是白面书生气质清朗,礼貌疏离里又带着点儿商人的精明跟锐利,面上秉着温柔笑意一口粤语杀价杀的人片甲不留衰到贴地,最后得意的看着老板哭丧着脸把鼻烟壶放进盒子里,双手奉上。
      叶泽在人堆里站了好一会儿,傻乎乎的看着那人,不知道是该装作不知道赶紧溜走,还是大着胆子上前问好,和雇主打好人际关系。
      然而在他反应过来决定准备溜走的时候,沈粤已经看到了他,正悠悠闲闲避过人流,捧着盒子往这边来了。
      “诶,你跑什么!”身后传来那道熟悉的声音,叶泽刚抬起的脚陡然一下顿住,他拍了一把自己脑门,认命的转过身,低头问安:“二爷万安。”
      沈粤看着叶泽这副模样,有些忍俊不禁,“这是在外边儿,不拘这些礼。刚从铺子里出来吧?收拾利落了,果然俊得很。”
      他这语气像调侃,也像那些风流多情的公子对二八韶华小姑娘的调戏,叶泽忍不住红了脸,在心里恶狠狠的想,如果论起俊,整个广州谁俊得过他自己啊!
      “刚从铺子里出来,准备回府呢。”但是表面上,叶泽还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家佣。
      “正好,我也回府,咱俩做个伴儿。”
      不知道为什么,叶泽觉得沈粤这副笑眯眯的模样,像极了儿时在乡下见到过的偷了鸡的狐狸。
      就这样,二人一前一后的往沈府走去。叶泽跟在沈粤身后,抬眼看时才发现这人打扮得十分随性。他一身外形略宽松的玉白色长衫,上边儿绣了素色兰花,腰间却系着几圈缎带,掐出了一抹极细瘦的腰身,像那海棠枝子似的,轻轻颤颤。
      叶泽正惊讶于男子居然也有这样的细腰时,却无意间看到沈粤竟然穿着一双大红细绳的木地拖鞋。走在青石板上氤氲水汽里,那锦织玉白色的袍角掀起来,露出劲瘦白皙的足踝和秀气的双脚,叶泽这才知道,原来月上仙人也会穿这种拖孩儿。
      “阿泽啊,你今年几岁了?”似是觉得这一路的沉默气氛有些古怪,沈粤主动找了话头。
      “我今年十八。”
      “还这么小啊?”沈粤扭过头看了一眼叶泽,眉目含笑,“我竟比你年长了十余岁,当真是岁月不饶人。”
      闻此,叶泽看着沈粤那张年轻又俊雅的侧脸,心想莫不是富贵人家都像话本里一样练仙丹不成。
      察觉到身后的视线,沈粤停了脚步,看着身后的人,蹙眉好笑道:“你老是看着我做什么?像狼开荤盯着肉似的。”
      “我、我……没有……”被戳破的叶泽脸红心跳,他总不能说自己以前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吧……他低了头不敢再去看,那样的大高个,活活缩成了一个鹌鹑。
      看到他这副样子,沈粤忍不住抿唇笑了笑,无奈的想自己是不是哪里长得吓人,怎么这个后生仔老是一副被自己欺负了的样儿。
      正好巷子里传来了马蹄糕的叫卖声,沈粤随手用扇子碰了碰叶泽的胳膊,“算了,爷请你吃东西吧。马蹄糕,你喜欢吗?嗯?”说着,还故意凑近了歪头去看他的脸。
      猝不及防的撞进那双桃花眼里,叶泽有些晃神,他看着眼前笑眯眯的人,心想怎么跟哄孩子似的——然后他非常诚然的点了点头。
      铜板扔进挑子上的铁罐儿里发出清脆的叮当声,白布被揭开,热气裹挟着马蹄的甜香迎面而来,油纸包了两大包递进了沈粤手里,他又随手扔给身边的叶泽,丢下了一句“一包给你,剩下的一包帮我捎回去。”
      手中的油纸里堆着一摞晶莹剔透的马蹄糕,温热的,喷香的,清甜的味道沁人心脾。自从十岁时爹娘去世后,叶泽就再也没有吃过这些街头小食了。挣了钱,拿回家里,他和奶奶二人的柴米油盐每样都要钱。
      十多岁他扛着大米回家时,还会羡慕路边小孩儿手里的糖葫芦,在梦里梦到那串红艳艳的糖葫芦,第二天醒过来满枕头的口水;后来,他就学会不看那些东西,只要看不到,他就不会想着念着馋着,在心里活生生的熬自己。
      吃着手里的马蹄糕,叶泽忽然有些红了眼,他极力抑制住滚动的喉结,却还是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哽咽。
      而沈粤无声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悠悠开口道:“其实我小时候也很少吃这些东西。”
      “嗯?……”叶泽回过神,疑惑道:“你是沈家的公子,这世上怎么会有你得不到的东西。”
      “我娘死的早,大哥去了印尼经商后不知所踪。我爹指望我早日当家,所以每天把我关在府里学东西。”沈粤说这些话时轻描淡写,完全听不出任何伤感或其他情绪,就像个没有感情的说书人,慢悠悠的说着无关自己的故事。
      “……”
      原来这高墙深院的日子,也不是万事如意的。叶泽想安慰几句,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正在他苦苦思索脑袋里从父亲那里学来的字眼时,却又听沈粤戏谑道:“不过我会翻墙。”
      叶泽顿时瞪大了眼睛,只见沈粤笑眯眯的指着前面院墙里那棵桃花树,“每当我爹去铺子里查账的时候,我就爬上那棵树,从墙上跳下来。那个卖马蹄糕的老伯次次都会从这里经过,我躲在巷子里把马蹄糕吃完时,我爹也就回家了。”
      “看来你这富家公子小时候也不老实嘛。” 叶泽的阴郁一扫而光,他咬了一大口马蹄糕忍不住调侃道。
      “人太老实了就没意思了。更何况,若是儿时不过得开心点儿,以后想开心就更难了。”
      “……确实如此。”
      两个人不知不觉的回了家,沈粤拎着自己那份马蹄糕离去,叶泽静静的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树影婆娑的绿筠小道里,才转过身回到自己的后院厢房。
      沈府家大业大,后院的三个厢房都住的是家佣,每个厢房的大通铺住五个人,职责各不相同,有的负责做粗活儿,有的负责伺候主子的细活儿。
      当叶泽回到房中时,只见一个家佣正对着桌子上的纸笔抓耳挠腮,他仔细一看,原来就是自己第一次进沈府时开门的那个小家佣。
      即使是只有一面之缘,但是好歹算是他来沈府见到的第一个人,心底不自觉的有些好感,于是就走了过去,问:“你在干嘛呢?”
      “啊,原来是你啊!”小家佣也认出了叶泽,他看了看叶泽身上的衣服,笑得露出两颗青涩的虎牙,“你也来府里做工了呀,我叫许小安。”
      “你叫我叶泽就行。”说着,叶泽看了看桌子上的信笺和笔墨,“你这是要写信吗?”
      “对啊,”说到这个,许小安垮了脸,一脸苦相,“前几日我大伯捎信说我娘生病了,让我寄点工钱回去。我工钱倒是寄了回去,但是又没音信回来,也不知道我娘怎么样了,所以我就想写信回去问问。可我不会写字,沈掌柜的今天也没来府里……”
      “没事,我来帮你写吧!”
      “好啊!那可太好了!”许小安当即忍不住开心的拍了一巴掌。
      多亏早些年父亲在时,叶泽在父亲的私塾里上过几年学,虽然学得东西不多,但是写字识字也已经够了。
      按许小安的话,他从“家里四年前的几亩地赎回来了没有”,一直写到“昨日又托人捎了几斗小米回去”,然而在写到“不知道大哥去上海做工回来没有时”,叶泽忽然想到沈粤口中那个去印尼经商的哥哥……
      “小安啊,你是何时来府里做工的?”叶泽装作不经意的询问。
      “我啊,我来府里的时候才十三岁,我家里穷,原本在铺子里学手艺,后来遇到二爷,他就索性把我带到府里了。”
      “那,你有没有听说过沈家大公子?”
      “沈大爷啊,那我到是没听说过,只听管家说,大爷早些年去了南洋经商,然后就再也没回来了。”
      “哦。”叶泽有些失望的应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沈家大爷有些奇怪,毕竟大活人去外面经商怎么可能这么多年不回来,而且沈家人丁也不怎么兴旺,居然也不着急,立刻就提了沈二做掌家的……怎么看都非常奇怪。
      “呐,你的信写好了。”
      “谢谢了啊!”
      看着小安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外跑去,叶泽胳膊撑在桌子上,看着院子里的花草自顾自的叹了一口气,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沈粤的家事不自觉的关注,眼前又晃起那张漂亮的脸,他不由得更加苦恼……
      沈粤啊沈粤,你可真是我的天魔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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