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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1.
      早晨四点左右,天刚刚显出淡色来,淅淅沥沥下了一夜的小雨使乡下的空气清新极了,泛着泥土的芬芳潮湿腥气。
      踢踢踏踏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拨动空气,打破了村庄一日劳作前的安静。
      枣红色的马儿停在比别处都显得正式端正的别庄门口,一名戴着圆顶毡帽的矮胖男人从马车上下来,一脚踩进了浅浅的泥坑里,这中年男人立刻涨红了脸,好似被地上的泥冒犯了一般,立刻跳到大门前的青石地板上,使劲跺了几脚,但这对他那双刷得锃亮的皮靴子上的泥点子一点用也没有,于是男人脸上便又带上了不耐烦的神色。

      听到动静的女佣人丽塔丝赶过来抽掉门闩,打开门走了出来,她出来得很急,套着一件灰色的布衫,因外头的凉风而缩着脖子。
      矮胖男人对她做了个马马虎虎的见面礼,从毡帽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封薄薄的信递给丽塔丝。
      “哎呀!”丽塔丝在看到信件上带着族徽的火漆印时便发出一声惊叫,连送信人什么时候套马离开的都没注意,只顾着扭头朝着庄子里喊,“我的天,艾登老爹,是都特斯来的信。”

      立在光秃秃枝干上啄羽毛的鸟被女佣的声音惊动,扑棱棱扇着翅膀往远处的田野飞去,天慢慢亮起来了。

      ——

      别庄的老管家艾登把全庄子的下人以及村子中的佃户都喊到了大厅,可以说,这间屋子几乎从没来过这么多的人。
      胖乎乎的厨娘站在她做马车夫的丈夫旁边,手里扯着三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孩子们刚被母亲从暖和的被窝里拉出来,一脸茫然地吸着鼻子;
      几个年龄相仿的女佣人都穿着同样灰扑扑的裙子,聚在丽塔丝旁边,三两个凑在一起;
      负责不同工作的男仆人们也各自拿着工具急匆匆赶来,他们年龄相差很多,都一副庄户人打扮。

      最后拉着手跑来的是两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他们身高相仿,都精神十足,模样却完全不同。
      其中健壮些的那个有一头火红的头发,五官端正,手长脚长,穿着一身浆洗得发白的粗布衣服,是庄子的园丁;
      另一个黑发短发的少年穿着合身的旧棉麻套衫,下面一条棕色长裤,圆脸圆眼,体格瘦弱,浓密卷翘的睫毛遮住了那双蓝眼睛里的天真,在他身上看不到一点劳作的痕迹,皮肤白得像是能透出光来。

      黑发少年在进了大厅后就跑到了艾登管家旁边,乖巧地喊了声‘爷爷’,随后他便向其他人笑了笑,脸颊一侧出现一个小小的酒窝,大大方方地站在了人群中央。

      老艾登年纪已经不小了,头发胡子都是花白的,但他精神头不错,咳咳两声叫停大厅里小声的议论便双手从桌子上拿起一封信来,他十分恭敬地将信举起来,让封皮上带有家徽的一面对着众人。
      大厅里立刻一片哗然。他们都是世代在这座别院中服务的家仆和佃农,自然认识主家的纹章。别院中一直存放在库房由车夫每隔一段时间就仔细保养的马车上就带着这样的图案,是他们归属的标志。
      但由于这座别院处在领地边缘的村子里,也没有多好的风景和天气值得主子们来居住,整个村子也有且仅有这一辆带有家徽的马车而已,每一个季度也只有艾登管家会带着几名健壮的农夫,将收成里最好的粮食和别的什么装起来,和账簿一起交给审计师报账……总之这里就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围绕别院形成的佃户村庄,已经两代没接待过主子了。
      这地方不算贫穷,但落魄是一定的。

      信封最后由老艾登的孙子——唯一会读通用语的亚尔弗列德拆开读给了大家听。没办法,在这个偏远的村庄,压根没有父母能有送孩子去读书认识几个字的觉悟,他们最多会请隔段时间就来农庄的牧师带小子姑娘们认识自己的名,只有亚尔弗列德由于早晚会成为下一任管家的缘故,被老艾登送到了镇上的学校读中学。

      这封信里仅有寥寥几句话,其中传达过来的信息却再次引起了仆人们大声激动的议论。

      他们的家主——萨米尔男爵将在春末夏初时分来这里避暑,另外,为确保别庄的环境能让男爵及家眷待得舒适,将由男爵的骑士们先行前来指导修整。

      ——

      “亚尔,照信上说的,那些会提早来的骑士已经在路上了是不是?”哈丁一边拿着园艺剪修花枝,一边和亚尔弗列德聊天。
      “也许是吧……”亚尔弗列德苦着一张小脸蹲坐在台阶上,“真希望他们早点来,最好现在就骑着马出现在庄子门口才好呢!”
      “哦?你也像那些姑娘们一样盼望着英武挺拔的骑士到来,再采些小花丢个手绢给他吗?”哈丁问。
      “瞎猜什么呀,我是不想再学习这些守则了,”亚尔弗列德叹了口气,说,“自从知道了男爵大人要来的消息,爷爷就下定决心不让我再像之前一样到处玩耍,反而是塞了一堆任务过来,还要我学习行礼啦,烹茶啦,念诗啦……还有棋牌,据说这是贵族老爷们闲暇时候最喜欢的娱乐,到时候我要去他们跟前伺候,什么都不懂可不行。”
      “天哪,”哈丁立刻卡嚓卡嚓地开始勤快地把枯枝子剪下来,说,“还是当个园丁不错,嘿!”
      “爷爷希望我能入了贵人们的眼,被他们带去都特斯做事,他觉得我有一点儿天赋,最好不要留在村子里。”亚尔弗列德托着下巴说,“所以千万不能放过这个机会,唉,我都想好毕业以后要去圣堂碰碰运气了。”
      “你不要做管家吗?”哈丁瞪大了眼睛,咋咋呼呼道。
      “这种事哪说得准,我爸爸那个人也曾经被当成管家培养呢,最后还不是和外地来的女商人跑了。”亚尔弗列德说。
      “恩——虽然从没见过这位大名鼎鼎的男士,”哈丁认真地盯着亚尔弗列德的脸,啧啧两声说,“但我想他肯定十足的英俊,才能赢得有钱夫人的芳心,瞧你长得多漂亮!”
      “我也没见过——别提他啦,真扫兴。”亚尔弗列德用靴子尖轻轻踢着墙根脚的石块。

      这时恰好女佣人们抱着洗衣盆,笑着走过时,嘴里还叽叽喳喳地聊着爵士和骑士之类的话题,对乡下姑娘们来说,这是多么新鲜的事情啊!

      亚尔弗列德的目光随着姑娘们活泼的身影转过去,又兴致勃勃地对哈丁说:“还记不记得咱们之前看过的骑士画像,就是我从学校拿回来的那本图画书上的,那图上把他们画得那样高大骁勇,我真想看看真实的骑士是什么样的。”
      “我只记得你因为不好好学习被艾登管家追着揍,没看路一头钻到卡玛婶婶的柴火垛里去了。”哈丁大笑出声。
      “快忘掉我的糗事吧,你这臭家伙!”亚尔弗列德哇哇大叫,急忙要去堵住好友的嘴。

      “好啦,你的休息时间是不是要结束了?”哈丁收回工具,扯了扯酸痛的胳膊,对亚尔弗列德说,“我得去隔壁镇上一趟,男爵大人来的那会正是鲜花盛开的时节,花园也是得重点关注的地方,我得请师傅来指点着。”
      亚尔弗列德就只好和好友道别,背起他的书包,绕过晾着一束束棉线的竹竿和上头叽叽喳喳的小雀鸟往家跑去。

      ——

      都斯特家族领地极辽阔,前面某一代家主不热衷于城里的舞会,反而对田耕生活情有独钟,在辖区各地的村子里修建了几十座别院,这些别院大大小小,日常由家族派来的管家理事,院中的管家、仆役、厨师、车夫信使等配备齐全。
      但自从那位家主去世,爵位由他的子辈继承后,这些个别院便成了无人问津的地方,曾经被派遣来的仆人纷纷找关系门路,回都斯特家在城里的庄园伺候主子去了,留下的这批也慢慢老去。

      亚尔弗列德从小就在这座别院中长大,从没见过自己的父母,跟着管家爷爷生活,穿的是村妇裁出来的衣服,到他能识字的年纪了,就由老艾登拿着一本破烂的诗集教他,他头脑灵活、记性极好,一股子聪明劲,于是艾登又把他送到了镇上的学校读书,逢休息就顺道坐着去镇上采购的马车回来。
      再过几年,等亚尔弗列德毕业,他就要回来接替老艾登,管理着这座别院,按部就班毫无亮点的平淡生活。

      但这一切在收到都斯特的来信后就不一样了,老艾登似乎是一下自己就发现了自己孙子更好的路——去都斯特庄园,他的小孙子长得干干净净,人也聪明机灵,性格乖巧,没有比他更适合服侍贵人们的了,如果运气足够好,说不准一下就能成为内侍。

      亚尔弗列德却不太赞同爷爷的想法,他没有一丁点出去闯荡的心思,只想留在这座小镇,他回到房子,站在水槽前仔细地照了照自己的模样,仔仔细细地把几根挑起来的头发压下去。

      阳光暖暖地映在他身上,为水中的倒影描了一层朦胧的金边,亚尔弗列德突然对自己的发色不满意起来,这样暗沉的黑色,就像他们写字用的墨水,罩在脑袋上简直就是笨重的壳。贵族老爷们总不会选一个黑头发的小子做侍从,他们挑剔极了。
      这样想着,亚尔弗列德突然又开始思考着即将到来的骑士们,会来一个,还是一队神气的小伙子们?他会不会穿着银白的盔甲,套着尖顶带小孔的头盔?会是个留着大胡子的中年人,还是再年轻些呢?他们会骑着怎样的骏马?是不是手持盾牌与长剑?

      这些问题充斥着亚尔弗列德的小脑袋瓜,让他在夜色降临后依然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辗转反侧。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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